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9-2)〈空大鑿井與性空真覺〉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9-2)〈空大鑿井與性空真覺〉
【重點增釋】
【法義宗旨】
佛陀已從地、水、火、風四大,辨明世間相用雖然現前,究竟不能各自成立獨立常住的實體。現在開示空大,舉人們離河遠居、鑿井求水的情境:挖出一尺土,井中便顯出一尺空處;挖得更深,空處也隨之加深。阿難平常知道挖井便見空,佛陀卻追問:這個空究竟從土裡出來、由鑿井動作製造,還是無須任何條件便自行生出?
佛陀並非否定挖土會留下井穴,也不是在談虛空可以像土石一樣被製造或搬運。他藉「出土而顯空」破除眾生對空的固定想像,進一步顯明空大不離如來藏妙真如性。尤其「性覺真空,性空真覺」的「覺」,不可誤認為分別念頭或無情虛空本身有意識;所要體會的是覺性與真空不二的究竟深義,並在世間不廢正念與因果。
【佛語深釋】
[一、空性無形:借有形之色,顯示無礙的空處]
阿難空性無形因色顯發。
佛陀先指出:空沒有像石塊、房屋那樣可直接握取的形貌,往往要依有形事物的分際,才能說明哪裡顯出空處。例如房屋四周有牆,便能知道室內有可容人行走的空間;土被移走,原先被土占據的地方,便顯出可用的井穴。
但不可因此認為空是一件原本藏在土裡的東西,或是人鑿井時另外製造出一塊能拿走的空。佛陀要我們先分清:空處可以依色相顯示,不能因顯示出來,就推定空有固定的自生本體。
[空大]
[二、鑿井求水:土出一尺,空顯一尺]
如空羅城去河遙處。諸剎利種及婆羅門。毘舍首陀兼頗羅墮旃陀羅等。新立安居鑿井求水。
佛陀舉離河流較遠、居民需要鑿井求水的情境。經中列出不同身分與族群的人,都有生活用水的需要。此處重點不在比較出身的高下,而在說明:不論何人開鑿井穴,都會遇到同一個可以觀察的現象——土移走了,原先的位置便顯出空處。
[剎利種、婆羅門、毘舍、首陀等]
出土一尺於中則有一尺虛空。如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間還得一丈虛空。空虛淺深隨出多少。
挖去一尺深的土,井中便有一尺深的空處;再往下挖到一丈,井中的空處也跟著加深。眼前的情形很容易理解:土石原本占據的位置,移去後成為可以容納水或人的工具伸入的空穴。
但「挖得越多、空處越大」只能說明空處如何依土的移動而顯現,還不能證明有一件稱作「空」的實物被土生出,或者被鏟子製造出來。佛陀正要從這個平常動作,進一步檢驗空的自性。
[三、三路設問:空從土出、鑿生,還是無因自有]
此空為當因土所出。因鑿所有無因自生。
佛陀把疑問分成三條路:第一,土被搬走時,空才從土裡出來;第二,人拿工具挖掘,空便由鑿井的動作生出;第三,空不依任何條件,自己就這樣生起。這三種看法都試圖替空找一個固定的來源。
佛陀不是要求阿難從中選出一個正確答案,而是引導他逐一檢驗:我們看見井穴顯現,便認為「空必定有一個可獨立出生的本體」,這層想像究竟能否成立?
[四、空若無因自生:未鑿之前,為何土地不通]
阿難若復此空無因自生。未鑿土前何不無礙。唯見大地迥無通達。
先假定井中的空處,是一件完全不依條件、自行出現的實物。佛陀便問:既然如此,在未挖土以前,為何那個地方仍由堅實的土地占據,不能任人穿過?倘有個無因自生的固定井空,便不該只在挖土之後才依井穴顯現。
這個反問不是否定未挖土前的空大真性,而是針對「井裡那一塊有固定自體的空,是無因獨自出生」的主張。佛陀將眼前可通與不可通的差別提出,令阿難看出所執的空體並不能無條件立住。
[五、空若從土出:土移走時,應看見空進來]
若因土出則土出時應見空入。若土先出無空入者。云何虛空因土而出。
再假定空是土裡原本藏著的東西,隨著土被挖出而出生。佛陀便問:若說土出去而空從土中產生,就應能清楚交代土與空的出入關係;但實際只見土被移走,並沒有一團「空」像水流進瓶子般被搬進井中,又如何認定虛空是從土裡生出來的?
這裡不是要阿難真的看見一種名叫「空」的物體進出;恰恰相反,佛陀藉此顯明:不能把虛空當作另一種可以搬運的材料,再說土是它固定的出生處。
若無出入則應空土。元無異因無異則同。則土出時空何不出。
若又改口說空與土根本沒有出入,那麼在「土獨自生空」的見解下,兩者究竟有何可分辨的自體?假使硬說它們原來同一,土既被挖走,空又何以沒有像土那樣一同被挖出?
