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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125・增壹阿含經

《增壹阿含經》卷第三十五(9)〈世尊教觀七處之善・內外觀身受心法成就上人〉

學僧 釋慧照

《增壹阿含經》卷第三十五(9)〈世尊教觀七處之善・內外觀身受心法成就上人〉

世尊教導諸比丘,應當觀七處之善,又須察四法,才能於現法之中成為上人。佛陀先開示慈、悲、喜、護之心遍滿十方,以及空、無相、願等修行,並教導諸根具足、飲食自量、恆自覺悟。隨後又以身、痛、心、法為觀察對象,分別從內、外、內外如實觀察,除去愁憂。修行不只在於培養善心,也須於身心諸法之中持續觀照,使慈悲、節制與智慧共同增長。

(三)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觀七處之善。又察四法。於此現法之中名為上人。云何。比丘。觀七處之善。

當時,佛陀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世尊向諸比丘開示,修行者應當觀察七處之善,同時察知四種法。若能依這些教導修習,便能在現前生命之中成為上人。

「上人」是指修行德行殊勝之人。佛陀所說的殊勝,不是因為出身尊貴、財物豐厚,或得到世間讚歎,而是由於善法與觀照的修習,使身心逐漸趨向清淨。

「現法」是指現前的生命與修行。佛陀教導的善法,不必只等待未來才開始實踐,而應在眼前的身心活動之中努力修習。

世尊先提出七處之善,再詢問諸比丘,究竟應當如何觀察這些善法。

當觀七處之善。又察四法。於此現法之中名為上人。

佛陀將觀七處之善與察四法共同提出,說明修行者不只需要培養善法,也需要如實觀察身心。善行與觀照應當相互配合,才能使修學有所成就。

於是。比丘。以慈心遍滿一方.二方.三方.四方。四維上下。亦復如是。盡於世間以慈心遍滿其中。悲.喜.護心。空。無相.願。亦復如是。

佛陀首先教導諸比丘修習慈心。

修行者應使慈心遍滿一方,再遍滿第二方、第三方、第四方。

不僅如此,四維及上下也應同樣以慈心遍滿。

四維是四個斜向的方位,加上前述四方與上下,便涵蓋十方。

慈心遍滿十方,是不將慈善之心只限於親近自己、對自己有利益,或符合自己喜好的人。

對熟識之人,願其安樂;對陌生之人,也願其安樂;即使面對曾使自己不滿的人,也應學習不以瞋恚與害心對待。

佛陀接著教導,悲心、喜心與護心,也應如此修習。

悲心,是見眾生受苦,願其遠離苦惱。

喜心,是見眾生得到安樂、成就善事,能夠隨之歡喜,不因嫉妒而心生不滿。

護心,是使心保持平等,不因親疏、喜惡而偏向貪愛或瞋恚,能以平等之心對待眾生。

世尊又將空、無相、願一併提出,教導諸比丘也應修習。

空,是觀察諸法不具有可以執取的固定自我與我所。

無相,是不再執取諸法種種相貌,作為恆常真實、值得貪戀的依靠。

願,依此處所列的修行語境,應從心的願求與所緣觀察其修道意義,不宜直接將它混同於世間追求名利、財富與欲樂的願望。

