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上一頁閱讀原典
T0001・長阿含經

《長阿含經》第十六卷(5) 苦役此身不是聖道・戒具足見具足才是根本

學僧 釋慧照

《長阿含經》第十六卷(5)

苦役此身不是聖道・戒具足見具足才是根本

本篇繼續《長阿含經》第十六卷〈倮形梵志經〉。

前面迦葉梵志問佛:

是不是所有祭祀、所有苦行,都受到佛陀呵責?

佛陀沒有如此回答。

佛陀先指出:

有苦行者死後墮惡趣,也有苦行者死後生善處;不行苦行者同樣有善有惡。

所以真正的判準不能只看:

這個人有沒有吃苦。

而應當看:

「何者為善?何者不善?」

「何者為黑?何者為白?」

以及那些「不善法、重濁、黑冥、非賢聖法」究竟有沒有真正斷除。

佛陀又明確指出:

「有道、有跡。」

而這條修行之道,就是七覺支。

接著,迦葉把問題推得更深。

《怎樣才叫真正的沙門、婆羅門》

迦葉對佛陀說:

世間的沙門法、婆羅門法,實在非常難行。

佛陀便問:

為什麼說難?

迦葉所理解的「難」,主要放在外在苦行。

也就是一個人能不能忍受一般人無法忍受的生活方式。

於是原經開始列舉大量苦行。

這一大段不能省略。

因為佛陀正是要把當時被認為極為艱難、極為高尚的苦行,一項一項擺出來,再問:

做到這些,就一定是沙門嗎?

《裸形不衣》

經文首先說:

「或有裸形,不以衣蔽形。」

完全裸體,不以衣服遮蔽身體。

這在某些苦行傳統中,被視為捨棄世間所有依附的象徵。

然而佛陀接下來並沒有因為一個人能裸形生活,就稱他已經成就沙門法。

《種種不受食法》

原經又列舉:

「或不受食。」

又有種種對飲食來源極為嚴格的限制。

有些食物不接受。

有些地方的食物不接受。

有些情況下即使有人供養,也拒絕食用。

又有:

「不食魚肉。」

乃至不飲酒。

這些做法表面上都極其節制。

可是佛陀要我們看的,不只是:

吃什麼,

不吃什麼。

而是這種節制究竟有沒有導向戒與正見。

《一日一食乃至七日一食》

原經接著說:

有的人:

「一日一食。」

有的:

「二日一食。」

甚至:

「七日一食。」

也就是一天吃一次,

兩天才吃一次,

乃至七天才吃一次。

這已經不是普通的節食。

而是刻意使身體承受極大的飢餓與苦楚。

若只用「能忍受多少痛苦」來判斷修行高低,那麼這樣的人確實很容易被認為是大修行者。

可是佛陀並沒有在這裡停止。

經文繼續把苦行推向更極端。

《食草木、牛糞》

有些苦行者以極粗劣之物維生。

原經列出:

「食稊稗子。」

又食:

「牛糞。」

甚至食草木、根葉果實等極為粗劣的食物。

一般人所追求的是美味。

苦行者反其道而行,故意拒絕美味,使自己承受飲食上的苦。

然而問題仍然沒有改變:

身體吃得越苦,

心就一定越清淨嗎?

《披鹿皮、草衣、樹皮》

原經又說:

有人穿:

「鹿皮衣。」

有人以草為衣。

有人以樹皮、毛髮等覆身。

這些苦行的共同方向,都是降低身體享受。

不追求柔軟舒適的衣服。

甚至刻意選擇粗糙、刺身、不舒適的材料。

從世俗眼光看,這確實是一種強大的克制。

可是佛陀仍然沒有把「能忍受不舒服」直接等同於「已得聖道」。

《拔髮、臥刺》

經文進一步列舉:

有人拔除自己的頭髮。

有人:

「臥荊棘上。」

不是睡在柔軟床榻,

而是讓身體躺在荊棘之上。

又有人臥於:

「果蓏上。」

乃至以種種方式故意使身體受苦。

這裡已經很清楚:

苦行的核心思想之一,就是認為:

身體越受苦,罪業越能消除;

欲望越被折磨,心越能清淨。

可是佛陀並不接受這個推論。

因為「身體受苦」與「智慧生起」不是同一件事。

《臥牛糞、事火、日三浴》

原經又說:

有些人:

「臥牛糞上。」

有些人:

「事火。」

以事奉火神作為修行。

還有人:

「一日三浴。」

一天多次入水沐浴,認為如此可以除去罪垢、得到清淨。

這些都是當時真實存在的修行方式。

佛陀沒有把它們故意說得荒謬。

佛陀真正做的是:

即使把所有這些最艱苦的修行都做到,仍然要再問一件事:

你的戒具足了嗎?

你的見具足了嗎?

《佛陀真正的判準》

佛陀告訴迦葉:

一個人即使行盡上述種種苦行,

若:

「戒不具足,見不具足。」

仍然不能因此成為真正的沙門、婆羅門。

這是本篇最重要的轉折。

前面那麼長的苦行列舉,最後全部集中到這兩句:

「戒不具足。」

「見不具足。」

也就是說:

你可以吃得非常少,

但若仍然傷害眾生,戒不具足。

你可以睡在荊棘上,

但若仍然欺騙、瞋恨、嫉妒,戒不具足。

你可以一天洗三次澡,

但若心中邪見沒有破除,見不具足。

你可以不穿衣服,

但若「我慢」仍然牢固,仍未因此解脫。

所以佛陀把修行從「折磨身體」帶回:

戒,

見,

心,

智慧。

《身體受苦,不等於煩惱受苦》

這裡必須分得很清楚。

佛陀不是教我們貪圖享受。

佛教本來就重視:

少欲,

知足,

精進,

忍耐,

遠離。

修行中也必然會遇到身心的不適。

所以問題不是:

能不能吃苦?

