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阿含經》第十二卷(2) 師正法正行正・修行先辨所依
《長阿含經》第十二卷(2)
師正法正行正・修行先辨所依
本篇繼續《長阿含經》第十二卷第二分〈清淨經第十三〉。
上一篇,沙彌周那把尼乾子命終之後,弟子彼此諍訟、毀罵、求短、競其知見的情形告訴阿難。
阿難沒有自行論斷,而說:
「我等有事,宜往問佛。」
於是阿難帶著周那來到佛前,把事情完整稟告世尊。
從這裡開始,佛陀不只是評論一個外道團體為什麼分裂。
佛要弟子進一步看清楚:
一個修行法門究竟值不值得依止,不能只看導師有沒有名聲,也不能只看弟子修得認不認真。
還必須辨別:
所說之法,究竟正不正?
依此法修行,究竟能不能真正離苦、趣向解脫?
《佛先從尼乾子的教法本身問起》
阿難把事情稟告佛陀之後,佛並沒有先談誰對誰錯。
佛先問周那:
尼乾子所說之法究竟如何?
經文的重點隨即轉向:
如果一位導師所說的法本身不正,弟子依止之後,又會產生什麼結果?
這裡開始,佛陀建立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判準。
不能因為:
有人是我的老師,
所以他所說的一定正確。
也不能因為:
我已經跟隨很久,
所以我所依止的一定沒有問題。
更不能因為:
我對這個法門很有感情,
就停止辨別它是否真正導向離貪、離瞋、離癡。
修行首先必須問:
我所依的是什麼法?
《法不真正・弟子不依行》
佛先說明第一種情況。
如果導師所說的法:
「法不真正。」
而弟子聽聞之後,又不能依之修行。
這時若有人對弟子說:
你既然跟隨這位導師,為什麼不依他的教法修?
這種責難從表面上看,好像是在要求弟子「尊師重道」。
可是問題在於:
如果所說之法本身不真正,那麼「沒有照著錯誤的法修」,不能簡單視為修行人的過失。
所以佛陀的判斷不是只看:
弟子有沒有服從。
而是先看:
所依之法本身是否真正。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次第。
修行不是盲目的服從。
如果根本方向錯了,
走得愈勤,
未必離目的地愈近。
《法不真正・弟子依教奉行》
佛接著再把問題推深一層。
假使導師所說:
「法不真正。」
可是弟子卻非常認真。
老師怎麼教,
他就怎麼做。
老師要求什麼,
他都依教奉行。
從一般人的眼光來看,這樣的弟子似乎非常難得:
聽話、
精進、
忠誠、
堅持。
可是佛法判斷修行,不能只看這些外在表現。
因為如果:
法本身不真正,弟子愈依之修行,也不能因此把不正變成正。
所以原經在這一連串辨析中反覆把判準拉回:
「法真正」或「法不真正」。
這對修行人是一個很重要的提醒。
精進本身固然重要,
但是:
精進之前,還要有正見。
如果方向錯誤,
再大的努力都不能代替正確的方向。
《不是修得苦就是修得對》
這也是我們今日讀這段經文,很值得觀照的地方。
有人可能修得非常辛苦。
每天睡得很少;
吃得很少;
做很多苦行;
長時間用功;
甚至願意承受一般人不能承受的身心痛苦。
這些表現可能令人敬佩。
但是佛法最終判斷一種修行,不能只問:
你吃了多少苦?
你修了多少年?
你一天坐多久?
你做了多少功課?
更重要的是:
這個方法是否與正法相應?
它是否使貪欲減少?
瞋恚減少?
愚癡減少?
我執減少?
是否真正朝向解脫?
所以:
努力,不等於方向正確。
而方向正確,也不能只靠自己的感覺判斷。
仍要依法辨別。
《法真正・弟子卻不依行》
接著佛陀又把情況反過來說。
假使導師所說之法:
「法真正。」
法本身沒有問題。
能夠導向清淨、離欲、滅苦、解脫。
可是弟子聽聞之後,卻不依教修行。
這時問題就不在法。
而在弟子。
法是正的,
道路也已經指出來了,
可是自己不走。
就像有人知道:
這條路可以到達目的地,
卻始終站在原地。
那麼不能反過來說:
是道路沒有作用。
所以學佛還有另一個危險:
知道正法,卻沒有真正實行。
知道無常,
遇境仍然死抓不放。
知道瞋恚有過患,
被人一句話刺激,仍然隨瞋心而去。
知道五欲不可貪著,
境界現前,仍然完全被牽引。
知道應修正念,
平日卻從不觀照自己的身心。
這時不能說:
佛法沒有作用。
真正要問的是:
我有沒有依教奉行?
