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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201・大莊嚴論經

《大莊嚴論經》卷第十(9)〈佛說遠離苦樂二邊・戒定智慧修行中道〉

學僧 釋慧照

《大莊嚴論經》卷第十(9)〈佛說遠離苦樂二邊・戒定智慧修行中道〉

五比丘認為嚴厲苦行才能證道,因此不明白佛陀為何捨棄斷食苦行。世尊知道他們的執著,便以慈悲開示中道:沉迷五欲不能解脫,刻意折磨身體同樣不是正道。修行者應適當護持生命,使持戒、禪定與智慧得以增長,遠離兩種過患,趣向涅槃。

爾時世尊知彼五人心著苦行以為正道。佛便為說離五欲故即為正道。以離行苦行亦為正道。除於二邊為說中道。

佛陀知道五人仍把苦行當作唯一正確的修道方法,便為他們說明真正的修行方向。

遠離五欲貪著,是正道;遠離無益的自我折磨,也是正道。這兩種偏失都應捨離,才能修行中道。

「二邊」在此指沉迷欲樂與傷害身心的極端苦行。佛陀所教導的中道,不是任意折衷,而是以能否成就戒定慧、止息煩惱來辨明修行方法。

除於二邊為說中道。

佛陀不以放縱欲望為安樂,也不以折磨身體為清淨。真正的中道,是遠離貪著與錯誤執持,依正見修學解脫之法。

佛以慈為首。說偈告言 唯智能除去 無智愚癡障 是故須智慧 以護於身命 有命得智慧 床褥衣服等 飲食及湯藥 以此存身命 若無如上事 此則身命壞 以此護身命 堅持於禁戒 持戒得定慧 不修苦行得 自餓斷食法 不必獲於道 身壞即命敗 命壞亦無身 毀戒無禪定 無禪亦無智 是故應護命 亦持於禁戒 由持禁戒故 則獲禪智慧 是故應遠離 苦惱壞法身 亦離諸五欲 不應深樂著 若樂著貪欲 則為毀禁戒 復長於欲愛 愚癡著苦行 自樂斷食法 或食於草葉 臥灰棘刺上 如是損身命 不能得定慧 是故處中道 依止如是法 莫沒欲淤泥 亦莫苦惱身 有智應善別 如此二過患 如月眾所愛 處中亦如是 嗜欲深污泥 人皆多沈沒 苦行燋身心 亦不免此患 捨離是二邊 中道到涅槃

佛陀以慈悲心為五人開示,唯有智慧能除去無知與愚癡的障礙。因此修行者需要護持身命,使自己有條件聞法、思惟與修習智慧。

床褥、衣服、飲食、湯藥,是維持身體生活的基本資具。若完全缺乏這些必要條件,身體便可能衰敗,生命也難以維持。

護持生命的目的,不是貪戀身體,而是為了堅持清淨戒行。由持戒建立安定的修行基礎,進而修習禪定與智慧。

佛陀明確指出,戒定慧不是單靠折磨身體便能獲得。自我飢餓、長期斷食,未必能使人證道。身體衰壞,反而可能失去繼續修行的條件。

唯智能除去 無智愚癡障 是故須智慧 以護於身命 有命得智慧

愚癡須以智慧破除,而修習智慧需要適當的身心條件。護持生命並非放逸,而是珍惜可以繼續學法、修道的因緣。

以此護身命 堅持於禁戒 持戒得定慧 不修苦行得

飲食與生活資具支持身命,持戒使行為清淨,禪定使心安住,智慧使人辨明真實。這是佛陀指示的修學方向,不能以極端苦行取代。

佛陀又說,若破壞戒行,禪定難以建立;缺乏禪定,也難以成就殊勝智慧。因此應護持生命,同時堅守禁戒,使禪定與智慧得以發展。

接著佛陀指出兩種應當遠離的過患。第一是沉迷五欲,深深貪著感官享樂,由此破壞戒行,使欲愛不斷增長。

第二是愚癡執著苦行,以斷食、吃草葉、睡臥灰燼與棘刺等方法折磨身體。若只使身命受損,而不能成就禪定智慧,便不是有效的解脫道路。

亦離諸五欲 不應深樂著 若樂著貪欲 則為毀禁戒 復長於欲愛

五欲本身容易成為貪愛所緣。若放任心念追逐享受,不僅難以安住正念,也可能為滿足欲望而違犯戒行。

愚癡著苦行 自樂斷食法 或食於草葉 臥灰棘刺上 如是損身命 不能得定慧

以飢餓與痛苦折磨身體,並不必然減少貪瞋癡。若只執著苦行形式,卻缺少正見,便容易把痛苦本身誤認為解脫。

佛陀勸五人依止中道,不沉沒於欲望的淤泥,也不無益地苦惱身體。有智慧的人應仔細分辨兩邊的過患。

如明月居中而為眾人喜愛,修行者遠離偏失,也能安穩行於正道。沉迷欲望,容易深陷貪愛;苦行燒灼身心,同樣不能保證免離生死之苦。

莫沒欲淤泥 亦莫苦惱身 有智應善別 如此二過患

欲望如淤泥,容易使心沉陷;錯誤苦行則損害身心。兩者雖然外在表現不同,卻都可能因執著而遠離正道。

捨離是二邊 中道到涅槃

這是佛陀對五人開示的重要結論。遠離二邊,依正法修習,才能朝向止息煩惱的涅槃。中道並非只讓生活舒適,而是通往解脫的修行道路。

爾時慧命憍陳如等。解悟佛語欲斷結使。讚佛所說正直善法。即說偈言 若以用智慧 癡縛自然解 以此諸義等 苦身則無益 若以戒定慧 可獲於道跡 譬如持身者 欲滅諸過惡 應持如是心 以是之義故 不應捨衣服 飲食及臥具 亦莫於此物 而生樂著心 火[卄/積]及雪聚 汝應悉捨離 在於火聚所 及安住雪邊 二俱應將息 不宜更遠去

