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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05・佛般泥洹經

《佛般泥洹經》卷上(17-1)〈佛囑阿難所聞經戒不得藏匿・後世說法須依法結經〉

學僧 釋慧照

《佛般泥洹經》卷上(17-1)〈佛囑阿難所聞經戒不得藏匿・後世說法須依法結經〉

前一篇,世尊廣說佛威神遍至人天、隨類化現說法,最後仍以「唯泥洹最為樂」收束,又明言一切威神皆「以正心所致」。此篇佛轉而正式囑咐阿難般泥洹後如何傳持經戒:親從佛聞者不得藏匿,不得任意增減;若後世有人妄作師法、疑惑經戒,應依佛所說、依結經、依明經長老互相核對,使正法有所依憑而不被混亂。

佛告阿難。我般泥洹後。阿難從佛口受聞經戒師法。阿難當道言。我從佛口聞是法。當為後比丘僧說之。

佛開始交代般泥洹後的法藏承續。

阿難長久隨佛,親從佛口聽聞經、戒與師法。

因此佛特別囑咐:

日後應當明白說出——

「我從佛口聞是法。」

並將所聞傳給後世比丘僧。

這不是以阿難個人之見作法。

而是清楚標明所傳從佛而聞。

法之傳承,首先要明白來源;從佛所聞,便應如實說為從佛所聞,不把個人意見混作佛說。

阿難若不得藏匿佛經。極可列露。經中無所疑。

佛接著囑咐:

不得把佛經藏起來。

應當盡量公開宣說,使經義清楚,不令後人疑惑。

正法不是私人所有。

既已受聞,就有責任使後來修行者也能聽聞。

「不得藏匿佛經。極可列露。」受法不是為了私藏,而是為令正法明白流布。

我般泥洹已後。諸比丘當共持法。

佛滅度之後,諸比丘應共同持法。

不是只靠一人。

也不是任由各人各說。

而是僧眾共同受持。

「共持」二字,也為後面如何核對經戒、如何處理疑義立下根本。

其有他比丘。妄欲作師法。其經中無禁戒者。棄勿持壞佛法。

佛預先指出:

後世若有比丘妄自建立師法,而其內容在佛經中沒有禁戒依據,就不應受持。

因為若把後人自行增設的內容混入佛法,便會破壞原有經戒。

這一段很直接:

不是凡有人以師名說法,就都等同佛說。

仍須依經戒核對。

師說仍須依法;經中無所依者,不可因說者有名位便任意納入佛法。

其有他比丘。妄增減佛經戒者。阿難若當言。我不從佛聞是經法。若何以妄增減佛經戒。

若有人任意增加或減少佛所說的經戒,阿難應當明白指出:

這不是自己從佛所聞。

為何要妄自增減佛經戒?

這裡佛把「不增不減」說得非常明確。

傳法不是重新創作。

受持佛語,更不可依個人好惡刪改。

「妄增減佛經戒」正是佛所禁止;傳承的責任,在於如實保存,不以己意改成另一套法。

比丘有不解佛經者。當問尊老比丘阿難。所見佛經戒。所從佛口聞者。為比丘僧說之。勿增減。

若比丘對佛經不明白,應當詢問尊老比丘阿難。

阿難則把自己親見、親聞於佛的經戒,如實為比丘僧說明。

最後仍然是三個字:

「勿增減。」

不懂,可以問。

有疑,可以核對。

但不能因不懂,就自己補造。

不解經戒時,應問明而不是自作解答;如實傳法,關鍵仍是「勿增減」。

其有欲增減經戒者。阿難若當正處。非法者棄勿用。

如果有人仍想增減經戒,阿難應當予以正處。

不合佛法者,就應捨棄不用。

這裡不是為了排斥不同意見。

而是為了保護佛已明說的經戒不被任意改造。

阿難若當言。佛不出是語。當謂之言。若何以欲壞佛經戒。

若某些話佛從未說過,阿難就應明白指出:

佛沒有說過這句話。

並追問:

為何要破壞佛經戒?

可見佛法傳承首先重視的是:

這是不是佛所說?

