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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01・長阿含經

《長阿含經》第十六卷(2) 三種神足・真正攝受眾生的是教誡

學僧 釋慧照

《長阿含經》第十六卷(2)

三種神足・真正攝受眾生的是教誡

本篇繼續《長阿含經》第十六卷〈堅固經〉。

前一篇中,堅固長者子三次請佛命比丘向在家大眾顯現神足,佛陀三次沒有答應,反而教比丘:

「於空閑處靜默思道。」

又說:

「若有功德,當自覆藏;若有過失,當自發露。」

接下來,佛陀並不是簡單地說「神通都不要」,而是進一步把問題分清楚。

佛告堅固,有三種神足。

第一是神足。

第二是觀察他心神足。

第三是教誡神足。

這三種,表面上都可以使人感到不可思議,可是佛陀對它們的評價並不相同。

《第一種:神足》

佛陀說,什麼叫作神足?

修行人可以一身化作多身,多身還作一身;

石壁無礙;

出沒於地,如在水中;

履水如地;

身出煙焰,如大火聚;

手捫日月;

身至梵天。

這些,都是經文中明確列舉的神足現象。

對一般人來說,這已經非常不可思議。

如果有人看見比丘能如此變化,自然可能生起驚奇,甚至因此信仰。

可是佛陀立刻指出一個問題。

假如有一位有信的人,見到比丘顯現這些神足,回去告訴另一個沒有信心的人:

「我見沙門有大神力,能一身化多身,多身合一身,乃至身至梵天。」

那個不信的人卻可能說:

這有什麼奇怪?

我也聽說有一種咒術,修習之後同樣可以做到。

佛陀因此指出:

如果一件事可以被別人理解為術法、咒術、技巧,那麼它就不能成為正法最根本的證明。

佛陀不是說神足不存在。

而是說:

即使神足真實存在,它仍然不能保證眾生因而真正懂得佛法。

有人看見神異現象,可能生信;

也有人看見同樣現象,卻說那只是術法。

所以若以神足作弘法根本,眾生最後討論的可能不是苦、集、滅、道,也不是戒、定、慧,而是:

這個人到底有沒有神通?

這種神通是真是假?

別人是不是也能做到?

佛法的方向,就容易被帶離。

《第二種:觀察他心神足》

佛陀接著說第二種:

觀察他心神足。

也就是能知道他人的心念。

修行人可以知道:

某人現在是這樣想,

某人的心是這樣活動,

某人的意念正朝這個方向轉變。

這看起來比外在變化更深。

因為不是改變身體或環境,而是直接知道別人的心。

然而佛陀又舉出同樣的問題。

有信的人若對不信的人說:

「我親眼看見沙門能知道他人心念。」

不信的人仍然可能回答:

這也是一種咒術。

修習某種術法,同樣可以知道他人的心。

所以這第二種神足,仍然有被誤解、被模仿、被歸入異術的可能。

這裡值得我們注意。

佛陀沒有把「別人不能做到」當作真理的標準。

也沒有說:

只要一件事夠神奇,就是佛法。

佛陀反而一次又一次把判斷標準拉回到:

這件事能不能真正使人離苦?

能不能斷除不善法?

能不能使人走向解脫?

《第三種:教誡神足》

接著,佛陀說第三種:

教誡神足。

這才是本篇真正的核心。

佛陀說,比丘能教導他人:

「汝當作是思惟,不當作是思惟。」

「汝當作是念,不當作是念。」

「汝當斷是惡,當修是善。」

「汝當捨是,成就是。」

這種神足,不是讓一個人在別人面前顯示「我能做什麼」。

而是令另一個人真正知道:

什麼心應當生起,

什麼心不應當生起;

什麼念應當保持,

什麼念應當捨離;

什麼惡應當斷除,

什麼善應當修習。

它直接進入一個人的生命。

直接進入煩惱。

直接進入取捨。

直接進入修行。

所以佛陀所重視的,不只是令人驚歎,而是令人改變。

《從聞法走向修行》

〈堅固經〉接著的經文,不只是停在一句「教誡神足」。

佛陀更進一步說明,一位如來出現於世,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如來於諸天、世人、沙門、婆羅門中,自身作證,為他人說法。

所說的法:

初善,

中善,

竟亦善。

有義,

有文。

具足清淨梵行。

有人聽到這樣的法之後,生起信心。

他開始思惟:

居家是染污之處,出家則如虛空。

若我住在家中,要一生一世純修梵行,實在不容易。

於是捨家、捨財、捨親屬,剃除鬚髮,著法服而出家。

這就是教誡真正的力量。

不是使人驚訝一下。

而是使人願意重新選擇自己的人生。

《真正的攝受,不是讓人崇拜自己》

這一點,非常重要。

若以神足攝受眾生,眾生容易注意的是:

這位修行人好厲害。

可是若以教誡神足攝受眾生,眾生真正注意的是:

我的貪瞋癡要怎麼辦?

我的身口意要怎麼調伏?

什麼應斷?

什麼應修?

我要怎麼從苦中走出來?

