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阿含經》第十一卷(21) 親族為北方・真正的親情不是只有血緣
《長阿含經》第十一卷(21)
親族為北方・真正的親情不是只有血緣
佛陀向善生開示六方:
父母為東方。
師長為南方。
妻婦為西方。
親黨為北方。
僮僕為下方。
沙門、婆羅門、諸高行者為上方。
前面已經說過:
東方父母。
南方師長。
西方妻婦。
現在,
佛陀進入第四方:
「親黨為北方。」
後面的偈頌又說:
「親族為北方。」
也就是:
我們生命中的親族、親黨、親舊,
是應當敬護的北方。
可是佛陀所說的「親」,
並不是只有:
我們有血緣。
我們是一家人。
我們認識很多年。
真正的親,
還要表現在:
彼此怎樣對待。
所以佛告善生:
「夫為人者,當以五事親敬親族。」
也就是說,
自己首先要用五件事,
親近、敬待自己的親族。
《第一、給施》
佛說第一:
「給施。」
與親族相處,
不能只有:
各顧各的。
當親族真正有所需要,
自己有能力時,
應當給予。
所以佛陀把:
「給施」
列在第一項。
這裡的重點不是炫耀自己給多少。
而是:
有沒有一顆願意分享的心。
如果明明是自己的親人,
在真正困難時,
自己有能力幫助,
卻完全不願伸手,
那麼只剩下:
「我們是親戚」
這個名稱,
關係未必真正有內容。
佛法所說的親,
要能落實到:
給施。
願意在需要時,
付出實際幫助。
《第二、善言》
第二:
「善言。」
這一項非常值得家庭與親族之間觀照。
很多時候,
我們對外人說話很客氣。
對親人,
反而最容易沒有分寸。
因為覺得:
自己人沒關係。
結果,
最尖銳的話,
最不耐煩的話,
最傷人的話,
反而常常留給最親近的人。
佛陀卻把:
「善言」
直接列在親敬親族的五事裡。
真正的親,
不是因為熟,
就可以任意傷人。
越親近,
越應知道:
一句話也可能護一段關係。
一句話也可能毀一段關係。
所以:
給施是用物質利益人。
善言則是用言語利益人。
這兩項放在一起,
可以看到:
親情既要有行動,
也要有語言上的善。
《第三、利益》
第三:
「利益。」
不是只在對方開口時給一點東西。
還要真正想:
怎樣對他有益?
什麼事情能讓他的生活更好?
什麼方向能使他離開損害?
什麼事情自己能夠協助?
這就是:
「利益。」
所以佛陀所說的親族關係,
不是:
只在節日見面。
只在婚喪喜慶出現。
只因血緣而保持名稱。
真正的親,
應當彼此有:
利益。
也就是:
這段關係能不能使生命得到實際的好處。
《第四、同利》
第四:
「同利。」
這與前面的:
四親可親
裡面的「同事」,
精神很接近。
有利益時,
不是只想到自己。
願意與親族共享。
原經後面的偈頌也說:
「同利等彼己, 所有與人共。」
其中的意思很清楚:
不要凡是好處,
全往自己身上拿。
真正的親近,
要有:
彼此。
有我,
也有你。
不是只有:
我的利益。
而是:
共同利益。
這一點看似很簡單,
卻最容易在真正涉及財物時看出關係。
很多親族平時很好。
一旦遇到:
財產。
利益。
分配。
繼承。
合作。
關係立刻變樣。
佛陀卻明確把:
「同利」
放在親敬親族之中。
也就是提醒:
利益來時,
更能看出有沒有真正把對方當親人。
《第五、不欺》
第五:
「不欺。」
這一項非常重要。
因為親族之間,
最容易因為熟悉而產生:
他應該相信我。
也最容易利用這分信任。
佛陀卻直接說:
「不欺。」
真正的親情,
不能建立在欺騙上。
不能因為是親人,
就覺得:
騙一下沒有關係。
不能因為彼此信任,
反而利用對方。
尤其涉及:
財物。
承諾。
家庭事務。
共同利益。
如果失去誠信,
即使血緣沒有斷,
真正的信任也會慢慢斷掉。
所以五事最後落在:
「不欺。」
給施。
善言。
利益。
同利。
不欺。
佛說:
「善生!是為五事親敬親族。」
這是自己這一方應做的。
但是,