佛陀透過「有出入」與「無出入」兩邊追問,破除將空當作藏在土中、與土同體或由土獨生的固定實物。井中能顯空處,不等於土本身就是製造虛空的主人。
[六、空若從鑿出:鏟出的明明是土,不是空]
若因鑿出。則鑿出空應非出土。不因鑿出。鑿自出土云何見空。
第三步改看挖掘動作。假如空是一件由鑿井工具獨自製造出來的實物,工具應當是在「鑿出空」,而不是挖出土;可是我們明明看到人挖走的是土石,井穴於是顯現。反過來,倘說鑿掘與井中的空處完全無關,又無法說明挖土後為何出現可通的空穴。
要緊的是辨明:鑿掘可以使井穴顯現,但這不等於鏟子本身會憑空製造出一件獨立不變的空體。佛陀不否定人力與工具在世間的作用,而是不許把作用直接安立為究竟自性。
[七、鑿由手動、土依地移:找不到獨立可出的空體]
汝更審諦諦審諦觀。鑿從人手隨方運轉土因地移。如是虛空因何所出。
佛陀再請阿難仔細觀察:工具由人的手操作,依方向挖掘;土石也因挖動而離開原來的位置。這些動作都可以清楚指出,但那個被想像成一件實物的虛空,究竟是由誰搬出、又從哪一處出生?
此處不必在「手、工具、土」三者中再挑一個新的空體來源。佛陀是讓阿難看清:世間的挖井過程可以分辨,不能因此在過程之外再安立一件由它們共同製造的常住虛空。
鑿空虛實不相為用非和非合。不應虛空無從自出。
鑿具與土石有可見的作業關係,但虛空並不是一塊可以像土石那樣,被鏟子接住、敲碎或搬走的東西。因此,不能把鑿與空硬說成兩件可互相拼接、共同造出空性的固定材料;也不能因此倒向另一端,說虛空有一個完全無因自生的常體。
前後反證合起來,佛陀所破的不是井穴有用,而是我們依井穴顯現,額外建立出「空必有一個固定生處」的妄想。
[八、五大性真圓融:空大與地水火風不相隔絕]
若此虛空性圓周。遍本不動搖。當知現前地水火風。均名五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本無生滅。
佛陀由鑿井的反證轉向究竟法性:虛空之性不應被認作只在挖出的一小塊井穴中才存在;連同先前所說的地、水、火、風,合稱五大,究竟皆不離如來藏妙真如性。
這不表示世間一口井和一座山在形相上完全沒有差別,也不表示空性是一種可以填滿井穴的物質。佛陀要阿難明白:五大各有相用,卻不能被執取為五件各自封閉的常體;從究竟法性觀之,本無可以用生滅來限定的獨立自性。
[五大]
[九、看空是出是入:不要把空性變成可搬運的東西]
阿難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來藏。當觀虛空為出為入為非出入。
佛陀再次提醒阿難:先前所談四大,本來就不離如來藏妙真如性;到了空大,更須仔細觀察,空究竟是從哪裡出來、往哪裡進去,還是根本不能以實物的出入方式安立?
例如打開窗戶,房間顯得通透;不能因此想像有人把一塊「虛空」搬進來。人可以調整門窗、牆壁、障礙,卻不必在這些改變之外,再替虛空設立固定來去的主人。佛陀的追問,是令阿難停止把方便言說當成究竟實體。
[十、性覺真空、性空真覺:不是頑空,也不是分別念頭]
汝全不知如來藏中。性覺真空性空真覺。清淨本然周遍法界。
這是空大開示的核心。「性覺真空」顯明本覺妙性不落有形實體,不可被執取為能來去、可拼合的東西;「性空真覺」顯明真空並非斷滅無知,而不離妙覺之性。兩句相互顯發,開示如來藏妙真如性的清淨圓融。
這裡尤其需要分清:佛陀並未認定房屋裡的空間自己會看、會想、會替人作決定;也未將腦中一時無念,直接判作已證得「真空」。真空不是頑空,真覺也不能等同生滅分別。明白這個差別,才能不將「空」當成虛無,也不將「覺」執取為一位固定的思想主人。
[性覺真空、性空真覺]
[十一、一井顯空,不把無邊空性鎖在井裡]
隨眾生心應所知量
佛陀指出,空大之相依眾生所知而有差別顯現,不能將究竟法性限成井中可測量的一塊空處。世間人依井口、井深量度空穴,是實際有用的事;然而,這些數目不能代表如來藏妙真如性被切成一塊塊可以堆疊的東西。
阿難如一井空空生一井。十方虛空亦復如是。圓滿十方寧有方所。
挖出一口井,便說井裡顯出一口井的空處;遍觀十方虛空,又怎能認定空性只藏在其中某一口井,或有固定的出生方向?佛陀以一井對照十方,破除把空大鎖在局部形相中的執著。
