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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01・長阿含經

《長阿含經》第十一卷(11) 戲笑與失意・局部宿命經驗為何會形成錯誤究竟論

學僧 釋慧照

《長阿含經》第十一卷(11)

戲笑與失意・局部宿命經驗為何會形成錯誤究竟論

佛陀前面已經向房伽婆梵志說明:

為什麼世間會出現:

「一切世間,梵自在天所造」

這樣的知見。

佛陀不是只說:

這個見不對。

而是把這個見形成的因緣,

一層一層說明。

有人先出生於梵處,

後來其他眾生才來,

於是先出生者以為:

「由我力故,有此眾生,我作此眾生。」

後來出生者也認為:

「先有是一,後有我等,此大梵王化作我等。」

後來又有修行者入定,

以三昧力憶念宿命,

只憶及自己曾經生在梵天,

看見梵天先在、自己後來,

便形成:

梵天常住,

眾生為梵天所造

的知見。

佛陀說明這整條因緣之後,

最後並沒有停在:

「誰創造世界」

的論辯。

而是說:

「雖知不著苦、集、滅、味、過、出要,如實知之,以平等觀無餘解脫,名曰如來。」

佛陀知道。

而且知道得更遠。

但是:

知而不著。

最後仍然回到:

苦。

集。

滅。

味。

過。

出要。

乃至無餘解脫。

接著,

佛陀又舉出另外兩種「眾生始」之見。

這兩種見,

雖然內容不同,

形成的方法卻很相似。

第一種:

「戲笑懈怠是眾生始。」

第二種:

「失意是眾生始。」

這兩種不能混在一起。

原經是分開說的。

《第一種知見:戲笑懈怠是眾生始》

佛告房伽婆梵志:

「或有沙門、婆羅門作是言:『戲笑懈怠是眾生始。』」

有些沙門、婆羅門主張:

眾生之所以開始出現變易,

根本原因在於:

戲笑、懈怠。

佛陀沒有立即替他們回答。

佛先問:

「云何汝等實言,戲笑懈怠是眾生始耶?」

你們為什麼說:

戲笑懈怠就是眾生之始?

可是,

經文說:

「彼不能報。」

他們回答不出來。

反而回過頭問佛:

「瞿曇!此事云何?」

既然如此,

這件事情究竟是怎麼回事?

佛陀於是說明這個知見形成的因緣。

佛說:

「或有光音眾生喜戲笑懈怠,身壞命終,來生此間。」

有些光音天眾生,

因為喜好戲笑懈怠,

身壞命終,

來生此間。

來生之後,

「漸漸長大,剃除鬚髮,服三法衣,出家修道。」

這個人後來長大。

剃除鬚髮。

穿著三法衣。

出家修道。

接著:

「便入心定三昧。」

他修習禪定,

心得三昧。

而且:

「以三昧力識本所生。」

憑藉三昧之力,

他能夠知道自己過去所生之處。

這裡一定要注意。

原經並沒有說:

這個人完全胡思亂想。

他確實有禪定。

也確實:

「識本所生。」

他知道自己過去曾經生在哪裡。

可是,

問題發生在:

他如何解釋自己所憶起的這段經驗。

他回憶之後說:

「彼餘眾生不喜戲笑,常在彼處,永住不變。」

他看見:

其他沒有喜好戲笑的眾生,

仍然住在原來那裡。

於是他再看自己:

「由我等數喜戲笑,致此無常,為變易法。」

因為我們過去屢屢喜好戲笑,

所以才造成今日的無常,

成為變易之法。

於是,

他把自己這段宿命經驗,

推成一個更大的結論:

「戲笑懈怠是眾生始。」

這就是第一種見形成的過程。

不是毫無經驗。

而是:

有一段真實的宿命憶念,

再從這段有限的憶念,

推成一個究竟的起源說。

所以佛陀說:

「彼沙門、婆羅門以是緣故,言戲笑是眾生始。」

這句話非常重要。

佛陀是在說明:

他們為什麼會形成這個見。

但是佛陀並沒有停在這裡。

原經接著說:

「如是佛盡知之,過是亦知。」

佛陀知道這一段。

而且:

「過是亦知。」

超過這一段的因緣,

佛陀也知道。

所以佛不是只看見:

某個眾生因戲笑懈怠,

從原來境界命終。

便把這件事推成:

一切眾生最初都從戲笑懈怠而開始。

佛陀知道得更遠。

然而,

知道得更遠之後,

佛陀仍然:

「知而不著。」

接著又回到:

「苦、集、滅、味、過、出要,如實知之。」

最後:

「平等觀無餘解脫,名曰如來。」

這是第一種知見。

接著,

佛陀再說第二種。

《第二種知見:失意是眾生始》

佛告梵志:

「或有沙門、婆羅門言:『失意是眾生始。』」

又有一些沙門、婆羅門主張:

眾生之始,

源於:

失意。

佛陀同樣沒有直接替他們建立結論。

佛先問:

「汝等實言:失意是眾生始耶?」

你們真的認為:

失意就是眾生之始嗎?

經文仍然說:

「彼不知報。」

他們不能回答。

於是又回頭問佛:

「瞿曇!此事云何?」

佛陀才把第二種見形成的因緣說出來。

佛說:

「或有眾生展轉相看已,便失意,由是命終,來生此間。」

有些眾生,

彼此輾轉相看之後,

便失意。

由此命終,

來生此間。

來生之後,

同樣:

「漸漸長大,剃除鬚髮,服三法衣,出家修道。」

後來,

他也修行。

「便入心定三昧。」

進入三昧。

又:

「以三昧力識本所生。」

依三昧之力,

知道自己過去所生之處。

於是,

這個人回憶過去之後,

形成一個判斷。

他說:

「如彼眾生以不展轉相看,不失意故,常住不變。」

那些眾生之所以仍然住在原來的地方,

是因為他們沒有彼此輾轉相看,

也沒有因此失意。

而自己這一類眾生:

「我等於彼數數相看已,便失意,致此無常,為變易法。」

我們在那裡一次一次彼此相看,

因此失意。

所以才造成:

無常。

變易。

於是,

又從這段宿命經驗,

建立出:

「失意是眾生始。」

的知見。

佛陀接著說:

「彼沙門、婆羅門以是緣故,言失意是眾生始。」

同樣,

佛不是只說:

他們胡說。

佛是在解釋:

他們為什麼會這樣說。

因為他們確實修定。

確實憶起過去。

確實看見:

自己過去因某種狀態而命終,

後來來生此間。

問題仍然在:

從一段宿命經驗,

推成一個究竟結論。

所以佛陀接著又說:

「如此唯佛知之,過是亦知。」

佛知道這一段。

而且超過這一段,

佛也知道。

然後:

「知已不著苦、集、滅、味、過、出要,如實知之。」

最後:

「知已平等觀無餘解脫,故名如來。」

這樣,

兩種見的結構就非常清楚了。

第一種:

喜戲笑懈怠。

因此命終。

後來修定憶起前生。

看見未戲笑者仍住彼處,

自己因戲笑而變易。

於是推論:

「戲笑懈怠是眾生始。」

第二種:

展轉相看而失意。

因此命終。

後來修定憶起前生。

看見未如此者仍住彼處,

自己因失意而變易。

於是推論:

「失意是眾生始。」

兩者內容不同。

但是形成錯誤究竟論的方法,

幾乎相同。

《核心法義》

本篇最值得注意的,

不是「戲笑」與「相看」本身。

而是:

有限經驗如何被擴大成究竟知見。

這與上一篇:

「梵自在天所造」

其實是一條連續的論證。

上一篇,

有人憶起:

梵天先在。

自己後來。

於是說:

梵天創造眾生。

這一篇,

有人憶起:

自己因戲笑懈怠而從某處命終。

於是說:

戲笑懈怠就是眾生之始。

另一人憶起:

自己因展轉相看而失意,

由此命終。

於是說:

失意就是眾生之始。

三者都有一個共同問題:

所憶是真有其事,所下結論卻超過了所憶的範圍。

所以本篇並不是否定禪定。

原經明明說:

「便入心定三昧,以三昧力識本所生。」

這表示:

他們確實因三昧而知宿命。

真正需要辨別的是:

有禪定經驗,

不等於所有由此建立的理論,

都必然究竟。

有宿命智,

也不能因為憶起一段過去,

便把那一段當成一切眾生的最初。

佛陀與他們真正不同的地方,

原經用了兩句非常重要的話:

「過是亦知。」

「知而不著。」

不只知道眼前這一段。

還知道超越這一段的因緣。

即使知道,

也不執著於所知。

最後仍然回到:

苦。

集。

滅。

味。

過。

出要。

乃至無餘解脫。

所以佛法真正要成就的,

不是建立一個:

「我知道宇宙祕密」

的我慢。

而是:

因如實知,

真正走向離苦。

《今日修行觀照》

我們今天不一定有宿命智。

但是,

把局部經驗推成全部真相的習慣,

幾乎每個人都有。

曾經被一個人欺騙,

便說:

「人都不能相信。」

遇到一次修行挫折,

便說:

「這個方法沒有用。」

有一次特殊感應,

便認為:

「事情一定就是這個意思。」

做了一個夢,

後來有部分相應,

便開始把所有夢境都當成預示。

禪坐出現某個境界,

便立刻認為:

自己已經證到某種果位。

這些都值得用本篇經文來照。

因為問題不一定是:

那個經驗完全不存在。

真正的問題可能是:

我們給那個經驗的解釋,超過了經驗本身能證明的範圍。

所以修行越深入,

越要學會:

如實。

看見多少,

承認多少。

知道多少,

說多少。

不知道的地方,

不急著補上一個自己的答案。

尤其遇到特殊境界時,

更不要因為:

「這是我親自體驗的。」

就認為:

自己的解釋一定不會錯。

本篇那些沙門、婆羅門,

同樣可以說:

「這是我自己在三昧中憶起的。」

可是佛陀仍然指出:

「過是亦知。」

你所知道的那一段之外,

還有因緣。

《慧照心得》

這一篇與上一篇連起來讀,

我覺得佛陀給修行人的警策非常深。

不是:

「你沒有經驗,所以你錯。」

而是:

即使你真的有經驗,也要小心自己的解釋。

這比單純勸人不要迷信,

更深入。

因為修行人最容易執著的,

有時不是世間財物。

反而是:

自己的修行經驗。

我看見過。

我感應過。

我在定中知道。

我曾經有這個境界。

所以:

一定是這樣。

就在這個「所以」之後,

最需要智慧。

因為經驗可能是真的。

但結論未必究竟。

佛陀所示現的態度是:

「過是亦知,知而不著。」

知道得更遠,

卻沒有因此抓住:

「我知道。」

最後仍然回到:

苦。

集。

滅。

味。

過。

出要。

這讓我們知道:

佛法真正珍貴的智慧,

不是知道多少神祕事情。

而是所有的知,

最後都能幫助自己:

看見苦。

明白苦如何集起。

知道苦如何止息。

看清境界可愛之味。

看清其中過患。

找到真正的出要。

最後走向解脫。

今日實修:

今天當自己因一件親身經驗,

準備下很大的結論時,

先停一下。

問自己:

我確實知道的部分是什麼?

再問:

哪一部分只是我自己的推論?

最後再問:

這個知見讓我更如實、更少執著,還是讓我更加相信「只有我知道」?

能分清:

經驗,

推論,

與究竟法義,

就是在保護自己的正見。

知道,

而不著。

見得越深,

我慢越輕。

最後仍然回到離苦。

這才是本篇佛陀一次又一次,

把深遠知見導回解脫的地方。

學僧 釋慧照 禮敬諸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 啊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