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阿含經》第十一卷(20) 妻婦為西方・家庭之道建立在彼此敬待
《長阿含經》第十一卷(20)
妻婦為西方・家庭之道建立在彼此敬待
佛陀向善生開示六方:
「父母為東方,師長為南方,妻婦為西方,親黨為北方,僮僕為下方,沙門、婆羅門、諸高行者為上方。」
前面已經說過:
東方父母。
南方師長。
現在進入第三方:
「妻婦為西方。」
善生原本每天向西方作禮。
佛陀現在告訴他:
真正使西方安穩,
不是身體每天朝西拜幾拜。
而是家庭之中,
丈夫與妻子都知道:
自己應當如何對待對方。
原經首先從丈夫說起:
「善生!夫之敬妻亦有五事。」
注意佛陀所用的字:
「敬妻。」
不是只有妻子要敬丈夫。
佛陀先要求丈夫:
要敬待妻子。
而且一共五件事。
《第一、相待以禮》
佛說第一:
「相待以禮。」
丈夫對妻子,
應當以禮相待。
這一句雖然很短,
卻是整段家庭之道非常重要的開始。
不是因為成為一家人,
就可以失去基本尊重。
不是因為關係親近,
便可以:
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想怎樣對待就怎樣對待。
佛陀第一項不是:
丈夫要妻子服從。
而是先說:
「相待以禮。」
「禮」,
首先表現在:
知道對方是一個應當受到尊重的人。
即使意見不同,
仍不輕慢。
即使熟悉多年,
仍不以粗暴為理所當然。
即使生活中有衝突,
仍然知道:
不能因為是夫妻,
便把最傷人的言語全丟給對方。
所以真正的家庭,
不是因為親近而取消禮。
反而越親近,
越需要學:
相待以禮。
《第二、威嚴不媟》
第二:
「威嚴不媟。」
原經用的是:
「不媟。」
有不輕慢、不狎褻、不失應有尊重之意。
因此這一句不能簡單解作:
丈夫要在家中擺威嚴。
經文的重點是:
在夫妻關係中,
不要因親密而流於輕慢、狎侮。
有些關係剛開始時,
彼此很客氣。
時間久了,
反而最容易把尊重丟掉。
外面的人說一句話,
還知道忍一下。
回到家,
對最親近的人,
反而沒有分寸。
這就值得用:
「威嚴不媟」
來觀照。
真正親密,
不是可以任意侮慢。
真正熟悉,
也不是可以失去界線。
夫妻之間仍然應保有:
尊重。
端正。
不輕侮。
不以對方的付出為理所當然。
《第三、衣食隨時》
第三:
「衣食隨時。」
丈夫對家庭生活所需,
應當隨時照顧。
衣。
食。
都是最基本的生活需要。
所以佛陀說夫妻之道,
並沒有只講感情。
還講:
實際承擔。
一段家庭關係,
不能只有:
我愛你。
卻完全不承擔生活。
原經把:
「衣食隨時」
直接列為丈夫敬待妻子的責任。
這就提醒:
真正的關心,
要落實在對方生活是否得到安頓。
不是只有心裡有愛。
也要在生活中:
能照顧。
能承擔。
能使家庭基本所需不致失序。
《第四、莊嚴以時》
第四:
「莊嚴以時。」
原經在這裡保留的是當時家庭生活中的具體表達。
丈夫應當在適當時候,
提供妻子莊嚴、服飾等所需。
這與前面的:
「衣食隨時」
有所不同。
衣食偏向基本生活。
「莊嚴以時」
則進一步涉及適時的裝飾、衣飾與生活體面。
經文不是只要求家庭做到:
不餓就好。
還包含:
尊重妻子的生活需要與體面。
所以這一項仍然落在:
「敬待於妻。」
不是把妻子只當成家庭中的勞務角色。
而是承認:
她也有自己的生活需要。
《第五、委付家內》
第五:
「委付家內。」
丈夫對妻子,
應當把家庭內部事務有所付託。
這裡顯示的是:
信任。
若一方面說:
你是我的妻子。
另一方面卻對家庭中的一切完全不信任對方,
什麼都不願交付,
那麼夫妻之間就很難真正共同生活。
「委付家內」
在當時家庭分工的脈絡中,
表示丈夫信任妻子管理、承擔家內之事。
所以夫妻關係不是:
一個人永遠命令,
一個人永遠被動。
其中還有:
付託。
信任。
承擔。
原經說完這五項後,
總結:
「善生!夫以此五事敬待於妻。」
再看一次:
佛陀用的是:
「敬待。」
五事就是:
相待以禮。
威嚴不媟。
衣食隨時。
莊嚴以時。
委付家內。
這是丈夫的一方。
但是經文沒有在這裡結束。
接著立即說:
「妻復以五事恭敬於夫。」