佛陀仍然沒有把關係說成單向。
經文緊接著說:
「親族亦以五事親敬於人。」
親族也有五件事,
來回應這分親敬。
《親族第一回應・護放逸》
第一:
「護放逸。」
真正的親人,
看見你正在放逸,
不是跟著一起放逸。
而是:
護你。
這與前面的:
「護彼不令放逸」
完全相應。
如果親人已經沉迷:
飲酒。
博戲。
放蕩。
惡友。
懈墮。
真正愛護他的人,
不應只說:
這是他自己的事。
至少在能力所及之處,
應當提醒。
應當守護。
因為佛陀前面已經指出:
放逸若「不已」,
可能使:
「家財產業日日損減。」
所以真正的親,
要在對方還沒有走得更遠之前,
想辦法護持他。
《第二、護放逸失財》
第二:
「護放逸失財。」
如果對方因放逸,
已經開始有失財的危險,
親族要幫助守護。
這一句非常實際。
前面六損財業整大段,
一直反覆說:
「日日損減。」
現在佛陀告訴善生:
真正的親族,
不是看著你:
日日損減。
不是甚至趁你放逸時,
再從中得利。
而是:
「護放逸失財。」
也就是:
在你已經失去判斷、
正在損害財業時,
盡可能幫助你止損。
因此,
真正的親情不是只有:
陪伴。
還有:
守護。
《第三、護恐怖者》
第三:
「護恐怖者。」
人在害怕時,
很容易感到孤立。
尤其真正的困難到來時,
平日很多熱鬧的關係,
可能一下就看不見了。
佛陀卻說:
親族應當:
「護恐怖者。」
對方在危難中,
不要讓他孤立無援。
在他害怕時,
給他支持。
在他需要時,
陪他處理。
這裡的「護」,
非常有力量。
不是只說:
你不要怕。
而是:
實際成為一分依靠。
《第四、屏相教誡》
第四:
「屏相教誡。」
這一項又再次出現在〈善生經〉。
前面說真正善友,
已經有:
「屏相教誡。」
現在說真正親族,
同樣也是:
「屏相教誡。」
也就是:
對方有過失,
可以私下勸誡。
不是到處宣揚。
不是在人前使他難堪。
不是把家人的過失當作談資。
真正要的是:
他能改。
不是:
我能贏。
所以善意的勸誡,
要懂得場合。
有些話,
公開講只會激起瞋心。
私下說,
反而能讓人真正聽進去。
這就是:
屏相教誡。
《第五、常相稱歎》
第五:
「常相稱歎。」
看到親人的善,
願意稱歎。
看到他的德行,
願意肯定。
這一項很有意思。
因為親族之間,
有時最容易:
互相比較。
誰賺得多。
誰孩子比較好。
誰成就比較高。
誰得到父母更多關心。
一比較,
親情很快就變成競爭。
佛陀卻教:
「常相稱歎。」
對方真正有善,
願意說他的善。
對方真正做得好,
願意肯定。
不是因為親人成功,
自己就酸。
不是因為他比自己好,
就故意貶低。
真正的親,
應該能:
見彼之善,
而生稱歎。
《十件事合起來・親情是一種互相守護》
把兩邊五事放在一起:
自己親敬親族:
給施。
善言。
利益。
同利。
不欺。
親族回應:
護放逸。
護放逸失財。
護恐怖者。
屏相教誡。
常相稱歎。
可以看見,
佛陀所說的親族之道,
不是靠血緣名稱維持。
而是靠:
給予。
善語。
利益。
共享。
誠信。
守護。
勸誡。
稱歎。
這些事情,
真正讓一段親情有內容。
《原經後面的偈頌・惠施、善言、利人、同利》
六方全部說完之後,
佛陀又以偈重說。
其中有一段與這裡特別相應:
「惠施及輭言, 利人多所益; 同利等彼己, 所有與人共。」
這正好把:
給施。
善言。
利益。
同利。
再次收攝起來。
接著佛陀說:
「此四多負荷, 任重如車輪; 世間無此四, 則無有孝養。」
佛以:
「車輪」
為譬喻。
這些彼此扶持、利益的德行,
就像車輪承擔重量。
如果世間完全沒有這些德行,
人與人之間的孝養、互助,
也難以成立。
原經又說:
「親舊不相遺, 示以利益事; 上下常和同, 於此得善譽。」
「親舊不相遺。」
不要因時間久了,
就把親舊遺忘。
「示以利益事。」
彼此指出真正有益之事。
「上下常和同。」
使彼此能和合。
這些偈頌,
都讓我們看見:
佛陀說親族,
