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阿含經》第十二卷(9) 有樂應捨有樂應修・不是一切樂都應遠離
《長阿含經》第十二卷(9)
有樂應捨有樂應修・不是一切樂都應遠離
本篇繼續《長阿含經》第十二卷第二分〈清淨經第十三〉。
前面佛陀說明衣、食、住、藥四事受用。
衣服有衣服的用途,
飲食有飲食的用途,
房舍有房舍的用途,
湯藥有湯藥的用途。
修行不是故意拒絕一切生活所需,而是在受用時知道目的,不讓資生之物反過來成為貪著。
接著佛陀進一步處理一個更深的問題:
佛法究竟如何看待「樂」?
佛弟子是不是什麼快樂都不能有?
是不是愈苦,才表示愈有修行?
佛陀並沒有這樣說。
《若有外道作如是言》
原典先設下一個可能的質問。
佛陀告訴弟子,如果有外道異學來說:
「沙門釋子以眾樂自娛。」
意思是:
你們這些釋迦牟尼佛的弟子,也在享受種種快樂。
那麼應當怎麼回答?
佛陀沒有教弟子立刻否認:
我們完全沒有樂。
也沒有說:
只要是樂都沒有問題。
而是先教弟子反問對方:
樂有很多種,你所說的是哪一種樂?
這個反問非常重要。
因為「樂」只是一個總名。
樂的因不同,
結果也不同。
有些樂增長貪欲。
有些樂使心遠離貪欲。
所以不能聽到一個「樂」字,就全部判成相同。
《有樂如來呵責》
佛陀首先指出:
有一種樂,
「如來呵責」。
什麼樣的樂?
經文隨即把我們帶到:
五欲。
佛陀從眼開始說。
眼睛接觸色境,
如果這個色:
「可愛、可念、可意,長養欲者」,
眾生便容易因此生起貪著。
接著是耳。
耳聞聲音,
聲音可愛、可念、可意,
心便追逐。
鼻聞香,
舌嘗味,
身觸細滑,
也是如此。
因此經文依次指出:
色、
聲、
香、
味、
觸。
這就是五欲所緣的境界。
《可愛可念可意・問題在長養欲》
佛陀沒有說:
眼睛不能看見色。
耳朵不能聽聲。
鼻不能聞香。
舌不能知味。
身不能有觸覺。
問題出現在經文後面那一句:
「長養欲者。」
這四個字非常重要。
境界現前,
心開始貪。
貪了之後,
希望更多。
得到之後,
還想繼續。
得不到,
便苦。
失去了,
也苦。
所以五欲之樂真正的危險,不只在境界本身。
而在:
它能長養欲。
欲愈養愈大,
心便愈被境界牽引。
《眼見色・心如何被帶走》
例如眼見一個喜歡的東西。
第一念只是:
看見。
接著可能變成:
好漂亮。
再變成:
我想要。
再變成:
我一定要得到。
如果別人先得到,
又可能生嫉妒。
如果自己買不起,
又可能不滿。
一個「色」境,
便牽出:
貪、
比較、
嫉妒、
不滿。
所以佛陀不是責備眼睛看見東西。
而是要我們看見:
從「見色」到「長養欲」之間,
心發生了什麼。
《耳聲鼻香舌味身觸・處處都能生欲》
耳朵也是如此。
一句讚美的話,
聽了很舒服。
於是開始期待:
大家都要肯定我。
有人批評,
便不能接受。
聲音本來只是聲音,
最後卻變成:
我需要別人的讚美才能快樂。
鼻香、
舌味、
身觸,
同樣如此。
尤其「味」最容易日常觀察。
喜歡的味道,
一直想吃。
不喜歡,
立刻嫌棄。
昨天吃得很好,
今天普通一點,
便覺得不滿足。
這就是:
「長養欲者。」
欲不是固定不變。
它會被餵養。
愈餵,
要求愈多。
《此五欲緣生喜樂・如來呵責》
佛陀把這一類由五欲所生、令貪著增長的樂指出之後,說這種樂是應當呵責的。
原因不是:
佛法反對快樂。
而是因為這種樂與欲染相連。
它的結構是:
境界合意,
我就樂。
境界不合意,
我就苦。
境界存在,
我安心。
境界失去,
我不安。
如此,
自己的苦樂便被外境控制。
修行所要鬆開的,
正是這種繫縛。
《殺生、偷盜、邪行等樂・不是因為快樂就可以做》
經文接下來並不只停在五欲。
佛陀又指出有些人可能從不善行中得到某種滿足。
例如:
殺生,
不與取,
邪行,
妄語,
乃至種種放逸行為。
有人做這些事情時,
可能也覺得「快樂」。
但是:
感覺快樂,不能證明這件事就是善。
這一點非常重要。
如果只用:
「我開心就好」
作為人生判準,
那麼善惡便沒有標準。
傷害別人可能使某人得到快感。
欺騙可能使某人獲得利益。
偷取可能讓人得到想要的東西。
但佛法不以「當下舒服」判定善惡。
還要看:
是否傷害眾生?
