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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01・長阿含經

《長阿含經》第十一卷(22) 僮僕為下方・有權責的人,更不能虧待為自己工作的人

學僧 釋慧照

《長阿含經》第十一卷(22)

僮僕為下方・有權責的人,更不能虧待為自己工作的人

佛陀向善生開示六方:

父母為東方。

師長為南方。

妻婦為西方。

親黨為北方。

僮僕為下方。

沙門、婆羅門、諸高行者為上方。

前面已經說過:

東方父母。

南方師長。

西方妻婦。

北方親族。

現在進入第五方:

「僮僕為下方。」

善生原本每天向下方作禮。

佛陀現在讓他知道:

真正的「下方」,

就在自己與受僱、受使、為自己工作之人的關係中。

而佛陀說這一方時,

很值得注意一件事:

祂不是先要求僮使忠心。

不是先要求下位者服從。

原經先說:

「主於僮使以五事教授。」

也就是:

有權使役別人的人,先有五件應盡的責任。

《第一、隨能使役》

佛陀說第一:

「隨能使役。」

這一句非常重要。

不是:

只要我是主人,

就可以叫對方做任何事。

而是:

「隨能。」

依他的能力,

安排工作。

能做多少,

就使役多少。

適合做什麼,

就安排什麼。

這裡已經有一個很清楚的限制:

使役不能離開對方的能力。

若明知道一個人無法負荷,

仍然故意把超過能力的工作全壓給他,

就不符合:

「隨能使役。」

所以佛陀說的主人之道,

第一件事不是:

怎樣讓人做更多。

而是:

先知道這個人能承擔多少。

這是一種體察。

也是一種節制權力。

《有權,不代表可以任意使用別人》

「隨能使役」四個字,

對今天仍然很有警策。

有些人一旦站在比較有權力的位置,

就很容易覺得:

既然他是我雇的,

我叫他做什麼都應該。

可是佛陀不是這樣說。

佛先限定:

「隨能。」

也就是:

有權安排工作,

仍然要知道界線。

不是因為對方領取報酬,

就失去被合理對待的資格。

不是因為自己有權,

就可以把人的能力耗盡。

所以真正的管理,

不是只問:

工作完成了沒有?

還要問:

這個安排,

是不是與人的能力相應?

《第二、飲食隨時》

第二:

「飲食隨時。」

讓僮使工作,

就要照顧他的飲食所需。

而且原經不是只說:

給他吃。

是說:

「隨時。」

該吃的時候,

要讓他有飲食。

這非常實際。

佛陀沒有把主人與僮使的關係,

只說成抽象倫理。

而是直接落到:

人每天最基本的需要。

吃飯。

休息。

身體能不能維持。

如果一個人只想得到對方的勞動,

卻完全不顧對方是否能正常生活,

這樣的關係就不可能真正安穩。

所以佛說:

飲食,

要:

「隨時。」

《第三、賜勞隨時》

第三:

「賜勞隨時。」

這一句需要依原經脈絡理解。

「賜勞」是對其勞作給予相應的酬勞、慰勞。

而且同樣說:

「隨時。」

不是無限拖欠。

不是只叫人工作,

卻不在應當給予之時給予。

前一項:

飲食隨時。

這一項:

賜勞隨時。

兩個「隨時」放在一起,

非常值得注意。

人付出勞力,

主人不能只記得:

事情什麼時候要交。

也應記得:

對方的生活與酬勞,

什麼時候應該得到照顧。

這是責任。

不是恩賜。

《第四、病與醫藥》

第四:

「病與醫藥。」

僮使若生病,

要給予醫藥。

這一句在整段經文裡非常有分量。

因為佛陀沒有把為自己工作的人,

只看成:

勞力。

只看成:

產能。

只看成:

能不能把事情做完。

經文提醒主人:

這是一個會生病的人。

當他病了,

就要照顧。

「病與醫藥。」

不是:

病了就沒有用了。

不是:

不能工作就丟掉。

而是:

在他最脆弱的時候,

仍然有責任護持。

這正顯示:

佛陀所說的六方之教,

是在把每一個關係中的人,

都當作應當被尊重、被照顧的生命。

《第五、縱其休假》

第五:

「縱其休假。」

這一句非常直接。

要讓他休息。

要讓他有假。

不是:

不停工作。

不是:

只要還能動,

就繼續使役。

佛陀把「休假」直接列入主人對僮使的責任。

所以,

休息不是偷懶。

在這個脈絡中,

主人本來就應當:

「縱其休假。」

人不是機器。

勞動需要有止息。

身體需要恢復。

生活也不能全部被工作吞掉。

如果只要求:

早起。

周密。

作務。

卻故意把主人這一項:

「縱其休假」

刪掉,

就沒有完整呈現佛陀的教法。

《主人五事・權力先成為責任》

把五項放在一起:

隨能使役。

飲食隨時。

賜勞隨時。

病與醫藥。

縱其休假。

可以看見,

佛陀首先限制的是:

