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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01・長阿含經

《長阿含經》第二十二卷(17)田界既分盜心遂起・諍訟怨讎而共立人主

學僧 釋慧照

《長阿含經》第二十二卷(17) 田界既分盜心遂起・諍訟怨讎而共立人主

前一篇說到,眾生原本食用自然粳米:

「朝收暮熟。暮收朝熟。收後復生。無有莖稈。」

後來眾生開始積聚。

從多取一日之糧,到三日、五日,最後:

「競積餘糧故。」

自然粳米逐漸生出糠糩、莖稈,收割之後也不再自然立即復生。

於是眾生共同商議:

「寧可共封田宅。以分疆畔。」

田界一分,世界又進入下一個階段。

經文接著說:

「即共分田。以異疆畔。」

從此不再只是共同取用。

開始有:

這一塊是我的。

那一塊是你的。

經文直接指出:

「計有彼我。」

前面眾生因形色差別,曾經生起:

「我勝汝。汝不如我。」

現在「彼我」進一步落到土地與財物上。

從心裡的你我,

變成財產上的你我。

《計有彼我・盜心遂生》

土地既然分了界線,就有自己的田,也有別人的田。

經文接著敘述:

有一個眾生,自己的粳米已經收取完畢,卻又到別人的田中取米。

原本大家共同受用時,沒有這種「偷取他物」的問題。

但是現在:

「共分田。」

又:

「計有彼我。」

於是未經允許取別人的田米,就成為侵奪。

其他眾生看見,便對他說:

你已經有自己的田,為什麼又到別人的田裡取米?

不要再這樣做。

這是第一次制止。

犯者答應:

不再如此。

但是事情沒有就此停止。

《第一次勸止・盜心沒有真正止住》

那個眾生雖然口頭答應,後來又再次到別人的田裡取米。

眾人再次看見。

又責備他:

先前不是已經告訴你,不可以取別人的米嗎?

為什麼現在又來?

他又答應不再犯。

但經文接著說:

後來仍然再次偷取。

這個次第很重要。

第一次犯,

眾人勸止。

第二次犯,

再次呵責。

再往後,

仍然不止。

所以問題逐漸從一個人的貪取,發展成群體必須共同處理的事情。

《盜取之後・責打出現》

當那個眾生一再偷取別人的粳米,眾人不再只是口頭勸說。

開始抓住他。

加以責打。

於是另一種問題又出現了。

原本是:

偷盜。

現在又出現:

打人。

被打的人則向眾人申訴:

這些人欺負我。

他把自己受到責打的事情說出來。

但眾人也說:

因為你侵取他人田中的粳米,屢勸不止,所以才被責打。

這時,社會中已經不再只有「盜」。

又有:

責罰,

告訴,

爭辯。

事情愈來愈複雜。

《一個貪取・開始牽出更多惡法》

回頭看這一段:

最初只是有人多拿別人的米。

但一念貪取沒有停止,後面便一層一層增加。

偷取。

勸止。

再偷。

責備。

再犯。

抓捕。

責打。

告訴。

爭論。

最後變成彼此怨恨。

所以經文接著總結:

「有田宅疆畔別異。故生諍訟。以致怨讎。」

這一句把前面的變化全部收住。

先有:

「田宅疆畔別異。」

接著:

「故生諍訟。」

最後:

「以致怨讎。」

田界本來只是土地的界線。

但眾生如果有貪、有盜、有爭,外面的界線很快就會變成心裡的界線。

這是我的。

你不能碰。

你傷害我。

我要報復你。

於是:

「以致怨讎。」

《無能決者》

當諍訟愈來愈多,另一個問題出現。

誰來判斷?

誰來制止?

誰來保護田界?

誰來處理反覆侵奪?

經文直接說:

「無能決者。」

眾生之間已有爭訟,卻沒有一個大家共同承認、可以裁決的人。

如果每個人都自己判斷:

我有理。

你錯。

我可以打你。

你不能反抗。

衝突只會愈來愈大。

所以眾生開始商議:

必須建立一個共同承認的秩序。

《寧可立一平等主》

經文說,眾人共同議論:

「寧可立一平等主。」

這句非常重要。

不是某一個人突然宣布:

我要統治你們。

而是眾人因為:

「諍訟。」

「怨讎。」

又:

「無能決者。」

所以共同商議:

「寧可立一平等主。」

接著經文說明這個人主應該做什麼:

「善護人民。」

這是第一件事。

不是先保護自己的權位。

而是:

善護人民。

接著:

「賞善罰惡。」

善者應予獎勵。

惡者應受處置。

所以這個被共同推立的人,最重要的責任是維護共同秩序、處理善惡與爭端。

《我等眾人各共減割以供給之》

既然有人專門承擔護民、裁決與賞罰的責任,他就不能再像其他人一樣只顧自己的田。

於是眾人又說:

「我等眾人各共減割以供給之。」

大家從自己所得之中共同減割一部分,用來供給這位承擔公共責任的人。

這一段經文的次第非常完整:

先有財產界線;

有了界線,出現偷盜;

偷盜反覆發生,出現責打;

責打與告訴,又形成諍訟;

諍訟最後造成怨讎;

而:

「無能決者。」

所以眾人才決定:

「寧可立一平等主。善護人民。賞善罰惡。我等眾人各共減割以供給之。」

這就是本段原典敘述人主形成的因緣。

《眾人共同選出一人》

經文接著說,眾人便在大眾之中尋找一位適合的人。

選擇一位:

形體端正,

有威德,

有能力,

能夠處理眾人事務的人。

眾人對他提出要求:

你應當為我們平等處理爭端。

應當護持人民。

應當賞善罰惡。

而我們也願意:

「各共減割以供給之。」

這個人接受了眾人的請託。

於是開始承擔共同秩序的責任。

經文到這裡說出一句後世很容易誤解的話:

「於是始有民主之名。」

《「民主」二字不能直接作現代政治制度解》

這裡必須特別嚴謹。

《長阿含經》古漢譯中的:

「民主」

不能直接理解成今天所說的 democracy,也不能拿現代政黨政治、選舉制度、民主政體的概念直接套進經文。

這裡的語境很清楚。

前文說眾人因為:

「有田宅疆畔別異。故生諍訟。以致怨讎。無能決者。」

所以共同商議:

「寧可立一平等主。」

再從眾人中選出一位能夠:

「善護人民。賞善罰惡。」

的人。

經文因此說:

「於是始有民主之名。」

依這一段上下文,「民主」是指眾人所共同推立、承擔治理與裁決責任的人民之主、人眾之主。

所以我們應依原典語境理解。

不可因為今天「民主」二字有固定的現代政治意義,就把兩千年前漢譯佛典中的同形詞直接等同現代概念。

這也是閱讀古經文很重要的原則:

字雖相同,義要從上下文判定。

《權力在經文中首先是一種責任》

這一段若從法義上觀察,有一點非常值得注意。

眾人推立人主,不是為了讓某個人享受特權。

而是因為社會已有:

偷盜,

諍訟,

怨讎,

「無能決者。」

所以才需要有人:

「善護人民。賞善罰惡。」

因此,依本段經文來看,人主之位首先是一種責任。

眾人供給他,是因為他承擔公共職責。

如果只有供養而沒有護民,

只有權力而沒有責任,

只有賞罰而沒有平等,

就已經偏離這一段所說「平等主」的本意。

《從心中的彼我・一路形成外在制度》

把前幾篇連起來讀,會看到一條非常清楚的變化。

先有:

「我勝汝。汝不如我。」

接著:

「心存彼我。懷諍競故。」

後來:

「競積餘糧故。」

再來:

「共封田宅。以分疆畔。」

現在則:

「計有彼我。」

然後出現偷盜、責打、諍訟、怨讎。

最後才需要:

「立一平等主。」

這個次第很值得我們反省。

很多外在制度,都是為了處理眾生內心煩惱所造成的問題。

如果人人不貪取他人所有,

偷盜就少。

如果人人不因利益互爭,

諍訟就少。

如果能彼此忍讓,

怨讎也少。

但是眾生煩惱沒有完全止息,所以外在必須建立規則與裁決。

佛法修行則更往內走:

制度可以約束行為,

但修行要處理的是那個最初想侵取的心。

《真正的第一道防線仍然是自己的心》

法律可以告訴我們:

不能偷。

制度可以告訴我們:

不能侵害別人。

裁決者可以在事情發生後處理。

但佛法要我們更早看到:

我為什麼想拿不是我的東西?

是貪嗎?

是不滿嗎?

是嫉妒嗎?

是覺得自己應該得到更多嗎?

如果能在這裡看見,很多後面的事情根本不必發生。

所以持戒很重要。

戒不是等別人來處罰。

是自己先知道界線。

不與取,不取。

不該說,不說。

不該做,不做。

能自己守住,外面的賞罰就不必來到自己身上。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察一件很簡單的事情:

我有沒有尊重別人的界線?

不只是財物。

也包括:

別人的時間,

別人的隱私,

別人的決定,

別人的功勞,

別人的作品,

別人的空間。

有時我們沒有偷東西,卻會偷偷侵占別人的界線。

把別人的功勞說成自己的。

未經同意使用別人的東西。

認為關係熟,就可以任意要求。

覺得自己是長輩、主管、老師,就可以不尊重對方。

這些都可以回到經文:

「計有彼我。」

既然知道彼此有界,就要學會尊重。

真正的持戒,不只是怕處罰。

是知道:

不侵害別人,自己與眾人才有安穩。

《慧照心得》

這一段我最注意的是:

「有田宅疆畔別異。故生諍訟。以致怨讎。無能決者。」

一開始只是田界。

後來變成偷盜。

再後來有人打人、有人告訴、彼此爭論。

最後:

「以致怨讎。」

所以眾人才說:

「寧可立一平等主。善護人民。賞善罰惡。」

我覺得這是在提醒我們:

外在秩序很重要。

但是比外在秩序更早的,是內心秩序。

如果自己的心沒有界線,

再多規則都只是最後一道防線。

真正修行,是在沒有人看見時,也知道什麼不能取。

在沒有人處罰時,也知道什麼不能做。

不是因為怕被抓。

而是因為知道:

貪一旦越界,後面可能就是諍。

諍再不止,就成怨。

所以戒律不是束縛。

戒是在事情還沒有走到「怨讎」以前,就先把自己護住。

今日實修:今天特別守護一個「不侵越」——不取未經允許之物、不占別人的便宜、不侵占別人的時間與功勞。當心裡出現「沒關係,拿一點而已」時,立即停下來,看見最初那一念貪取。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