妻子也有五種責任。
《妻子第一、先起》
第一:
「先起。」
依原經所呈現的家庭生活,
妻子應當比丈夫先起,
料理、準備家中應辦之事。
這是當時家庭分工中,
佛陀對善生所說的具體條目。
我們不能把原經文字刪去,
也不應擅自改寫成另一套現代條目。
但是法義上可以看見:
家庭不是只有享受。
其中必須有人:
願意先承擔。
願意勤勞。
願意把應作之事做好。
所以這一句背後,
仍然有:
不懈怠。
盡責。
照顧家庭秩序。
《第二、後坐》
第二:
「後坐。」
與前面的「先起」相應。
在當時的家庭禮法中,
這是一種恭敬與照料的表示。
先起。
後坐。
不是把家庭只當作:
各過各的生活。
而是知道:
我與另一個人的生活相連。
所以自己的作息、行為,
也包含對家庭的照顧。
這兩項如果只拿來要求別人:
你應該先起。
你應該後坐。
就很容易失去整段經文雙向責任的精神。
因為佛陀在此之前,
已經先要求丈夫:
相待以禮。
衣食隨時。
委付家內。
所以夫妻五事,
不能拆開只拿其中一邊去壓另一邊。
要整段一起看。
《第三、和言》
第三:
「和言。」
這一句很容易理解,
也非常實用。
說話和善。
家庭中很多傷害,
不是來自大事。
而是:
每天說話的方式。
一句不耐煩。
一句譏諷。
一句瞧不起。
一句翻舊帳。
一句故意刺激。
時間久了,
都會讓關係逐漸受傷。
所以佛陀把:
「和言」
列入夫妻相處。
這與前面丈夫的:
「相待以禮」
正好可以互相照看。
一邊以禮。
一邊和言。
其實都在提醒:
最親近的人,
不是最可以任意傷害的人。
恰恰因為天天相處,
更應守護言語。
《第四、敬順》
第四:
「敬順。」
妻子對丈夫,
應有恭敬順承之心。
但是這一句不能離開整部〈善生經〉前面所立的原則。
佛陀已經先說:
殺生、盜竊、婬逸、妄語,
是四結業。
真正善友又是:
「見人為惡則能遮止。」
所以「敬順」不能被解釋成:
丈夫若要求妻子造惡,
妻子也必須服從。
經文的家庭倫理,
仍然不能脫離善惡。
真正的敬順,
是在正當家庭生活中,
彼此不以傲慢、敵對的心故意相違。
與丈夫一方的:
「相待以禮」
放在一起看,
可以知道:
一方要以禮敬待。
一方也以恭敬相應。
家庭的安穩,
不是靠單方壓服。
而是彼此減少輕慢。
《第五、先意承旨》
第五:
「先意承旨。」
這一句依原經必須完整保留。
在當時夫妻家庭分工的脈絡中,
是指能體察對方之意,
在事情上先作承接與料理。
這裡值得從修行上觀照的是:
真正共同生活,
不能永遠等到對方開口要求,
才勉強去做。
若彼此長期相處,
應當慢慢知道:
對方的需要。
家庭的需要。
眼前該做的事情。
能夠有所體察,
主動承擔。
這是一種:
用心。
但是同樣,
這一句不能從整段經文抽出,
變成:
妻子只能猜丈夫心意、完全沒有自己的意見。
因為佛陀此處所建立的,
從頭到尾是:
兩邊都盡責。
丈夫先有五事:
敬待於妻。
妻再有五事:
恭敬於夫。
兩組不能切開。
《夫妻十事・要整體讀,不可只要求一方》
丈夫五事:
相待以禮。
威嚴不媟。
衣食隨時。
莊嚴以時。
委付家內。
妻子五事:
先起。
後坐。
和言。
敬順。
先意承旨。
若只抄妻子的五項,
然後說:
佛陀就是要求妻子這樣服從丈夫。
就沒有完整呈現本段經文。
同樣,
如果只拿丈夫的五項要求對方:
你應該供給我。
你應該尊重我。
自己卻完全不看妻子五事,
也不是完整讀經。
佛陀的六方之教,
從父母與子女開始,
一直都是:
位置不同,責任不同;但雙方都有責任。
父母與子女如此。
師長與弟子如此。
丈夫與妻子,
仍然如此。
佛陀最後說:
「善生!是為夫之於妻敬待,如是則彼方安隱,無有憂畏。」
西方能不能安隱,
不是只看:
妻子聽不聽話。
也不是只看:
丈夫給不給錢。
是看夫妻兩邊,
能不能把自己的責任做好。
《家庭真正的第一件事・相待以禮》
如果把十項放在一起,
有一件事很值得注意:
丈夫五事的第一項就是:
「相待以禮。」
這可以成為整段家庭之道很好的入口。
很多家庭不是沒有感情。
而是時間久了,
失去:
禮。
對陌生人,
我們會說:
謝謝。
不好意思。
麻煩你。
對家人,
反而只剩:
你本來就應該。
你怎麼還沒做?
為什麼每次都這樣?