是否增長貪瞋癡?
是否造成苦果?
是否使心遠離解脫?
所以:
有樂,
不一定有善。
《苦也不一定就是修行》
佛陀接下來又避免另一個極端。
既然欲樂有過患,
是不是反過來:
愈苦愈好?
也不是。
原典談到種種外道苦行。
有人以折磨身體為修行,
認為只要讓自己受苦,
就能得到清淨。
但佛法不是把「痛苦」本身當成解脫。
這一點與前面四事受用正好相應。
冷,
可以有衣。
餓,
需要飲食。
風雨,
需要住處。
病,
可以用藥。
如果痛苦本身就是道,
那麼這些資具全部都不應使用。
但佛陀並沒有這樣教。
因此:
貪樂不是道,盲目求苦也不是道。
修行的判準始終是:
它是否導向離貪、離瞋、離癡?
《有樂如來稱譽》
這時整篇最重要的轉折出現。
佛陀不只說:
「有樂如來呵責。」
還說:
有樂如來稱譽。
這一句直接打破:
「佛法就是不能快樂」
的誤解。
佛法不是消滅一切樂。
佛陀要弟子離開的是:
與貪欲、染著、不善法相應的樂。
而有另一種樂,
由離欲、離惡不善法而生,
是修行應當開展的。
因此真正的問題從來不是:
「樂還是不樂?」
而是:
這個樂從哪裡生?
它把心帶向哪裡?
《離欲所生的樂・不再依五欲餵養》
五欲之樂需要不斷從外面取得。
要更好看的色。
更悅耳的聲。
更好的香。
更好的味。
更舒服的觸。
得到之後,
還要維持。
失去之後,
又想重新取得。
所以五欲之樂需要:
不斷餵養。
修行所生之樂則開始轉向內在。
心離開某些欲染,
煩惱減輕,
本身就有清涼。
以前一定要得到,
現在可以不必。
以前一句批評就很痛苦,
現在能夠放下。
以前心一直追著境界跑,
現在偶爾可以安住。
這種「少一點貪」所帶來的自在,
與「多得到一個東西」的快樂,
性質已經不同。
《佛法真正問的是:這個樂會不會綁住我》
所以我們今日可以用〈清淨經〉這一段重新觀察快樂。
不用先害怕:
我喜歡這件事情,是不是就不修行?
先看:
這個樂有沒有「長養欲」?
得到之後,
是不是更貪?
沒有它,
是不是完全不能安住?
別人比我好,
是不是因此嫉妒?
為了得到它,
是不是願意傷害別人?
如果答案愈來愈明顯,
就要知道:
這個樂正在變成束縛。
反過來,
有些事情讓心:
更清淨,
更柔和,
更少貪,
更少瞋,
更能安住,
更願意利益眾生。
這種方向就完全不同。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遇到喜歡的境界時,
不用立刻逃開。
也不用立刻追上去。
先觀察。
眼見可愛色,
知道:
喜歡。
耳聞悅耳聲,
知道:
喜歡。
舌嘗美味,
知道:
喜歡。
接著再看:
喜歡之後,有沒有開始「長養欲」?
如果開始出現:
還要。
更多。
一定要。
不能失去。
別人不能比我好。
這時就看見:
樂正在轉成貪著。
能在這個地方看見,
就是修行。
《慧照心得》
佛陀說:
有樂,
「如來呵責」。
也有樂,
「如來稱譽」。
我覺得這個分辨非常重要。
佛法不是叫我們把生命過得愈苦愈好。
也不是告訴我們:
只要自己快樂就沒有問題。
佛陀把判準放得更深:
看這個樂是不是:
「長養欲者。」
如果快樂的代價是:
貪愈來愈重,
瞋愈來愈重,
執著愈來愈重,
離開它就痛苦,
那麼這種樂看起來甜,
最後卻可能成為繩索。
相反地,
修行有時也有樂。
少一點貪,
心會輕。
少一點瞋,
心會安。
放下一個多年不肯放下的執著,
甚至會發現:
原來不抓住,
比抓住更自在。
所以佛法不是:
不要樂。
而是教我們從被欲望餵養的樂,
逐漸走向不被欲望綁住的樂。
今日實修:
今天遇到一件讓自己很快樂的事,
不要只問:
「我喜不喜歡?」
多問一句:
「這個樂,是讓我的欲愈來愈大,還是讓我的心愈來愈清淨?」
這一句問清楚,
就開始知道:
什麼應捨,
什麼應修。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