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阿含經》第十六卷(2) 三種神足・真正攝受眾生的是教誡
《長阿含經》第十六卷(2)
三種神足・真正攝受眾生的是教誡
本篇繼續《長阿含經》第十六卷〈堅固經〉。
前一篇中,堅固長者子三次請佛命比丘向在家大眾顯現神足,佛陀三次沒有答應,反而教比丘:
「於空閑處靜默思道。」
又說:
「若有功德,當自覆藏;若有過失,當自發露。」
接下來,佛陀並不是簡單地說「神通都不要」,而是進一步把問題分清楚。
佛告堅固,有三種神足。
第一是神足。
第二是觀察他心神足。
第三是教誡神足。
這三種,表面上都可以使人感到不可思議,可是佛陀對它們的評價並不相同。
《第一種:神足》
佛陀說,什麼叫作神足?
修行人可以一身化作多身,多身還作一身;
石壁無礙;
出沒於地,如在水中;
履水如地;
身出煙焰,如大火聚;
手捫日月;
身至梵天。
這些,都是經文中明確列舉的神足現象。
對一般人來說,這已經非常不可思議。
如果有人看見比丘能如此變化,自然可能生起驚奇,甚至因此信仰。
可是佛陀立刻指出一個問題。
假如有一位有信的人,見到比丘顯現這些神足,回去告訴另一個沒有信心的人:
「我見沙門有大神力,能一身化多身,多身合一身,乃至身至梵天。」
那個不信的人卻可能說:
這有什麼奇怪?
我也聽說有一種咒術,修習之後同樣可以做到。
佛陀因此指出:
如果一件事可以被別人理解為術法、咒術、技巧,那麼它就不能成為正法最根本的證明。
佛陀不是說神足不存在。
而是說:
即使神足真實存在,它仍然不能保證眾生因而真正懂得佛法。
有人看見神異現象,可能生信;
也有人看見同樣現象,卻說那只是術法。
所以若以神足作弘法根本,眾生最後討論的可能不是苦、集、滅、道,也不是戒、定、慧,而是:
這個人到底有沒有神通?
這種神通是真是假?
別人是不是也能做到?
佛法的方向,就容易被帶離。
《第二種:觀察他心神足》
佛陀接著說第二種:
觀察他心神足。
也就是能知道他人的心念。
修行人可以知道:
某人現在是這樣想,
某人的心是這樣活動,
某人的意念正朝這個方向轉變。
這看起來比外在變化更深。
因為不是改變身體或環境,而是直接知道別人的心。
然而佛陀又舉出同樣的問題。
有信的人若對不信的人說:
「我親眼看見沙門能知道他人心念。」
不信的人仍然可能回答:
這也是一種咒術。
修習某種術法,同樣可以知道他人的心。
所以這第二種神足,仍然有被誤解、被模仿、被歸入異術的可能。
這裡值得我們注意。
佛陀沒有把「別人不能做到」當作真理的標準。
也沒有說:
只要一件事夠神奇,就是佛法。
佛陀反而一次又一次把判斷標準拉回到:
這件事能不能真正使人離苦?
能不能斷除不善法?
能不能使人走向解脫?
《第三種:教誡神足》
接著,佛陀說第三種:
教誡神足。
這才是本篇真正的核心。
佛陀說,比丘能教導他人:
「汝當作是思惟,不當作是思惟。」
「汝當作是念,不當作是念。」
「汝當斷是惡,當修是善。」
「汝當捨是,成就是。」
這種神足,不是讓一個人在別人面前顯示「我能做什麼」。
而是令另一個人真正知道:
什麼心應當生起,
什麼心不應當生起;
什麼念應當保持,
什麼念應當捨離;
什麼惡應當斷除,
什麼善應當修習。
它直接進入一個人的生命。
直接進入煩惱。
直接進入取捨。
直接進入修行。
所以佛陀所重視的,不只是令人驚歎,而是令人改變。
《從聞法走向修行》
〈堅固經〉接著的經文,不只是停在一句「教誡神足」。
佛陀更進一步說明,一位如來出現於世,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如來於諸天、世人、沙門、婆羅門中,自身作證,為他人說法。
所說的法:
初善,
中善,
竟亦善。
有義,
有文。
具足清淨梵行。
有人聽到這樣的法之後,生起信心。
他開始思惟:
居家是染污之處,出家則如虛空。
若我住在家中,要一生一世純修梵行,實在不容易。
於是捨家、捨財、捨親屬,剃除鬚髮,著法服而出家。
這就是教誡真正的力量。
不是使人驚訝一下。
而是使人願意重新選擇自己的人生。
《真正的攝受,不是讓人崇拜自己》
這一點,非常重要。
若以神足攝受眾生,眾生容易注意的是:
這位修行人好厲害。
可是若以教誡神足攝受眾生,眾生真正注意的是:
我的貪瞋癡要怎麼辦?
我的身口意要怎麼調伏?
什麼應斷?
什麼應修?
我要怎麼從苦中走出來?
