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2-1)〈舌入舐吻與甜苦淡味〉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三(2-1)〈舌入舐吻與甜苦淡味〉
【重點增釋】
【法義宗旨】
佛陀已辨明眼入、耳入、鼻入皆不能安立獨立常住的知覺體,至此轉以舌舐口脣、因勞而顯苦甜淡味為喻。舌根能分辨滋味,是日常最熟悉的經驗;也正因熟悉,眾生容易把甜苦當成固定的味物,把能嘗之知當成舌內真實不變的主人。
世尊先示苦、甜、淡隨條件而顯,繼以二類妄塵辨知味之相,最後逐一破除「從甜苦來、從淡味有、從舌根出、從虛空生」四種實有來源。這不是教人失去味覺,也不只是勸人吃飯知足;核心在於看清能嘗與所嘗不可執取為獨立自性,由舌入虛妄進而領會其本不離如來藏妙真如性。
【佛語深釋】
[一、舌舐成勞:從苦甜變化辨明妄相]
阿難譬如有人。以舌舐吻熟舐令勞。其人若病則有苦味。無病之人微有甜觸。
佛陀舉出一個貼近日常身體的譬喻:舌頭反覆舔觸口脣而生疲勞,有病時可能覺得苦,無病時則有微微的甜。這是佛陀用以辨析舌入的特定情境,不是宣稱每個病人必然口苦,也不是叫人反覆舔脣求得異味。
同一舌根,隨不同情況便顯出苦與甜的差別。苦味不會永遠藏在舌內,甜味也不是舌頭本來固有的常物。然而只認識味覺會改變,尚未窮盡佛意;佛陀還要追問:連能分辨這些滋味的知味作用,是否真有一個離塵獨存的實體?
[舐吻]
[苦味與甜觸]
[二、淡性常在:平淡仍是味塵,不是常住真性]
由甜與苦顯此舌根。不動之時淡性常在。
有苦甜差別時,舌根分辨滋味的作用容易被察覺;不再反覆舐觸時,仍有平淡之相可以對照。佛陀把淡與甜苦並列,令阿難知道:顯著的滋味是所對之境,淡味也同樣是所對之境,不能因淡較不明顯,便把它當作超越一切生滅的真性。
「常在」須依這個譬喻的不動狀態理解,不表示淡味永恆存在。有人追求濃味,有人偏愛清淡;兩者只要緊抓所愛境界,便仍在味塵上起執著。佛陀不是叫人改選淡味作為真心,而是要人連淡相也不執取。
[淡性]
[三、兼舌與勞同是菩提:辨妄不離明真]
兼舌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因甜苦淡。
這裡的「瞪發勞相」承接前面瞪目生勞、妄見空花的道理。舌根與舌勞所現的甜苦淡相,同樣不能被安立為各自獨立常住的實體。佛陀說「同是菩提」,是從究竟法性指出妄相不離真如,並非承認貪戀美味、追逐特殊口感本身已是覺悟。
於相上,甜苦淡各有差別;於究竟義,不能在如來藏妙真如性之外另造一個自存的根塵世界。辨妄與明真不可割裂:只談苦甜變化而不見破執方向,法義便停在無常感受;只說「本是菩提」卻不辨貪著,則容易以深義掩護習氣。
[四、二種妄塵:知味離塵畢竟無體]
二種妄塵發知居中。吸此塵象名知味性。此知味性離彼甜苦及淡二塵畢竟無體。
「二種妄塵」不是指世間只有兩種滋味,而是就甜苦一類顯著味相,與淡相相待而言。舌根對境時,能辨諸味的作用便被安立,佛暫名為「知味性」;接著立即指出,離開甜苦與淡這兩類味塵,不能另外找出一個有固定形貌、能自存不變的知味實體。
這個「畢竟無體」正是法義轉折處。佛並未否定用齋時的味覺,而是破除把知味作用看成離境獨存的常我。能辨苦甜是一種現前作用,卻不能因此推定舌中藏有永遠不變的品味者;也不能因無獨立自體,就否定正常知味與世間因緣。
[二種妄塵]
[知味性]
[五、逐破四種來源:甜苦、淡味、舌根、虛空皆非獨生]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嘗苦淡知。非甜苦來非因淡有。又非根出不於空生。
佛陀先提出四個需要檢驗的主張:知味是否從甜苦味自己跑來?是否由淡味獨生?是否本來藏在舌根中,向外發出?是否由虛空自行產生?四種說法表面各異,卻都把知味當成有固定出生處的實物。接下來的反問,是循著每一種假設指出其不能成立。
何以故若甜苦來。淡即知滅云何知淡。
假定知味只能從甜苦而來,甜苦不顯、淡相現前時,那個專由甜苦產生的知便應消失,為何還能辨認淡味?佛以能知淡的事實,破除甜苦獨生知味的主張。這不是否認甜苦刺激能影響味覺,而是指出任何一種味相,都不能被立作獨立常住的知者來源。
若從淡出甜即知亡。復云何知甜苦二相。
反過來,知味倘只由淡相獨自產生,甜苦現前、淡相不顯時,依淡獨生的知也該止息,又由誰分辨甜與苦?佛用兩端相對的反證,令阿難明白:不可把濃烈滋味當作唯一真實,也不可選擇清淡境界作為常住知體。
