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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01・長阿含經

《長阿含經》第十七卷(13)三師自誡・自己未成,不可只忙著教人

學僧 釋慧照

《長阿含經》第十七卷(13)

三師自誡・自己未成,不可只忙著教人

本篇接續《長阿含經》第十七卷第三分〈露遮經第十〉。

露遮婆羅門原本生起一個見解:

「諸沙門、婆羅門多知善法,多所證成,不應為他人說,但自知休與他說為。」

他認為:

一個人自己得到善法、自己有所證得就好,

不必再告訴別人。

甚至以:

「譬如有人壞故獄已,更造新獄」

來形容說法教人。

佛陀透過露遮自己的村邑,以及波斯匿王與國中人民的利益關係,讓他看見:

若一件事本來可以利益眾人,

卻故意阻斷別人得到,

這不是慈心。

而是:

不善之心。

但是佛陀並沒有因此走到另一個極端:

只要知道佛法,就趕快去教別人。

恰恰相反。

佛接下來說了一段非常嚴格的話:

「世有三師可以自誡。」

這三種老師,

都是修行人應當拿來警惕自己的鏡子。

《第一師・自己的事情未辦,弟子也不敬順》

佛先說第一種老師。

這個人自己出家修道,

想要斷除煩惱,

想要證得殊勝之法。

可是:

自己應該斷的煩惱尚未斷盡,

自己應該證得的法也還沒有真正完成。

也就是:

自己的事情尚未辦好。

但是他已經開始為弟子說法。

問題還不只如此。

他的弟子聽了他的教導之後,

並沒有真正敬重、順從他的教法。

老師說應當這樣修,

弟子不修。

老師說應當捨離某些過失,

弟子也不真正捨離。

彼此雖然聚在一起,

卻沒有形成真正依法修行的師弟關係。

這時佛指出:

這樣的老師應當自我警誡。

因為:

自己尚未調伏,

又急著調伏別人。

自己的事情還沒有完成,

卻把大量心力放在別人身上。

佛陀在這裡重新使用露遮自己原先說過的譬喻:

「譬如有人壞故獄已,更造新獄。」

露遮原本拿這句話批評:

自己得法後又去教人。

佛陀卻把這個譬喻轉回真正需要警惕的地方。

問題不是:

利益別人本身就是新牢獄。

真正的問題是:

自己的煩惱還沒有處理,

卻又因為教人而建立新的牽纏。

如果說法帶來的是:

名聞,

利養,

眷屬,

控制,

我慢,

師徒間的依附,

那麼原來想出離煩惱,

最後真的可能又建立一座新的牢獄。

《教別人之前・先問自己做到了沒有》

這一層對所有學佛的人都很直接。

我們很容易知道:

別人應該怎麼修。

別人生氣時,

我們會說:

要放下。

別人貪著時,

我們會說:

不要執著。

別人散亂時,

我們會說:

要有正念。

別人與人爭執時,

我們會說:

學佛要慈悲。

可是同樣的境界輪到自己,

還做得到嗎?

如果自己一句批評都受不了,

卻一直勸別人放下我執;

自己對名利抓得很緊,

卻一直教別人少欲知足;

自己遇境界就失去正念,

卻整天只分析別人的修行,

那麼佛陀的「三師自誡」就不是在講古代某一位老師。

而是在提醒我們自己。

《第二師・已有所得,自己的事情仍未完成》

佛接著說第二種老師。

這一位與第一位不同。

他不是完全沒有修行。

他已經有所修習,

也有所證成。

但是:

應斷的煩惱仍然沒有完全斷盡。

自己的修行仍然沒有真正完成。

他也開始教導弟子。

而弟子對他的教導仍然不能真正敬順奉行。

佛陀對這一類老師又說了一個譬喻:

「譬如有人在他後行,手摩他背。」

一個人走在別人的後面,

伸手摸著前面人的背。

看起來好像一直跟著對方。

但自己真正該走的路,仍然要靠自己的腳走。

修行也是如此。

靠近修行人,

不等於自己已經完成修行。

能談論高深法義,

不等於煩惱已斷。

有一些修行經驗,

也不等於究竟。

所以佛陀把第二種老師提出來:

即使已經有所修、有所得,

仍然要知道:

自己還有哪些事情沒有完成。

《有一點所得・最容易誤認為已經足夠》

完全沒有修行時,

有時反而知道自己不懂。

真正危險的可能是:

已經懂了一些。

已經修了一些。

已經有一些經驗。

已經有人願意聽自己說。

這時很容易生起:

我可以了。

甚至慢慢把:

有人聽我說法,

誤認成:

我修得很好。

把:

別人尊敬我,

誤認成:

我已經有證量。

把:

我能解釋經典,

誤認成:

我已經做到經典所說。

所以佛陀說:

「三師可以自誡。」

不是叫我們拿這三種老師去批評別人。

而是:

「自誡。」

自己警惕自己。

《第三師・弟子雖然敬順,自己仍須自誡》

第三種情況又不同。

這位老師自己仍然沒有完全斷除煩惱,

自己的事情仍然未辦究竟。

但是他的弟子與前兩種不同。

弟子願意敬重他。

願意接受教導。

願意依他的話修行。

表面看起來,

這似乎已經是一位很成功的老師。

有人聽。

有人信。

有人跟著修。

但是佛陀仍然把他列在:

「可以自誡」

之中。

為什麼?

