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曜經》卷一(5)〈破除常斷二邊見・生滅止息為安樂〉
《出曜經》卷一(5)〈破除常斷二邊見・生滅止息為安樂〉
[原文與白話]
所行非常 謂興衰法 夫生輒死 此滅為樂 昔諸梵志各誦師法。分為二部。所見萬物皆有。一部自稱萬物皆無。諸言有者。如來分別除去猶豫斷其悕望。便與演說所行非常。諸言有者自有讚誦
一切因緣所成的行法,都不是恆常的;都是會興起、衰滅的法;凡有出生,就必定會死亡;這生滅的止息,才是安樂。從前,梵志們各自誦習師長的學說,分成兩派:一派認為所見萬物都恆常存在,另一派自稱萬物全都沒有。對於主張恆常存在的人,如來分別說明,消除他們的疑惑,斷除他們的妄求,便為他們宣說一切行法並非恆常。那些主張恆常存在的人,自己有這樣的頌詞。
「先辨明所執,才能理解佛陀所破除的見解。」
[常見與斷見]
以利輪劍 殺害眾生 恒知惠施 無有善惡 亡形不變 身體中間 利劍來往 不傷其命 地大恒在 風界無著 火受苦樂 命根亦爾 正使利劍 通達來往 亦不見有 善惡之報 設害父母 無善惡報 況當餘者 而有其果
他們的頌詞宣稱:用鋒利的輪刃、刀劍殺害眾生,或經常知道施捨,都沒有善惡之別;形體雖亡,生命卻不改變。利劍在身體之中穿來穿去,也傷不了生命;地大永遠存在,風界不受沾著,火承受苦樂,命根也是如此。即使用利劍穿透往來,也看不到善惡的果報;即使殺害父母,也沒有善惡果報,何況傷害其餘眾生,怎麼會有果報呢?
「否認傷害與業果,是應當辨明的邪見。」
[邪見]
猶如以瓶盛雀。有人打瓶。雀便飛逝。傷害眾生命自遠逝無所傷損。如來世尊。欲去彼邪見眾生故。曰所行非常不可恃怙。遷轉不住為磨滅法。命如朝露暫有便滅。故曰所行非常。
他們又譬喻說,好像把鳥裝在瓶裡,有人打破瓶子,鳥便飛走;傷害眾生時,生命也只是遠遠離去,沒有受到損傷。如來世尊為了除去那些眾生的邪見,便說:一切行法並非恆常,不能倚恃;不斷遷移變化,沒有停住,都是會磨損、消滅的法。生命像清晨的露水,短暫存在,很快就消失,所以說一切行法並非恆常。
「不能以不變的生命想像,否定身心的真實變化。」
一部自稱萬物無者。共相慶賀成我等義。如來觀彼心中所念而告之曰。謂興衰法。夫興衰者。夫盛有衰合會有離。無身則已。受身有何可避。梵志復作是念。設衰耗法更不生者則成我義。
另一派自稱萬物全無的人,便彼此慶賀,認為佛陀證成了他們的主張。如來觀察他們心中的念頭,便告訴他們:這些是有興起、有衰滅的法。所謂興衰,就是興盛必有衰敗,聚會必有別離;若沒有受身便罷了,既然受了身,又有什麼辦法避開呢?梵志又想:假使衰滅之後不再生起,那便符合我們的主張。
「說有生滅,並不等於一切全無。」
是故世尊重與說義。夫生輒死輪轉不住。諸受陰持共相受入。慧眼觀察乃能分別。猶如日光塵數流馳難可稱計。此五盛陰身眾行所逼流轉生死。無有懈息故。曰夫生輒死。
因此,世尊再為他們說明:凡有出生,就必定會死亡,生死輪轉沒有停住。種種受取的蘊、界與處,互相承接攝入,須以智慧之眼觀察,才能分辨;好像日光中的塵粒不停流動,多得難以計數。這五盛陰身,受到眾多行法逼迫,在生死中流轉,沒有休息,所以說凡有出生,就必定會死亡。
「相續流轉不是恆常不變,也不是毫無因緣。」
[五盛陰]
此滅為樂者。所謂永盡無餘無欲著意。常息安寧最第一樂。無生滅想成第一義。無欲樂無為樂無漏樂。盡樂滅樂故曰此滅為樂
所謂這生滅的止息才是安樂,是指煩惱永遠斷盡,沒有殘餘,心不再欲求貪著,恆常止息安寧,這是最殊勝的安樂;不再起生滅的執想,成就究竟義。這是離欲之樂、無為之樂、無漏之樂,也是煩惱盡除之樂、寂滅之樂,所以說這生滅的止息才是安樂。
「寂滅的安樂,在於煩惱止息而不再貪著。」
[無為與無漏]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觀察一次情緒的生起與消退,記下它依靠哪些條件,例如一句話、身體疲倦或自己的期待。情緒變弱時,再檢視:它雖已變化,自己先前說出的話是否仍影響他人?若有傷害,便及時說明、道歉或補救。
【慧照心得】
所行非常不可恃怙。 把身心認作永遠不變,容易因變化而受苦;若因此改說一切毫無意義,又會失去修行的責任。
此滅為樂 安樂的方向,是止息貪瞋癡所帶來的逼迫。知道世事變動,更應用心尋求能離苦的修行。
學僧 願離常斷偏見,深信因果,善護眾生;願觀五蘊無常,減少我執,依戒定慧修習寂滅之道。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