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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156・大方便佛報恩經

《大方便佛報恩經》卷第六(14)〈諸佛得戒有異・捨惡律儀歸於善戒〉

學僧 釋慧照

優波離品的最後,先辨三世諸佛所得之戒是否完全相等。諸佛在積行、法身與度眾生三事上平等,卻因先後出世、所對眾生不同,所得戒並不相等。隨後轉入惡律儀,說明惡戒從何類眾生上得、十二種惡律儀的生業,以及惡戒如何捨、善戒如何失。善惡律儀的方向相反,也顯出歸依、立誓與行業選擇,都能使生命轉向不同道路。

問曰。三世諸佛得戒等不。答曰。不等。凡得戒者。於眾生類非眾生類上得戒。而一佛出世度無數阿僧祇眾生入無餘泥洹。而後佛出世。於此眾生盡不得戒。如是諸佛。先後得戒各各不等。

問三世諸佛所得之戒是否相等,回答說不等。得戒時,所緣涉及眾生類與非眾生類;而一尊佛出世時,已度無數阿僧祇眾生入無餘泥洹,後來另一尊佛出世,對於這些已入無餘泥洹的眾生便不能再從其上得戒。

因此,諸佛出世有先後,所面對的眾生範圍也隨之不同,所得戒便各各不等。這裡所說的「不等」,直接依得戒所對的對象差別而立,並不是說諸佛的覺悟功德有高下。

如是諸佛。先後得戒各各不等。

諸佛先後出世,先佛已度入無餘泥洹的眾生,後佛不能再於這些眾生上得戒,所以從得戒所緣來說各有不同。

如迦葉佛。度無數阿僧祇眾生入無餘泥洹。而迦葉佛於此眾生盡皆得戒。釋迦文佛。於此眾生盡不得戒。一切諸佛有三事等。一積行等。二法身等。三度眾生等。

以迦葉佛與釋迦文佛為例。迦葉佛度無數阿僧祇眾生入無餘泥洹,迦葉佛曾於這些眾生上得戒;到了釋迦文佛出世時,這些眾生已入無餘泥洹,因此不能再於其上得戒。

但諸佛仍有三事平等:第一是積行等,第二是法身等,第三是度眾生等。所得戒所緣有差別,與這三種平等並不衝突。

一切諸佛有三事等。一積行等。二法身等。三度眾生等。

諸佛所得戒雖因先後出世而不等,積行、法身、度眾生三事卻平等。如此便把「不等」與「等」各自安立在不同範圍中。

一切諸佛盡三阿僧祇劫修菩薩行。盡具足五分法身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盡度無數阿僧祇眾生入於泥洹。問曰經說一佛出世度九十那由他眾生入於泥洹。何以言無數阿僧祇眾生耶。

諸佛都經三阿僧祇劫修菩薩行,都具足五分法身、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也都度無數阿僧祇眾生入於泥洹。這分別說明前述積行等、法身等、度眾生等的內容。

優波離隨即提出疑問:既然有經說一佛出世度九十那由他眾生入於泥洹,為什麼這裡又說度無數阿僧祇眾生?問題落在兩種數量說法如何相應。

一切諸佛盡三阿僧祇劫修菩薩行。盡具足五分法身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

諸佛積行與法身平等,在此進一步具體說為三阿僧祇劫菩薩行,以及五分法身、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皆具足。

問曰經說一佛出世度九十那由他眾生入於泥洹。何以言無數阿僧祇眾生耶。

面對「九十那由他」與「無數阿僧祇」兩種說法,優波離沒有略過數量差異,而是直接提出疑問,接著辨明兩者所統計的範圍不同。

答曰。此經說一佛出世度九十那由他眾生者。但云從佛得度者有爾所眾生。而眾生或自從佛得度。或從弟子。或遺法中而得度者。言九十那由他眾生者。直佛邊得度者。總而言之。無數阿僧祇眾生入無餘泥洹。三世諸佛三等盡等。而得戒不等。

回答指出,九十那由他所計的是直接從佛得度的眾生。眾生得度的因緣並不只有直接從佛聞法,也有從佛弟子得度,或在佛遺法之中得度的情形。

因此,「九十那由他」只說直接在佛邊得度者;若把直接從佛、從弟子以及遺法中得度者總合來看,便說有無數阿僧祇眾生入無餘泥洹。由此總結,三世諸佛在三事上完全平等,而所得戒仍不相等。

言九十那由他眾生者。直佛邊得度者。總而言之。無數阿僧祇眾生入無餘泥洹。

兩個數量並不互相否定。「九十那由他」限定於直接從佛得度者;「無數阿僧祇」則把從佛、弟子及遺法中得度者總合計算,範圍不同,數量自然不同。

三世諸佛三等盡等。而得戒不等。

這一句總結前面的問答:積行、法身、度眾生三事平等;得戒則因所對眾生及先後出世的差別而不等。

問曰。惡律儀戒。眾生類非眾生類上得也。能以不能盡得戒不。答曰。但於眾生上得惡律儀戒。非眾生類上不得惡戒。有云。但於能殺眾生上得惡戒。不可殺眾生上不得惡戒。

接著轉問惡律儀戒。問題是:惡律儀戒是在眾生類與非眾生類上都能得到,還是只在某些對象上得到?