若從舌生。必無甜淡及與苦塵。斯知味根本無自性。
知味若單從舌根內部自行生起,不須依待甜、苦、淡境,也應能獨自成立;然而離開味塵的差別,就不能指出一個具體的知味自體。佛陀因此說知味根本無自性。這裡不是否定舌根在世間的辨味功能,而是破除將舌根認作恆常知者住處的我見。
若於空出虛空自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關汝入。
知味若由虛空自己生出,便應是虛空在品嘗,不能稱為阿難口中的知味;空若自有能知,又與阿難的舌入有何關係?佛陀順著假設指出矛盾,並不是承認虛空裡另有一位能嘗百味的主人。
四路反證共同指向一個結論:不能因為知味作用現前,便一定要在味塵、舌根或虛空之中,找出一件永遠不變的「能嘗之我」。
[六、舌入虛妄:不廢世間味覺而歸明真性]
是故當知舌入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從舌勞而有苦甜、淡味相待,到知味離塵無體,以及甜苦、淡、根、空四路皆不可獨生知味,佛陀遂歸結舌入虛妄。虛妄不是凡夫全然不知滋味,而是不能將能嘗、所嘗執取為固定不變的實有自性。
「本非因緣非自然性」須從如來藏妙真如性的究竟義理解,不可借此否定世間飲食、身體、味覺各有相應條件,也不應將真如想像成藏在舌根內的神祕知者。知妄相不能獨立成立,才得以不執常我、不落斷滅,深入辨明相妄性真。
【破執顯真】
佛陀在此依三層進行辨析:先以苦、甜、淡的差別顯示味相不能固定;再以知味離塵畢竟無體,破除能嘗者的獨立自性;最後逐破由甜苦、淡味、舌根與虛空獨生知味的四種主張。真正被遣除的,不只是愛甜厭苦的心情,而是把滋味當成實物、把知味認作常我的根本妄執。
【知見偏差】
第一種偏差,是只記住「味覺會變」,便以為已理解舌入虛妄。其實即使承認苦甜無常,仍可能認定舌根裡有一個真實不變的知味主人。所覺雖被看成變化,能覺之我卻暗中保留下來,正是佛陀要進一步破除的執著。
第二種偏差,是把淡味當作清淨本性,認為不喜甜、不厭苦,甚至沒有任何滋味,便已證得真如。淡仍是所對之塵,離不開味相的範圍;刻意求淡,與追求濃味同樣可能成為執取。
第三種偏差,是聽到「同是菩提」便以口腹貪求辯護,或聽到「畢竟無體」便否定飲食、健康與因果。前者以究竟義遮掩習氣,後者把無自性誤解成無作用。正見既不以感官享受當證量,也不以傷害色身作修行。
【返照自心】
用齋時先辨認入口的甜、苦或平淡,不急著判定喜不喜歡。再看第二念如何生起:覺得可口,是否立即想多取一份?嚐到不合意的滋味,是否立刻準備嫌責?這些貪戀與排拒,是心對味塵另外加上的執著,不必隨它造作。
進一步反觀:甜味消散之後,所執的甜究竟安住何處?淡相現前時,我是否又將它認作更高的清淨境界?能分辨諸味的作用,可否離開甜苦與淡,獨自找到一個不變的實體?
在一餐飯中,既照顧身體需要,也看見心如何建立能嘗之我與所嘗之境。不因滋味而爭多嫌少,不因知無自性便忽略惜福與感恩;令正見實際落在身口意中。
【靜坐觀修】
端身安坐,姿勢舒適,呼吸自然。先覺察口中現有的滋味,可能淡、微甜或有其他感受,皆不刻意製造。感受現前,明白知道;感受變化,也明白知道。不要故意反覆舐脣求味,更不把異常口感當成禪定證量。
隨後觀察心是否想留住喜愛的滋味、排除不喜歡的滋味,或以平淡作為應得的清淨狀態。認清甜苦淡皆是所對的味相,再依佛語思惟:知味不能只從甜苦、淡味、舌根或虛空獨自產生。如此觀察,是遣除能所實執,不是要把正常知覺壓成空白。
思惟之後,回到自然清楚的正念;不急於替感受尋找恆常主人,也不將一時寂靜認作究竟真如。起身用齋時,仍以知足、惜福與不傷人的言語護持修行,使觀修不離日常慈悲。
[回歸(覺)知道就好] [見聞覺知 不隨境轉] [根塵識界 不執能所] [七大圓融 清淨本然] [深心奉塵剎 菩提願不退]
【慧照心得】
佛陀以舌勞所現的苦甜淡味開示,使我反省:一餐飲食最先顯現的是滋味,隨後往往是「我喜歡」「我不要」的分別。單知滋味無常,仍不足以破除心中那個要求一切合己意的我。修學要從感受之後的攀緣看見執著,更要依佛語進一步辨明能嘗者不可獨立安立。
佛又以四路反證令我明白,知味不須在舌根、味塵或虛空之中另尋常住主人。明白舌入虛妄,也不能輕忽受用飲食的因緣;反而更應珍惜供養、善護身體,以節制與感恩減少貪瞋,令所聞佛法化作可實踐的清淨行持。
【願行回向】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