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阿含經》第十一卷(22) 僮僕為下方・有權責的人,更不能虧待為自己工作的人
《長阿含經》第十一卷(22)
僮僕為下方・有權責的人,更不能虧待為自己工作的人
佛陀向善生開示六方:
父母為東方。
師長為南方。
妻婦為西方。
親黨為北方。
僮僕為下方。
沙門、婆羅門、諸高行者為上方。
前面已經說過:
東方父母。
南方師長。
西方妻婦。
北方親族。
現在進入第五方:
「僮僕為下方。」
善生原本每天向下方作禮。
佛陀現在讓他知道:
真正的「下方」,
就在自己與受僱、受使、為自己工作之人的關係中。
而佛陀說這一方時,
很值得注意一件事:
祂不是先要求僮使忠心。
不是先要求下位者服從。
原經先說:
「主於僮使以五事教授。」
也就是:
有權使役別人的人,先有五件應盡的責任。
《第一、隨能使役》
佛陀說第一:
「隨能使役。」
這一句非常重要。
不是:
只要我是主人,
就可以叫對方做任何事。
而是:
「隨能。」
依他的能力,
安排工作。
能做多少,
就使役多少。
適合做什麼,
就安排什麼。
這裡已經有一個很清楚的限制:
使役不能離開對方的能力。
若明知道一個人無法負荷,
仍然故意把超過能力的工作全壓給他,
就不符合:
「隨能使役。」
所以佛陀說的主人之道,
第一件事不是:
怎樣讓人做更多。
而是:
先知道這個人能承擔多少。
這是一種體察。
也是一種節制權力。
《有權,不代表可以任意使用別人》
「隨能使役」四個字,
對今天仍然很有警策。
有些人一旦站在比較有權力的位置,
就很容易覺得:
既然他是我雇的,
我叫他做什麼都應該。
可是佛陀不是這樣說。
佛先限定:
「隨能。」
也就是:
有權安排工作,
仍然要知道界線。
不是因為對方領取報酬,
就失去被合理對待的資格。
不是因為自己有權,
就可以把人的能力耗盡。
所以真正的管理,
不是只問:
工作完成了沒有?
還要問:
這個安排,
是不是與人的能力相應?
《第二、飲食隨時》
第二:
「飲食隨時。」
讓僮使工作,
就要照顧他的飲食所需。
而且原經不是只說:
給他吃。
是說:
「隨時。」
該吃的時候,
要讓他有飲食。
這非常實際。
佛陀沒有把主人與僮使的關係,
只說成抽象倫理。
而是直接落到:
人每天最基本的需要。
吃飯。
休息。
身體能不能維持。
如果一個人只想得到對方的勞動,
卻完全不顧對方是否能正常生活,
這樣的關係就不可能真正安穩。
所以佛說:
飲食,
要:
「隨時。」
《第三、賜勞隨時》
第三:
「賜勞隨時。」
這一句需要依原經脈絡理解。
「賜勞」是對其勞作給予相應的酬勞、慰勞。
而且同樣說:
「隨時。」
不是無限拖欠。
不是只叫人工作,
卻不在應當給予之時給予。
前一項:
飲食隨時。
這一項:
賜勞隨時。
兩個「隨時」放在一起,
非常值得注意。
人付出勞力,
主人不能只記得:
事情什麼時候要交。
也應記得:
對方的生活與酬勞,
什麼時候應該得到照顧。
這是責任。
不是恩賜。
《第四、病與醫藥》
第四:
「病與醫藥。」
僮使若生病,
要給予醫藥。
這一句在整段經文裡非常有分量。
因為佛陀沒有把為自己工作的人,
只看成:
勞力。
只看成:
產能。
只看成:
能不能把事情做完。
經文提醒主人:
這是一個會生病的人。
當他病了,
就要照顧。
「病與醫藥。」
不是:
病了就沒有用了。
不是:
不能工作就丟掉。
而是:
在他最脆弱的時候,
仍然有責任護持。
這正顯示:
佛陀所說的六方之教,
是在把每一個關係中的人,
都當作應當被尊重、被照顧的生命。
《第五、縱其休假》
第五:
「縱其休假。」
這一句非常直接。
要讓他休息。
要讓他有假。
不是:
不停工作。
不是:
只要還能動,
就繼續使役。
佛陀把「休假」直接列入主人對僮使的責任。
所以,
休息不是偷懶。
在這個脈絡中,
主人本來就應當:
「縱其休假。」
人不是機器。
勞動需要有止息。
身體需要恢復。
生活也不能全部被工作吞掉。
如果只要求:
早起。
周密。
作務。
卻故意把主人這一項:
「縱其休假」
刪掉,
就沒有完整呈現佛陀的教法。
《主人五事・權力先成為責任》
把五項放在一起:
隨能使役。
飲食隨時。
賜勞隨時。
病與醫藥。
縱其休假。
可以看見,