前者容易把注意力放在「人」。
後者把注意力帶回「法」。
佛陀所重視的,正是後者。
一個真正的善知識,不是讓人永遠依賴他。
而是幫助人學會看自己的心。
不是讓人一直說:
「你真有本事。」
而是使人開始問:
「我該怎麼修?」
《戒行從教誡中建立》
經文接著敘述,出家之後,修行人開始學習清淨戒行。
不殺生。
捨離刀杖,慚愧慈愍,一切眾生皆使安全。
不偷盜。
他人所與而後取,清淨無欺。
離非梵行。
不妄語。
說真實語,不欺誑世間。
不兩舌。
不惡口。
不綺語。
乃至遠離酒、歌舞、香華莊嚴、廣大高床、金銀財寶等。
這些都不是神奇現象。
可是正是這些看似平常的持戒,開始真正改變一個人的生命。
不再傷害。
不再欺騙。
不再放縱。
不再以欲望作主。
這才是佛陀教誡的作用。
它不是讓我們變成「特殊的人」。
而是讓我們逐漸成為一個不再被貪瞋癡牽著走的人。
《守護諸根》
經文又說,修行人不只守戒,還要守護六根。
眼見色,不取色相,不取隨形好。
耳聞聲。
鼻嗅香。
舌知味。
身覺觸。
意知法。
都要善加守護。
因為若不守護根門,貪憂等惡不善法就容易侵入。
這又回到教誡神足的本質:
「汝當作是思惟,不當作是思惟。」
修行真正的現場,就是六根接觸六境的當下。
看見喜歡的,不立刻被貪帶走。
遇到不喜歡的,不立刻被瞋帶走。
念頭生起,知道它。
煩惱生起,知道它。
該斷的斷。
該修的修。
這比顯示任何神奇能力都更接近解脫。
《少欲知足》
經文接著說:
比丘衣服僅足覆身,食物僅足支命。
所到之處,衣鉢隨身。
如鳥飛行,羽翮隨身。
修行人漸漸放下多餘需求。
不是什麼都不要,而是不讓所有欲求無限增長。
欲望少一分,心就自由一分。
依賴少一分,心就輕安一分。
這也是教誡神足。
因為真正的佛法不是讓我們得到更多可以向人炫耀的東西,而是教我們:
哪些其實可以放下。
《捨離五蓋》
經文又說,比丘遠離憒鬧,住在空閑處,端身正坐,繫念在前。
斷除貪欲。
斷除瞋恚。
斷除睡眠。
斷除掉悔。
斷除疑惑。
這就是五蓋。
當五蓋沒有放下時,心被遮覆。
即使知道很多佛法,心仍然不能明淨。
所以佛陀的教誡不是只停在道理上。
而是一步一步把修行人帶入:
持戒,
守護諸根,
知足,
遠離,
正念,
斷五蓋,
修禪定。
這就是教誡的真正力量。
《由初禪而至四禪》
當五蓋斷除,心漸清淨,修行人便能進入禪定。
經中依次說:
離欲、離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入初禪。
滅有覺有觀,內信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入第二禪。
離喜住捨,正念正智,身受樂,入第三禪。
捨苦捨樂,憂喜先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入第四禪。
這裡尤其要看清楚:
佛陀所說的「教誡神足」,不是只用言語勸人做好事。
它最後真正把一個人帶入戒、定、慧的修行次第。
從不作惡,
到善攝六根;
從少欲知足,
到斷除五蓋;
從心不散亂,
到四禪清淨。
這才是佛教所說真正具有力量的教化。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我們未必遇到有人顯現神足。
可是我們很容易被「特殊」吸引。
誰有特別感應,
誰知道未來,
誰能看見什麼,
誰有特殊境界,
我們的注意力就容易立刻被拉過去。
〈堅固經〉提醒我們:
即使有神奇現象,也不要忘記判斷佛法最根本的標準。
它有沒有幫助我斷貪?
有沒有幫助我斷瞋?
有沒有幫助我斷癡?
有沒有使戒更清淨?
有沒有使心更安定?
有沒有使智慧更明白?
如果沒有,那麼再神奇,也未必能幫助我們解脫。
相反地,一句很平凡的教誡:
不要說傷人的話。
不要在瞋恨時立刻行動。
看見貪念時先知道。
每天守好自己的戒。
少一點欲求。
多一分正念。
這些事情看起來一點都不神奇。
可是若真正做到,它真的會改變一個人的命運。
《慧照心得》
佛陀說三種神足,並不是在比哪一種比較精彩。
佛陀真正要我們分辨的是:
什麼只能使人驚奇,
什麼能真正使人離苦。
外在神通能讓人驚歎。
他心神通能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可是教誡神足,能使一個人知道:
該斷什麼,
該修什麼,
該放下什麼,
該成就什麼。
這才真正走入生命。
佛法最深的神奇,不一定是飛天入地。
而是原本容易發怒的人,慢慢不再被瞋恨控制;
原本貪著的人,慢慢學會知足;
原本散亂的人,慢慢能夠安住;
原本被無明牽引的人,慢慢生起智慧。
如果一個人真的從煩惱中轉變,
那就是佛法在他的生命裡發生了力量。
今日修行,可以提醒自己:
不要只追問佛法有沒有神奇境界,更要問自己,有沒有真正依教奉行。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