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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01・長阿含經

《長阿含經》第十一卷(20) 妻婦為西方・家庭之道建立在彼此敬待

學僧 釋慧照

《長阿含經》第十一卷(20)

妻婦為西方・家庭之道建立在彼此敬待

佛陀向善生開示六方:

「父母為東方,師長為南方,妻婦為西方,親黨為北方,僮僕為下方,沙門、婆羅門、諸高行者為上方。」

前面已經說過:

東方父母。

南方師長。

現在進入第三方:

「妻婦為西方。」

善生原本每天向西方作禮。

佛陀現在告訴他:

真正使西方安穩,

不是身體每天朝西拜幾拜。

而是家庭之中,

丈夫與妻子都知道:

自己應當如何對待對方。

原經首先從丈夫說起:

「善生!夫之敬妻亦有五事。」

注意佛陀所用的字:

「敬妻。」

不是只有妻子要敬丈夫。

佛陀先要求丈夫:

要敬待妻子。

而且一共五件事。

《第一、相待以禮》

佛說第一:

「相待以禮。」

丈夫對妻子,

應當以禮相待。

這一句雖然很短,

卻是整段家庭之道非常重要的開始。

不是因為成為一家人,

就可以失去基本尊重。

不是因為關係親近,

便可以:

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想怎樣對待就怎樣對待。

佛陀第一項不是:

丈夫要妻子服從。

而是先說:

「相待以禮。」

「禮」,

首先表現在:

知道對方是一個應當受到尊重的人。

即使意見不同,

仍不輕慢。

即使熟悉多年,

仍不以粗暴為理所當然。

即使生活中有衝突,

仍然知道:

不能因為是夫妻,

便把最傷人的言語全丟給對方。

所以真正的家庭,

不是因為親近而取消禮。

反而越親近,

越需要學:

相待以禮。

《第二、威嚴不媟》

第二:

「威嚴不媟。」

原經用的是:

「不媟。」

有不輕慢、不狎褻、不失應有尊重之意。

因此這一句不能簡單解作:

丈夫要在家中擺威嚴。

經文的重點是:

在夫妻關係中,

不要因親密而流於輕慢、狎侮。

有些關係剛開始時,

彼此很客氣。

時間久了,

反而最容易把尊重丟掉。

外面的人說一句話,

還知道忍一下。

回到家,

對最親近的人,

反而沒有分寸。

這就值得用:

「威嚴不媟」

來觀照。

真正親密,

不是可以任意侮慢。

真正熟悉,

也不是可以失去界線。

夫妻之間仍然應保有:

尊重。

端正。

不輕侮。

不以對方的付出為理所當然。

《第三、衣食隨時》

第三:

「衣食隨時。」

丈夫對家庭生活所需,

應當隨時照顧。

衣。

食。

都是最基本的生活需要。

所以佛陀說夫妻之道,

並沒有只講感情。

還講:

實際承擔。

一段家庭關係,

不能只有:

我愛你。

卻完全不承擔生活。

原經把:

「衣食隨時」

直接列為丈夫敬待妻子的責任。

這就提醒:

真正的關心,

要落實在對方生活是否得到安頓。

不是只有心裡有愛。

也要在生活中:

能照顧。

能承擔。

能使家庭基本所需不致失序。

《第四、莊嚴以時》

第四:

「莊嚴以時。」

原經在這裡保留的是當時家庭生活中的具體表達。

丈夫應當在適當時候,

提供妻子莊嚴、服飾等所需。

這與前面的:

「衣食隨時」

有所不同。

衣食偏向基本生活。

「莊嚴以時」

則進一步涉及適時的裝飾、衣飾與生活體面。

經文不是只要求家庭做到:

不餓就好。

還包含:

尊重妻子的生活需要與體面。

所以這一項仍然落在:

「敬待於妻。」

不是把妻子只當成家庭中的勞務角色。

而是承認:

她也有自己的生活需要。

《第五、委付家內》

第五:

「委付家內。」

丈夫對妻子,

應當把家庭內部事務有所付託。

這裡顯示的是:

信任。

若一方面說:

你是我的妻子。

另一方面卻對家庭中的一切完全不信任對方,

什麼都不願交付,

那麼夫妻之間就很難真正共同生活。

「委付家內」

在當時家庭分工的脈絡中,

表示丈夫信任妻子管理、承擔家內之事。

所以夫妻關係不是:

一個人永遠命令,

一個人永遠被動。

其中還有:

付託。

信任。

承擔。

原經說完這五項後,

總結:

「善生!夫以此五事敬待於妻。」

再看一次:

佛陀用的是:

「敬待。」

五事就是:

相待以禮。

威嚴不媟。

衣食隨時。

莊嚴以時。

委付家內。

這是丈夫的一方。

但是經文沒有在這裡結束。

接著立即說:

「妻復以五事恭敬於夫。」

妻子也有五種責任。

《妻子第一、先起》

第一:

「先起。」

依原經所呈現的家庭生活,

妻子應當比丈夫先起,

料理、準備家中應辦之事。

這是當時家庭分工中,

佛陀對善生所說的具體條目。

我們不能把原經文字刪去,

也不應擅自改寫成另一套現代條目。

但是法義上可以看見:

家庭不是只有享受。

其中必須有人:

願意先承擔。

願意勤勞。

願意把應作之事做好。

所以這一句背後,

仍然有:

不懈怠。

盡責。

照顧家庭秩序。

《第二、後坐》

第二:

「後坐。」

與前面的「先起」相應。

在當時的家庭禮法中,

這是一種恭敬與照料的表示。

先起。

後坐。

不是把家庭只當作:

各過各的生活。

而是知道:

我與另一個人的生活相連。

所以自己的作息、行為,

也包含對家庭的照顧。

這兩項如果只拿來要求別人:

你應該先起。

你應該後坐。

就很容易失去整段經文雙向責任的精神。

因為佛陀在此之前,

已經先要求丈夫:

相待以禮。

衣食隨時。

委付家內。

所以夫妻五事,

不能拆開只拿其中一邊去壓另一邊。

要整段一起看。

《第三、和言》

第三:

「和言。」

這一句很容易理解,

也非常實用。

說話和善。

家庭中很多傷害,

不是來自大事。

而是:

每天說話的方式。

一句不耐煩。

一句譏諷。

一句瞧不起。

一句翻舊帳。

一句故意刺激。

時間久了,

都會讓關係逐漸受傷。

所以佛陀把:

「和言」

列入夫妻相處。

這與前面丈夫的:

「相待以禮」

正好可以互相照看。

一邊以禮。

一邊和言。

其實都在提醒:

最親近的人,

不是最可以任意傷害的人。

恰恰因為天天相處,

更應守護言語。

《第四、敬順》

第四:

「敬順。」

妻子對丈夫,

應有恭敬順承之心。

但是這一句不能離開整部〈善生經〉前面所立的原則。

佛陀已經先說:

殺生、盜竊、婬逸、妄語,

是四結業。

真正善友又是:

「見人為惡則能遮止。」

所以「敬順」不能被解釋成:

丈夫若要求妻子造惡,

妻子也必須服從。

經文的家庭倫理,

仍然不能脫離善惡。

真正的敬順,

是在正當家庭生活中,

彼此不以傲慢、敵對的心故意相違。

與丈夫一方的:

「相待以禮」

放在一起看,

可以知道:

一方要以禮敬待。

一方也以恭敬相應。

家庭的安穩,

不是靠單方壓服。

而是彼此減少輕慢。

《第五、先意承旨》

第五:

「先意承旨。」

這一句依原經必須完整保留。

在當時夫妻家庭分工的脈絡中,

是指能體察對方之意,

在事情上先作承接與料理。

這裡值得從修行上觀照的是:

真正共同生活,

不能永遠等到對方開口要求,

才勉強去做。

若彼此長期相處,

應當慢慢知道:

對方的需要。

家庭的需要。

眼前該做的事情。

能夠有所體察,

主動承擔。

這是一種:

用心。

但是同樣,

這一句不能從整段經文抽出,

變成:

妻子只能猜丈夫心意、完全沒有自己的意見。

因為佛陀此處所建立的,

從頭到尾是:

兩邊都盡責。

丈夫先有五事:

敬待於妻。

妻再有五事:

恭敬於夫。

兩組不能切開。

《夫妻十事・要整體讀,不可只要求一方》

丈夫五事:

相待以禮。

威嚴不媟。

衣食隨時。

莊嚴以時。

委付家內。

妻子五事:

先起。

後坐。

和言。

敬順。

先意承旨。

若只抄妻子的五項,

然後說:

佛陀就是要求妻子這樣服從丈夫。

就沒有完整呈現本段經文。

同樣,

如果只拿丈夫的五項要求對方:

你應該供給我。

你應該尊重我。

自己卻完全不看妻子五事,

也不是完整讀經。

佛陀的六方之教,

從父母與子女開始,

一直都是:

位置不同,責任不同;但雙方都有責任。

父母與子女如此。

師長與弟子如此。

丈夫與妻子,

仍然如此。

佛陀最後說:

「善生!是為夫之於妻敬待,如是則彼方安隱,無有憂畏。」

西方能不能安隱,

不是只看:

妻子聽不聽話。

也不是只看:

丈夫給不給錢。

是看夫妻兩邊,

能不能把自己的責任做好。

《家庭真正的第一件事・相待以禮》

如果把十項放在一起,

有一件事很值得注意:

丈夫五事的第一項就是:

「相待以禮。」

這可以成為整段家庭之道很好的入口。

很多家庭不是沒有感情。

而是時間久了,

失去:

禮。

對陌生人,

我們會說:

謝謝。

不好意思。

麻煩你。

對家人,

反而只剩:

你本來就應該。

你怎麼還沒做?

為什麼每次都這樣?