佛陀首先限制的是:
有權力的一方。
你可以使役人。
但是:
要隨其能力。
你可以讓他為你工作。
但是:
要照顧飲食。
要給相應勞酬。
生病要照顧。
也要讓他休假。
所以權力在佛陀這裡,
不是:
我可以要求多少。
而是:
我既然有能力要求別人,就更有責任不虧待別人。
佛陀說完後總結:
「善生!是為五事教授僮使。」
接著,
才轉到僮使的一方。
《僮使也有五種責任》
原經說:
「僮使復以五事奉事其主。」
也就是,
受使役、為人工作的一方,
同樣不是只有權利。
也有五件應盡之事。
佛問:
「云何為五?」
接著一一說明。
《第一、早起》
第一:
「早起。」
既然承擔工作,
就不應懶散懈怠。
前面佛陀講六損財業,
已經特別說過:
「懈墮」
會使家財業日日損減。
現在到了工作關係,
又說:
「早起。」
這顯示工作的另一方也要有:
勤勞。
準時。
不懈怠。
主人不能過度使役。
工作者也不能故意懶散。
兩邊都盡責,
關係才安穩。
《第二、為事周密》
第二:
「為事周密。」
做事要周到。
要仔細。
不是:
反正做過就好。
不是:
有人看才做好。
而是對自己承擔的事情,
有責任心。
「周密」二字,
不是只要求速度。
而是:
完整。
細心。
可靠。
所以佛陀所說的工作倫理,
不是只有:
做得多。
更有:
做得好。
《第三、不與不取》
第三:
「不與不取。」
這一句非常清楚。
主人沒有給的東西,
不能自行拿取。
也就是:
不盜。
不侵占。
不因為:
反正這裡的東西很多,
就偷偷拿。
不因為:
我替他工作很辛苦,
就認為自己有權私取。
前面佛陀已經說:
四結業之一是:
「盜竊。」
到了僮使與主人關係中,
同樣落實成:
「不與不取。」
這就是戒法在生活中的實際樣子。
不是只有去寺院才談戒。
工作場所裡,
一樣有:
不與不取。
《第四、作務以次》
第四:
「作務以次。」
工作要有次第。
事情一件一件做好。
不是雜亂無章。
不是只做自己喜歡做的,
把應作的事情拖著。
「以次」,
表示知道先後。
知道秩序。
知道什麼先做,
什麼後做。
這和:
「為事周密」
放在一起,
就是非常完整的做事態度。
周密,
是不粗疏。
以次,
是不混亂。
所以真正盡責的工作,
既要細,
也要有次第。
《第五、稱揚主名》
第五:
「稱揚主名。」
原經要求僮使,
對善待自己的主人,
應當稱揚其名。
不在外面故意毀謗。
不受人照顧,
轉身卻惡意敗壞對方名聲。
這不是說:
主人有惡行也不能指出。
因為整部〈善生經〉前面已經說:
真正善友:
「見人為惡則能遮止。」
這裡說的是:
若主人確實依五事善待自己,
工作者也應知恩,
不應忘恩負義。
因此:
「稱揚主名」
有一層知恩、肯定善行的意思。
《雙方五事・不能只拿一邊要求另一邊》
主人五事:
隨能使役。
飲食隨時。
賜勞隨時。
病與醫藥。
縱其休假。
僮使五事:
早起。
為事周密。
不與不取。
作務以次。
稱揚主名。
這一段最容易被讀偏的方式,
就是只抄:
「僮使復以五事奉事其主。」
然後要求工作者:
你要早起。
你要周密。
你不能偷拿。
你要勤快。
卻把前面主人五事完全刪去。
那就不是完整的〈善生經〉。
反過來,
如果只要求主人:
要給薪。
要讓我休假。
要照顧我。
而自己:
遲到。
敷衍。
偷取。
做事混亂。
也同樣失去經文的雙向精神。
佛陀建立的是:
有權者不苛待,工作者不懈怠。
彼此各盡本分。
《下方為什麼能安隱》
佛陀說完兩邊五事後,
才總結:
「是為主待僮使,則彼方安隱,無有憂畏。」
下方能安隱,
不是因為下位者完全服從。
也不是因為上位者完全讓步。
而是:
上有上應盡之責。
下有下應盡之責。
有能力安排工作的人,
不濫權。
承擔工作的人,
不失職。
如此,
彼此才真正:
「無有憂畏。」
《佛陀不是只教工作效率》
這一篇若只讀成:
佛教教員工要勤勞,
就讀少了一半。
因為佛陀先講的,
其實是:
使用勞力的人,
怎樣善待勞動者。
而五項之中有三項非常直接:
「賜勞隨時。」
「病與醫藥。」
「縱其休假。」
這三句顯示:
佛陀關心的不是只有產出。
還關心:
報酬。
健康。
休息。
再加上:
「隨能使役。」
更表示:
不能把人的能力無限榨取。
所以這一方真正的法義,
不是:
怎樣把人管得更有效率。
而是:
當自己握有更多權力時,如何仍然不失慈心與公正。