佛陀將慈、悲、喜、護與空、無相、願依次列出,使修行者知道,應當培養廣大善心,也應學習遠離對諸法的執取。

以慈心遍滿一方.二方.三方.四方。四維上下。亦復如是。盡於世間以慈心遍滿其中。

慈心應當遍滿十方,不因眾生所處方位不同而有所限制。修行者若只對喜愛的人慈善,對不喜愛的人卻懷著害意,便仍須努力使慈心更加廣大。

悲.喜.護心。空。無相.願。亦復如是。

佛陀不只教導慈心遍滿,也將悲、喜、護心與空、無相、願納入修習。慈悲喜護使心遠離傷害、嫉妒與偏執;觀空、無相及願的修習,則應使心進一步趨向不執取的清淨方向。

諸根具足。飲食自量。恒自覺悟。如是。比丘。觀七處

佛陀接著教導諸比丘,應當諸根具足、飲食自量,並且恆常保持覺悟。

諸根具足,在修行生活中,應重視諸根的健全運用與調攝,使見聞覺知成為正念觀照的因緣,而不是任由感官追逐境界。

眼睛見色,應觀察心是否生起貪愛;耳朵聞聲,應留意自己是否隨著稱讚或批評而起伏。

鼻嗅香、舌嘗味、身觸境界,以及意根了知諸法,也都應依正念觀察,不使貪欲與瞋恚任意增長。

飲食自量,是知道飲食應有適當分量,不因貪求美味而過量,也不因刻意追求艱苦而使身體失去維持修行所需的滋養。

飲食的目的,是維持色身、支持修學,而不是放縱口腹欲望。

恆自覺悟,是經常保持對自身身心活動的覺察,不讓日常生活長久陷入昏沉與放逸。

行走時知道自己正在行走,飲食時知道自己的需要,心中生起貪瞋時,也能及時觀察。

世尊將這些修行教導共同歸於觀七處之善,使諸比丘知道,修善不只在於心中生起慈悲,也必須在日常生活中保持節制與覺察。

諸根具足。飲食自量。恒自覺悟。

諸根的運用、飲食的分量,以及平日是否保持覺察,都直接關係到修行生活。若放任感官追逐欲樂,飲食沒有節制,心中又缺少覺察,便容易使修行受到放逸牽引。

云何。比丘。察四處之法。於是。比丘。內自觀身。除去愁憂。身意止。外復觀身身意止。內外觀身身意止。

佛陀在開示七處之善後,接著詢問諸比丘,應當如何觀察四處之法。

世尊首先教導觀身。

比丘應從自身開始觀察身體,於身體之中修習正念,使心如實了知色身的情況,除去愁憂。

「內自觀身」,是觀察自身的身體。

身體有呼吸、姿勢、動作與種種生理變化,修行者應如實認識,不因貪著而執取色身,也不因厭惡而生起錯誤的傷害之心。

「外復觀身」,是將觀察擴及外在的身體現象,不只注意自己的色身,也認識其他眾生的身體同樣依因緣而存在。

「內外觀身」,則是兼顧內在自身與外在身體,觀察其共同具有因緣和合、變化無常的性質。

「身意止」是以身為正念觀察的對象,使心不隨妄想散亂。

佛陀先說內觀身時除去愁憂,並接著教導外觀身、內外觀身,指出觀身不是為了增加對身體的貪戀,而是使心逐漸安住正念,減少由色身執取引起的苦惱。

內自觀身。除去愁憂。身意止。

從自身觀察色身,是修習正念的直接起點。身體雖是日常最熟悉的存在,卻也不斷變化。能如實觀察,便有助於減少因執取色身而生起的愁憂。

外復觀身身意止。內外觀身身意止。

觀身不只限於自己,也應認識外在身體同樣依因緣而有。自身與他身都不能永遠保持原狀,修行者應依此培養正念與無常觀照。

