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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01・長阿含經

《長阿含經》卷二(10) 自熾燃・自歸依法,不依他人而活

學僧 釋慧照

《長阿含經》卷二(10)

自熾燃・自歸依法,不依他人而活

本篇出自《長阿含經》卷第二:

第一分〈遊行經第二〉。

佛陀在竹林村安居時,

身患重病。

病苦劇烈,

幾乎到了命終的程度。

佛陀以正念、正知忍受苦痛,

後來疾病稍稍平復。

阿難來到佛前,

向佛陀坦白說:

看見世尊重病,

自己的身體都感到軟弱,

心神昏亂,

甚至一時無法憶持所聞之法。

但是阿難心中仍然有一個想法:

佛陀尚未對僧團留下最後的教誡,

應該不會就此般涅槃。

這一句話,

顯出了阿難內心深處的依賴。

佛陀還在,

所以安心。

佛陀若要離開,

便不知道未來應該依靠誰。

這不只是阿難的問題。

也是所有修行人都可能面對的問題:

當我們所依賴的人不在時,

佛法還在不在?

師父不在身邊,

還會不會修?

沒有人提醒,

還守不守戒?

沒有人讚歎,

還願不願意行善?

沒有人帶領,

還知不知道自己的方向?

所以佛陀接下來的開示,

非常重要。

佛陀告訴阿難:

僧團還期待我什麼呢?

如來所說之法,

並沒有內外之別,

也沒有把某些秘密法門握在手中,

只傳給少數人的「師拳」。

佛陀已經把應該說的法,

公開宣說。

佛陀也沒有想:

「我在統領僧團。」

或:

「僧團一定屬於我。」

因此,

如來沒有必要再建立一個:

「大家永遠依靠我這個人」

的制度。

這一點非常深。

佛陀建立僧團,

卻沒有把僧團變成:

「我的僧團。」

佛陀教導弟子,

也沒有把弟子變成:

「我的人。」

因為只要有:

「我的。」

我執就進來了。

真正的佛法,

不是讓眾生從依賴世間,

轉成依賴另一個人。

佛陀真正要做的,

是讓眾生最後能夠:

依法而立。

佛陀接著以自己的色身作譬喻。

自己已經年老。

色身衰朽。

如同一輛老車,

需要依靠種種方便,

才能繼續行走。

佛陀清楚知道:

這個身體不可能永遠留下。

這就是佛陀直接用自己的生命,

教阿難:

不要把解脫建立在一個必定無常的色身上。

即使這個色身,

是佛陀的色身。

佛陀的身體會老。

會病。

也會滅。

但是佛陀所覺悟的法,

不因色身老病而失去真實。

所以真正應該依止的,

不是佛陀的肉身。

而是:

法。

於是佛陀對阿難說出卷二極重要的一段教誡:

「自熾燃,熾燃於法,勿他熾燃;

當自歸依,歸依於法,勿他歸依。」

這幾句話,

很容易被誤解。

有人可能把:

「自歸依」

理解成:

相信自己。

按照自己的意思做。

不必聽任何人的。

這不是佛陀的意思。

如果「自歸依」只是:

依自己的想法,

那凡夫本來每天都在依自己。

貪欲來,

依貪欲。

瞋恨來,

依瞋恨。

我執來,

依我執。

喜歡什麼,

就認為什麼是對的。

這不是自歸依。

這叫:

隨煩惱轉。

所以佛陀說:

「自歸依」

之後,

立刻又說:

「歸依於法。」

自依止與法依止,

不能分開。

那麼,

究竟怎樣才叫:

自熾燃?

怎樣才叫:

法熾燃?

佛陀沒有讓我們自己猜。

佛陀緊接著親自說明方法:

觀身。

觀受。

觀心。

觀法。

也就是:

四念處。

佛陀說:

於身觀身,

精勤不懈,

憶念不忘,

除世貪憂。

於受觀受,

精勤不懈,

憶念不忘,

除世貪憂。

於心觀心,

精勤不懈,

憶念不忘,

除世貪憂。

於法觀法,

精勤不懈,

憶念不忘,

除世貪憂。

這就是:

自依止、法依止的實際內容。

所以自依止,

不是:

「我認為怎樣就怎樣。」

而是:

「我開始能如實觀察自己的身心。」

這個差別非常大。

第一:

觀身。

身體正在做什麼,

清楚知道。

行住坐臥,

知道。

呼吸,

知道。

身體老化,

知道。

身體病痛,

知道。

身體是四大因緣和合,

也知道。

不是:

「這個身體一定要永遠照我的意思。」

而是觀察:

身就是身。

因緣生。

因緣變。

最後因緣離散。

所以佛陀剛剛才以自己的老病色身,

親自示現無常。

接著就教:

於身觀身。

這不是偶然。

第二:

觀受。

苦受來了,

知道苦受。

樂受來了,

知道樂受。

不苦不樂受來了,

也知道。

最重要的是:

不要受一出現,

心立刻就跟著走。

樂受出現,

馬上貪。

苦受出現,

馬上排斥。

如此,

「受」就變成「愛」。

愛又變成取。

取又繼續推動生死。

所以觀受,

就是在受與愛之間,

點起一盞正念的燈。

我知道:

「現在有苦受。」

但是,

不必立刻變成瞋。

我知道:

「現在有樂受。」

但是,

不必立刻變成貪。

這就是:

熾燃。

第三:

觀心。

貪心生起,

知道:

有貪。

瞋心生起,

知道:

有瞋。

散亂,

知道散亂。

安定,

知道安定。

不是說:

「我是個很糟糕的人,我怎麼又生氣了。」

這又多建立了一個「我」。

只是如實知道:

瞋心現在生起。

既然生起,

就觀它。

既然是因緣生,

就會因緣滅。

這就是觀心。

第四:

觀法。

進一步觀察:

什麼法正在心中運作?

