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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01・長阿含經

《長阿含經》第十四卷(10) 斷滅論・把某一層生命當成最後的我

學僧 釋慧照

《長阿含經》第十四卷(10)

斷滅論・把某一層生命當成最後的我

《長阿含經》第十四卷〈梵動經〉繼續開顯六十二見中的「末劫末見」。

前面佛陀依次說明:

死後有想,

死後無想,

以及死後非有想非無想。

接下來,經文進入另一個很重要的主張:

斷滅論。

這一類人不再主張:

「我死後仍然以某種形式永遠存在。」

而是認為:

這個「我」到了某一個生命層次,身壞命終之後,就徹底斷滅,再也沒有。

佛陀並沒有只用一句「斷見」帶過。

經文把它分成七種。

從最粗顯的欲界色身,

一直推到極微細的無色界境界。

這七種斷滅論非常有力量。

因為我們會看見:

前一個人說這個身體就是我,死後全無;

後一個人卻說:

不對,這個太粗,真正的我應該在天界。

再有人說:

天界有色仍然太粗,真正的我應該是無色。

如此一層一層往上推。

但是不論把「我」放到哪裡,

都仍然是在建立一個「我」,

再決定這個「我」何時斷滅。

《第一種斷滅論・四大所成之我,死後斷滅》

佛陀先說第一種。

有人主張:

[我身四大、六入,從父母生,乳餔養育,衣食成長,摩捫擁護。]

這一段先指出他認定的「我」是什麼。

就是現在這個身體。

由地、水、火、風四大所成,

具有六入,

從父母而生,

出生之後依乳餔、飲食而長大,

又受到衣服、照顧與保護。

這個人觀察:

人的身體確實如此形成。

於是接著建立:

[然是無常,必歸磨滅。]

到這裡,觀察「身體無常」本身並沒有問題。

身體確實因緣和合。

確實會衰老。

確實會壞滅。

但是他的結論又往前走了一步。

他認為:

身體既然就是我,

身體死亡,

我就完全沒有了。

因此建立:

[齊是名為斷滅。]

也就是:

到這裡就全部結束。

這是第一種斷滅論。

《問題不是看見身體會死,而是先把身體認定為我》

這一見很值得仔細辨明。

佛陀不是否定:

四大所成的身體會壞滅。

經文本身也明白說:

[然是無常,必歸磨滅。]

真正需要觀察的是:

為什麼從「身體壞滅」直接推出:

「我徹底斷滅」?

因為前面已經先建立:

這個四大、六入之身,就是我。

所以:

身壞,

等於我壞。

身滅,

等於我滅。

因此斷滅論的根,不只在最後一句「死後什麼都沒有」。

更早以前,已經有一個:

「這就是我。」

《第二種・這個肉身不是究竟,欲界天身才是我》

接著又有人不接受第一種說法。

他認為:

你說四大所成、父母所生的肉身就是全部,這還太粗。

還有比人身更殊勝的生命。

因此又建立另一個「我」。

經文進一步說到:

[復有我,欲界天身。]

也就是認為:

除了現在這個人身之外,還有欲界天的生命形態。

那個天身更加微妙,

不是現在這個粗重人身可以相比。

因此他不認為:

人身死亡,就是最後斷滅。

他把真正的「我」往更高處移。

但是最後仍然主張:

當那個欲界天身命終之後,

[齊是名為斷滅。]

所以第二種與第一種表面不同,

結構卻一樣。

第一種:

把人身當作最後的我。

第二種:

把欲界天身當作最後的我。

位置提高了,

我見仍在。

最後仍然要決定:

這個我在哪裡徹底消失。

《第三種・色界化生之我》

又有人認為:

欲界天仍然有欲。

仍然不夠微細。

因此再建立更高層次的生命為我。

經文繼續說到:

[復有我,色界化生。]

這個「我」不再是父母所生的粗重人身。

也不只是欲界天身。

而是色界化生的生命。

經文以更微細的生命境界描述它。

於是這一類人認為:

前面的肉身不是最後。

欲界天身也不是最後。

真正的我應當是色界之我。

可是當這個色界之我最後命終,

仍然:

[齊是名為斷滅。]

所以我們看到一個很清楚的次第:

人身太粗,

把我移到欲界天。

欲界仍粗,

再把我移到色界。

「我」的位置一直升高,

但是「我」從未真正被檢查。

《第四種・空無邊處之我》

接著,經文再往無色界推進。

有人認為:

只要還有色,

就還不究竟。

所以色界之我也不能算最後的我。

於是建立:

[復有我,空處智身。]

也就是把「我」安立在空無邊處的境界。

超越粗重色相,

以無邊虛空為所緣。

這比前面的色界更加微細。

因此有人認為:

這才是真正的我。

可是他的結論仍然沒有改變。

當這個空處之我最終斷滅時,

[齊是名為斷滅。]

《第五種・識無邊處之我》

又有人認為:

空無邊處仍然不是最後。

因此進一步建立:

[復有我,識處智身。]

也就是把我安立在識無邊處。

前面以無邊虛空為所緣,

現在又超越空無邊處,進入識無邊的境界。

境界更加微細。

「我」也被安放得更加深遠。

可是佛陀仍然把這種主張列入斷滅論。

因為它仍然認為:

有一個實在的我,

存在於這個境界,

而這個我到了最後會完全斷滅。

所以仍然是:

[齊是名為斷滅。]

《第六種・無所有處之我》

經文繼續往上說:

[復有我,無所有處智身。]

到了無所有處,

連「識無邊」也被超越。

以「無所有」為所緣。

這已經不是一般欲界眾生容易理解的境界。

但是佛陀仍然沒有因為境界高深,就把它等同究竟解脫。

若有人在這裡建立:

這才是真正的我,

而此我最後完全斷滅,

仍然沒有超出斷滅見。

因此最後仍歸結:

[齊是名為斷滅。]

《第七種・非想非非想處之我》

最後,「我」被推到更加微細的境界。

經文進一步說:

[復有我,非想非非想處智身。]

到了這裡,

不能簡單說有想,

也不能說完全無想。

這是非常微細的定境。

有人便認為:

前面那些都還不是最後的我。

人身不是。

欲界天身不是。

色界不是。

空無邊處不是。

識無邊處不是。

無所有處也不是。

真正最後的我,

應當是:

非想非非想處之我。

然而即使把「我」放到這麼微細的境界,

只要最後仍然建立:

這個我命終之後徹底斷滅,

仍然是斷滅論。

所以仍然:

[齊是名為斷滅。]

《七種斷滅論・原來都在替「我」尋找最後的位置》

把佛陀的七層分析連起來看,就非常清楚。

第一層:

[我身四大、六入,從父母生。]

第二層:

[復有我,欲界天身。]

第三層:

[復有我,色界化生。]

第四層:

[復有我,空處智身。]

第五層:

[復有我,識處智身。]

第六層:

[復有我,無所有處智身。]

第七層:

[復有我,非想非非想處智身。]

從人間,

到欲界天,

到色界,

再進入無色界的:

空無邊處、

識無邊處、

無所有處、

非想非非想處。

境界一層比一層微細。

但每一層都還有:

[我]。

所以七種斷滅論真正共同的地方,不只是「最後會滅」。

而是:

先建立一個我,

再討論這個我在哪一層生命結束後徹底消失。

《常見與斷見,看似相反,都離不開對我的安立》

前面的常見論說:

[我及世間是常。]

現在的斷滅論說:

這個我到了某處就徹底斷滅。

一個說:

永遠存在。

一個說:

最後完全沒有。

答案完全相反。

可是兩者都有一個共同的起點:

先建立「我」。

常見抓著:

「我會一直存在。」

斷見抓著:

「我最後完全不存在。」

佛陀的智慧不是在兩個答案裡選一個。

而是進一步照見:

這個被認定為實有的「我」究竟如何成立?

