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阿含經》第十四卷(10) 斷滅論・把某一層生命當成最後的我
《長阿含經》第十四卷(10)
斷滅論・把某一層生命當成最後的我
《長阿含經》第十四卷〈梵動經〉繼續開顯六十二見中的「末劫末見」。
前面佛陀依次說明:
死後有想,
死後無想,
以及死後非有想非無想。
接下來,經文進入另一個很重要的主張:
斷滅論。
這一類人不再主張:
「我死後仍然以某種形式永遠存在。」
而是認為:
這個「我」到了某一個生命層次,身壞命終之後,就徹底斷滅,再也沒有。
佛陀並沒有只用一句「斷見」帶過。
經文把它分成七種。
從最粗顯的欲界色身,
一直推到極微細的無色界境界。
這七種斷滅論非常有力量。
因為我們會看見:
前一個人說這個身體就是我,死後全無;
後一個人卻說:
不對,這個太粗,真正的我應該在天界。
再有人說:
天界有色仍然太粗,真正的我應該是無色。
如此一層一層往上推。
但是不論把「我」放到哪裡,
都仍然是在建立一個「我」,
再決定這個「我」何時斷滅。
《第一種斷滅論・四大所成之我,死後斷滅》
佛陀先說第一種。
有人主張:
[我身四大、六入,從父母生,乳餔養育,衣食成長,摩捫擁護。]
這一段先指出他認定的「我」是什麼。
就是現在這個身體。
由地、水、火、風四大所成,
具有六入,
從父母而生,
出生之後依乳餔、飲食而長大,
又受到衣服、照顧與保護。
這個人觀察:
人的身體確實如此形成。
於是接著建立:
[然是無常,必歸磨滅。]
到這裡,觀察「身體無常」本身並沒有問題。
身體確實因緣和合。
確實會衰老。
確實會壞滅。
但是他的結論又往前走了一步。
他認為:
身體既然就是我,
身體死亡,
我就完全沒有了。
因此建立:
[齊是名為斷滅。]
也就是:
到這裡就全部結束。
這是第一種斷滅論。
《問題不是看見身體會死,而是先把身體認定為我》
這一見很值得仔細辨明。
佛陀不是否定:
四大所成的身體會壞滅。
經文本身也明白說:
[然是無常,必歸磨滅。]
真正需要觀察的是:
為什麼從「身體壞滅」直接推出:
「我徹底斷滅」?
因為前面已經先建立:
這個四大、六入之身,就是我。
所以:
身壞,
等於我壞。
身滅,
等於我滅。
因此斷滅論的根,不只在最後一句「死後什麼都沒有」。
更早以前,已經有一個:
「這就是我。」
《第二種・這個肉身不是究竟,欲界天身才是我》
接著又有人不接受第一種說法。
他認為:
你說四大所成、父母所生的肉身就是全部,這還太粗。
還有比人身更殊勝的生命。
因此又建立另一個「我」。
經文進一步說到:
[復有我,欲界天身。]
也就是認為:
除了現在這個人身之外,還有欲界天的生命形態。
那個天身更加微妙,
不是現在這個粗重人身可以相比。
因此他不認為:
人身死亡,就是最後斷滅。
他把真正的「我」往更高處移。
但是最後仍然主張:
當那個欲界天身命終之後,
[齊是名為斷滅。]
所以第二種與第一種表面不同,
結構卻一樣。
第一種:
把人身當作最後的我。
第二種:
把欲界天身當作最後的我。
位置提高了,
我見仍在。
最後仍然要決定:
這個我在哪裡徹底消失。
《第三種・色界化生之我》
又有人認為:
欲界天仍然有欲。
仍然不夠微細。
因此再建立更高層次的生命為我。
經文繼續說到:
[復有我,色界化生。]
這個「我」不再是父母所生的粗重人身。
也不只是欲界天身。
而是色界化生的生命。
經文以更微細的生命境界描述它。