不能因後人說得動聽,就把它冒充為佛語。

不是佛所說,就不可說成佛說;守護經戒,也包括守護說法者與原說之間的界線。

中有癡比丘。不解經戒者。當問尊老比丘。

佛也考慮到後世會有不理解經戒的比丘。

對這種情況,方法仍不是責罵或猜測。

而是:

去問明白經戒的尊老比丘。

有疑應求解。

這是傳承中很重要的態度。

比丘不得怒。

這一句很短,卻非常關鍵。

有人來問經戒時,比丘不可發怒。

因為問法本就是為了解惑。

若明經者因人不懂而生怒,反而會堵住求法之路。

「比丘不得怒。」有人不懂來問,正是說法的因緣;明法者應解其疑,不應以瞋心拒人。

其有比丘。不了是經。中有比丘。知經戒。知佛所說。當往參問。

若有比丘不了解某部經,而僧中另有比丘明白經戒、知道佛所說,就應前往請問。

佛在這裡反覆建立一種很清楚的傳法方式:

不知道,就問。

知道者,如實說。

共同核對。

而不是每個人各憑己見。

其有比丘疑於經戒者。來問比丘僧。當說言。從其師聞。各自說其師名字。

如果有人對經戒有疑,來向比丘僧詢問,就應把自己的傳承來源說清楚:

從哪一位師所聞。

並說明師的名字。

這讓經法的來源可以被核對。

不是一句「有人這樣說」便可當作佛法。

有疑時,應把「從誰而聞」說清楚;法的來源可查,才能減少後世傳說混雜。

比丘說經戒者。不得疑言非是佛所戒敕。

說經戒時,也不可無根據地隨意否定:

「這不是佛所戒敕。」

因為傳法既不能任意增入,也不能任意刪去。

增加有過。

妄疑、妄棄同樣可能損害正法。

所以仍須依法核對,而不是憑感覺判斷。

比丘僧皆在結經中。在中者用。在結經外。棄勿用疑。

佛提出一個非常重要的判準:

應依「結經」而定。

在結經之中的,便依之受用。

在結經之外的,不應因疑惑而任意採用。

這表示佛滅度後,經法需要有共同結集、共同確認的依據。

不能人人自行另立一套。

「在中者用。在結經外。棄勿用疑。」經戒有所依據,正法才不會因後人各說各話而失其準繩。

不解經戒者。當問何處有長老比丘明經戒者。當往問其經。

若仍不理解經戒,就要尋找明白經戒的長老比丘。

知道哪裡有人明經,便前往請問。

佛沒有教弟子遇疑時自己猜。

而是教人主動求證。

問者不得言非是。

前往問法的人,也不可還沒有弄清楚,就先說:

「這不是。」

真正求法,要先聽明白。

如果一開始便帶著否定心,就很難真正解疑。

其有疑者。阿難口解言。我從佛聞。不入結經中。長老比丘所不說棄勿用。

若仍有疑惑,阿難可以依自己親從佛聞的內容加以解說。

但若某種說法:

不在結經之中,

長老比丘也不如此說,

便應捨棄不用。

這裡再次把判準收緊。

不是只因某人自稱有聞,便立即成立。

仍須與結經及僧中明經者相應。

傳法既重親聞,也重共同核對;個人記憶、師承與結經互相參照,正是為避免佛語在流傳中被任意改動。

諸比丘當處經戒。諸比丘處經戒之後。當共持。

佛最後把這一段收在「處經戒」與「共持」。

諸比丘應共同處理、辨明經戒。

一旦依法處定,便共同受持。

不是各自另立。

也不是只辨論而不奉行。

辨明之後,仍要回到「持」。

正法不是辨完便算;依法辨明之後,還要僧眾共同受持,才能使佛經戒真正延續。

《今日修行觀照》

這一篇很適合觀察自己面對佛法資料時的態度。

聽到一句很有道理的話,是否立刻說:

「佛說的。」

還是會先看:

經中真的有嗎?

從哪裡來?

是佛說、弟子說,還是後人解釋?

對不懂的經句,也可以再觀:

是自己猜?

還是願意問、願意查、願意核對?

佛在這篇把原則說得很清楚:

不藏匿。

不增減。

有疑就問。

明法者不得怒。

來源要說清楚。

經戒要共同核對。

恭敬佛法,不只是多說佛法,更包括不把不是佛說的說成佛說,也不把佛真正所說任意增減。

《慧照心得》

讀這一篇,會感受到佛對後世經法傳承的慎重。

佛知道自己般泥洹之後,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

人還在。

說法的人還在。

但佛色身不在了。

那麼後人怎麼知道什麼是佛說?

所以佛先囑咐阿難:

從佛口聞的,就明白說從佛口聞。

不要藏。

也不要增減。

有人不懂,就去問。

有人來問,明法者也不能生氣。

再往下,又說要說明從哪位師所聞。

還要依結經核對。

這些安排都在做同一件事:

不要讓佛法變成誰想怎麼說都可以。

這對後世讀經的人也是很重要的提醒。

看到一段漂亮的話,不能只因為像佛法,就說成佛說。

自己對經文有心得,也不能把心得混成原典。

原典是原典。

短釋是短釋。

心得是心得。

彼此分明,才是真正尊重佛說。

護持正法,不只是把經留下來,更要把佛說與後人之說分清,把親聞與傳聞分清,把經戒與個人意見分清。能不藏匿、不增減、依法核對、共同受持,才是對佛法真正負責。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