憍陳如等五人聽聞佛陀開示,開始理解中道的意義,希望斷除煩惱結使,因此讚歎佛陀所說正直善法。

偈頌指出,若以智慧觀察,愚癡束縛便能逐漸解除。既然真正需要的是智慧,單純使身體受苦便沒有實際利益。

若能修習戒、定、慧,便能趣向聖道。想要滅除過失的人,應當善護身命,使身心具備修行條件。

衣服、飲食與臥具不應完全捨棄,但也不可對它們生起貪戀。五人進一步以熾熱火聚與寒冷雪聚作譬喻,指出應捨離極端偏失。

身處火聚與雪邊,都需要適當調護,不應執著極熱或極寒而損害身體。這是以生活中的寒熱調節,說明中道並非無所節制,也非一味拒絕生活所需。

若以用智慧 癡縛自然解 以此諸義等 苦身則無益

五人開始明白,真正束縛眾生的是愚癡煩惱,而不是身體尚未承受足夠痛苦。若不能破除無明,苦行再嚴厲也難以成就解脫。

不應捨衣服 飲食及臥具 亦莫於此物 而生樂著心

五人理解了生活資具的正當用途:應適量使用,維持修學,卻不生貪著。這正是由苦行偏執轉向中道的重要認識。

時憍陳如順解此事。佛觀察已讚言善哉。即說偈言 飲食及醫藥 房舍臥具等 欲愛身命者 節量得時宜 於此眾美饌 不應生染著 亦不全捨離 譬如大火聚 體性是燒然 智者隨時用 種種生利益 然不為所燒

憍陳如對佛陀的教導已有順正法的理解,佛陀觀察後,讚歎他說「善哉」,並進一步開示生活資具的使用原則。

飲食、醫藥、房舍、臥具等,都是維持身命的必要條件。修行者應依身體需要與實際時機,適當節量取用。

面對美味飲食,不應生起染著,也不必完全拒絕。佛陀以大火作譬喻:火的本性是燃燒,若運用不當便會傷人;有智慧的人懂得適時使用,使火產生種種利益,而不被火燒傷。

生活資具也是如此。若貪著其中,便可能增長欲望;若知道節量使用,則能維持身心,支持修學。

飲食及醫藥 房舍臥具等 欲愛身命者 節量得時宜

護持身命並不等於愛著身命。對飲食、醫藥與住處,應依需要、時節與修行目的適量使用,不因貪欲而過度追求,也不因錯誤苦行而拒絕必要照護。

譬如大火聚 體性是燒然 智者隨時用 種種生利益 然不為所燒

火能產生利益,也可能造成傷害,關鍵在於是否善巧使用。飲食與生活資具也是如此,有智慧者能適當取用而不沉迷其中。

《今日修行觀照》

今日可以觀察自己如何使用飲食、衣物與生活用品。需要時是否適當取用?得到美好事物時,是否立即生起更多貪求?身體疲勞或不適時,是否誤以為愈能忍受痛苦,就代表修行愈有進步?

佛陀教導中道,使我們懂得生活需要照護,欲望則需要節制。修行不應被享受牽引,也不必以無益的痛苦證明精進。

護持身命是為了修道,節制欲望是為了清淨;兩者都應以智慧為引導。

用餐時知量,休息時不放逸,身體需要醫藥時適當照護。同時觀察自己是否藉口需要而縱容貪求,或為了表現精進而忽略身心負擔。

《慧照心得》

佛陀六年苦行之後,明白折磨身體不能成就覺悟。五比丘最初卻認為,捨棄苦行就是失去修道的決心。直到佛陀親自開示,他們才逐漸理解,真正需要斷除的不是生命本身,而是無明與煩惱。

這使我省思,修行有時容易在形式上用力,卻忘記觀察內心。生活簡樸是好事,但若因此生起驕慢,便又形成新的執著。接受適當飲食與休息並非放逸,若能藉此護持身命、繼續持戒聞法,反而是正當的修行因緣。

佛陀以火聚作譬喻尤其切實。火能帶來利益,也能傷害身體;飲食與生活資具亦然。問題不在於是否使用,而在於內心是否具有智慧與節制。

修行不應以痛苦證明自己,也不應以安樂放縱自己;唯有正見與智慧,才能使身心安穩行於中道。

願自己在日常修學中,不執著苦行形式,也不放任五欲貪求,常以正念檢查身口意,使每一分精進都真正成為離苦的因緣。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