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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01・長阿含經

《長阿含經》第十二卷(8) 衣食住藥・受用四事但為修道

學僧 釋慧照

《長阿含經》第十二卷(8)

衣食住藥・受用四事但為修道

本篇繼續《長阿含經》第十二卷第二分〈清淨經第十三〉。

前面佛陀教弟子對十二部經:

「當善受持,稱量觀察,廣演分布。」

也就是說,正法不只要聽聞,還要受持;不只受持,還要仔細觀察;不只自己明白,還要如法流布。

接著經文從「如何受持經法」,進一步落到修行人的日常生活。

修行人每天都離不開:

衣服、

飲食、

住處、

醫藥。

問題不是完全不用這些東西。

而是:

為什麼而用?

佛陀於是逐項說明四事受用的目的。

《受衣服・不是為了莊嚴自己》

原典先說衣服。

佛陀指出受用衣服,是為了:

「障寒暑、蚊虻、風雨、惡觸,及以蔽體。」

這一句把衣服的目的說得非常實際。

天冷需要遮寒。

天熱需要適當保護。

蚊蟲叮咬需要防護。

風吹雨淋需要遮蔽。

身體也需要衣服覆體。

所以佛陀沒有否定衣服。

修行不是故意讓身體受沒有必要的苦。

但經文同時把衣服拉回它最根本的功能:

護身修道。

衣服不是用來增加「我是誰」的執著。

也不是用來與人比較。

更不是因為穿得比別人好,就覺得自己高於別人。

當一件衣服已經能夠:

「障寒暑、蚊虻、風雨、惡觸,及以蔽體」,

它作為修道資具的基本作用已經具足。

《衣服本來護身・不要反過來養我》

這一句放到今日,非常值得觀照。

我們很容易從「需要」走向「比較」。

原本只是需要一件衣服,

後來開始比較:

品牌、

價格、

款式、

別人怎麼看我。

物品本來只是供人使用,

最後卻反過來成為建立自我形象的工具。

修行不是規定每個人只能擁有什麼。

而是學會觀察:

我現在受用這件東西,是為了需要,還是在餵養貪著?

佛陀一句:

「及以蔽體。」

便把衣服重新放回它原來的位置。

能護身,

能使修行生活安穩,

便知道它的作用。

《受飲食・不是為了自恣》

接著佛陀說飲食。

經文對飲食的說明更值得仔細讀。

受食不是為了貪著滋味,也不是為了放縱自己。

飲食最直接的目的,是維持色身,使身體能夠繼續修行。

經中把這種態度落在:

不以飲食而「貢高自恣」。

這幾個字非常重要。

「自恣」就是任由欲望放縱。

喜歡吃,

就一直追求。

味道好,

就貪著。

得不到想吃的,

便不高興。

這時候,本來用來維持身體的食物,已經開始牽著心走。

所以佛法並不是說:

食物沒有味道才叫修行。

而是:

吃的時候知道自己為什麼吃。

《食為支身・令梵行得久住》

身體需要營養。

如果完全不吃,

色身敗壞,

也無法正常修道。

因此飲食的基本目的仍然是:

支養此身。

使身體不因飢餓而受損,

也不因過度飲食而沉重。

這裡可以看出佛法的中道精神。

不是:

愈享受愈好。

也不是:

愈折磨自己愈有修行。

真正要觀察的是:

這個受用是否幫助修行?

所以吃飯時可以觀:

我不是為了貪味而吃。

也不是為了炫耀而吃。

是因為這個身體仍然需要依靠飲食維持。

我藉此身修戒、修定、修慧。

如此,

一頓飯本身就可以成為觀照。

《飲食最容易照見貪》

四事之中,

飲食特別容易讓人看見自己的心。

喜歡的菜出現,

心馬上歡喜。

不喜歡的菜出現,

心馬上排斥。

味道淡一點,

嫌棄。

別人得到比較好的,

心又開始比較。

所以修行有時不需要等待特殊境界。

吃一頓飯,

已經可以看見:

貪、

瞋、

分別、

執取。

真正的功夫就在:

知道好吃,

但不一定要貪。

知道不好吃,

也不必因此起瞋。

需要多少,

適量受用。

這就開始把飲食從欲望,

轉成修道資糧。

《受房舍・為遮寒暑風雨》

佛陀接著說到住處。

住處的目的,同樣非常實際。

為了遮蔽:

寒、

暑、

風、

雨,

以及使身體有安穩休息、修行之處。

因此佛法並沒有要求修行人:

一定要住得愈苦愈好。

有一個可以遮風避雨的地方,

能讓身體休息,

能讓心安定用功,

本身就是修道所需的助緣。

問題仍然不是:

有沒有房舍。

而是:

心是否住進了房舍。

本來是「我使用住處」。

後來可能變成:

「這是我的。」

再變成:

「一定要比別人的好。」

於是住處不再只是遮風避雨,

又成為新的執取。

《有住處・但心不可住著》

佛法真正要處理的始終是「著」。

房舍可以住,

心不要住在貪著裡。

衣服可以穿,

心不要穿上我慢。

食物可以吃,

心不要被滋味綁住。

所以四事本身不是問題。

問題在:

受用時有沒有失去正念。

一個很簡單的住處,

如果天天嫌棄,

仍然可以生很多煩惱。

一個很好的住處,

如果知道只是因緣暫時受用,

也不一定因此形成重大的執著。

真正需要觀察的是:

心。

《受湯藥・為止故病》

最後佛陀說到:

湯藥。

原典指出受用醫藥,是為了:

「止故病。」

身體有病,

需要治療。

因此佛法並不是說:

生病都不要醫治。

色身是因緣和合,

自然會有寒熱、病痛與衰老。

有病時依適當方法治療,

讓身體恢復堪能,

仍然是修行生活的一部分。

但醫藥的目的也很清楚:

治病。

不是因為貪著身體,

幻想這個身永遠不老、不病、不死。

《不生新病・身體是修道之具》

經文又說:

「不生新病。」

這一句把受藥的目的說得更加完整。

已經有的病,

令它得到治療。

也避免因病勢發展,再引起新的損害。

所以對身體的照顧,

不是身見。

關鍵仍然在:

為什麼照顧?

如果因為認為:

「這個身就是我,我一定不能老、不能病」,

那是執取。

如果知道:

此身無常,

終究敗壞,

但現在仍可藉它聞法、持戒、修定、修慧,

所以適當照顧,

這就是另一種態度。

愛著色身,與善護色身,不是一回事。

《四事都在問同一件事》

現在把原典四項放在一起看:

衣服——

「障寒暑、蚊虻、風雨、惡觸,及以蔽體。」

飲食——

為支養色身,不為「貢高自恣」。

房舍——

為遮蔽寒暑風雨,使身心得以安住。

湯藥——

為「止故病,不生新病」。

佛陀其實一直在教同一件事情:

受用可以有,貪著不必有。

衣食住藥都是修行所需的助緣。

但如果忘記它們原來的用途,

助緣也可能變成新的束縛。

《知足不是什麼都不要》

所以「知足」不能誤解成:

什麼都不能有。

也不能變成:

愈窮苦愈有修行。

佛陀在這一段反而非常務實。

冷,

要有衣。

餓,

要有食。

風吹雨淋,

要有住處。

病,

要有藥。

問題不是「有」。

而是:

有了之後,

心如何?

少了之後,

心如何?

得到好的,

會不會貪?

得到普通的,

會不會嫌?

別人比自己好,

會不會嫉妒?

如果這些地方能觀照,

四事本身就成了修行道場。

《從需要與欲望之間辨別》

今日生活中的物質,比古代複雜很多。

除了衣食住藥,

還有:

手機、

交通工具、

各種設備、

娛樂、

生活用品。

經文雖然沒有談現代這些東西,

但四事所顯示的觀照原則可以幫助我們反省。

每次想得到一件東西時,

可以問:

這是需要?

還是欲望?

是為了方便做事?

還是為了與人比較?

有它能幫助生活與修行?

還是得到之後只會產生更多追求?

這不是要我們拒絕現代生活。

而是學習:

使用物,而不被物使用。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就從最平常的一件事開始:

吃飯。

吃之前先知道:

這一餐是為了支養色身。

吃到喜歡的,

觀察貪有沒有起。

吃到不喜歡的,

觀察瞋有沒有起。

吃飽了,

觀察還想不想繼續追求滋味。

不必故意吃得很差。

也不必故意讓自己受苦。

只是清楚知道:

我正在受用。

也正在觀心。

再看看自己的衣服、住處與日常用品。

問自己:

哪些是真正需要?

哪些已經超過需要,

只是因為「還想要」?

能看見這條界線,

知足就不再只是口號。

《慧照心得》

佛陀說衣服:

「障寒暑、蚊虻、風雨、惡觸,及以蔽體。」

說飲食,

不是為了「貢高自恣」。

說藥,

為了「止故病,不生新病」。

讀這些話,我感受到佛法其實非常平實。

佛沒有叫我們仇視生活。

而是教我們:

知道生活中的東西究竟拿來做什麼。

衣,

用來護身。

食,

用來養身。

住,

用來安身。

藥,

用來治病。

如果知道用途,

它們都是助道因緣。

如果失去正念,

每一樣都可能成為貪著。

真正要放下的,

從來不只是外面的物。

而是心中那一句:

還不夠。

還要更多。

還要更好。

還要勝過別人。

今日實修:

今天每次使用一件東西時,

問自己一句:

「我是在受用它,還是在貪著它?」

需要的,

安心受用。

多餘的貪求,

看見它。

不必一下子捨掉所有東西。

先學會在受用之中不忘正念。

能如此,

衣食住藥,

日日都可以成為修行。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