因為:

弟子修得好,

不能代替老師自己的修行。

別人因為你的話得到利益,

也不能證明你的煩惱已經斷盡。

這裡佛陀用了第三個非常鮮明的譬喻:

「譬如有人捨己禾稼,鋤他田苗。」

自己的田還沒有照顧好,

卻跑去替別人鋤田。

別人的禾苗可能真的因此長得很好。

可是:

自己的田呢?

《捨己禾稼・鋤他田苗》

這個譬喻對修行人非常有力量。

「己禾稼」是自己真正要修的心。

每天自己的:

貪,

瞋,

癡,

慢,

疑,

嫉妒,

執著,

都在這一塊田裡。

但是我們很容易跑去:

鋤別人的田。

這個人應該改。

那個人知見不對。

這個人的修法有問題。

那個人的戒行不夠。

甚至每天都在幫別人分析煩惱,

卻沒有時間看:

自己的煩惱正在做什麼。

佛陀沒有說:

不能幫別人。

問題在:

「捨己禾稼。」

把自己的田丟掉了。

這才是危險。

《三種老師共同的問題》

把三師放在一起看,

會發現佛陀真正要我們警惕的核心非常清楚。

三種老師的外在情況不同。

有的弟子不敬順。

有的已有部分修行所得。

有的弟子甚至願意敬順奉行。

但是共同問題是:

老師自己應斷的煩惱尚未真正完成。

自己的修行還沒有辦好。

所以佛陀說:

「可以自誡。」

不是叫他們從此什麼話都不能說。

而是:

不能因為開始教人,就忘了自己仍然是修行人。

《說法不能取代修行》

這對任何從事佛法弘傳的人都很重要。

寫佛法文章,

不能取代持戒。

講經,

不能取代觀心。

有人讚歎,

不能取代斷煩惱。

有人追隨,

不能取代禪定。

知道很多經文,

也不能取代真正的智慧。

甚至:

幫助很多人,

仍然不能代替自己的修行。

因為最後每一個人都必須回到自己的心。

自己的貪,

自己斷。

自己的瞋,

自己觀。

自己的癡,

自己破。

自己的生死,

自己修行出離。

沒有人能因為:

我幫助很多人修行,

所以我的煩惱自動消失。

《但也不能反過來說・未成佛就不能利益人》

同樣要避免另一個極端。

佛陀說「三師自誡」,

並不是說:

只有完全證得阿羅漢的人才可以對別人說一句佛法。

如果如此理解,

又會與整部〈露遮經〉前面的教導衝突。

因為露遮原來正是主張:

自己知道善法,不應告訴別人。

佛陀已經指出這種阻斷他人利益的心是不善。

所以兩段經文必須一起讀。

一邊是:

不要阻斷正法利益別人。

另一邊是:

利益別人時,不要忘了自己也必須修。

這才完整。

《自利與利他不能彼此代替》

所以〈露遮經〉真正建立的是一種平衡。

不能說:

我只管自己,別人與我無關。

也不能說:

我每天都在幫助別人,所以自己不用修。

自利不能成為冷漠的理由。

利他也不能成為逃避自修的理由。

真正穩當的是:

自己修,

也隨因緣利益人。

利益人時,

仍然回來檢查自己。

自己有一些進步,

也不因此把正法據為己有。

如此,

自利與利他才不是兩條互相排斥的道路。

《真正的老師首先是自己的學生》

佛說:

「世有三師可以自誡。」

「自誡」兩個字尤其值得記住。

修行人愈有人聽,

愈需要自誡。

愈有人尊敬,

愈需要自誡。

愈能講法,

愈需要自誡。

因為外在的肯定很容易遮住內在尚未完成的地方。

所以真正的老師,

首先仍然要做佛法的學生。

每天仍然要被戒提醒。

被經提醒。

被自己的煩惱提醒。

被因果提醒。

只要「生死已盡,所作已辦」尚未真正完成,

就不能因為別人稱自己老師,

而忘記:

自己仍然在道上。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不必先檢查任何老師。

先檢查自己。

我最近是不是很容易看見別人的問題,

卻很少看自己的問題?

是不是很會勸別人放下,

自己卻有一件事情一直抓住不放?

是不是很會說慈悲,

卻對某一個人長期心懷不滿?

是不是很會談持戒,

卻對自己的小過失一直找理由?

這就是:

「捨己禾稼,鋤他田苗」

最直接的觀照。

今天先回自己的田。

《慧照心得》

佛說:

「世有三師可以自誡。」

我覺得最重要的兩個字不是:

「三師。」

而是:

「自誡。」

如果讀完這段經,只想到:

某某老師就是第一種。

某某法師像第二種。

某某人一定是第三種。

那我們可能又開始:

「鋤他田苗。」

佛真正要我們做的是:

回頭看自己的禾稼。

尤其當一個人開始寫佛法、

分享佛法、

講佛法,

甚至有人因自己的分享得到利益時,

更要記得:

別人的受益,不等於自己的修行完成。

別人的讚歎,也不能證明自己的煩惱已斷。

所以:

能利益人,就依法利益。

回到自己時,仍然老實修行。

不因自己尚未究竟,就吝法。

也不因別人願意聽,就自以為究竟。

佛陀給我們的不是:

只修自己,

或只管別人。

而是:

不要捨掉自己的田,

也不要斷掉別人得到善法的因緣。

今日實修:

今天少看一個別人的過失,回頭找自己一個「明明會教別人,自己卻還沒有做到」的地方;不解釋、不辯護,實際改一次。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