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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212・出曜經

《出曜經》卷第二十五(10)〈惡行勿重福行常修〉

學僧 釋慧照

《出曜經》卷第二十五(10)〈惡行勿重福行常修〉 佛陀教導眾生,造惡之後應即時改過,不可反覆習行;修福則應數數奉行,隨喜他人善業,使善心相續增長。 【原文與白話】 人雖為惡行 亦不數數作 於彼意不樂 知惡之為苦 人雖為惡行亦不數數。作者人為惡行當自改更。備受三塗八難之苦。於中求出亦甚難得。是故智者。制以禁法防以未然。 人即使曾經造作惡行,也不要反覆再造;心中不應樂於惡行,因為應當知道造惡會帶來苦患。所謂造惡之後不可一再造作,是說人若犯下過失,應當自行改正。若須承受三惡道與八難的種種苦楚,想要從中出離,實在十分困難。因此,有智慧的人制定並遵守戒法,在過失尚未發生時先加以防護。

[八難]

設受其報猶輕。若在地獄湯冷水微受苦無幾。斯由悔過知罪根本。若作畜生負擔不重。食以隨時不加苦痛。若為餓鬼。鬼有四種。生作豪尊餓鬼。 即使須承受果報,也能使苦報較輕。若生於地獄,沸湯變冷,水勢減弱,所受痛苦便較少。這是因為能悔改過失,認識罪業的根源。若生於畜生道,所負擔的重量不重,能按時得到食物,不再受到額外苦痛。若生於餓鬼道,餓鬼有四種類別,其中也有成為尊貴富足餓鬼的情形。

衣食自然。若處人間豪富大族無所渴乏。若生於天。微福之報。食以覆口自恥福少。是故說曰人雖為惡行亦不數數作也。 衣食自然具足。若生在人間,則可能出生於富有的大族,沒有生活匱乏之苦;若生於天界,也可能只得到少分福報,所獲飲食僅足以入口,自己因福德不足而感到羞愧。因此說:人即使曾經造惡,也不可反覆再造。

[悔過]

於彼意不樂知惡之為苦者。學人見惡意不願樂。自攝其意不使分散。罪雖微細報如泰山。猛火雖小焚燒山野。是以智者常當防慮知惡根源眾苦之首。是故說曰於彼意不樂知惡之為苦也 所謂心中不樂於惡行,因為知道造惡會帶來苦患,是說修學佛法的人看見惡法,心中不生喜樂,並自行攝持心意,不使散亂。罪業雖然微細,果報卻可能如泰山般沉重;猛烈的火焰即使起初微小,也能焚燒山林。因此,智者應時常謹慎防護,認識惡行是眾苦生起的根源。因此說:心中不應樂於惡行,因為應當知道惡行會帶來苦患。

[攝心]

人能作其福 亦當數數造 於彼意願樂 善受其福報 人能作其福亦當數數造者。人生一世。所以致貧窮者。皆由前身慳結所誤。是以聖人觸類所說。先以施惠為首。 人若能修作福德,便應當反覆修習;內心應樂於善行,並善受相應的福報。所謂能夠修福便應數數造作,是說經中將人一生所遭遇的貧窮,歸於前世慳吝結縛的過失。因此,聖者隨不同情況宣說教法,首先勸人實行布施。

[慳結]

雖復貧窮。要當少多減損以補曩愆。雖無財貨當自役己出力作使。脩補神祠佐助眾事。不使日夜闕其福業。彈指之頃念善亦是。況復躬自行功德乎。是故說曰人能作其福亦當數數造也。 即使生活貧窮,也應依能力多少節省一些財物,用來彌補往昔的過失。即使沒有財物,也可以親自出力,為人做事,修補祠廟,協助公共事務,不讓日夜缺少修福的機會。即使只在彈指之間生起善念,也是一種善行,何況親身實踐功德之事呢?因此說:人若能修福,便應當反覆奉行。

[福業]

於彼意願樂善受其福報者。人之脩福多所潤及。見行善者代其歡喜。輒自出財勸助為福。見身獲祐善名流布。見者心歡靡不致敬。生輒遇聖不墮八無閑處。是故說曰於彼意願樂善受其福報 所謂心中樂於善行,並善受福報,是說人修習福德,能使許多眾生得到利益。看見別人行善,便代他歡喜;也願意拿出自己的財物,勸勉並協助他人共同修福。看見自己得到福佑,善名廣為流傳,見到他的人心生歡喜,無不恭敬。未來受生時便能遇見聖者,不墮入八種無暇聞法的處境。因此說:應當心樂善行,領受相應福報。

[隨喜]

【今日修行觀照】 今日選一項曾經反覆出現的過失,預先思惟防止再犯的方法。遇見他人行善,真誠說一句鼓勵的話;依自身能力提供一項實際協助。夜間省察是否因小過失而放任惡念增長。

【慧照心得】 人雖為惡行 亦不數數作 這句偈提醒我,已犯過失固然應當慚愧,更重要的是不再重犯。若只是後悔,卻仍依舊造作,便沒有真正改變心行。

罪雖微細報如泰山。 細微惡念若一再放任,可能成為深重習氣。我應在起心動念時保持警覺,不因過失看似微小便輕忽。 人能作其福 亦當數數造 善行應當日日培養。即使沒有能力布施財物,也可以付出時間、勞力或一分關懷,並以歡喜心隨喜他人的功德。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