內自觀痛痛意止。外自觀痛痛意止。內外觀痛痛意止。內觀心心意止。外觀心心意止。內外觀心心意止。除去愁憂。無復苦患。

佛陀接著教導諸比丘觀察痛與心。

此處的「痛」,應依修行法義理解為受,也就是身心接觸境界後所生起的感受,包括苦受、樂受及不苦不樂受。

「內自觀痛」,是觀察自己當下的感受。

當身體感到疼痛,或因境界生起愉快、不愉快的感受時,應如實知道感受正在生起,不必立即隨著感受追逐或排斥。

「外自觀痛」,是將觀察擴及外在眾生的感受,認識其他眾生同樣會經驗苦樂。

「內外觀痛」,則是兼觀自己與其他眾生的感受,明白苦樂感受都依因緣而有,不能永久保持。

佛陀接著教導觀心。

「內觀心」,是觀察自己當下的心念。

心中有貪欲時,應知道貪欲正在生起;有瞋恚時,應知道瞋恚正在生起;心散亂或安定時,也應如實覺察。

「外觀心」,是觀察外在眾生可被了解的心行表現,但不能因此認為自己可以任意斷定他人的全部內心。

「內外觀心」,則是從自己與外在眾生的心行,認識心念同樣具有因緣與變化。

佛陀指出,這樣修習正念,能夠除去愁憂,使心不再長久受到苦患牽引。

內自觀痛痛意止。外自觀痛痛意止。內外觀痛痛意止。

受是感受,不只指身體疼痛。苦受、樂受與不苦不樂受都應如實觀察。若對樂受起貪著,或因苦受而生瞋恚,便容易使原有感受進一步成為煩惱的因緣。

內觀心心意止。外觀心心意止。內外觀心心意止。

心念不斷變化,修行者應從自己當下的心開始觀察,再認識眾生心行同樣依因緣而有。不將一時心念執為固定不變的自己,也不憑有限觀察輕易論斷他人。

除去愁憂。無復苦患。

佛陀教導觀受、觀心,是為了使修行者不再被感受與妄念牽引。當正念與智慧增長,愁憂便能逐漸止息,趣向離苦。

內觀法法意止。外觀法法意止。內外觀法法意止。如是。比丘。觀四法之善

佛陀最後教導諸比丘觀法。

「內觀法」,是於自身身心經驗中觀察諸法,認識善、不善及種種因緣的生起與止息。

當心中生起貪欲、瞋恚或其他煩惱,應如實認識其存在,也應觀察這些煩惱依何因緣生起。

當正念、精進與其他善法生起時,也應知道其生起的條件,並善加修習。

「外觀法」,是將觀察擴及外在可以認識的法與因緣,不把自己的經驗當作一切諸法的唯一依據。

「內外觀法」,則是兼觀內外諸法,認識它們皆依相應因緣而有,不能執取為永遠不變。

佛陀至此說明,修行者應當觀身、觀痛、觀心、觀法。

每一種觀察,都包含內觀、外觀與內外觀。

這就是世尊所教導的四法之善。

內觀法法意止。外觀法法意止。內外觀法法意止。

觀法應如實認識諸法的因緣,不只注意外在事物,也應觀察自己身心中善、不善法如何生起與變化。

如是。比丘。觀四法之善

佛陀將身、痛、心、法四種觀察完整教導諸比丘。修行者應以正念觀察現前身心,逐漸明白諸法無常與煩惱生起的因緣。

若復。比丘。如是七處善及察四法。於此現法中為上人。是故。比丘。當求方便。辦七處之善及觀四法。如是。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陀最後將七處之善與觀察四法共同提出,告訴諸比丘,若能依此修習,便能在現前生命之中成為上人。

