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阿含經》第十二卷(10) 四念處三行八解脫・邪見終須由修證而滅
《長阿含經》第十二卷(10)
四念處三行八解脫・邪見終須由修證而滅
本篇來到《長阿含經》第十二卷第二分〈清淨經第十三〉的最後一段。
這一段不能只從「四念處」開始讀。
因為佛陀在前面先處理一個根本問題:
眾生對世間生起種種推測與邪見,
有人說:
「此世間自造。」
又有人說:
「此世間他造。」
也有人主張:
自造、他造共同而成。
又有人認為:
非自造、非他造,
只是忽然而有。
佛陀沒有跟著這些抽象主張一直辯論。
而是把弟子帶回:
因緣如何實際生起。
《由六入故有觸・由觸故有受》
原典接著依次說明:
由六入身,
所以有觸。
由觸,
所以有受。
由受,
所以有愛。
由愛,
所以有取。
由取,
所以有有。
由有,
所以有生。
由生,
所以有:
老、
死、
憂、
悲、
苦惱。
佛陀所指出的不是一個抽象的宇宙理論,
而是讓弟子看:
苦究竟怎麼生起。
不是先猜測:
世界究竟是誰造的?
而是先如實觀察:
眼耳鼻舌身意與境界接觸之後,
身心究竟發生了什麼。
有觸,
有受。
有受,
生愛。
有愛,
便取。
有取,
便有後續的生起。
如此苦的因緣一層一層形成。
《無觸則無受・無受則無愛》
佛陀又從相反方向說明。
若沒有相應的六入因緣,
便不生觸。
無觸,
便無受。
無受,
便無愛。
無愛,
便無取。
無取,
便無有。
無有,
便無生。
沒有生,
後面的老、死、憂、悲、苦惱也就無從依此而起。
因此佛陀真正讓弟子看見的是:
法依因緣而有,亦依因緣而滅。
這時才進入下一個關鍵:
既然邪見是因為沒有如實見法,
那要如何滅除?
佛陀沒有說:
只要再建立另一套理論就好。
佛告諸比丘:
「若欲滅此諸邪惡見者,於四念處當修三行。」
這就是本段真正的轉折。
《邪見不是只靠辯論滅除》
佛陀說得很直接:
若要滅除這些邪惡見,
應當修四念處。
這裡非常值得注意。
前面明明是在談:
世間自造、
他造、
自他造、
無因而有
等見解。
但佛陀最後不是叫弟子繼續建立更多概念,
而是:
修。
也就是說,
錯誤知見真正深層的根源,
不是只靠語言辯論就能完全處理。
如果對身心因緣沒有如實觀察,
即使嘴上說緣起,
心裡仍然可能依舊執著:
我、
我所、
常、
斷、
有、
無。
因此佛陀把弟子從「論」重新帶回:
觀。
《內身身觀》
佛陀問:
如何於四念處修三行?
先從身念處說起。
第一:
「內身身觀。」
也就是觀察自身之身。
不是先研究別人的身體。
先回到:
這個身。
身體如何呼吸,
如何行住坐臥,
如何冷熱,
如何飢渴,
如何衰老,
如何病變。
平常我們說:
「我的身體。」
可是修身念處時,
不是急著抓住「我的」,
而是如實觀察:
身就是這樣依因緣存在,
也依因緣變化。
佛陀又說:
「精勤不懈,憶念不忘,除世貪憂。」
所以不是偶爾看一下。
而是持續保持正念。
觀身時,
不隨世間的貪與憂被帶走。
《外身身觀》
接著佛陀說:
「外身身觀。」
觀身不只限於自己。
外在眾生之身,
同樣依因緣而生,
同樣會變化,
同樣會衰老,
同樣不能永遠保持。
自己如此,
別人亦如此。
平常我們很容易對自己的身體特別執取,
覺得:
我老了很可怕,
別人老了只是自然現象。
修行卻把這個偏差慢慢拉回來。
觀自己,
也觀他人。
都在因緣法中。
《內外身身觀》
佛陀再說:
「內外身身觀。」
不是只觀內,
也不是只觀外。
內外都觀。
如此,
身的真實狀態就不再只是:
「我的身體正在變。」
而是逐漸看見:
一切有為之身,
皆在生滅變異中。
原典在這三種觀法之後,再說:
「受、意、法觀,亦復如是。」
也就是說:
受念處,
意念處,
法念處,
同樣都可以作:
內觀、
外觀、
內外觀。
這就是佛陀所說:
「於四念處,三種修行。」
《受・意・法觀亦復如是》
觀受時,
看受如何生起。
樂受不是永遠的。
苦受不是永遠的。
不苦不樂受也不是永遠不變。
觀意時,
看心正在什麼狀態。
有貪,
知道有貪。
有瞋,
知道有瞋。
散亂,
知道散亂。
安定,
知道安定。
觀法時,
同樣依正念如實觀察。
此處原經沒有在這一段重新詳細列出所有觀法內容,
所以不應替原典增加一整套沒有在本段出現的細目。
本段真正說的是:
身如此作三種觀,
「受、意、法觀,亦復如是。」
《是為滅眾惡法》
佛陀接著作結:
「是為滅眾惡法。」
這句必須與前面的邪見連在一起讀。
佛陀不是把四念處突然插進經文。
前面是:
對世間生起種種錯誤推論。
中間是:
佛陀以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指出因緣次第。
最後是:
若要真正滅除此類邪惡見,
修四念處三行。
所以四念處的作用不只是:
讓心比較平靜。
更深的是:
以如實觀照取代顛倒想像。
當身、受、意、法真的被如實觀察,
很多原本牢不可破的「我認為」,
便開始鬆動。
《有八解脫・云何為八》
佛陀說完四念處三種修行之後,
原經緊接著進入:
「有八解脫,云何為八?」
這裡不宜自行改變次第。
佛陀依次列出八解脫。
第一:
「色觀色,初解脫。」
第二:
「內無色想,外觀色,二解脫。」
第三:
「淨解脫,三解脫。」
這前三項,
原經在此只是如此列舉,
並沒有在本段進一步長篇解釋。
因此我們應尊重經文:
知道它們是八解脫的前三層,
不在這裡自行填入大量經文沒有說的修證境界。
《住空處・第四解脫》
第四解脫,
佛陀說:
度越色想,
滅除有對之想,
「住空處。」
修行開始進入無色定的次第。
這裡的重點仍然應依原經:
從前面的色觀色,
一路進到超越色想,
住於空處。
《捨空處・住識處》
第五解脫:
「捨空處,住識處。」
不是停在空處。
再捨空處,
進入住識處。
所以經文的次第本身就在提醒:
修行不能因為得到一個較深境界,
便立刻認為:
到此為止。
前一境界仍要超越。
《捨識處・住不用處》
第六解脫:
「捨識處,住不用處。」
仍然是:
捨。
這個字在八解脫的後段反覆出現。
捨空處,
住識處。
再捨識處,
住不用處。
修行不是一路增加:
我得到什麼。
而是不斷超越先前所住。
《捨不用處・住有想無想處》
第七:
「捨不用處,住有想無想處。」
仍然沒有停下。
不用處也捨。
再住有想無想處。
從第四解脫開始讀到這裡,
可以清楚看見經文自己的推進:
空處,
識處,
不用處,
有想無想處。
一層一層。
不可任意重新排列。
《滅盡定・第八解脫》
最後佛陀說:
「滅盡定,八解脫。」
原典到此完成八解脫的列舉。
因此八解脫依本經次第是:
一、色觀色。
二、內無色想,外觀色。
三、淨解脫。
四、度色想、滅有對想,住空處。
五、捨空處,住識處。
六、捨識處,住不用處。
七、捨不用處,住有想無想處。
八、滅盡定。
這裡最重要的是忠實保留原經次第。
不把後世其他經論的詳釋混成佛陀在〈清淨經〉當下的原話。
《阿難在佛後執扇・請問經名》
八解脫說完,
〈清淨經〉並沒有立刻結束。
經文轉回現場。
原典說:
阿難當時在世尊身後執扇扇佛。
阿難隨即:
偏露右肩,
右膝著地,
叉手白佛。
他讚歎這一部法:
清淨,
微妙,
第一。
然後問世尊:
這部法應當叫什麼名字?
又應當如何奉持?
這裡必須嚴格區分說話者。
前面四念處三行、八解脫,
是:
佛告諸比丘。
最後詢問經名的,
是:
阿難白佛。
《佛告阿難・此經名為清淨》
佛陀回答阿難:
「此經名為清淨,汝當清淨持之。」
至此,
我們才真正知道:
前面從尼乾弟子諍訟開始,
一路談到:
師與法是否真正,
弟子是否依法修行,
梵行是否具足,
四眾是否成就,
正法如何和合,
如何辨句辨義,
如何受持經法,
如何受用四事,
如何辨別欲樂,
如何破除邪惡見,
如何修四念處,
乃至八解脫,
最後全部收攝在:
清淨。
所以「清淨」並不是只有:
表面沒有過失。
它貫穿的是:
法正,
見正,
行正,
受持正,
修證正。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我們遇到一個煩惱時,
很容易先問:
為什麼他這樣對我?
為什麼事情會變成這樣?
為什麼世界不照我的意思?
〈清淨經〉最後這一段卻教我們回來看因緣。
境界接觸之後,
有什麼受?
受之後,
有沒有生愛?
愛之後,
有沒有抓取?
抓取之後,
苦如何繼續形成?
這就已經開始從抽象的:
「誰造成我的痛苦?」
轉回佛陀所指出的:
因緣如何在自己的身心中運作。
然後依四念處:
內觀,
外觀,
內外觀。
不是只想。
而是真正觀。
《慧照心得》
〈清淨經〉最後沒有把答案留在辯論。
佛陀說:
「若欲滅此諸邪惡見者,於四念處當修三行。」
我覺得這句非常有力量。
人有很多見解。
見解與見解之間,
可以辯論很久。
可是只要自己的身心仍然沒有被如實看見,
執著仍然會生。
所以佛陀最後把我們帶回:
身。
受。
意。
法。
內觀。
外觀。
內外觀。
精勤不懈,
憶念不忘,
除世貪憂。
真正修到這裡,
佛法便不再只是:
「我的看法。」
而開始變成:
對身心因緣的直接觀察。
再往後,
佛陀列出八解脫,
一層一層超越所住。
最後阿難請問經名,
佛陀說:
「此經名為清淨,汝當清淨持之。」
原來整部〈清淨經〉從諍訟開始,
最後真正要我們回到的,
不是如何證明自己比別人正確,
而是:
自己的法、見、行、心,究竟清淨了沒有。
今日實修:
今天煩惱現前時,
不要先追著外境跑。
先依四念處回來:
身現在如何?
受現在如何?
心現在如何?
此刻什麼法正在生起?
從一念如實觀照開始。
少一分顛倒,
就是多一分清淨。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