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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01・長阿含經

《長阿含經》第十一卷(21) 親族為北方・真正的親情不是只有血緣

學僧 釋慧照

《長阿含經》第十一卷(21)

親族為北方・真正的親情不是只有血緣

佛陀向善生開示六方:

父母為東方。

師長為南方。

妻婦為西方。

親黨為北方。

僮僕為下方。

沙門、婆羅門、諸高行者為上方。

前面已經說過:

東方父母。

南方師長。

西方妻婦。

現在,

佛陀進入第四方:

「親黨為北方。」

後面的偈頌又說:

「親族為北方。」

也就是:

我們生命中的親族、親黨、親舊,

是應當敬護的北方。

可是佛陀所說的「親」,

並不是只有:

我們有血緣。

我們是一家人。

我們認識很多年。

真正的親,

還要表現在:

彼此怎樣對待。

所以佛告善生:

「夫為人者,當以五事親敬親族。」

也就是說,

自己首先要用五件事,

親近、敬待自己的親族。

《第一、給施》

佛說第一:

「給施。」

與親族相處,

不能只有:

各顧各的。

當親族真正有所需要,

自己有能力時,

應當給予。

所以佛陀把:

「給施」

列在第一項。

這裡的重點不是炫耀自己給多少。

而是:

有沒有一顆願意分享的心。

如果明明是自己的親人,

在真正困難時,

自己有能力幫助,

卻完全不願伸手,

那麼只剩下:

「我們是親戚」

這個名稱,

關係未必真正有內容。

佛法所說的親,

要能落實到:

給施。

願意在需要時,

付出實際幫助。

《第二、善言》

第二:

「善言。」

這一項非常值得家庭與親族之間觀照。

很多時候,

我們對外人說話很客氣。

對親人,

反而最容易沒有分寸。

因為覺得:

自己人沒關係。

結果,

最尖銳的話,

最不耐煩的話,

最傷人的話,

反而常常留給最親近的人。

佛陀卻把:

「善言」

直接列在親敬親族的五事裡。

真正的親,

不是因為熟,

就可以任意傷人。

越親近,

越應知道:

一句話也可能護一段關係。

一句話也可能毀一段關係。

所以:

給施是用物質利益人。

善言則是用言語利益人。

這兩項放在一起,

可以看到:

親情既要有行動,

也要有語言上的善。

《第三、利益》

第三:

「利益。」

不是只在對方開口時給一點東西。

還要真正想:

怎樣對他有益?

什麼事情能讓他的生活更好?

什麼方向能使他離開損害?

什麼事情自己能夠協助?

這就是:

「利益。」

所以佛陀所說的親族關係,

不是:

只在節日見面。

只在婚喪喜慶出現。

只因血緣而保持名稱。

真正的親,

應當彼此有:

利益。

也就是:

這段關係能不能使生命得到實際的好處。

《第四、同利》

第四:

「同利。」

這與前面的:

四親可親

裡面的「同事」,

精神很接近。

有利益時,

不是只想到自己。

願意與親族共享。

原經後面的偈頌也說:

「同利等彼己, 所有與人共。」

其中的意思很清楚:

不要凡是好處,

全往自己身上拿。

真正的親近,

要有:

彼此。

有我,

也有你。

不是只有:

我的利益。

而是:

共同利益。

這一點看似很簡單,

卻最容易在真正涉及財物時看出關係。

很多親族平時很好。

一旦遇到:

財產。

利益。

分配。

繼承。

合作。

關係立刻變樣。

佛陀卻明確把:

「同利」

放在親敬親族之中。

也就是提醒:

利益來時,

更能看出有沒有真正把對方當親人。

《第五、不欺》

第五:

「不欺。」

這一項非常重要。

因為親族之間,

最容易因為熟悉而產生:

他應該相信我。

也最容易利用這分信任。

佛陀卻直接說:

「不欺。」

真正的親情,

不能建立在欺騙上。

不能因為是親人,

就覺得:

騙一下沒有關係。

不能因為彼此信任,

反而利用對方。

尤其涉及:

財物。

承諾。

家庭事務。

共同利益。

如果失去誠信,

即使血緣沒有斷,

真正的信任也會慢慢斷掉。

所以五事最後落在:

「不欺。」

給施。

善言。

利益。

同利。

不欺。

佛說:

「善生!是為五事親敬親族。」

這是自己這一方應做的。

但是,

佛陀仍然沒有把關係說成單向。

經文緊接著說:

「親族亦以五事親敬於人。」

親族也有五件事,

來回應這分親敬。

《親族第一回應・護放逸》

第一:

「護放逸。」

真正的親人,

看見你正在放逸,

不是跟著一起放逸。

而是:

護你。

這與前面的:

「護彼不令放逸」

完全相應。

如果親人已經沉迷:

飲酒。

博戲。

放蕩。

惡友。

懈墮。

真正愛護他的人,

不應只說:

這是他自己的事。

至少在能力所及之處,

應當提醒。

應當守護。

因為佛陀前面已經指出:

放逸若「不已」,

可能使:

「家財產業日日損減。」

所以真正的親,

要在對方還沒有走得更遠之前,

想辦法護持他。

《第二、護放逸失財》

第二:

「護放逸失財。」

如果對方因放逸,

已經開始有失財的危險,

親族要幫助守護。

這一句非常實際。

前面六損財業整大段,

一直反覆說:

「日日損減。」

現在佛陀告訴善生:

真正的親族,

不是看著你:

日日損減。

不是甚至趁你放逸時,

再從中得利。

而是:

「護放逸失財。」

也就是:

在你已經失去判斷、

正在損害財業時,

盡可能幫助你止損。

因此,

真正的親情不是只有:

陪伴。

還有:

守護。

《第三、護恐怖者》

第三:

「護恐怖者。」

人在害怕時,

很容易感到孤立。

尤其真正的困難到來時,

平日很多熱鬧的關係,

可能一下就看不見了。

佛陀卻說:

親族應當:

「護恐怖者。」

對方在危難中,

不要讓他孤立無援。

在他害怕時,

給他支持。

在他需要時,

陪他處理。

這裡的「護」,

非常有力量。

不是只說:

你不要怕。

而是:

實際成為一分依靠。

《第四、屏相教誡》

第四:

「屏相教誡。」

這一項又再次出現在〈善生經〉。

前面說真正善友,

已經有:

「屏相教誡。」

現在說真正親族,

同樣也是:

「屏相教誡。」

也就是:

對方有過失,

可以私下勸誡。

不是到處宣揚。

不是在人前使他難堪。

不是把家人的過失當作談資。

真正要的是:

他能改。

不是:

我能贏。

所以善意的勸誡,

要懂得場合。

有些話,

公開講只會激起瞋心。

私下說,

反而能讓人真正聽進去。

這就是:

屏相教誡。

《第五、常相稱歎》

第五:

「常相稱歎。」

看到親人的善,

願意稱歎。

看到他的德行,

願意肯定。

這一項很有意思。

因為親族之間,

有時最容易:

互相比較。

誰賺得多。

誰孩子比較好。

誰成就比較高。

誰得到父母更多關心。

一比較,

親情很快就變成競爭。

佛陀卻教:

「常相稱歎。」

對方真正有善,

願意說他的善。

對方真正做得好,

願意肯定。

不是因為親人成功,

自己就酸。

不是因為他比自己好,

就故意貶低。

真正的親,

應該能:

見彼之善,

而生稱歎。

《十件事合起來・親情是一種互相守護》

把兩邊五事放在一起:

自己親敬親族:

給施。

善言。

利益。

同利。

不欺。

親族回應:

護放逸。

護放逸失財。

護恐怖者。

屏相教誡。

常相稱歎。

可以看見,

佛陀所說的親族之道,

不是靠血緣名稱維持。

而是靠:

給予。

善語。

利益。

共享。

誠信。

守護。

勸誡。

稱歎。

這些事情,

真正讓一段親情有內容。

《原經後面的偈頌・惠施、善言、利人、同利》

六方全部說完之後,

佛陀又以偈重說。

其中有一段與這裡特別相應:

「惠施及輭言, 利人多所益; 同利等彼己, 所有與人共。」

這正好把:

給施。

善言。

利益。

同利。

再次收攝起來。

接著佛陀說:

「此四多負荷, 任重如車輪; 世間無此四, 則無有孝養。」

佛以:

「車輪」

為譬喻。

這些彼此扶持、利益的德行,

就像車輪承擔重量。

如果世間完全沒有這些德行,

人與人之間的孝養、互助,

也難以成立。

原經又說:

「親舊不相遺, 示以利益事; 上下常和同, 於此得善譽。」

「親舊不相遺。」

不要因時間久了,

就把親舊遺忘。

「示以利益事。」

彼此指出真正有益之事。

「上下常和同。」

使彼此能和合。

這些偈頌,

都讓我們看見:

佛陀說親族,

不是只說:

血緣不可斷。

而是說:

親情要靠善行維持。

《核心法義》

這一篇最值得注意的,

是佛陀沒有把親情建立在:

「因為他是你親人,所以無論如何你都必須接受。」

佛陀給的是:

具體的雙向責任。

自己這邊:

不欺。

對方那邊:

屏相教誡。

自己:

利益他。

對方:

護自己放逸。

自己:

同利。

對方:

護失財。

自己:

善言。

對方:

常相稱歎。

所以真正的親情,

既有溫暖,

也有原則。

不是只有稱讚。

該勸時,

也要:

「屏相教誡。」

不是只有給予。

對方若在放逸,

還要:

「護放逸。」

不是只有同享快樂。

對方恐怖時,

更要:

「護恐怖者。」

這才是:

佛陀所說的北方。

《親情不是利用彼此的信任》

五事裡,

我特別警醒:

「不欺。」

外人欺騙自己,

會難過。

親人欺騙自己,

往往更痛。

因為損失的不只是事情本身。

還有:

信任。

佛陀把「不欺」列在親敬親族之中,

正是在保護這一層最重要的根基。

關係越親,

越不能利用對方的信任。

因為:

「他一定會原諒我。」

所以欺他。

因為:

「他不會防我。」

所以占便宜。

這樣做,

即使暫時得到利益,

卻正在毀掉北方的安隱。

《真正的親人不只是陪你,而是護你》

另一個重要地方是:

「護放逸。」

佛陀沒有把真親情定義成:

你做什麼,

我都支持你。

若你正在放逸,

真正的親人反而要護你。

所以,

有時親人提醒自己:

不要再喝。

不要再賭。

不要再亂花。

不要再拖。

不要再與惡友相習。

這些話可能不好聽。

但是,

如果出於真正的護念,

它反而可能比順著自己的話,

更有價值。

這與前面四親可親完全一致:

真親不是:

「善惡斯順。」

真親是:

能止非。

能利人。

能護放逸。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讀:

「親族為北方。」

可以先不用檢查所有親人。

先問自己:

我是不是一個值得親人信任的人?

第一,

我對親人有沒有:

「不欺」?

有沒有因為熟悉,

反而說話不算話?

第二,

我有沒有:

「善言」?

是不是在外面很客氣,

回家卻句句帶刺?

第三,

有利益時,

我是否願意:

「同利」?

還是永遠只想:

自己先拿?

第四,

親人放逸時,

我是一起放逸,

還是願意善意提醒?

第五,

親人有過時,

我是:

「屏相教誡」,

還是到處說?

第六,

親人有善時,

我能不能:

「常相稱歎」?

還是總覺得:

稱讚他就好像自己輸了?

這些都是真正可以每天修的:

北方之法。

《慧照心得》

這一段最讓我感受到的是:

血緣,

只是讓我們成為親族的因緣。

但是:

能不能成為真正的親,還要看彼此怎樣相待。

佛陀沒有說:

只要是親人,

關係自然就會好。

反而列得很清楚:

要給施。

要善言。

要利益。

要同利。

要不欺。

還要:

護放逸。

護失財。

護恐怖。

屏相教誡。

常相稱歎。

其中,

我很受用的一句是:

「親舊不相遺。」

人生走得越久,

有些人會離開。

有些關係會淡。

有時我們忙著向外結交,

卻把真正多年有恩、有緣的人,

慢慢遺忘。

佛陀提醒:

親舊不相遺。

不是要執著關係。

而是:

有恩,

知道感恩。

有緣,

知道珍惜。

有難,

願意守護。

有善,

願意稱歎。

有過,

私下勸誡。

真正的親,

不是永遠沒有衝突。

而是在衝突之中,

仍然不欺。

仍然希望對方好。

今日實修:

今天想到一位親人。

不要先想他哪裡對不起自己。

只選原經五事中的一項,

自己先做。

可以是一句:

善言。

可以是一個:

給施。

可以是:

把共同利益公平分享。

可以是:

對方有善,真心稱歎。

也可以只是:

很久沒有聯絡,

今天不再:

「親舊相遺。」

先從自己的一方,

讓北方增加一分安隱。

佛陀說:

「如是敬視親族,則彼方安隱,無有憂畏。」

這就是今天真正的:

禮北方。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