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本行集經》卷三十二(9)〈佛眼遍觀五道流轉・斷愛離有究竟解脫〉
《佛本行集經》卷三十二(9)〈佛眼遍觀五道流轉・斷愛離有究竟解脫〉
【經文與逐句短釋】
爾時世尊。坐一三昧。其三昧名遍觀世間。而世尊以無上佛眼。觀世間時。見於世間。或有眾生。從地獄出。還墮地獄。或有眾生。從地獄出。生畜生身。或有眾生。從地獄出。受餓鬼身。或有眾生。從地獄出。受於人身。或有眾生。從地獄出。受於天身
世尊安住於名為「遍觀世間」的三昧,以無上佛眼觀察世間眾生的去向。世尊見到,有眾生從地獄離開後仍再墮地獄;有的轉生畜生,有的轉為餓鬼,有的得到人身,也有的生到天界。五種去向都在此逐一記載,表示離開一處苦境,並不等於已經永遠解脫輪迴。
其三昧名遍觀世間。 世尊以三昧觀察眾生流轉,不是依凡夫臆測其生處。
從地獄出。還墮地獄。 離開苦趣後仍可能重返苦趣,顯示流轉中的苦並非一次結束便永遠止息。
或有眾生。從畜生脫。受地獄身。或有眾生。從畜生脫。還生畜生。或有眾生。從畜生脫。受餓鬼身。或有眾生。從畜生脫。生於人間。或有眾生。從畜生脫。生於天上
有的眾生從畜生道脫離後,卻受生地獄;有的再次生為畜生;有的轉生餓鬼;有的出生在人間;也有的生到天上。這五種情況完整說明,畜生生命結束後,去向並非固定;經中以佛眼所見呈現不同的輪迴流向。
從畜生脫。還生畜生。 雖離開此生的畜生身,仍可能再受同類身,不能把死亡視作必然向上。
從畜生脫。生於天上 畜生道眾生亦有生天的去向,提醒人不應以眼前身相輕視其生命。
或有眾生。從餓鬼脫。墮於地獄。或有眾生。從餓鬼脫。還受餓鬼。或有眾生。從餓鬼脫。墮於畜生。或有眾生。從餓鬼脫。生於人間。或有眾生。從餓鬼脫。生於天上
有的眾生從餓鬼道脫離,反而墮入地獄;有的再次受餓鬼身;有的投生畜生;有的出生人間;還有的升生天界。五種去處依序列明,說明從飢渴苦報中離開之後,仍可能隨諸因緣繼續流轉。
從餓鬼脫。還受餓鬼。 苦報結束一段生命後仍可能再現,須辨別輪迴之苦與解脫之滅的不同。
從餓鬼脫。生於人間。 生而為人也是餓鬼道眾生可能的去向,故面對受苦有情不宜蔑視。
或有眾生。從人間死。墮於地獄。或有眾生。從人間死。墮畜生中。或有眾生。從人間死。墮於餓鬼。或有眾生。從人間死。還受人身。或有眾生。從人間死。生於天上
有的人死後墮入地獄;有的轉生畜生;有的受餓鬼身;有的再得人身;還有的生於天上。從人間死亡後的五種去向依次呈現,人身雖能修學,卻不是永遠固定的身分;世尊所見也沒有說所有人死後必去同一處。
從人間死。墮於地獄。 得人身時若仍放逸於造作苦因,並不因身為人類便必然免於苦趣。
從人間死。生於天上 人間也有生天的去向,顯示此生應珍惜行善修福的機會。
或有眾生。從天上墮。生地獄中。或有眾生。從天上墮。落畜生中。或有眾生。從天上墮。受餓鬼身。或有眾生。從天上下。生於人間。或有眾生。從天上死。還生天中
有的天眾從天界退墮後生於地獄;有的落入畜生道;有的成為餓鬼;有的下生人間;也有的天人命終後再次生在天上。五種去向表明,天界雖有福樂,仍未超離生死變遷。
從天上墮。生地獄中。 由天界亦可流轉到極苦之處,說明高妙福報無法代替究竟解脫。
從天上死。還生天中 即使再得天身,也仍屬生死相續,不能與不受後有混淆。
爾時世尊。見諸眾生。著於諸見。或有眾生。以於欲火。燒然其體。或瞋恚火。或愚癡火。熱燒其體。著於欲事。欲事惱故。即生歡樂。瞋恚癡等。一切亦然。而世尊見諸眾生等。為三毒火之所焚燒。
世尊又見到眾生執著種種見解。有的被欲望之火焚燒,有的受瞋恚之火逼迫,有的遭愚癡之火燒灼。有人沉溺欲事,在欲望牽擾之中反以為快樂;瞋恚與愚癡帶來的迷亂也有類似情況。世尊見眾生受貪、瞋、癡三毒之火灼傷。
著於諸見。 執持偏見而不省察,會讓心更難如實理解苦因。
為三毒火之所焚燒。 貪欲、瞋恚、愚癡都會逼惱身心,卻常被當作順心或理所當然。
即說如是師子吼言。此世間中。諸眾生輩。為有所纏。精勤造業。得於是形。身為大患。處處念著。所生邪意。即常增長。如所增長。即成此有。以有著故。於諸世間。有諸眾生。以有著故。還思念有。即成於有。而其彼等一切眾生。所有之處。即彼有處。受於有苦。
世尊因此作無畏的師子吼宣說:世間眾生被種種繫縛牽引,勤勞造作業行,因而得到當前的生命形體。此身成為苦患的依處,眾生到處執取、念念繫著,使不正當的心意增長。邪意不斷擴張,就形成新的「有」;因執取於有,又想求後續存在,於是有的相續再度成立。凡眾生所住的有處,便須領受相應的有苦。