《真正的管理要先知道人的能力》
第一句:
「隨能使役。」
很值得今天所有帶人、管理、雇用他人的人反覆讀。
不同的人,
能力不同。
經驗不同。
身體不同。
所長不同。
若所有人都用同一個標準硬壓,
未必是善巧。
真正的管理,
先要:
知人。
知道他能做什麼。
知道哪裡需要訓練。
知道哪裡已經超過負荷。
不是看見一個位置,
只想到:
我要從這個位置得到多少產出。
而是先看見:
這是一個人。
《休假不是恩惠》
原經第五項:
「縱其休假。」
尤其值得注意。
休息不是主人心情好,
才賞給對方的恩惠。
在佛陀列出的五事中,
它本來就是主人應當做到的事情。
所以一個人若只會說:
大家要努力。
大家要精進。
卻不讓人有正常的休息,
那並不能用「精進」來替過度使役辯護。
真正的精進,
不是把身心耗盡。
佛陀在這裡明白承認:
勞動之後,
需要休假。
《病與醫藥・不要只看一個人還能不能工作》
另一句:
「病與醫藥。」
也很有慈悲的重量。
當一個人健康時,
很容易被看見他的能力。
一旦生病,
能力下降,
有時很快就被視為:
負擔。
可是佛陀說:
病了,
要給醫藥。
也就是:
不能因為這一刻他不能替我工作,
就忘記他是一個需要照顧的人。
這是六方倫理很深的一個地方:
每一段關係都不只是交換。
裡面還有:
人的尊嚴。
《工作者的修行・不因被善待就放逸》
但是佛陀也沒有因此讓工作者放逸。
主人善待,
僮使更應該:
早起。
為事周密。
不與不取。
作務以次。
稱揚主名。
這表示:
被善待之後,
不是理所當然。
也要以盡責回報。
特別是:
「不與不取。」
非常清楚地說明:
即使覺得自己辛苦,
也不能用:
「我應得的」
來合理化私取。
真正的修行,
在工作裡同樣要守戒。
《核心法義》
這一篇最核心的地方是:
佛陀把權力與責任綁在一起。
越有能力使役別人,
越不能任性。
主人不能只要求:
服從。
先要做到:
隨能使役。
飲食隨時。
賜勞隨時。
病與醫藥。
縱其休假。
同樣,
得到合理照顧的工作者,
也要:
早起。
周密。
不盜。
有次第。
知恩。
這樣才是雙方真正的正當關係。
所以佛陀不是讓上位者只享受權力,
也不是讓下位者只享受保障。
而是:
彼此都在自己的位置上修責任。
《今日修行觀照》
如果今天自己是主管、雇主、負責帶人的人,
可以先問:
我有沒有做到:
「隨能使役」?
還是覺得:
反正他領薪水,
做多少都應該?
酬勞該給時,
有沒有:
「賜勞隨時」?
部屬生病時,
我是先想到:
工作怎麼辦?
還是也想到:
這個人需要照顧?
我有沒有真的:
「縱其休假」?
還是人在休假,
訊息、電話、工作仍然不斷追過去?
如果自己是工作者,
也可以問:
我是否:
「為事周密」?
我做事有沒有:
「作務以次」?
公司的、別人的、主人的物品,
有沒有真正做到:
「不與不取」?
我有沒有因為覺得待遇不夠,
就用敷衍、不誠實來報復?
這些,
都可以成為今天的修行。
《慧照心得》
這一段最讓我警醒的,
是佛陀第一句:
「隨能使役。」
有時候人站在上面,
最容易忘記下面的人也會累。
只看到:
事情還沒做完。
進度還不夠。
效率還不夠。
卻沒有看到:
這個人已經超過負荷。
佛陀沒有先教主人:
怎樣叫人更努力。
而是先說:
隨他的能力使役。
接著:
飲食隨時。
賜勞隨時。
病與醫藥。
縱其休假。
這五件事放在一起,
很清楚地告訴我們:
真正有德的權力,不是能把人逼到多少,而是知道什麼地方應該停止。
但另一邊也同樣不能忘。
佛陀又教僮使:
早起。
周密。
不與不取。
作務以次。
稱揚主名。
所以真正健康的關係,
不是:
我有權,所以你全部聽我的。
也不是:
你應該照顧我,所以我可以不盡責。
而是:
你不虧我。
我不負你。
你尊重我的能力與需要。
我珍惜你給我的信任與工作。
這樣,
下方才會:
「安隱,無有憂畏。」
今日實修:
若自己有管理別人的責任,
今天只檢查一件事:
我現在交給他的工作,是否真正「隨能使役」?
若自己是工作者,
也只檢查一件事:
今天我做的事,是否真正做到「為事周密」?
上不濫權。
下不失職。
彼此知分。
彼此守信。
這就是今天真正的:
禮下方。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