回答先說,惡律儀戒只從眾生上得,非眾生類上不得惡戒。又有一種說法進一步限定,只在能夠殺害的眾生上得惡戒,對不可殺的眾生則不得惡戒。

但於眾生上得惡律儀戒。非眾生類上不得惡戒。

惡律儀所對的是眾生,與先前善戒涉及眾生及非眾生類的說明有所不同。這裡先確定惡戒不從非眾生類上取得。

有云。但於能殺眾生上得惡戒。不可殺眾生上不得惡戒。

這是其中一種說法,把所得惡戒的範圍再限於實際能殺的眾生。接下來另有一說,則把範圍擴及目前不可殺而未來可能轉生為所殺種類的眾生。

又云。何殺不可殺眾生上盡得惡戒。如屠兒殺羊。常懷殺心作意殺羊。無所齊限。設在人天中今者不殺。而受生展轉有墮羊中理。是故於一切眾生盡得惡戒。十二惡律儀亦如是。

另一說認為,不論現在能殺或不能殺的眾生,都可以成為惡戒所緣。以屠羊者為例,他長期懷著殺心,作意殺羊,這種殺意沒有自行限定只對眼前某幾隻羊。

即使某眾生現在生在人道或天道,當下不是屠羊者所殺的羊,隨受生展轉仍有墮入羊身的可能。因此依這一說,屠者的殺心所緣沒有界限,便於一切眾生上得惡戒。十二種惡律儀也依同樣道理理解。

常懷殺心作意殺羊。無所齊限。

判定的關鍵落在長期殺意沒有設定對象界限。不是只看眼前實際殺到誰,也看所立惡業意向究竟涵蓋多廣。

是故於一切眾生盡得惡戒。十二惡律儀亦如是。

依這一說,由於眾生展轉受生,而屠者殺羊之心又無所限齊,所以惡戒遍於一切眾生上得;其餘十二惡律儀也以同樣原則推論。

十二惡律儀者。一者屠兒。二者魁膾。三者養豬。四者養雞。五者捕魚。六者獵師。七者網鳥。八者捕蟒。九者咒龍。十者獄吏。十一者作賊。十二者王家常差捕賊。是為十二惡律儀人。養蠶業等謂皆不離惡律儀。