所生邪意。即常增長。 邪念若不照察而任其擴展,便會形成持續牽引身口意的習性。
受於有苦。 執取再生的存在,便不能免除隨存在而來的無常苦患。
若能滅於彼諸有苦。於此法入。學行梵行。是名梵行。若有沙門及婆羅門。以著有患。知出諸有。彼等皆名無著諸有。如是知已。能出諸有。我如是說。
若能滅除各種「有」所帶來的苦,進入這一教法而修習清淨梵行,才是真正的梵行。有些沙門與婆羅門明白執取存在的過患,知道如何出離諸有,因此可稱為不再黏著各種存在的人。世尊說,正因如實知道過患,才能真正出離諸有。
學行梵行。是名梵行。 清淨修行須以滅苦為方向,不能只倚靠外在身分或儀式。
如是知已。能出諸有。 明白著有的苦患後,更須實踐離執,才有出離的可能。
若復沙門及婆羅門。以有而說。欲脫諸有彼等一切不名脫有。我如是說。如是之人。墮於邪道。名受大苦。我如是說。捨於世間一切邪道。盡彼一切諸苦業果。既盡諸苦。即名無有。此是世間。眾生我見。各各皆以無明所欺。樂著諸有。著諸有已。即不能得解脫諸苦。
世尊進一步指出:若有沙門或婆羅門仍以執著於「有」的方式,宣稱自己要脫離諸有,實際上還算不上出離。世尊說,這樣的人走上錯誤道路,會領受大苦。應捨棄世間一切邪道,使一切苦業的果報窮盡;苦盡之後,才稱為不再有苦的相續。世間眾生執取「我」的見解,各自受無明欺誑,樂於黏著諸有;一旦著有,便無法從種種痛苦中解脫。
欲脫諸有彼等一切不名脫有。 口稱解脫而內心仍追求可執取的存在,所行與所求互相違背。
各各皆以無明所欺。 無明令眾生誤認可執取之處為安穩,因而繼續受苦。
若復有人。於一切處。觀察諸有。於一切處。未遠離有。而一切處。並在於有。既住在有。是名無常。是名為苦。是名無實。於無實法。如是如是。如實正智。應當觀知。
若有人在一切處觀察諸有,卻仍未真正遠離對有的執取,那麼不論身在何處,依然處在有的範圍。既依有而住,就有無常、有苦,也缺乏可永久把握的實體。對這種無實的法,應當如其本然,以正確的智慧觀察、了知,不可顛倒看作恆常安樂。
是名無常。是名為苦。是名無實。 凡在有中依緣而住,便不具永恆不變的可靠性。
如實正智。應當觀知。 不是口誦無常就算看破,而要如實檢查對身心與境界的抓取。
若能如是正智觀者。即盡諸有。及愛盡已。於無有處。亦不心念。是則名為得滅。比丘既得滅已。即更不生於後世有。不受後身。即能降伏一切眾魔。即得勝於一切鬥陣即一切處。得大利益。於諸有處。不念不思
若能如此以正智觀察,就能窮盡諸有;愛欲既已滅盡,連「無有」也不再成為心中執取或想念的對象,這才稱為得滅。比丘證得這樣的寂滅後,不再生起後世的有,不再承受後身;於是能降伏一切魔障,勝過一切鬥諍與障難,在一切處得大利益。最後說,對各種有的境界都不再起執取性的思念與計度。此處「不念不思」應依離愛著的脈絡解釋,不是教人昏昧或停止清楚覺知。
於無有處。亦不心念。 滅愛後不再反過來執著一個「什麼都沒有」的境地,避免由著有轉成著無。
即更不生於後世有。不受後身。 以不再承受生死相續說明滅苦的究竟意義,與前面五道流轉形成鮮明對照。
【今日修行觀照】
世尊觀見地獄、畜生、餓鬼、人、天的各種流轉,提醒修學者不要因眼前順境便自滿,也不要以一個人的現況推斷其過去業因。與人相處時,先收攝貪求、瞋怒和固執的心;當欲望起來,問自己是否正在把短暫的刺激當作安樂;當爭執發生,查察自己是否執著一定要贏。行住坐臥中練習觀察無常,不只求來世善趣,更以持戒、正念與智慧漸除煩惱。
【慧照心得】
佛眼所觀的五道去向,每一道都可能流轉至其他生處,即使天界也不離生死。讀到這裡,更能感到僅求福報仍不足以止苦。自己在日常修學中,有時雖知道世事無常,遇上稱讚或不順時卻還是容易生起喜惡;知道道理和真正放下,實在還有一段修行的路。
世尊指出眾生為欲、瞋、癡三火所燒,又因無明樂著諸有。我應反省:求安樂時,是不是仍不斷希望抓住新的名聲、身分或境界?即使說要出離,若心仍牢牢攀著「有」或「無」,便不能把口頭的理解當作實證。讀誦到「於諸有處。不念不思」,更要放在斷愛、正智觀照的次第中領會,不可把無念誤解成昏沉空白,也不可自稱已得滅。
願於每次貪愛與瞋心生起時及早覺察,不以眾生的苦趣起輕慢,不以自己的善行起驕慢,長養慈悲,依佛所教穩步修學。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