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母經》卷一(1)〈鹿母誤墮獵弶・哀求歸家照顧幼子〉
《鹿母經》卷一(1)〈鹿母誤墮獵弶・哀求歸家照顧幼子〉
佛陀述說過去因緣:鹿群因王家出獵而四散,一隻剛生下兩個幼子的鹿母,為尋食誤入獵具。面對死亡,她所掛念的不只是自己的性命,更是無人照顧的孩子;然而求生之際,她仍立下不失信的誓言。
佛言。昔者有鹿數百為群。隨逐美草侵近人邑。國王出獵遂各分迸。有一鹿母懷妊獨逝。被逐飢疲失侶悵怏。時生二子捨行求食。煢悸失措墮獵弶中。悲鳴欲出不能得脫。
佛陀先說往昔數百隻鹿結群逐草而行,逐漸接近村邑;國王出獵,鹿群驚散。一隻懷孕的鹿母獨自逃離,飢餓疲倦,又失去同伴,心中悲傷。她生下兩隻幼鹿,暫時離開覓食,卻在驚慌中墮入獵人設下的陷阱,悲鳴掙扎仍無法脫身。
時生二子捨行求食。煢悸失措墮獵弶中。
鹿母不是為貪玩而遠離幼子,而是為了尋食養育牠們;災難就在照顧生命的途中突然降臨。
獵師聞聲便往視之。見鹿心喜適前欲殺。鹿乃叩頭求哀自陳。向生二子尚小無知。始視矇矇未曉東西。乞假須臾暫還視之。將示水草使得生活。旋來就死不違信誓。
獵人聽到哀鳴前來,見獵物落網便想殺牠。鹿母低頭哀求,說明兩個孩子剛出生,連方向都辨不清,請求暫時回去教牠們尋找水草;之後必定返回受死,不違背誓言。
乞假須臾暫還視之。將示水草使得生活。旋來就死不違信誓。
她所求的只是片刻時間,先讓幼子有存活的可能,再由自己承擔危難;慈愛與守信在此同時顯現。
是時獵者聞鹿所語。驚怪甚奇。即答鹿曰。一切世人尚無至誠。況汝鹿身。從死得去。豈當還期。終不放汝。鹿復報言。聽則子存留則子亡。母子俱死不得生別。分死全子滅三痛劇。即便說偈。以報獵者 我身為畜獸 遊處於林藪 賤生貪軀命 不能故送死 今來入君弶 分當就刀机 不惜腥臊身 但憐二子耳
獵人聽後驚訝,卻認為世人尚且少有至誠,鹿怎可能離開後再回來,因而拒絕。鹿母回答:放她回去,孩子便能活;不放,母子恐怕都將喪命。她又以偈頌表明,自己雖是林中走獸,也愛惜性命,並非自願赴死;如今既落入獵具,真正放不下的只是兩個幼子。
聽則子存留則子亡。母子俱死不得生別。分死全子滅三痛劇。
鹿母把選擇的後果直陳獵人:容她暫去,至少能救孩子;若一味殺害,痛苦將延及母子。
獵者於是聞鹿所語。甚奇甚異。意猶有貪。復答鹿曰。夫巧偽無實奸詐難信。虛華萬端狡猾非一。愛身重死少能效命。人之無良猶難為期。而況禽獸去豈復還。固不放汝不須多方。
獵人雖感奇異,貪念仍未放下。他以世人狡詐、畏死而難守約為由,認定走獸更不可信,堅持不放。這不是鹿母已經失信,而是獵人先用自己的疑心否定她的誠意。
意猶有貪。
驚奇不等於醒悟;獵人看見慈母之情,仍受獵物可得的貪心牽制。
鹿復垂淚以偈報言 雖身為賤畜 不識人義方 奈何受慈恩 一去復不還 寧就分裂痛 無為虛偽存 哀傷二子窮 乞假須臾間 世若有惡人 鬥亂比丘僧 破塔壞佛寺 及殺阿羅漢 反逆害父母 兄弟及妻子 設我不還來 罪大過於是
鹿母流淚再以偈回答:自己雖是走獸,不熟悉人間禮義,但若蒙慈恩放行,豈能一去不回?她寧願承受身體被分裂的痛苦,也不願以欺騙求活;只因幼子孤弱,才一再請求短暫寬限。她又舉出破壞僧團、佛寺、殺害聖者及傷害親屬等重大惡行,發下極重的誓言,表明絕不負約。這是鹿母表達守信決心的誓詞,不應理解成一般失約都與所舉惡業相等。
寧就分裂痛 無為虛偽存
鹿母寧受身苦也不願欺瞞;她珍惜幼子的性命,也珍惜承諾的真實。
《今日修行觀照》
遇到與自己利益衝突的人或生命,先問:我是否只看到自己想得到的,卻沒有看見對方的牽掛?
意猶有貪。
獵人已聽見鹿母的苦,仍難放下所得。今日可從少傷害一個生命、少說一句不實之語開始。
《慧照心得》
鹿母身陷獵具,卻仍惦念幼子能否認得水草。這使我反省:修行若只求自己平安,而忽略依靠我們的人與眾生,慈悲便還不夠深。
不惜腥臊身 但憐二子耳
她並非不知死亡可怕,而是在危難中仍把弱小生命放在心上。學佛也應在日常的言語與行動中,讓他人少一分恐懼。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