前面所說的慈、悲、喜、護,以及空、無相、願,都是修行者應當重視的善法。

諸根具足、飲食自量、恆自覺悟,則使修行不離開日常生活。

而內觀、外觀、內外觀身、痛、心、法,則使修行者能夠在身心諸法之中培養正念與智慧。

佛陀勸諸比丘,應當尋求適當的方法與因緣,實際成辦七處之善,並且修習四法觀照。

「求方便」不是只在心中讚歎修行,而是要依自己的情況,真正開始實踐。

慈心可以從不傷害身邊的人開始;悲心可以從照顧有苦之人開始;喜心可以從不嫉妒他人的善樂開始;護心可以從減少親疏偏執開始。

飲食應知適量,六根應善加調攝,身、受、心、法也應經常觀察。

世尊最後囑咐諸比丘,應當如此學習。

諸比丘聽聞佛陀教導之後,心生歡喜,恭敬接受,依教奉行。

如是七處善及察四法。於此現法中為上人。

成就殊勝修行,不只依靠某一項外在行為,而是善法與觀照共同增長,使身心逐漸遠離不善與放逸。

當求方便。辦七處之善及觀四法。

佛陀勸導諸比丘實際修習,不可只停留在知道法義。應使慈悲、節制、正念與觀照落實於日常生活,逐漸成就清淨修行。

《今日修行觀照》

我們常常認為,修行需要找到一個完全安靜、沒有干擾的地方,才能真正用功。

可是,佛陀教導諸比丘觀七處之善、察四法,正使我們明白,修行也應落實在每日的生活之中。

當我們面對家人、朋友或陌生人時,可以觀察自己是否具有慈心。

看到他人受苦時,可以檢查自己是否願意關懷與幫助。

看到別人得到讚美、成就善事時,可以觀察心中是隨喜,還是生起嫉妒。

當遇到喜歡與不喜歡的人時,也可以檢查自己是否受到親疏偏執牽引。

慈悲不是只在口中說願眾生安樂,而是當眾生真正出現在面前時,自己是否願意以善心對待。

飲食也是如此。

當面前出現喜愛的食物時,可以觀察自己是否因貪求滋味而失去節制。

當生活條件不如預期時,也可以觀察自己是否因不滿而生起瞋恚。

身體疲倦時,知道身體疲倦;心中煩躁時,知道煩躁正在生起。

不必立刻排斥,也不必隨著煩惱繼續造作。

佛陀教導觀身、觀痛、觀心、觀法,使我們知道,當下的身心活動,就是可以用來培養正念與智慧的地方。

修行不是要求自己永遠沒有感受與念頭,而是學習在感受與念頭生起時,能夠如實覺察,不讓貪瞋癡繼續增長。

今日可以從幾件平常的事情開始。

與人交談時,留意自己的言語是否慈善。

看到別人成功時,學習真誠隨喜。

飲食時,觀察是否適量。

心生不滿時,先覺察自己的瞋恚,不急著說出傷人的話。

身體出現苦受時,也學習如實知道,不再因反覆抗拒而增加心中的憂惱。

這些事情看似平凡,卻都能使佛陀所教的善法與觀照,逐漸成為自己的實際行持。

《慧照心得》

世尊教導諸比丘,觀七處之善,又察四法,便能於現法之中成為上人。

這使我們明白,修行的殊勝,不在於外在身分有多高,也不在於別人如何讚歎自己。

真正值得努力的,是內心的善法是否增長,以及對身心諸法是否逐漸具有如實觀察的智慧。

佛陀首先教導慈心遍滿十方。

盡於世間以慈心遍滿其中。

慈心若只願自己喜愛的人得到安樂,對不喜歡的人卻仍然懷著瞋恚,便應繼續修習,使心逐漸廣大。

悲心也是如此。

看見眾生受苦,不只停留在知道對方痛苦,更應依能力給予適當關懷。

喜心則使我們學習見人行善而歡喜,不因他人受到讚歎,便生起嫉妒。

護心使我們在親疏、順逆之中,學習保持平等,不讓心隨著喜惡不斷偏向貪愛與瞋恚。

真正廣大的善心,不是只對自己親近的人慈悲,而是逐漸減少分別與偏執,願意使更多眾生得到安樂。

佛陀又教導空、無相、願,以及諸根具足、飲食自量、恆自覺悟。

這使我們知道,修行不只是心中生起善念,還需要在見聞覺知與日常生活中保持警覺。

如果平時說自己願意利益眾生,遇到不合意的人卻立即生氣,便應反省慈心是否真正落實。

如果常常讚歎少欲知足,面對喜愛的飲食卻不能節制,也應檢查自己的貪著。

如果懂得許多佛法道理,卻不能覺察心中正在增長的我慢與瞋恚,便仍須在正念觀照上繼續用功。

善法不應只停留在知道與讚歎,而應在每一次接觸境界時,逐漸改變自己的身口意行。

尤其佛陀教導觀身、觀痛、觀心、觀法,使我們有了可以直接實踐的方向。

身體會變化,感受會變化,心念會變化,種種因緣所生之法也不能永久保持原狀。

若把一時快樂執取為永遠不變,當快樂消失時,便容易生起失落。

若把一時苦受認為永遠不會結束,便可能使心更加憂惱。

若把某個瞋恚念頭當作真正的自己,也容易隨著瞋心繼續造作不善。

因此,觀察無常,不是只知道世間會變,而是要在身心變化之中學習不再執取。

感受生起時,如實知道;心念變化時,如實觀察;善法應當培養,不善法應當捨離。

佛陀所說的上人,不是只求他人尊敬,而是依正法修習,使自己的心逐漸遠離煩惱。

慈悲使我們願意善待眾生,節制使我們不隨欲望放逸,正念使我們知道身心正在發生什麼,智慧則使我們逐漸認識諸法因緣與無常。

這些修行應當在現前生命中不斷實踐。

願我們不因稍有善行便生起驕慢,也不因尚有煩惱而停止精進。

願能以慈心對待眾生,以悲心關懷苦患,以喜心隨喜善樂,以平等之心減少偏執。

願能調攝諸根、飲食知量、恆常覺察,依身、受、心、法修習正念,逐漸止息貪瞋癡。

願一切眾生得聞正法,增長善心與智慧,遠離愁憂苦惱,依佛陀所教精進修行,趣向究竟解脫。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