《所以無常,不等於斷滅》

第一種斷滅論尤其容易被誤解。

經文說:

[然是無常,必歸磨滅。]

佛法確實說無常。

但是:

無常,

不等於斷滅論。

這兩者必須嚴格區分。

無常是觀察:

因緣和合之法,有生、有住、有異、有滅。

斷滅論則是在先建立實有我的前提下,說:

這個我死後完全斷絕。

所以不能因為佛法說:

身體無常,

就推成:

佛法主張「人死了一切都沒有」。

這不是同一件事。

《佛法說因果相續,不說一個常我搬來搬去》

另一邊也要避免落入常見。

若為了避免斷見,又想像:

一定有一個永恆不變的我,

從這一世搬到下一世,

再從下一世搬到另一世,

這又回到常見。

佛法所開示的是因緣相續。

業有因果。

行為有後果。

此有故彼有,

此生故彼生。

不是一個完全相同、永遠不變的實體在輪迴。

也不是毫無因果地一死全無。

這也是為什麼理解六十二見,不能只記:

常見錯。

斷見也錯。

真正要看的是:

我們的心為什麼總想先建立一個「我」,再問這個我究竟永遠存在還是徹底消失。

《禪定境界也不是涅槃》

七種斷滅論一路列到:

[空處智身。]

[識處智身。]

[無所有處智身。]

[非想非非想處智身。]

這對修行人有非常直接的提醒。

定境可以非常高。

心可以非常微細。

甚至可以超越一般欲界與色界經驗。

但是:

定境高,

不等於我見已斷。

境界微細,

不等於取著已盡。

若到了極微細境界仍然認為:

「這就是我。」

那麼我執只是從粗重的身體,

搬進更加微細的禪定境界。

所以真正的解脫,不能只用:

「我進入什麼境界」

來判定。

《今日修行觀照》

這七種斷滅論,可以直接拿來照自己的修行。

先觀察最粗的一層:

我是不是很自然地把身體當成我?

身體健康時:

「我很好。」

身體衰老時:

「我不好了。」

外貌改變時:

「我失去了自己。」

再往內看:

如果知道身體不是全部,

是不是又把:

能思考的心,

能知道的識,

某個清淨境界,

當成真正的我?

再往深處觀:

修行有一點寂靜時,

是不是開始想:

「這才是真正的我。」

若有,

不必害怕。

只是如實看見。

原來「我」又找到新的住處了。

《慧照心得》

讀七種斷滅論,我最深的感受,是佛陀把「我」一路追到了非想非非想處。

我們以為:

只要離開肉身的執著,就很深了。

可是經文沒有停。

[我身四大、六入,從父母生。]

這是我。

佛陀繼續照。

[欲界天身。]

還是我。

再照。

[色界化生。]

仍然是我。

再往上:

[空處智身。]

[識處智身。]

[無所有處智身。]

直到:

[非想非非想處智身。]

「我」可以躲得這麼深。

所以修行真正難的,不只是放下外面的財色名利。

甚至也不只是放下這個身體。

更深的是:

不要再替「我」尋找一個永恆或最後的住處。

常見說:

我永遠存在。

斷見說:

我最後完全消失。

兩邊都緊緊圍繞著:

「我。」

佛陀不是要我們從「永遠有我」改信「最後無我」。

而是讓我們回頭照見:

現在這個「我」,

究竟依什麼而被建立?

身體因緣和合。

感受因緣而起。

想念因緣而生。

識也依緣而現行。

既然如此,

修行就不是替一個固定的我安排永恆,

也不是害怕一個固定的我最後消失。

而是在當下:

看見因緣,

看見生滅,

看見取著。

不再於其中抓住:

「這就是我。」

這樣讀七種斷滅論,

它就不只是兩千多年前的一組哲學思想。

而是在問今天的自己:

我現在,

又把「我」安放在哪裡?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