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處三觀經》卷一(25)〈斷貪恚癡如拔樹根永不復生・布施孝親出家行道為智者所知〉
《七處三觀經》卷一(25)〈斷貪恚癡如拔樹根永不復生・布施孝親出家行道為智者所知〉
佛前面已說不貪、不恚、不癡是三種善本,現在進一步說到惡法真正斷除後的結果:貪、恚、癡與種種弊惡法若已捨離,而且不再生起,現世便能安住於法,沒有苦、惱、憂、熱,身壞之後也趣向善處。佛再以拔除樹根作喻,不只折斷枝葉,而是掘根、斷本、斷枝、破碎、劈開、曝乾、火燒、成灰,再由大風吹散或投入河中,使其上下不復可見、後不復生。最後佛說四種為智慧者、賢者所知而愚者所不知的行:布施、孝事父母、作沙門、法行道。從斷惡根到成就善行,正好成為全卷最後的收束。
如是比丘人非一。若干貪恚癡弊惡法已舍已更不復生。為見法安行。無有苦無有惱無有憂無有熱。已壞身便望好處。
佛告訴比丘,種種貪、恚、癡以及眾多弊惡法,若已經捨離,而且捨後不再生起,便能於現前法中安穩而行,不再被苦、惱、憂、熱燒迫;身壞命終之後,也趣向善處。
若干貪恚癡弊惡法已舍已更不復生。
真正深的捨離,不只是某一次沒有發作,而是惡法的根逐漸被除,使它不能再依舊生長。貪不再反覆抓取,恚不再反覆加害,癡不再反覆遮蔽,修行才從暫時壓制走向根本轉變。
為見法安行。無有苦無有惱無有憂無有熱。
惡法不再生時,安穩首先就在現世顯現。少了貪取,就少了求不得與怕失去;少了瞋恚,就少了怨結與內在燒灼;少了愚癡,也少了顛倒錯行所帶來的後悔與困惑。
已壞身便望好處。
善惡根本的轉變不只影響現世。身壞之後,因惡法已捨、善行漸成,生命也朝向善處。
譬喻比丘如樹前芽栽。[夫*夫]拮便布覆閉滿封。若有人來不可[夫*夫]拮。不欲令有不駐。不欲令隱不欲令通。便[夫*夫]拮掘根便斷本。
佛以樹木作譬喻。前面曾說幼芽被覆閉封住,如同貪、恚、癡把心包覆;現在佛反過來說,若有人不欲使這株[夫*夫]拮繼續存在、停住、隱藏或通展,就直接從根部下手,掘根而斷其本。
便[夫*夫]拮掘根便斷本。
字面上不是只剪去表面,而是把根掘出、把本斷掉。只砍枝葉,根還在土裡,遇到水土仍可能再生;根本斷了,後續生長才真正失去依處。
對應修行,貪、恚、癡就是需要追到根處的煩惱。若每次只處理已經爆發的惡語與惡行,而不觀察背後的貪愛、敵意與無明,枝葉雖暫時除去,根仍然存在。
當下觀照便要追問:我為什麼非得得到?為什麼一定要對方受苦?為什麼明知不善仍不願看清?能往這些根處看,才不只是壓住表面反應。
已斷本便斷枝。已斷枝便破碎。已破碎便劈。已劈便風暴燥。
根本斷除之後,再把枝條斷掉;枝斷之後,再將它破碎;破碎之後,再劈開;劈開之後,又讓風吹曝曬,使它完全乾燥。佛把處理的次第一步一步說清楚,不留下重新生長的條件。
已斷本便斷枝。
根斷之後,枝葉也不能留下。修行上,根本煩惱受到對治後,與它相連的習慣、言語、行為,也要繼續整理,不能認為心裡已明白就足夠。
已斷枝便破碎。已破碎便劈。
破碎、再劈,表示處理得更徹底。對於久習的煩惱,往往也需要反覆觀察,不讓細小殘餘再重新聚集成勢。
已劈便風暴燥。
劈開之後再使其乾燥,連維持生命的濕潤條件也除去。對應法義,就是不再提供煩惱所需的滋養:不再反覆憶念可愛相來養貪,不再反覆想他人過失來養恚,也不再逃避聞法思惟而養癡。
風暴燥已便火燒。已火燒便作灰。已作灰便大風颺。亦投彼河中。
乾燥之後再以火燒,燒後化成灰;成灰之後,又讓大風吹散,或者把灰投入河中。到了這一步,原來能生長的樹已完全失去形體與再生的條件。
風暴燥已便火燒。已火燒便作灰。
字面情境中,木材經曝乾後燒成灰,已不能恢復原來的生命形態。對應修行,是對煩惱不只暫時壓伏,而要使其失去再次生起的根本力量。
已作灰便大風颺。亦投彼河中。
灰再被風吹散或投入河流,連可以重新聚合的狀態也不留下。佛以如此徹底的處理,顯示所說的「不復生」不是暫停,而是斷除再生條件。
當下觀照可以問:某個煩惱我只是暫時忍住,還是已經愈來愈不想回去?若離開那個境界仍一直反覆回味、怨恨、幻想,表示灰還沒有真正散去。
為是[夫*夫]拮。從是本因緣已。已斷本上下不復見後不復生。
經過掘根、斷本、斷枝、破碎、劈開、曝乾、火燒、成灰、風吹或投入河中的處理後,這株[夫*夫]拮從根本因緣上已被斷除,上下都不再可見,以後也不再生起。
已斷本上下不復見後不復生。
「後不復生」是整個譬喻的核心。修行若能真正斷除貪、恚、癡的本因,不只是今天較平靜,而是未來不再由同樣根本生出相同惡法。
如是不比丘自如是譬。上人行者亦如是非一。若貪恚癡弊惡法已舍已便不復生。為見法安行。無有苦無有惱無有憂無有熱。已壞身便望好處。佛說如是
佛把譬喻直接回到修行人身上。上等修行者也是如此:種種貪、恚、癡與弊惡法若已捨離,便不再生起;現世得以安行,沒有苦、惱、憂、熱,身壞之後又趣向善處。