於是這一類人認為:
前面的肉身不是最後。
欲界天身也不是最後。
真正的我應當是色界之我。
可是當這個色界之我最後命終,
仍然:
[齊是名為斷滅。]
所以我們看到一個很清楚的次第:
人身太粗,
把我移到欲界天。
欲界仍粗,
再把我移到色界。
「我」的位置一直升高,
但是「我」從未真正被檢查。
《第四種・空無邊處之我》
接著,經文再往無色界推進。
有人認為:
只要還有色,
就還不究竟。
所以色界之我也不能算最後的我。
於是建立:
[復有我,空處智身。]
也就是把「我」安立在空無邊處的境界。
超越粗重色相,
以無邊虛空為所緣。
這比前面的色界更加微細。
因此有人認為:
這才是真正的我。
可是他的結論仍然沒有改變。
當這個空處之我最終斷滅時,
[齊是名為斷滅。]
《第五種・識無邊處之我》
又有人認為:
空無邊處仍然不是最後。
因此進一步建立:
[復有我,識處智身。]
也就是把我安立在識無邊處。
前面以無邊虛空為所緣,
現在又超越空無邊處,進入識無邊的境界。
境界更加微細。
「我」也被安放得更加深遠。
可是佛陀仍然把這種主張列入斷滅論。
因為它仍然認為:
有一個實在的我,
存在於這個境界,
而這個我到了最後會完全斷滅。
所以仍然是:
[齊是名為斷滅。]
《第六種・無所有處之我》
經文繼續往上說:
[復有我,無所有處智身。]
到了無所有處,
連「識無邊」也被超越。
以「無所有」為所緣。
這已經不是一般欲界眾生容易理解的境界。
但是佛陀仍然沒有因為境界高深,就把它等同究竟解脫。
若有人在這裡建立:
這才是真正的我,
而此我最後完全斷滅,
仍然沒有超出斷滅見。
因此最後仍歸結:
[齊是名為斷滅。]
《第七種・非想非非想處之我》
最後,「我」被推到更加微細的境界。
經文進一步說:
[復有我,非想非非想處智身。]
到了這裡,
不能簡單說有想,
也不能說完全無想。
這是非常微細的定境。
有人便認為:
前面那些都還不是最後的我。
人身不是。
欲界天身不是。
色界不是。
空無邊處不是。
識無邊處不是。
無所有處也不是。
真正最後的我,
應當是:
非想非非想處之我。
然而即使把「我」放到這麼微細的境界,
只要最後仍然建立:
這個我命終之後徹底斷滅,
仍然是斷滅論。
所以仍然:
[齊是名為斷滅。]
《七種斷滅論・原來都在替「我」尋找最後的位置》
把佛陀的七層分析連起來看,就非常清楚。
第一層:
[我身四大、六入,從父母生。]
第二層:
[復有我,欲界天身。]
第三層:
[復有我,色界化生。]
第四層:
[復有我,空處智身。]
第五層:
[復有我,識處智身。]
第六層:
[復有我,無所有處智身。]
第七層:
[復有我,非想非非想處智身。]
從人間,
到欲界天,
到色界,
再進入無色界的:
空無邊處、
識無邊處、
無所有處、
非想非非想處。
境界一層比一層微細。
但每一層都還有:
[我]。
所以七種斷滅論真正共同的地方,不只是「最後會滅」。
而是:
先建立一個我,
再討論這個我在哪一層生命結束後徹底消失。
《常見與斷見,看似相反,都離不開對我的安立》
前面的常見論說:
[我及世間是常。]
現在的斷滅論說:
這個我到了某處就徹底斷滅。
一個說:
永遠存在。
一個說:
最後完全沒有。
答案完全相反。
可是兩者都有一個共同的起點:
先建立「我」。
常見抓著:
「我會一直存在。」
斷見抓著:
「我最後完全不存在。」
佛陀的智慧不是在兩個答案裡選一個。
而是進一步照見:
這個被認定為實有的「我」究竟如何成立?