不是只說:
血緣不可斷。
而是說:
親情要靠善行維持。
《核心法義》
這一篇最值得注意的,
是佛陀沒有把親情建立在:
「因為他是你親人,所以無論如何你都必須接受。」
佛陀給的是:
具體的雙向責任。
自己這邊:
不欺。
對方那邊:
屏相教誡。
自己:
利益他。
對方:
護自己放逸。
自己:
同利。
對方:
護失財。
自己:
善言。
對方:
常相稱歎。
所以真正的親情,
既有溫暖,
也有原則。
不是只有稱讚。
該勸時,
也要:
「屏相教誡。」
不是只有給予。
對方若在放逸,
還要:
「護放逸。」
不是只有同享快樂。
對方恐怖時,
更要:
「護恐怖者。」
這才是:
佛陀所說的北方。
《親情不是利用彼此的信任》
五事裡,
我特別警醒:
「不欺。」
外人欺騙自己,
會難過。
親人欺騙自己,
往往更痛。
因為損失的不只是事情本身。
還有:
信任。
佛陀把「不欺」列在親敬親族之中,
正是在保護這一層最重要的根基。
關係越親,
越不能利用對方的信任。
因為:
「他一定會原諒我。」
所以欺他。
因為:
「他不會防我。」
所以占便宜。
這樣做,
即使暫時得到利益,
卻正在毀掉北方的安隱。
《真正的親人不只是陪你,而是護你》
另一個重要地方是:
「護放逸。」
佛陀沒有把真親情定義成:
你做什麼,
我都支持你。
若你正在放逸,
真正的親人反而要護你。
所以,
有時親人提醒自己:
不要再喝。
不要再賭。
不要再亂花。
不要再拖。
不要再與惡友相習。
這些話可能不好聽。
但是,
如果出於真正的護念,
它反而可能比順著自己的話,
更有價值。
這與前面四親可親完全一致:
真親不是:
「善惡斯順。」
真親是:
能止非。
能利人。
能護放逸。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讀:
「親族為北方。」
可以先不用檢查所有親人。
先問自己:
我是不是一個值得親人信任的人?
第一,
我對親人有沒有:
「不欺」?
有沒有因為熟悉,
反而說話不算話?
第二,
我有沒有:
「善言」?
是不是在外面很客氣,
回家卻句句帶刺?
第三,
有利益時,
我是否願意:
「同利」?
還是永遠只想:
自己先拿?
第四,
親人放逸時,
我是一起放逸,
還是願意善意提醒?
第五,
親人有過時,
我是:
「屏相教誡」,
還是到處說?
第六,
親人有善時,
我能不能:
「常相稱歎」?
還是總覺得:
稱讚他就好像自己輸了?
這些都是真正可以每天修的:
北方之法。
《慧照心得》
這一段最讓我感受到的是:
血緣,
只是讓我們成為親族的因緣。
但是:
能不能成為真正的親,還要看彼此怎樣相待。
佛陀沒有說:
只要是親人,
關係自然就會好。
反而列得很清楚:
要給施。
要善言。
要利益。
要同利。
要不欺。
還要:
護放逸。
護失財。
護恐怖。
屏相教誡。
常相稱歎。
其中,
我很受用的一句是:
「親舊不相遺。」
人生走得越久,
有些人會離開。
有些關係會淡。
有時我們忙著向外結交,
卻把真正多年有恩、有緣的人,
慢慢遺忘。
佛陀提醒:
親舊不相遺。
不是要執著關係。
而是:
有恩,
知道感恩。
有緣,
知道珍惜。
有難,
願意守護。
有善,
願意稱歎。
有過,
私下勸誡。
真正的親,
不是永遠沒有衝突。
而是在衝突之中,
仍然不欺。
仍然希望對方好。
今日實修:
今天想到一位親人。
不要先想他哪裡對不起自己。
只選原經五事中的一項,
自己先做。
可以是一句:
善言。
可以是一個:
給施。
可以是:
把共同利益公平分享。
可以是:
對方有善,真心稱歎。
也可以只是:
很久沒有聯絡,
今天不再:
「親舊相遺。」
先從自己的一方,
讓北方增加一分安隱。
佛陀說:
「如是敬視親族,則彼方安隱,無有憂畏。」
這就是今天真正的:
禮北方。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