挖出更多井,並不代表真的額外製造出更多份宇宙虛空。井穴的大小可以計算,究竟空性卻不能照這種方法分割成各自獨立的實體。
[十二、循業發現:不執因緣自然,亦不廢世間責任]
循業發現世間無知。惑為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眾生隨業與境界而有種種差別顯現,卻因未明如來藏妙義,便把空大執取為「由土或鑿造出的固定實體」,或者「無因自然存在的一件常體」。佛陀遣除這些分別計度,不是取消世間挖井、用水及施工所需的條件,而是破除將方便說明誤認為究竟法性。
因此,理解空大無獨立自性,仍須尊重實際環境與安全。鑿井有土石、深度與坍塌等危險,不能因「性空真覺」便忽略防護;見眾生缺水,也不該只用空義勸慰,而應依能力給予實際協助。
[循業發現]
【破執顯真】
佛陀以鑿井顯空作三路反證:空若無因自生,未鑿時何以仍被土阻隔?空若從土出,土被移走時,應能說明空如何出入,卻無法找到可搬運的空體;空若由鑿具製造,工具所挖出的明明是土,不能因此宣稱鏟子造出一件常住虛空。三路皆不成立,顯明井穴雖可依挖土而現,空大卻無可獨立安立的究竟生處。
佛陀因此將地、水、火、風與空合為五大,開示其性真圓融、本無生滅。更以「性覺真空,性空真覺」,令學人不再把空執成一件實物,也不把空誤作斷滅無知。世間的井穴可以量度,究竟覺性不可由大小深淺限制。
【知見偏差】
第一種偏差,是把「空」當成什麼都沒有,認為修行只要使心一片空白、不再思考,便已見性。佛陀所開示的真空不等於昏沉、麻木或斷滅;念頭暫時減少,也不能直接作為證悟的依據。
第二種偏差,是把「性空真覺」誤解成無情虛空自己有知覺,或把心中另一個能觀看念頭的影像,直接安立為常住真我。這些都把佛陀遣除的執著換了一種形式。學人須明辨本覺妙性與生滅分別,不能只在名相上建立神祕的知者。
第三種偏差,是以為空大既無自性,施工、挖井、深坑便沒有實際危險,或認為缺水者的苦難不值得協助。佛陀破的是固定實有的究竟生處,並未取消世間物理條件與有情苦受;正見應導向謹慎與慈悲,而非放逸。
【返照自心】
進入一間空房,可以知道沒有大型物品阻擋,行走比較方便;也可以觀察:自己是否因此把空處想成一件可搬來搬去的東西?物品搬走,空處顯現,這便足以說明日常經驗,不必再替空想像一個獨立的主人。
遇到心中煩惱時,也可分清「心比較安靜」與「我已證得真空」並非同一回事。安靜是可以被察覺的經驗,正念則要進一步看清貪瞋與我執如何生起。能少一分自我宣稱、多一分實際反省,才不會把空大的法義變成新的憍慢。
看見有人需要乾淨飲水或安全居所,應依能力幫助。理解空處隨土石移動而顯,不必因此否定挖井、建屋及環境改善的實際工作;能在世間善行中不執著常我,才使智慧與慈悲真正相應。
【靜坐觀修】
端身安坐,姿勢自然穩妥。先知道身體與座面有接觸,周圍也有可供呼吸、活動的空間;不必想像自己要把身體融進虛空,更不追求全無念頭的特殊境界。
接著依佛陀的問答簡要思惟:井中空處若是土生,土被移走時,空如何進出?若由鑿具製造,工具實際搬走的是什麼?若無因自行生出,何以未鑿時不能通行?這些問題是為了少一分對固定空體的執取,並非要人拒絕承認井穴可以使用。
思惟後回到自然清明的正念。知道念起,不隨念頭建立常我;知道心靜,也不急著判定自己證悟。離座後謹慎行事,尊重現實條件,對需要幫助的有情多一分實際關懷。
[回歸(覺)知道就好] [感受正遍知而不染] [感受正遍知不生不滅]
【慧照心得】
佛陀以鑿井顯空設問,使我省察:平常看到土被挖走、空處顯出,便很容易依現象建立一個固定答案,認為空一定是從哪裡生出來。佛陀從土、鑿與無因三路反證,使我明白世間作用雖可清楚觀察,仍不必在其中強立一個究竟常體。修學也應如此,遇到不懂的法義先細心觀察,不以一時理解自滿。
佛又開示性覺真空、性空真覺,使我明白真空不是昏沉無知,真覺亦不是一個可任意想像的思想主人。願自己靜坐時不貪求空白境界,聞法時不執名相為證量;在生活中尊重因果、照顧眾生,使對如來藏妙義的信解逐漸轉成慈悲行持。
【願行回向】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