越親近,

越不客氣。

久而久之,

最深的緣,

反而承受最粗重的言行。

佛陀卻說:

夫妻之間,

要:

「相待以禮。」

這一句非常值得今日家庭反覆觀照。

《夫妻真正的第二件事・和言》

妻子五事中,

又有:

「和言。」

其實這也不是只能要求妻子。

依整部佛法修行而言,

善護口業本來就是每個人的責任。

而在這一段,

佛陀特別把「和言」放進家庭生活,

就讓我們看到:

家庭安不安,

與說話方式有很大關係。

有些話內容沒有錯,

但是說法很傷人。

有些事情確實需要提醒,

但是一出口全是瞋心。

有時不是:

不能講。

而是:

能不能「和言」地講。

一家人天天見面。

如果每天都有一點和言,

就是每天在修補關係。

如果每天都有一點惡口,

也可能每天在消耗關係。

《委付家內・家庭需要信任》

另一個很值得注意的是:

「委付家內。」

夫妻若沒有信任,

家庭很難安穩。

凡事猜疑。

凡事監控。

凡事認為:

只有我才會做。

只有我才可以決定。

表面可能還住在一起,

內在已經沒有真正共同承擔。

佛陀卻把:

「委付」

放入丈夫敬妻之法。

有付託,

就表示:

相信對方。

有付託,

也表示:

承認對方是家庭真正的一分子。

不是外人。

也不是附屬。

而是可以共同承擔家庭生活的人。

《核心法義》

〈善生經〉的六方,

有一個非常清楚的共同結構:

佛陀不是建立:

誰只享有權利。

而是在不同關係中問:

你站在這個位置,應盡什麼責任?

作子女,

有五事。

作父母,

也有五事。

作弟子,

有五事。

作師長,

也有五事。

現在:

作丈夫,

有五事。

作妻子,

也有五事。

所以讀〈善生經〉最容易走偏的方法,

就是:

專門找對方的五事。

丈夫讀:

妻子應該怎樣。

妻子讀:

丈夫應該怎樣。

子女讀:

父母應該怎樣。

父母讀:

孩子應該怎樣。

一旦如此,

佛經就變成:

要求別人的工具。

可是善生原本是來問:

我應當怎樣禮六方。

佛陀教他的,

首先都是:

自己應該怎樣做。

這才是修行。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若有家庭伴侶,

可以不用一次檢查十項。

只選一項:

「相待以禮。」

問自己:

我今天對最親近的人,

有沒有比對外人更粗魯?

對外人能說謝謝,

回家是否也會說?

對外人知道不能羞辱,

對家人是不是反而什麼話都說?

若答案是:

有。

今天就先修這一件事。

第二個可以觀察:

「和言。」

當自己不滿時,

先不要急著問:

我說得有沒有道理?

先問:

我現在這個說法,是不是正在傷人?

同一件事,

可不可以用比較和善、

比較清楚、

比較不帶瞋心的方式說?

第三個觀照是:

不要拿佛經要求另一半。

先問:

在自己的位置上,

原經這五項,

我哪一項最缺?

如果是丈夫,

就從丈夫五事看自己。

如果是妻子,

就從妻子五事看自己。

若今天家庭角色與古代社會分工已有不同,

也不要粗暴刪改經文。

先如實知道:

佛陀當時怎麼說。

再從其中所顯示的:

尊重。

供給。

信任。

勤勞。

和言。

敬順。

體察。

彼此盡責,

去觀照自己當下的家庭生活。

《慧照心得》

我讀「妻婦為西方」,

最深的感受,

不是誰應該聽誰。

而是:

一個家若想安穩,不能只有一個人在盡責。

佛陀沒有只對善生說:

你要妻子怎樣。

佛陀先說:

「夫之敬妻亦有五事。」

而且第一項就是:

「相待以禮。」

這一句對今天仍然很有力量。

很多夫妻真正失去的,

未必是感情。

而是:

尊重。

因為太熟,

所以說話沒有分寸。

因為是家人,

所以覺得對方付出都是應該。

因為知道對方不容易離開,

所以把在外面不敢發的脾氣,

都帶回家裡。

可是佛說:

「相待以禮。」

這四個字,

其實已經是一個很深的家庭修行。

另一邊,

妻子五事有:

「和言。」

也是同樣道理。

家庭不是辯論場。

不是每一件事都要證明:

誰贏。

如果最後我贏了道理,

卻失去了彼此的信任,

西方仍然沒有安隱。

所以佛陀最後說的是:

「如是則彼方安隱,無有憂畏。」

不是:

誰贏。

是:

安隱。

今日實修:

今天對家庭中最親近的人,

只修兩句:

相待以禮。

和言。

說一句謝謝。

少一句輕慢。

有不滿,

好好說。

有付出,

不要視為理所當然。

有需要,

彼此體察。

不要先問:

對方為我做了多少。

先問:

今天我有沒有使這個家,多一分安隱,少一分憂畏?

能做到一分,

就是今天真正的:

禮西方。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