十二種惡律儀依次列為:屠兒、魁膾、養豬、養雞、捕魚、獵師、網鳥、捕蟒、咒龍、獄吏、作賊,以及王家經常差遣捕賊之人。這些被總稱為十二惡律儀人。

又說養蠶等生業,也被認為不能離開惡律儀。此處的重點落在長期以相關傷害行為為固定生業,而不只是偶然一次行為。

是為十二惡律儀人。

十二類逐一列名,是對惡律儀生業的具體說明。理解時宜依其所列行業與持續惡業方向掌握,不另行擴張名目。

養蠶業等謂皆不離惡律儀。

十二類之外,又舉養蠶等業,指出同樣具有不能離開惡律儀的情形。這使判斷不只停在十二個名稱,也注意生業是否持續依傷害而成立。

惡律儀戒有三時捨。死者欲愛盡時。受律儀戒時。如受三歸時。初始一說即捨惡戒。第二第三說時。即得善戒。

惡律儀戒有三種捨失之時:死亡時、欲愛盡時,以及受善律儀戒時。這裡特別以受三歸說明由惡轉善的過程。

受三歸時,第一遍宣說便捨去惡戒;到第二、第三遍宣說時,即得到善戒。惡律儀的捨失與善戒的取得,在這個過程中有先後次第。

惡律儀戒有三時捨。死者欲愛盡時。受律儀戒時。

惡律儀不是永遠不能轉變,死亡、欲愛盡以及受善律儀戒,都能使其捨失。尤其受律儀戒,顯示生命可以由原有惡業方向轉向善法。

初始一說即捨惡戒。第二第三說時。即得善戒。

受三歸時,先有捨惡戒,再有得善戒的次第。這不只是停止原來的惡業,也進一步建立新的善律儀。

人作惡戒時。何時捨善戒得惡戒耶。答曰。一說言我作屠兒。即捨善戒。第二第三說我作屠兒。即得惡戒。又云。隨何時捨善戒即得惡戒。

再問一個人轉作惡律儀時,何時捨掉善戒,又在何時得到惡戒。回答的一種說法是:第一次說「我作屠兒」時,便捨去善戒;第二、第三次再說「我作屠兒」時,便得到惡戒。

另有一種說法認為,在捨去善戒的當時就得到惡戒。兩種說法對得惡戒的時間判定有所不同,原有差別應予保留。

一說言我作屠兒。即捨善戒。第二第三說我作屠兒。即得惡戒。

依這一說,捨善戒與得惡戒並非同一時點:第一次明確表明從事屠業時先捨善戒,第二、第三次表明時才成就惡戒。

又云。隨何時捨善戒即得惡戒。

另一說則認為善戒一捨,惡戒即得,不另立第二、第三次的時間差。此處只是並列異說,不宜自行刪去其中一種。

若善戒人未自誓作屠兒。但以貪利共屠兒作殺害事。爾時名犯善戒。求捨善戒求得惡戒。必自誓作屠兒而得惡戒。若受惡戒自誓便得不從他受。

若原本受持善戒的人,尚未自己發誓要成為屠兒,只因貪圖利益而與屠兒共同從事殺害,此時稱為犯善戒,卻還不是已經得到惡律儀戒。

若要捨善戒、得到惡戒,必須自己明確立誓要作屠兒,才成就惡戒。受惡戒也不需要從別人處受,只要自己立誓便能得到。

但以貪利共屠兒作殺害事。爾時名犯善戒。

因貪利而參與殺害,已經構成對善戒的違犯;但「犯善戒」與「成就惡律儀戒」仍須分別,不能因一次參與便直接混成同一判定。

必自誓作屠兒而得惡戒。若受惡戒自誓便得不從他受。

惡律儀的成立與自己的誓願直接相關,不須由他人授予。當一個人明確決定把殺害作為固定生業,惡的方向便由自己的立誓而確立。

若欲受一日二日乃至十日一年二年惡律儀戒。隨誓心久近隨意即得。所以爾者。以是惡法順生死流無勝進義。是故隨事即得。不同善律儀戒

若要受惡律儀戒,可以立誓一天、兩天,乃至十天、一年、兩年,依自己所誓時間長短,隨意便能得到。

之所以如此,是因惡法順著生死流轉,沒有向上增進解脫的意義,所以隨所立之事便可成立,與善律儀戒的受法不同。卷末以善惡律儀的這項差別作結。

以是惡法順生死流無勝進義。

惡律儀之所以可以隨意立定長短,是因其方向順著生死流轉,沒有使生命向清淨解脫增上的作用。這一句點明善惡律儀最根本的方向差別。

是故隨事即得。不同善律儀戒

惡律儀依自己的誓心與所作之事便可成立,不同於善律儀戒有其受持條件與增上意義。全文至此以「不同善律儀戒」收束兩者差別。

《今日修行觀照》

善戒與惡律儀都不是抽象名詞,它們與一個人長期選擇什麼工作、反覆起什麼心、願意把生命帶往哪個方向直接相關。

尤其值得警覺的是「但以貪利共屠兒作殺害事」。有時並沒有想成為作惡之人,只因利益就在眼前,便先跟著做一次。雖然這與正式立誓成就惡律儀仍有差別,善戒卻已因此受到違犯。

不要等到惡習成為生命方向,才想起最初只是為了一點利益而讓步。

受三歸又顯出另一個方向:第一說便捨惡戒,第二、第三說得到善戒。生命並不是一旦走錯便永遠固定。只要真正願意轉身,仍可以捨離原有惡業方向,重新建立善的依止。

真正的轉向,不只停止舊惡,也要為自己的生命重新建立善的歸依。

《慧照心得》

讀到卷末,最深的一處,是善惡兩條路都與「自誓」有關。

受善戒,要有勇猛心、自誓決斷;成就惡律儀,也可能因自己明確立誓而成立。心真正決定往哪裡走,日後的身口行為便會不斷跟著那個方向累積。

所以修行不能只問今天有沒有犯一件事,也要問自己的心正在把什麼變成長期方向。若日日容許貪利壓過慈悲,久而久之,不善便容易成為習慣;若日日以三寶、戒法與善願攝持自己,清淨也能逐漸成為生命的方向。

每一次自心的決定,都可能成為往後行業相續的起點。

而「惡律儀戒有三時捨」又留下轉變的可能。即使過去曾經立錯方向,也仍有捨惡受善之門。能回頭,不只是後悔曾經做錯,而是重新歸依、重新立願、重新選擇往後的行業。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