五蓋有沒有現前?

七覺支如何生起?

五蘊如何執取?

六根對六境時,

煩惱如何形成?

什麼因緣令苦生?

什麼因緣令苦滅?

這就是從:

「我很痛苦」

進一步走向:

「我看見苦如何依因緣而生。」

這一步,

就是智慧開始出現。

所以四念處真正珍貴的地方,

在於:

把生命從「我」

轉成「法」。

原來是:

「我被他傷害。」

觀照之後,

開始看見:

耳根接觸聲塵。

識生。

受生。

瞋心生起。

我執取相續。

原來以為是一個:

「他讓我痛苦。」

現在開始看見:

這裡有一連串因緣。

一旦看見因緣,

就有下手處。

因為不能控制別人,

但是可以觀察:

自己的受。

自己的心。

自己的取。

自己的念。

所以自依止,

真正給人的不是自我中心。

恰恰相反。

它是在削弱:

「一定要別人改變,我才能自在」

的依賴。

以前我們說:

你對我好,

我才快樂。

你尊重我,

我才平靜。

環境順利,

我才能修行。

師父在,

我才能精進。

有人提醒,

我才有正念。

這樣,

自己的心永遠交在外境手中。

佛陀現在要阿難學會:

把修行拿回來。

境界如何,

如實觀察。

身體如何,

如實觀察。

感受如何,

如實觀察。

心念如何,

如實觀察。

諸法如何生滅,

如實觀察。

這就是:

自熾燃。

「熾燃」,

像一盞燈。

佛陀不是要我們依自己的無明。

而是要在自己的身心上,

點起正念與智慧之燈。

這盞燈照什麼?

不是照別人的過失。

是照:

自己的身。

自己的受。

自己的心。

自己的法。

這與上一篇的「法鏡」,

其實已經連在一起。

法鏡,

讓我們依法照自己。

自熾燃,

則讓我們不再永遠等待別人拿燈來照。

自己建立正念。

自己依法觀照。

所以佛陀最後說:

現在也好,

佛滅度之後也好,

若有人能夠:

自熾燃,

法熾燃;

自歸依,

法歸依;

依法修習四念處,

這樣的人,

就是佛陀真正的弟子。

這句話,

對佛法住世非常重要。

佛法住世,

不是佛陀的色身永遠存在。

佛法住世,

是仍然有人:

依法而修。

所以佛陀將要離開,

並不表示法也離開。

只要弟子仍然能:

觀身。

觀受。

觀心。

觀法。

佛所走過的道路,

仍然在世間。

【修行觀照】

今天遇到煩惱時,

先不要急著找:

誰來救我?

也不要急著找:

誰應該改?

先回到四念處。

第一:

身現在怎樣?

呼吸急不急?

身體緊不緊?

第二:

現在是什麼受?

苦受?

樂受?

不苦不樂受?

第三:

現在是什麼心?

貪?

瞋?

恐懼?

嫉妒?

我慢?

第四:

它依什麼因緣生起?

我正在抓住什麼?

我希望事情一定怎樣?

這四步,

就是把心從外面,

帶回法上。

【慧照心得】

佛陀將要離開時,

沒有告訴阿難:

「以後再找一個人代替我, 你們永遠依靠他。」

佛陀留下的是:

自依止。

法依止。

這是佛法成熟的地方。

真正的老師,

不是讓弟子永遠依賴自己。

而是最後讓弟子知道:

怎樣依法看見自己的心。

真正的弟子,

也不是師父在時很精進,

師父不在就失去方向。

而是有一天,

即使沒有人提醒,

正念仍然在。

沒有人看見,

戒仍然守。

沒有人讚歎,

善仍然做。

境界現前,

知道回來觀自己的身受心法。

這時候,

法開始真正成為自己的依止。

所以:

自歸依,

不是依「我」。

而是自己承擔修行。

法歸依,

不是把法放在外面崇拜。

而是讓自己的身心,

真正依正法運行。

佛陀的色身終究會滅。

師父有一天也會離開。

我們所愛的人,

也不可能永遠陪伴。

甚至自己的身體,

最後也要放下。

如果所有依靠都會變,

什麼才是真正的依止?

佛陀的答案非常清楚:

依法覺照。

當貪生起,

你知道。

瞋生起,

你知道。

身苦,

你知道。

心亂,

你知道。

知道之後,

不再盲目隨它走。

這一念正知正念,

就是自己心中的燈。

今日實修:

今天遇到一個煩惱時,

暫時不要分析別人。

只做四件事:

觀身——身體現在怎樣?

觀受——現在是什麼感受?

觀心——什麼心正在生起?

觀法——這個煩惱依什麼因緣而生?

最後問自己一句:

「如果我現在依法,而不是依情緒,我會怎麼做?」

能如此,

就是把佛陀的:

「自熾燃,法熾燃; 自歸依,歸依於法」

真正帶回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