《所以無常,不等於斷滅》
第一種斷滅論尤其容易被誤解。
經文說:
[然是無常,必歸磨滅。]
佛法確實說無常。
但是:
無常,
不等於斷滅論。
這兩者必須嚴格區分。
無常是觀察:
因緣和合之法,有生、有住、有異、有滅。
斷滅論則是在先建立實有我的前提下,說:
這個我死後完全斷絕。
所以不能因為佛法說:
身體無常,
就推成:
佛法主張「人死了一切都沒有」。
這不是同一件事。
《佛法說因果相續,不說一個常我搬來搬去》
另一邊也要避免落入常見。
若為了避免斷見,又想像:
一定有一個永恆不變的我,
從這一世搬到下一世,
再從下一世搬到另一世,
這又回到常見。
佛法所開示的是因緣相續。
業有因果。
行為有後果。
此有故彼有,
此生故彼生。
不是一個完全相同、永遠不變的實體在輪迴。
也不是毫無因果地一死全無。
這也是為什麼理解六十二見,不能只記:
常見錯。
斷見也錯。
真正要看的是:
我們的心為什麼總想先建立一個「我」,再問這個我究竟永遠存在還是徹底消失。
《禪定境界也不是涅槃》
七種斷滅論一路列到:
[空處智身。]
[識處智身。]
[無所有處智身。]
[非想非非想處智身。]
這對修行人有非常直接的提醒。
定境可以非常高。
心可以非常微細。
甚至可以超越一般欲界與色界經驗。
但是:
定境高,
不等於我見已斷。
境界微細,
不等於取著已盡。
若到了極微細境界仍然認為:
「這就是我。」
那麼我執只是從粗重的身體,
搬進更加微細的禪定境界。
所以真正的解脫,不能只用:
「我進入什麼境界」
來判定。
《今日修行觀照》
這七種斷滅論,可以直接拿來照自己的修行。
先觀察最粗的一層:
我是不是很自然地把身體當成我?
身體健康時:
「我很好。」
身體衰老時:
「我不好了。」
外貌改變時:
「我失去了自己。」
再往內看:
如果知道身體不是全部,
是不是又把:
能思考的心,
能知道的識,
某個清淨境界,
當成真正的我?
再往深處觀:
修行有一點寂靜時,
是不是開始想:
「這才是真正的我。」
若有,
不必害怕。
只是如實看見。
原來「我」又找到新的住處了。
《慧照心得》
讀七種斷滅論,我最深的感受,是佛陀把「我」一路追到了非想非非想處。
我們以為:
只要離開肉身的執著,就很深了。
可是經文沒有停。
[我身四大、六入,從父母生。]
這是我。
佛陀繼續照。
[欲界天身。]
還是我。
再照。
[色界化生。]
仍然是我。
再往上:
[空處智身。]
[識處智身。]
[無所有處智身。]
直到:
[非想非非想處智身。]
「我」可以躲得這麼深。
所以修行真正難的,不只是放下外面的財色名利。
甚至也不只是放下這個身體。
更深的是:
不要再替「我」尋找一個永恆或最後的住處。
常見說:
我永遠存在。
斷見說:
我最後完全消失。
兩邊都緊緊圍繞著:
「我。」
佛陀不是要我們從「永遠有我」改信「最後無我」。
而是讓我們回頭照見:
現在這個「我」,
究竟依什麼而被建立?
身體因緣和合。
感受因緣而起。
想念因緣而生。
識也依緣而現行。
既然如此,
修行就不是替一個固定的我安排永恆,
也不是害怕一個固定的我最後消失。
而是在當下:
看見因緣,
看見生滅,
看見取著。
不再於其中抓住:
「這就是我。」
這樣讀七種斷滅論,
它就不只是兩千多年前的一組哲學思想。
而是在問今天的自己:
我現在,
又把「我」安放在哪裡?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