修行人當然要有堪忍。

真正的問題是:

為什麼吃苦?

這個苦是否與斷煩惱有關?

若只是認為:

「只要讓身體痛苦,業障自然就消失。」

佛陀並不承認這就是究竟的修行道路。

因為身體受苦時,

貪可能還在。

瞋可能還在。

癡可能還在。

我慢甚至可能更強。

一個人可能因為苦行而生起:

「你們都做不到,只有我做得到。」

這時候身體雖然苦,

「我」反而更大。

《戒具足》

所以佛陀首先指出「戒」。

戒不是裝飾。

戒是修行的根基。

真正的戒,使我們開始停止傷害。

不殺生。

不偷盜。

不邪行。

不妄語。

乃至守護身口意,不令惡法任意發展。

如果一個人每天忍受極大的身體痛苦,卻仍然傷害別人,

那不是佛陀所說的清淨。

若一個人外表樸素,內心卻充滿欺騙,

也不能因為外在苦行而稱為清淨。

戒真正處理的是:

我與眾生相處時,

是否減少傷害?

我的身口意,

是否正在走向清淨?

《見具足》

佛陀又說「見具足」。

這比外在形式更深。

見,是我們如何理解生命、因果與修行。

若根本見解錯了,

再大的精進也可能走錯方向。

例如:

認為只要折磨身體就一定能解脫。

認為只要祭祀就可以消除一切惡業。

認為行為沒有善惡果報。

認為外在儀式本身就是究竟清淨。

如果根本見解沒有修正,

苦行越精進,

有時只是沿著錯誤方向走得更遠。

所以佛陀把「見具足」放到非常重要的位置。

修行不是只靠意志力。

還需要正見。

《慈心,才真正顯示內在轉變》

經文接著把修行方向進一步帶向內心。

佛陀指出,真正修行的人應當修習慈心。

慈心不是只對喜歡的人好。

而是:

對一切眾生沒有怨害。

心不被瞋恨所控制。

這與前面的苦行形成強烈對比。

一個人即使睡荊棘,

如果仍然恨人,

苦行並沒有使他成為聖者。

另一個人即使沒有那些極端外相,

但戒行清淨,

正見具足,

慈心廣大,

他的生命已經真正向解脫轉變。

所以佛法最後不是問:

你把自己折磨到什麼程度?

而是問:

你的心有沒有清淨?

《真正的苦行,是對治煩惱》

從佛法來看,

真正困難的不是讓身體受苦。

真正困難的是:

貪起來時,不跟著貪走。

瞋起來時,不跟著瞋走。

別人侮辱時,不立刻報復。

自己做錯時,願意承認。

利益現前時,不因貪欲破戒。

沒有人看見時,仍然守住身口意。

這些才是真正艱難。

因為身體的苦,有時候咬牙可以忍。

可是放下「我」,

往往比忍受身體疼痛更難。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佛弟子未必會臥荊棘、食牛糞、一日三浴。

可是我們仍然很容易落入同一個問題:

把「修行的形式」當成「修行的成果」。

誦經很多,

不等於瞋心已斷。

拜佛很多,

不等於我慢已除。

吃素多年,

不等於慈悲一定具足。

禪坐很久,

不等於正見已經建立。

這些功課都可以成為非常重要的助緣。

但要進一步問:

它有沒有真正改變我的身口意?

所以今天做完功課之後,可以再觀察:

今天有沒有少傷害一個人?

有沒有少說一句傷人的話?

有沒有在瞋心生起時,看見它?

有沒有在貪欲生起時,不立即跟隨?

有沒有因為佛法而更加明白因果與正見?

若有,

修行就不只是形式。

它正在進入生命。

《慧照心得》

〈倮形梵志經〉列出這麼多苦行,不是要我們嘲笑古代苦行者。

他們能忍受的苦,很多是我們今日難以做到的。

佛陀真正指出的是:

能吃苦,不等於方向正確。

修行若沒有正見,

精進也可能成為錯誤道路上的精進。

修行若沒有戒,

苦行也可能只是折磨身體。

所以佛陀把標準拉回:

「戒不具足,見不具足。」

這句話值得我們常常拿來照自己。

不要先問:

我的修行看起來夠不夠精進?

先問:

戒有沒有更清淨?

見有沒有更正確?

心有沒有更慈悲?

貪瞋癡有沒有減少?

真正的修行,不是證明:

「我比別人更能吃苦。」

而是有一天,我們發現:

過去放不下的,現在能放下一點;

過去一定要爭的,現在能退一步;

過去遇境就瞋,現在能先看見自己的心。

這些改變看起來沒有神通。

卻比折磨自己的身體,更接近佛陀所指向的道路。

今日修行可以提醒自己:

不要只讓身體承受修行,要讓戒、正見與智慧真正進入自己的心。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