若貪恚癡弊惡法已舍已便不復生。
譬喻中被斷根的是樹,修行中真正要斷根的則是貪、恚、癡與由此所生的惡法。只有斷除這些,心的安穩才不依賴外境暫時順利。
為見法安行。無有苦無有惱無有憂無有熱。
斷惡後的利益就在現前:心不再被煩惱燃燒,也不必一直承受由惡行帶來的憂惱與怖畏。
(四七)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行在祇樹給孤獨園。佛便告比丘。四行為黠所有。為賢者所知。非愚者所知。慧者可意。何等為四。
佛接著告訴比丘,有四種行為是有智慧之人所有,也是賢者所知、愚者所不能真正明白,而為有智慧者所歡喜認可。佛隨後逐一說明這四種行。
四行為黠所有。為賢者所知。非愚者所知。慧者可意。
真正值得智慧者認可的行,不在炫耀聰明,而在能把善法落實。後面所列布施、孝親、作沙門、依法行道,都是實際生命選擇。
布施比丘。黠人知賢者知慧者可可者不欺。比丘。一切天下所黠知如上說。
第一是布施。佛說布施為智慧者所知、賢者所知,也是有智慧者所認可的行,不屬欺誑之事;天下真正有智慧的人,都能知道布施的價值。
布施比丘。黠人知賢者知慧者可可者不欺。
布施不是愚癡地把東西失去,而是智慧者能理解的善行。能捨一分所有,既利益他人,也直接對治自己的慳貪。
孝事父母。比丘所黠知如上說。
第二是孝順奉事父母。佛說,孝事父母同樣為智慧者所知。父母有生養、照護之恩,能知恩而奉事,不把所得恩惠視為理所當然,是賢者所認可的行。
孝事父母。
前面已說世間難得的是知恩報恩者;到了卷末,孝事父母又被列入智慧者所知的四行之一。知恩不只停在心中,也要在能行之處實際奉事。
作沙門比丘所黠知如上說。
第三是作沙門。出離世俗欲著,選擇沙門之行,也是智慧者所知、所認可。這裡不只指外在身分,更與前面整卷所說的持戒、攝根、精進、聞法、斷貪恚癡相連。
作沙門比丘所黠知如上說。
作沙門之所以為賢者所知,在於它朝向離欲、斷惡與修道。若只有名稱而不修相應之行,便不能成就佛前面反覆教導的內容。
法行道比丘所黠知。亦賢者知愚人所不知黠者可。
第四是依法行道。佛說,依法而修道為智慧者所知,也是賢者所知,愚者不能真正明白,而為有智慧的人所認可。
法行道比丘所黠知。
聞法最後必須走向行法。知道很多經義,若身口意仍照舊,法還沒有成為自己的道路;能依法而行,才真正把所聞轉成修道。
亦賢者知愚人所不知黠者可。
賢者知道修道的利益,愚者卻可能只看眼前欲樂而不能理解。是否願意為長遠離苦而修善、斷惡,也是智慧與愚癡的差別。
從後說絕。自知有布施不欺制意自守。亦孝父母有守行。是事一切為黠者行。如是可見成就。便世間得淨願。佛說如是 佛說七處三觀經卷上
佛最後以重說收攝四行。自己明白布施真實不欺,能制伏其意、善自守護;也能孝事父母,有所守持而行。這些都是智慧者所行之事。如此修習、如此成就,便能在世間成就清淨之願。佛說完此法,全卷以「佛說七處三觀經卷上」收束。
自知有布施不欺制意自守。
布施與自守並不矛盾。能捨財物,同時也能制意自守,表示善行不是失去分寸,而是在智慧中行施。
亦孝父母有守行。
孝親也需要實際守行,不只是心裡知道父母有恩,而是把敬愛與報恩落到可以實行之處。
是事一切為黠者行。如是可見成就。便世間得淨願。
布施、孝親、作沙門、依法行道,都是智慧者真正會走的路。能依此成就,不只成為善人,也使自己的願行逐漸清淨。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從兩端同時檢查:一端是要拔掉的根,一端是要培養的行。
先選一個自己最熟悉的煩惱。若是貪,就看它平常靠什麼養大;若是恚,就看自己如何反覆憶念對方過失;若是癡,就看自己在哪些地方明明不清楚,卻又不願聞法、不願確認。
不要只要求自己今天不發作,也找出它的根與助緣。能少供應一次,就是在讓根失去力量。
拔根不是對自己下狠手,而是不再替煩惱提供繼續生長的土、水與養分。
另一端則從四行選一件實作。今天能布施,就真實布施一分;能孝親,就做一件父母真正需要的事;身在出家修道之中,就檢查今天是否與沙門之行相應;已聞法,就把一條法義真正用在今天的身口意上。
《慧照心得》
全卷走到最後,佛用一株被連根拔除、斷枝、破碎、曝乾、燒成灰,再被風吹散或投入河中的樹,說明煩惱真正斷盡的樣子。
這讓我看到,修行不能只滿足於「今天沒有發脾氣」「今天沒有起貪」。若根還在,境界一來又會重新生長。真正要做的是一次次觀察它靠什麼活著,再把那些因緣慢慢斷掉。
最後的四行又很樸實:布施、孝親、作沙門、依法行道。一路談了那麼多煩惱、善惡、因果、生死,最後仍然回到每天可以做的事。
知道要斷什麼,也知道要行什麼,修行才完整。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