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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945・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六(8)〈斷殺護生與大悲清淨〉

學僧 釋慧照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六(8)〈斷殺護生與大悲清淨〉

【原文與白話】

佛陀承接攝心持戒的修證次第,開示第二決定清淨明誨:修三摩地必須斷除殺害之心與殺生行為。佛並辨明昔日五淨肉的特殊因緣,嚴斥以眾生血肉為食而求菩提,進一步從衣食受用闡明不害與離繫的深義。

阿難,又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出。

佛告訴阿難:六道眾生的心不再存殺害之念,就不依殺業繼續牽引生死。修三昧本是要出離塵勞,內心仍懷傷害、奪命的念頭,便不能由此出離。佛先直指殺心,表示戒殺不只在外表不動手,也須照見瞋恨、殘忍與漠視生命的心。

[殺心]

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之人為大力鬼,中品即為飛行夜叉諸鬼帥等,下品尚為地行羅剎。彼諸鬼神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縱有智慧學識,甚至禪定境界現前,殺害之心未斷,依此仍會落入神鬼之道。佛列出大力鬼、飛行夜叉與諸鬼帥、地行羅剎等不同類別;這些鬼神亦各有徒眾,自稱成就無上菩提。所警示的是修定而不除殺業所招的嚴重偏差,不能將神道僅化約為內心不安,也不可據此隨意論斷他人身分。

[夜叉與羅剎]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神鬼熾盛世間,自言食肉得菩提路。阿難,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沙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

佛預示滅度後的末法時期,有神鬼之類在世間興盛,宣稱吃肉能通向菩提。接著佛談及昔日允許比丘食用的「五淨肉」:依本段佛語,當時所食之肉是佛以神力化生,本無眾生命根。佛並述及當地潮濕、沙石多而草菜難生的條件,以大悲神力加持,假名為肉,使比丘得其滋味。此段必須把「神力化生、本無命根」一同說清,不可只摘出許食之句,便斷定殺生取肉可以作為修道方法。

[五淨肉]

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剎,報終必沈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

佛接著嚴斥:如來滅度後,怎能以吃眾生血肉之人自稱釋子?這類人縱有心境開朗、似乎進入三摩地的感受,佛仍以大羅剎及沉淪生死苦海作嚴厲警告,指出相殺、相吞、相食不斷,便不能藉此出離三界。這是本段明確的禁殺與護生教誡,不能削弱成「吃肉時少些內疚」即可。

[釋子]

[三界]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斷殺生,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二決定清淨明誨。

佛明白囑咐阿難:教導世人修三摩地,繼前一項斷心婬之後,第二須斷殺生。這是如來與過去諸佛共同的第二決定清淨明誨。前後次第說明,出離生死不能只談禪定功夫,還必須在不害眾生的戒行中建立清淨因地。

[第二決定清淨明誨]

是故阿難,若不斷殺修禪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聲大叫,求人不聞,此等名為欲隱彌露。

佛以一個人摀住自己耳朵,卻又高聲叫喊、想讓別人聽不見作譬喻。摀耳不能遮蔽對外的聲響,喊得越大,反而越容易暴露。修禪定而未斷殺心,也同樣自相矛盾:表面掩蓋傷害之因,不能真正隱藏其業行。

[欲隱彌露]

清淨比丘及諸菩薩,於岐路行,不踏生草,況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諸眾生血肉充食?

佛舉清淨比丘與菩薩的細密護生行為:行經岔路尚且不踩踏生草,更何況伸手拔除?對草木尚有如此謹慎愛護之心,怎能以大悲為名,反取有情眾生的血肉充作食物?這是以護惜生機的嚴謹程度,顯示對有情生命更不應殺害。

[岐路與生草]

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絲綿絹帛,及是此土靴覆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於世真脫,酬還宿債,不遊三界。

佛又舉清淨比丘遠離多種來自眾生身分的用品:東方的絲綿、絹帛,以及當地的靴履、皮裘、毛毳、乳酪與醍醐。佛稱如此不取用,能酬還往昔宿債,於世真脫而不再遊行三界。這是本段對修行者極嚴格的出離教示,不能只縮成節儉穿著,也不能將經中說法抹去。

[裘毳]

[醍醐]

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為彼緣。如人食其地中百穀,足不離地,必使身心於諸眾生,若身身分,身心二途不服不食。

佛說明緣由:穿用眾生身體的一部分,就與牠建立相連的因緣。好比人食地中穀物,腳仍不能離地;對眾生的身體及其一切身分,也須在身與心兩方面做到不穿用、不食用,才符合此處所論真實出離之道。穀物與大地的關係是佛陀用來說明牽連的譬喻,不是斷言吃穀物會使人體在物理上無法離地。

[服其身分皆為彼緣]

[不服不食]

我說是人真解脫者。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佛最後肯定:能依此不害、不取用眾生身分而修者,是真正趣向解脫的人。隨即重申這樣的開示名為佛說,與此相違而以殺生食肉求菩提者,佛判為波旬之說。末句再次凸顯清淨因地不能背離大悲,必須正視佛陀在本段明示的嚴格要求。

[波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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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修行觀照】

遭遇蚊蟲、動物或與人衝突時,先觀察急於傷害、報復的念頭,能避讓便避讓,能以非傷害方式處理便不施殺害。購置飲食與衣物時,留意是否出於貪著而忽視生命受苦,逐步選擇符合護生發心的方式。

讀到五淨肉的特殊因緣,不截取片語替殺生作辯護;讀到不服不食,也不以外在清淨標榜自己。留意身心是否對生命抱有尊重,並依實際能力與所受戒法護生。

【慧照心得】

殺心不除塵不可出

修定與護生不能分作兩事。靜坐時心境安穩,面對生命卻仍起殘忍與報復,便暴露了因地未淨的障礙。須從一念瞋害入手,真正止息傷生之心。

云何大悲取諸眾生血肉充食

佛陀以大悲直接檢驗修行人的衣食受用。真正的護生不能只在言說上慈悲,也須正視生活中的取用與牽繫;不可用特殊因緣的開許,遮蓋此處斷殺護生的明確教誡。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