前者容易把注意力放在「人」。

後者把注意力帶回「法」。

佛陀所重視的,正是後者。

一個真正的善知識,不是讓人永遠依賴他。

而是幫助人學會看自己的心。

不是讓人一直說:

「你真有本事。」

而是使人開始問:

「我該怎麼修?」

《戒行從教誡中建立》

經文接著敘述,出家之後,修行人開始學習清淨戒行。

不殺生。

捨離刀杖,慚愧慈愍,一切眾生皆使安全。

不偷盜。

他人所與而後取,清淨無欺。

離非梵行。

不妄語。

說真實語,不欺誑世間。

不兩舌。

不惡口。

不綺語。

乃至遠離酒、歌舞、香華莊嚴、廣大高床、金銀財寶等。

這些都不是神奇現象。

可是正是這些看似平常的持戒,開始真正改變一個人的生命。

不再傷害。

不再欺騙。

不再放縱。

不再以欲望作主。

這才是佛陀教誡的作用。

它不是讓我們變成「特殊的人」。

而是讓我們逐漸成為一個不再被貪瞋癡牽著走的人。

《守護諸根》

經文又說,修行人不只守戒,還要守護六根。

眼見色,不取色相,不取隨形好。

耳聞聲。

鼻嗅香。

舌知味。

身覺觸。

意知法。

都要善加守護。

因為若不守護根門,貪憂等惡不善法就容易侵入。

這又回到教誡神足的本質:

「汝當作是思惟,不當作是思惟。」

修行真正的現場,就是六根接觸六境的當下。

看見喜歡的,不立刻被貪帶走。

遇到不喜歡的,不立刻被瞋帶走。

念頭生起,知道它。

煩惱生起,知道它。

該斷的斷。

該修的修。

這比顯示任何神奇能力都更接近解脫。

《少欲知足》

經文接著說:

比丘衣服僅足覆身,食物僅足支命。

所到之處,衣鉢隨身。

如鳥飛行,羽翮隨身。

修行人漸漸放下多餘需求。

不是什麼都不要,而是不讓所有欲求無限增長。

欲望少一分,心就自由一分。

依賴少一分,心就輕安一分。

這也是教誡神足。

因為真正的佛法不是讓我們得到更多可以向人炫耀的東西,而是教我們:

哪些其實可以放下。

《捨離五蓋》

經文又說,比丘遠離憒鬧,住在空閑處,端身正坐,繫念在前。

斷除貪欲。

斷除瞋恚。

斷除睡眠。

斷除掉悔。

斷除疑惑。

這就是五蓋。

當五蓋沒有放下時,心被遮覆。

即使知道很多佛法,心仍然不能明淨。

所以佛陀的教誡不是只停在道理上。

而是一步一步把修行人帶入:

持戒,

守護諸根,

知足,

遠離,

正念,

斷五蓋,

修禪定。

這就是教誡的真正力量。

《由初禪而至四禪》

當五蓋斷除,心漸清淨,修行人便能進入禪定。

經中依次說:

離欲、離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入初禪。

滅有覺有觀,內信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入第二禪。

離喜住捨,正念正智,身受樂,入第三禪。

捨苦捨樂,憂喜先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入第四禪。

這裡尤其要看清楚:

佛陀所說的「教誡神足」,不是只用言語勸人做好事。

它最後真正把一個人帶入戒、定、慧的修行次第。

從不作惡,

到善攝六根;

從少欲知足,

到斷除五蓋;

從心不散亂,

到四禪清淨。

這才是佛教所說真正具有力量的教化。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我們未必遇到有人顯現神足。

可是我們很容易被「特殊」吸引。

誰有特別感應,

誰知道未來,

誰能看見什麼,

誰有特殊境界,

我們的注意力就容易立刻被拉過去。

〈堅固經〉提醒我們:

即使有神奇現象,也不要忘記判斷佛法最根本的標準。

它有沒有幫助我斷貪?

有沒有幫助我斷瞋?

有沒有幫助我斷癡?

有沒有使戒更清淨?

有沒有使心更安定?

有沒有使智慧更明白?

如果沒有,那麼再神奇,也未必能幫助我們解脫。

相反地,一句很平凡的教誡:

不要說傷人的話。

不要在瞋恨時立刻行動。

看見貪念時先知道。

每天守好自己的戒。

少一點欲求。

多一分正念。

這些事情看起來一點都不神奇。

可是若真正做到,它真的會改變一個人的命運。

《慧照心得》

佛陀說三種神足,並不是在比哪一種比較精彩。

佛陀真正要我們分辨的是:

什麼只能使人驚奇,

什麼能真正使人離苦。

外在神通能讓人驚歎。

他心神通能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可是教誡神足,能使一個人知道:

該斷什麼,

該修什麼,

該放下什麼,

該成就什麼。

這才真正走入生命。

佛法最深的神奇,不一定是飛天入地。

而是原本容易發怒的人,慢慢不再被瞋恨控制;

原本貪著的人,慢慢學會知足;

原本散亂的人,慢慢能夠安住;

原本被無明牽引的人,慢慢生起智慧。

如果一個人真的從煩惱中轉變,

那就是佛法在他的生命裡發生了力量。

今日修行,可以提醒自己:

不要只追問佛法有沒有神奇境界,更要問自己,有沒有真正依教奉行。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