越親近,
越不客氣。
久而久之,
最深的緣,
反而承受最粗重的言行。
佛陀卻說:
夫妻之間,
要:
「相待以禮。」
這一句非常值得今日家庭反覆觀照。
《夫妻真正的第二件事・和言》
妻子五事中,
又有:
「和言。」
其實這也不是只能要求妻子。
依整部佛法修行而言,
善護口業本來就是每個人的責任。
而在這一段,
佛陀特別把「和言」放進家庭生活,
就讓我們看到:
家庭安不安,
與說話方式有很大關係。
有些話內容沒有錯,
但是說法很傷人。
有些事情確實需要提醒,
但是一出口全是瞋心。
有時不是:
不能講。
而是:
能不能「和言」地講。
一家人天天見面。
如果每天都有一點和言,
就是每天在修補關係。
如果每天都有一點惡口,
也可能每天在消耗關係。
《委付家內・家庭需要信任》
另一個很值得注意的是:
「委付家內。」
夫妻若沒有信任,
家庭很難安穩。
凡事猜疑。
凡事監控。
凡事認為:
只有我才會做。
只有我才可以決定。
表面可能還住在一起,
內在已經沒有真正共同承擔。
佛陀卻把:
「委付」
放入丈夫敬妻之法。
有付託,
就表示:
相信對方。
有付託,
也表示:
承認對方是家庭真正的一分子。
不是外人。
也不是附屬。
而是可以共同承擔家庭生活的人。
《核心法義》
〈善生經〉的六方,
有一個非常清楚的共同結構:
佛陀不是建立:
誰只享有權利。
而是在不同關係中問:
你站在這個位置,應盡什麼責任?
作子女,
有五事。
作父母,
也有五事。
作弟子,
有五事。
作師長,
也有五事。
現在:
作丈夫,
有五事。
作妻子,
也有五事。
所以讀〈善生經〉最容易走偏的方法,
就是:
專門找對方的五事。
丈夫讀:
妻子應該怎樣。
妻子讀:
丈夫應該怎樣。
子女讀:
父母應該怎樣。
父母讀:
孩子應該怎樣。
一旦如此,
佛經就變成:
要求別人的工具。
可是善生原本是來問:
我應當怎樣禮六方。
佛陀教他的,
首先都是:
自己應該怎樣做。
這才是修行。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若有家庭伴侶,
可以不用一次檢查十項。
只選一項:
「相待以禮。」
問自己:
我今天對最親近的人,
有沒有比對外人更粗魯?
對外人能說謝謝,
回家是否也會說?
對外人知道不能羞辱,
對家人是不是反而什麼話都說?
若答案是:
有。
今天就先修這一件事。
第二個可以觀察:
「和言。」
當自己不滿時,
先不要急著問:
我說得有沒有道理?
先問:
我現在這個說法,是不是正在傷人?
同一件事,
可不可以用比較和善、
比較清楚、
比較不帶瞋心的方式說?
第三個觀照是:
不要拿佛經要求另一半。
先問:
在自己的位置上,
原經這五項,
我哪一項最缺?
如果是丈夫,
就從丈夫五事看自己。
如果是妻子,
就從妻子五事看自己。
若今天家庭角色與古代社會分工已有不同,
也不要粗暴刪改經文。
先如實知道:
佛陀當時怎麼說。
再從其中所顯示的:
尊重。
供給。
信任。
勤勞。
和言。
敬順。
體察。
彼此盡責,
去觀照自己當下的家庭生活。
《慧照心得》
我讀「妻婦為西方」,
最深的感受,
不是誰應該聽誰。
而是:
一個家若想安穩,不能只有一個人在盡責。
佛陀沒有只對善生說:
你要妻子怎樣。
佛陀先說:
「夫之敬妻亦有五事。」
而且第一項就是:
「相待以禮。」
這一句對今天仍然很有力量。
很多夫妻真正失去的,
未必是感情。
而是:
尊重。
因為太熟,
所以說話沒有分寸。
因為是家人,
所以覺得對方付出都是應該。
因為知道對方不容易離開,
所以把在外面不敢發的脾氣,
都帶回家裡。
可是佛說:
「相待以禮。」
這四個字,
其實已經是一個很深的家庭修行。
另一邊,
妻子五事有:
「和言。」
也是同樣道理。
家庭不是辯論場。
不是每一件事都要證明:
誰贏。
如果最後我贏了道理,
卻失去了彼此的信任,
西方仍然沒有安隱。
所以佛陀最後說的是:
「如是則彼方安隱,無有憂畏。」
不是:
誰贏。
是:
安隱。
今日實修:
今天對家庭中最親近的人,
只修兩句:
相待以禮。
和言。
說一句謝謝。
少一句輕慢。
有不滿,
好好說。
有付出,
不要視為理所當然。
有需要,
彼此體察。
不要先問:
對方為我做了多少。
先問:
今天我有沒有使這個家,多一分安隱,少一分憂畏?
能做到一分,
就是今天真正的:
禮西方。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