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阿含經》第十四卷(9) 無想與非有想非無想・境界愈微細未必離我執
《長阿含經》第十四卷(9)
無想與非有想非無想・境界愈微細未必離我執
《長阿含經》第十四卷〈梵動經〉繼續開顯「末劫末見」。
前一篇,佛陀把死後「有想」的種種見解逐一列出。
有人說:
[我此終後,有色有想。]
有人說:
[我此終後,無色有想。]
又有人建立:
[亦有色亦無色有想。]
[非有色非無色有想。]
再從有邊、無邊,一想、若干想,少想、無量想,純樂、純苦、有苦有樂、不苦不樂等種種方向,安立死後之我。
但是眾生對死後生命的分別還沒有結束。
如果死後不是「有想」呢?
於是又出現:
無想。
甚至進一步出現:
非有想非無想。
這些境界愈來愈微細。
然而佛陀真正要弟子看見的,不只是「想」究竟存在到什麼程度。
而是:
在所有這些答案背後,那個[我此終後]是不是仍然被緊緊抓住?
《第一類・死後有色而無想》
經文首先列出:
[我此終後,有色無想。]
這與前面的:
[我此終後,有色有想。]
只差一個字。
前面認為:
死後仍有色,也有想。
現在則認為:
死後仍然有色,但是沒有想。
表面上,對死後狀態的理解已經完全不同。
但是經文的起點沒有變:
[我此終後。]
仍然先認定:
「我」在死亡之後繼續存在。
只是這個死後的我:
有色,
而無想。
所以「想」雖然被捨掉,
「我」並沒有被捨掉。
《第二類・死後無色無想》
經文又列:
[我此終後,無色無想。]
現在連色也不保留。
身體不是究竟。
形色不是究竟。
甚至想也不存在。
於是死後之我被安立在:
無色,
無想。
這似乎已經比一般人所想像的死後生命微細很多。
但仍要注意經文的完整句子:
[我此終後,無色無想。]
如果只看「無色無想」,容易以為已經接近無我。
可是把前面的:
[我此終後]
放回來,就會發現:
仍然有一個「我」被預先安立。
只是這個我不再以色、想來描述。
《亦有色亦無色無想》
經文繼續說:
[我此終後,亦有色亦無色無想。]
有人認為:
不能單純說死後的我是有色。
也不能單純說無色。
因此建立:
亦有色,
亦無色,
而無想。
這與前面有想論的分類完全呼應。
眾生的分別心可以不斷排列:
有色。
無色。
亦有色亦無色。
但是不管答案怎麼排列,
只要仍然抓著:
[我此終後],
問題的根還沒有觸及。
《非有色非無色無想》
經文又進一步列:
[我此終後,非有色非無色無想。]
到了這裡,連:
有色,
無色,
亦有色亦無色,
都被否定。
建立:
非有色非無色。
而且:
無想。
語言已經非常微細。
若只從名相來看,很容易以為:
這一定比「有色有想」更加接近究竟。
但是〈梵動經〉給我們一個非常重要的修行提醒:
名相愈微細,
不代表執取一定愈少。
因為心可能不再執粗顯的東西,
卻開始執著一個更加微細的境界。
《無想,不等於無我》
這裡正好可以回頭看前一篇「無因而有論」。
佛陀曾經說到一類:
[有眾生無想、無知。]
這表示佛陀並沒有把「無想」本身直接等同於究竟解脫。
無想可以是一種生命狀態。
也可以有其因緣。
有生,
有住,
有變異,
有命終。
所以:
沒有一般的想知活動,
不等於我執已經斷除。
這對修行非常重要。
因為我們有時會誤以為:
「什麼念頭都沒有,就是最高境界。」
或者:
「只要心完全空白,就是解脫。」
但〈梵動經〉本身已經提醒:
無想,不等於究竟。
若仍然取著某種境界為:
「這就是我。」
「這就是我的究竟。」
「我死後就是如此。」
仍然屬於見取。
《更微細的一類・非有想非無想》
接下來,死後見又往更加微細的方向推進。
不說:
有想。
也不說:
無想。
而建立:
非有想,
非無想。
於是經文又依相同結構展開。
首先是:
[我此終後,有色非有想非無想。]
也就是認為:
死後的我有色,
但是不能說有想,
也不能說完全無想。
《無色非有想非無想》
接著又說:
[我此終後,無色非有想非無想。]
這一次連色也捨離。
死後之我:
無色,
而處於非有想非無想。
如果只看境界名稱,確實已經非常微細。
但是經文仍然沒有離開:
[我此終後。]
因此真正需要觀察的仍然不是:
這個境界有多高。
而是:
誰在執取這個境界?