《法真正・弟子真正修行》
佛所肯定的,是另一種情況。
所說之法真正,
弟子又真正依此法修行。
這才是師、法、行之間真正相應。
所以〈清淨經〉這裡建立的,不是對某個人的崇拜。
它建立的是:
依法而修的關係。
導師之所以值得依止,
不是因為他要求弟子相信自己。
而是因為所說之法真正。
弟子之所以值得讚歎,
也不是因為對老師表現忠誠。
而是因為:
聽聞正法之後,
真正依法修行。
因此原經反覆出現的核心判準,就是:
「法真正故。」
這四個字很重要。
真正的修行,最後必須回到「法」。
《不能因人廢法・也不能因人立法》
這段經文放到今日,很容易給佛弟子一個清楚的提醒。
我們常常先看人。
這個老師名氣很大。
這個法師很多人跟隨。
這個道場歷史悠久。
這個修行人看起來很有威儀。
這些都可以成為我們了解一位善知識的參考。
但是不能取代對「法」的辨別。
反過來也是如此。
一個人可能說話不討喜,
個性與自己不合,
甚至自己對他沒有特殊好感。
也不能因此直接判斷:
他所說的一切法都是錯的。
所以佛弟子學法,不能只隨「喜歡」與「不喜歡」。
要逐漸學會:
依法辨法。
《真正的善知識把人帶回法》
真正的善知識,不是讓弟子最後只剩下一個念頭:
「我的老師最好。」
而應當使弟子逐漸知道:
什麼是戒?
什麼是定?
什麼是慧?
什麼是貪?
什麼是瞋?
什麼是癡?
什麼使煩惱增長?
什麼使煩惱減少?
什麼使人繼續輪轉?
什麼使人趣向解脫?
也就是說:
真正的導師,不是把弟子綁在自己身上,
而是把弟子帶回正法。
真正的弟子,也不是只會維護自己的老師,
而是依正法改變自己的身、口、意。
《修行不是只問我有沒有努力》
因此,讀到這裡,可以把修行重新分成幾個層次來觀察。
第一:
我所依的法是否正?
第二:
即使法正,我是否真正理解?
第三:
即使理解,我是否真正實行?
第四:
實行之後,貪瞋癡是否逐漸減少?
如果只停在:
我相信佛法。
還不夠。
如果再進一步:
我知道很多佛法。
仍然不夠。
甚至:
我每天都很努力修。
仍要繼續觀察。
因為佛法真正要完成的是:
從正見,
進入正行;
由正行,
走向離欲;
由離欲,
趣向解脫。
《今日修行觀照》
今日我們可以依〈清淨經〉這一段,檢查自己的修行。
不要先問:
我跟哪一位老師?
我屬於哪個道場?
我學哪一個宗派?
我修哪一個法門?
可以先問:
我所學的法,正在把我的心帶向哪裡?
修了之後,
我比較少貪嗎?
比較少瞋嗎?
比較能覺察自己的妄念嗎?
比較不容易被境界牽著走嗎?
比較願意承認自己的錯誤嗎?
比較能放下「我一定是對的」嗎?
如果修行多年,
外在形式愈來愈完整,
內在的我執卻愈來愈堅固,
就值得停下來依法重新檢查。
因為佛法真正要處理的,
始終是自己的煩惱與生死。
《慧照心得》
〈清淨經〉這一段給我的提醒很深。
人很容易把「相信某個人」當成「相信正法」。
也很容易把:
「我很努力修」
當成:
「所以我一定修對了。」
可是佛陀的辨析,把這兩種依賴都拆開。
師要辨。
法要辨。
自己的行,也要辨。
法若不正,
不能因為自己很精進,就把它變成正法。
法若真正,
也不能因為自己知道很多,就以為已經得到法益。
最後仍然要回來問:
我有沒有真正依法而行?
所以修行不是找到一個可以永遠替自己判斷的人。
而是依佛所教,
逐漸生起正見,
依正見修行,
再從自己的身心上驗證:
貪是否減少,
瞋是否減少,
癡是否減少,
執取是否減少。
如果法愈學,
心愈清淨;
道愈修,
我執愈薄;
境界現前,
愈能覺察而不隨煩惱走,
才真正看得到:
法正在生命裡發生作用。
今日實修:
今天不要只問自己:
「我有沒有修?」
再多問一句:
「我所依的是不是正法?我又有沒有真正依正法而行?」
這兩個問題,
一個校正方向,
一個校正自己。
方向不錯,
腳步不停,
修行才能真正向解脫前進。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