有權力的一方。

你可以使役人。

但是:

要隨其能力。

你可以讓他為你工作。

但是:

要照顧飲食。

要給相應勞酬。

生病要照顧。

也要讓他休假。

所以權力在佛陀這裡,

不是:

我可以要求多少。

而是:

我既然有能力要求別人,就更有責任不虧待別人。

佛陀說完後總結:

「善生!是為五事教授僮使。」

接著,

才轉到僮使的一方。

《僮使也有五種責任》

原經說:

「僮使復以五事奉事其主。」

也就是,

受使役、為人工作的一方,

同樣不是只有權利。

也有五件應盡之事。

佛問:

「云何為五?」

接著一一說明。

《第一、早起》

第一:

「早起。」

既然承擔工作,

就不應懶散懈怠。

前面佛陀講六損財業,

已經特別說過:

「懈墮」

會使家財業日日損減。

現在到了工作關係,

又說:

「早起。」

這顯示工作的另一方也要有:

勤勞。

準時。

不懈怠。

主人不能過度使役。

工作者也不能故意懶散。

兩邊都盡責,

關係才安穩。

《第二、為事周密》

第二:

「為事周密。」

做事要周到。

要仔細。

不是:

反正做過就好。

不是:

有人看才做好。

而是對自己承擔的事情,

有責任心。

「周密」二字,

不是只要求速度。

而是:

完整。

細心。

可靠。

所以佛陀所說的工作倫理,

不是只有:

做得多。

更有:

做得好。

《第三、不與不取》

第三:

「不與不取。」

這一句非常清楚。

主人沒有給的東西,

不能自行拿取。

也就是:

不盜。

不侵占。

不因為:

反正這裡的東西很多,

就偷偷拿。

不因為:

我替他工作很辛苦,

就認為自己有權私取。

前面佛陀已經說:

四結業之一是:

「盜竊。」

到了僮使與主人關係中,

同樣落實成:

「不與不取。」

這就是戒法在生活中的實際樣子。

不是只有去寺院才談戒。

工作場所裡,

一樣有:

不與不取。

《第四、作務以次》

第四:

「作務以次。」

工作要有次第。

事情一件一件做好。

不是雜亂無章。

不是只做自己喜歡做的,

把應作的事情拖著。

「以次」,

表示知道先後。

知道秩序。

知道什麼先做,

什麼後做。

這和:

「為事周密」

放在一起,

就是非常完整的做事態度。

周密,

是不粗疏。

以次,

是不混亂。

所以真正盡責的工作,

既要細,

也要有次第。

《第五、稱揚主名》

第五:

「稱揚主名。」

原經要求僮使,

對善待自己的主人,

應當稱揚其名。

不在外面故意毀謗。

不受人照顧,

轉身卻惡意敗壞對方名聲。

這不是說:

主人有惡行也不能指出。

因為整部〈善生經〉前面已經說:

真正善友:

「見人為惡則能遮止。」

這裡說的是:

若主人確實依五事善待自己,

工作者也應知恩,

不應忘恩負義。

因此:

「稱揚主名」

有一層知恩、肯定善行的意思。

《雙方五事・不能只拿一邊要求另一邊》

主人五事:

隨能使役。

飲食隨時。

賜勞隨時。

病與醫藥。

縱其休假。

僮使五事:

早起。

為事周密。

不與不取。

作務以次。

稱揚主名。

這一段最容易被讀偏的方式,

就是只抄:

「僮使復以五事奉事其主。」

然後要求工作者:

你要早起。

你要周密。

你不能偷拿。

你要勤快。

卻把前面主人五事完全刪去。

那就不是完整的〈善生經〉。

反過來,

如果只要求主人:

要給薪。

要讓我休假。

要照顧我。

而自己:

遲到。

敷衍。

偷取。

做事混亂。

也同樣失去經文的雙向精神。

佛陀建立的是:

有權者不苛待,工作者不懈怠。

彼此各盡本分。

《下方為什麼能安隱》

佛陀說完兩邊五事後,

才總結:

「是為主待僮使,則彼方安隱,無有憂畏。」

下方能安隱,

不是因為下位者完全服從。

也不是因為上位者完全讓步。

而是:

上有上應盡之責。

下有下應盡之責。

有能力安排工作的人,

不濫權。

承擔工作的人,

不失職。

如此,

彼此才真正:

「無有憂畏。」

《佛陀不是只教工作效率》

這一篇若只讀成:

佛教教員工要勤勞,

就讀少了一半。

因為佛陀先講的,

其實是:

使用勞力的人,

怎樣善待勞動者。

而五項之中有三項非常直接:

「賜勞隨時。」

「病與醫藥。」

「縱其休假。」

這三句顯示:

佛陀關心的不是只有產出。

還關心:

報酬。

健康。

休息。

再加上:

「隨能使役。」

更表示:

不能把人的能力無限榨取。

所以這一方真正的法義,

不是:

怎樣把人管得更有效率。

而是:

當自己握有更多權力時,如何仍然不失慈心與公正。

《真正的管理要先知道人的能力》

第一句:

「隨能使役。」

很值得今天所有帶人、管理、雇用他人的人反覆讀。

不同的人,

能力不同。

經驗不同。

身體不同。

所長不同。

若所有人都用同一個標準硬壓,

未必是善巧。

真正的管理,

先要:

知人。

知道他能做什麼。

知道哪裡需要訓練。

知道哪裡已經超過負荷。

不是看見一個位置,

只想到:

我要從這個位置得到多少產出。

而是先看見:

這是一個人。

《休假不是恩惠》

原經第五項:

「縱其休假。」

尤其值得注意。

休息不是主人心情好,

才賞給對方的恩惠。

在佛陀列出的五事中,

它本來就是主人應當做到的事情。

所以一個人若只會說:

大家要努力。

大家要精進。

卻不讓人有正常的休息,

那並不能用「精進」來替過度使役辯護。

真正的精進,

不是把身心耗盡。

佛陀在這裡明白承認:

勞動之後,

需要休假。

《病與醫藥・不要只看一個人還能不能工作》

另一句:

「病與醫藥。」

也很有慈悲的重量。

當一個人健康時,

很容易被看見他的能力。

一旦生病,

能力下降,

有時很快就被視為:

負擔。

可是佛陀說:

病了,

要給醫藥。

也就是:

不能因為這一刻他不能替我工作,

就忘記他是一個需要照顧的人。

這是六方倫理很深的一個地方:

每一段關係都不只是交換。

裡面還有:

人的尊嚴。

《工作者的修行・不因被善待就放逸》

但是佛陀也沒有因此讓工作者放逸。

主人善待,

僮使更應該:

早起。

為事周密。

不與不取。

作務以次。

稱揚主名。

這表示:

被善待之後,

不是理所當然。

也要以盡責回報。

特別是:

「不與不取。」

非常清楚地說明:

即使覺得自己辛苦,

也不能用:

「我應得的」

來合理化私取。

真正的修行,

在工作裡同樣要守戒。

《核心法義》

這一篇最核心的地方是:

佛陀把權力與責任綁在一起。

越有能力使役別人,

越不能任性。

主人不能只要求:

服從。

先要做到:

隨能使役。

飲食隨時。

賜勞隨時。

病與醫藥。

縱其休假。

同樣,

得到合理照顧的工作者,

也要:

早起。

周密。

不盜。

有次第。

知恩。

這樣才是雙方真正的正當關係。

所以佛陀不是讓上位者只享受權力,

也不是讓下位者只享受保障。

而是:

彼此都在自己的位置上修責任。

《今日修行觀照》

如果今天自己是主管、雇主、負責帶人的人,

可以先問:

我有沒有做到:

「隨能使役」?

還是覺得:

反正他領薪水,

做多少都應該?

酬勞該給時,

有沒有:

「賜勞隨時」?

部屬生病時,

我是先想到:

工作怎麼辦?

還是也想到:

這個人需要照顧?

我有沒有真的:

「縱其休假」?

還是人在休假,

訊息、電話、工作仍然不斷追過去?

如果自己是工作者,

也可以問:

我是否:

「為事周密」?

我做事有沒有:

「作務以次」?

公司的、別人的、主人的物品,

有沒有真正做到:

「不與不取」?

我有沒有因為覺得待遇不夠,

就用敷衍、不誠實來報復?

這些,

都可以成為今天的修行。

《慧照心得》

這一段最讓我警醒的,

是佛陀第一句:

「隨能使役。」

有時候人站在上面,

最容易忘記下面的人也會累。

只看到:

事情還沒做完。

進度還不夠。

效率還不夠。

卻沒有看到:

這個人已經超過負荷。

佛陀沒有先教主人:

怎樣叫人更努力。

而是先說:

隨他的能力使役。

接著:

飲食隨時。

賜勞隨時。

病與醫藥。

縱其休假。

這五件事放在一起,

很清楚地告訴我們:

真正有德的權力,不是能把人逼到多少,而是知道什麼地方應該停止。

但另一邊也同樣不能忘。

佛陀又教僮使:

早起。

周密。

不與不取。

作務以次。

稱揚主名。

所以真正健康的關係,

不是:

我有權,所以你全部聽我的。

也不是:

你應該照顧我,所以我可以不盡責。

而是:

你不虧我。

我不負你。

你尊重我的能力與需要。

我珍惜你給我的信任與工作。

這樣,

下方才會:

「安隱,無有憂畏。」

今日實修:

若自己有管理別人的責任,

今天只檢查一件事:

我現在交給他的工作,是否真正「隨能使役」?

若自己是工作者,

也只檢查一件事:

今天我做的事,是否真正做到「為事周密」?

上不濫權。

下不失職。

彼此知分。

彼此守信。

這就是今天真正的:

禮下方。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