《亦有色亦無色非有想非無想》
經文又列:
[我此終後,亦有色亦無色非有想非無想。]
再進一步,又有:
[我此終後,非有色非無色非有想非無想。]
於是我們再次看見佛陀對眾生分別心的完整收攝。
從色來看:
有色。
無色。
亦有色亦無色。
非有色非無色。
從想來看:
有想。
無想。
非有想非無想。
種種組合看似繁複,
其實都在圍繞同一個中心:
[我此終後。]
《從粗到細,眾生一直在替「我」找住處》
把這幾篇經文連起來讀,力量就很明顯。
先是:
[我此終後,有色有想。]
再到:
[我此終後,無色有想。]
接著:
[我此終後,有色無想。]
[我此終後,無色無想。]
最後甚至:
[我此終後,無色非有想非無想。]
我們會發現:
眾生一直在替「我」尋找一個可以安住的地方。
色太粗,
就把我放在無色。
有想太粗,
就把我放在無想。
連無想都覺得不能究竟描述,
就把我安立在:
非有想非無想。
但是不管搬到多微細的地方,
那個「我」一直被保存。
這就是修行上非常值得警覺的地方。
《修行境界愈高,越要防止「這是我所得」》
一般欲樂比較容易辨認。
貪財,
貪色,
貪名,
貪利,
我們知道這是貪。
可是修行以後,貪可能換一件衣服。
貪清淨。
貪禪定。
貪寂靜。
貪特殊境界。
貪「我現在沒有念頭」。
甚至貪:
「我已經達到很高的境界。」
外面的欲望好像少了,
裡面的「我」卻可能更加精細。
所以佛陀把這些極微細的死後見也列入六十二見,對實修的人非常重要。
問題不是:
境界不好。
而是:
對境界的取著。
《不要把「無念」直接等同解脫》
若心中沒有粗重妄念,當然有助於修定。
但是佛法的究竟解脫不能只用:
「有沒有念頭」
來判定。
因為經文已經明白列出:
[有眾生無想、無知。]
而那些眾生仍然有其生死因緣。
所以無想並不是涅槃的同義詞。
同樣地,
非常微細的非有想非無想境界,也不能因為微細,就直接認定是究竟解脫。
真正要看的,是:
貪是否盡?
瞋是否盡?
癡是否盡?
取是否盡?
對「我」與「我所」的執取是否真正斷除?
這才把修行從追逐境界,帶回斷除煩惱。
《佛陀為什麼要列得這麼細》
讀到這裡,也許會問:
佛陀為什麼要把:
有色、
無色、
亦有色亦無色、
非有色非無色,
又配上:
有想、
無想、
非有想非無想,
說得這麼細?
因為眾生的執取就是如此細密。
若佛陀只說:
「不要執著死後有我。」
我們很可能說:
「我沒有執著有色的我,我執的是無色。」
再破無色,
又可能說:
「我也沒有執無色,我認為非有色非無色。」
再破有想,
又跑到無想。
再破無想,
又跑到非有想非無想。
所以佛陀把每一個可以躲藏的地方逐一照出。
不是為了增加佛學名相。
而是不讓「我執」換一個更細的名詞之後,又被我們誤認為智慧。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修行時,可以不只觀察:
「我有沒有妄念?」
再多觀察一層:
當心比較清淨時,
有沒有生起:
「我的定力很好。」
當身心輕安時,
有沒有生起:
「我得到境界了。」
當妄念減少時,
有沒有生起:
「我比以前進步很多。」
當有特殊體驗時,
有沒有立即建立:
「這一定是某種果位。」
這些念頭都值得照見。
因為「我」可能已經從世俗境界,
搬進修行境界。
真正的觀照不是討厭境界。
境界來,
如實知道。
境界去,
如實知道。
不要在境界上再加一句:
「這是我。」
「這是我所得。」
「我已經成為什麼。」
《慧照心得》
讀這一段原經文,我最深的感受是:
佛陀真的把「我」可以躲藏的地方,一層一層找了出來。
[我此終後,有色有想。]
太粗。
那就:
[我此終後,無色有想。]
再細一點:
[我此終後,無色無想。]
還不夠細:
[我此終後,無色非有想非無想。]
境界愈來愈微細。
但是每一句前面都還是:
[我此終後。]
這讓我明白:
修行真正難破的,不一定是外面的欲望。
最難的是:
「我」會跟著修行一起變細。
以前執著:
我的錢。
我的地位。
我的面子。
後來修行了,可能變成:
我的功德。
我的法門。
我的禪定。
我的體悟。
我的境界。
甚至:
我的無念。
外面的「我所」換了,
裡面的「我取」卻還在。
所以真正修行不能只問:
我今天境界好不好?
而要問:
我今天有沒有少抓一點?
境界清淨時,不抓。
境界散亂時,也不排斥。
有想,知道有想。
無想,也不執著無想。
境界微細,更不急著認定自己已證究竟。
佛陀把:
[有想]
[無想]
[非有想非無想]
全部放在我們面前,
就是要我們看到:
若仍然圍繞著[我此終後]建立見解,
無論境界說得多麼高深,
仍然可能沒有離開取著。
所以修行真正的方向,
不是替「我」找到一個最高的住處。
而是慢慢照見:
這個「我」究竟如何被我們一次又一次建立起來。
看見它,
知道它,
不再急著抓住它。
這才是從見取走向出離的開始。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