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卷第二十九(1)〈身口意慈同利同戒同見六重之法・可敬可貴常念修行無令忘失〉
世尊教諸比丘常念六重之法,敬重受持,不令忘失。這六法從身、口、意三業慈行開始,再進到所得法利願與梵行者共享、所持戒法願與人同味,最後以賢聖正見共同修學。修行不只在個人身上成就,也在共同生活中顯出慈、戒、見與無吝之心,使彼此能夠和合共住,同向出離。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汝當思念六重之法。敬之.重之.執在心懷。無令忘失。云何為六。於是。比丘。身行念慈。如鏡視其形。可敬.可貴。無令忘失
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直接教諸比丘應當常常憶念六種應受尊重的法,對它們生起敬重,牢牢放在心中,不使遺忘。「執在心懷」不是只知道名稱,而是使這些法真正成為日常修行時不離心念的準則。
六法中的第一法,是「身行念慈」。身體的一切行為都要以慈心為依止,不以身行傷害、逼迫、侵犯他人,而使自己的動作、威儀與待人處事都能與慈相應。「如鏡視其形」,如同面對明鏡能清楚看見自己的形貌,修行者也應當時時照見自己的身行:此刻的舉止是否帶著慈心,是否令同行者安穩,是否與所修之法相應。
汝當思念六重之法。敬之.重之.執在心懷。無令忘失。
佛先把修行的態度說得很明白:六法不能偶爾想起才修,而要長時敬重、記持,使它們真正安住於心。若所知的法不能進入日常身口意,就很容易在境界現前時忘失。
身行念慈。如鏡視其形。可敬.可貴。無令忘失
慈不是只停在心中的善意,也必須落實到身行。自己的動作是否柔和、是否不傷害、是否令共同修行的人得到安穩,都應像照鏡一樣清楚自見。能如此守護身行,才是把慈真正活在行為之中。
復次。口行念慈。意行念慈。可敬.可貴。無令忘失
第二是「口行念慈」。說話時以慈心護口,不以惡言、傷害之語、挑撥之語使人受苦;言語應當與善意相應,使人聽聞之後能得安穩而不是增長惱亂。
第三是「意行念慈」。不只身體與語言要慈,內心的起念同樣要慈。即使外表沒有傷害,若心中常懷瞋恨、嫉妒、敵對,慈仍未深入。身、口、意三處都以慈為念,才能由內至外一致。
口行念慈。意行念慈。可敬.可貴。無令忘失
口慈使語言不成為傷人的器具,意慈使內心不以惡念對待他人。修行若只約束外在言行,而不照見心念,根本仍可能被瞋與怨牽引;若只有心中善意,卻不守護說話,也同樣會傷害彼此。
復次。得法利之具。能與諸梵行者共之。亦無吝想。此法可敬.可貴。無令忘失
第四法,是自己所得的「法利之具」,能夠與一同修梵行的人共同分享,心中不起吝惜之想。凡修行生活中所得而可資助梵行者之物,不應只想到自己享用,而應知道與同修共用。
「亦無吝想」特別指出內心的關鍵。外表雖然分給別人,若心中仍捨不得、計較、怨惜,還沒有完全成就這一法;真正的共享,是能在自己所得利益時想到同行者,不被貪著束縛。
得法利之具。能與諸梵行者共之。亦無吝想。
共同修行的人之間,物質利益最容易引生分別與貪著。佛教人得利時能共,不起吝心,就是從實際生活中對治「我所有」的執取,也使僧眾彼此相待不因利養而生隔閡。
復次。諸有禁戒不朽.不敗。極為完具。而無缺漏。智者之所貴。復欲使此戒分布與人。使同其味。此法可敬.可貴。無令忘失
第五法,是所持禁戒不壞、不敗,完整而沒有缺漏。戒不是只保留形式,而要真正守護到不使戒行腐壞、破損,使身口行為有可依循的界限。這樣的戒行,是有智慧的人所尊重的。
自己守戒具足之後,也希望他人同樣受持,使大家都能「同其味」。這不是要求別人服從自己,而是願意讓共同修行者都能領受戒法所帶來的清淨與安穩。戒若只成為個人的自守,仍未顯出共同修學的意義;能自持,也願他人同得戒益,才與六重之法相應。
諸有禁戒不朽.不敗。極為完具。而無缺漏。智者之所貴。
戒的可貴,在於完整守護,而不是只選擇容易做到的部分。微細處也不輕忽,才能使戒行不因日久、境界或習氣而逐漸破損。
復欲使此戒分布與人。使同其味。
自己受戒得益,也願同行者共同受持,彼此以戒相護。共同「同其味」,表示不只是共享物質,也共享清淨梵行的生活準則。
復次。正見賢聖得出要。如是之見。欲與諸梵行者共同此法。亦可敬.可貴。無令忘失
第六法,是具有賢聖所成就、能趣向出離的正見。「出要」指出這種見解不是增加世間執取,而是能引導修行者離開繫縛、朝向解脫。
自己有如此正見,也願意與一同修梵行的人共同修學,不把正法當成自己獨有的知見。修行者彼此能共同依正見前行,才不容易因個人的偏見、執著與猜測而偏離出離之道。
正見賢聖得出要。如是之見。欲與諸梵行者共同此法。
正見的價值,在於能導向出離。若一種見解只使我執更重、爭論更多、對立更深,就應重新觀察它是否真正與出要相應。正見也不是用來顯示自己勝過別人,而是願與同行者共同依法修行。
是謂。比丘。有此六重之法。可敬.可貴。無令忘失。是故。諸比丘。常當修行身.口.意行。設得利養之具。當念分布。莫起貪想。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把前面所說六法再作總攝,教諸比丘對這六法應當敬重、珍重,不令忘失。實際修學時,要常常守護身行、口行、意行,使三業與慈相應;若得到利養之具,應想到與他人分享,不生貪取獨占之心。
佛以「當作是學」教諸比丘真正照此修行。諸比丘聽聞之後歡喜奉行,表示所聞之法要落到實際受持,而不是停在理解六法的名稱。
常當修行身.口.意行。設得利養之具。當念分布。莫起貪想。
佛最後特別把三業與利養重新提出,因為修行最直接就表現在日常行為與面對所得利益之時。身口意能慈,所得能共,便能直接減少傷害、爭奪與貪著。
《今日修行觀照》
共同修行最容易從小處看出內心。有人一句話不合己意,口中的慈是否還在;有人所得較多,心中的比較是否生起;自己得到方便與利益時,是否願意想到別人;看見別人的持戒與知見不同時,是否立刻生起高下心。
六重之法把修行放回這些真實處境。慈不是只在安靜時生起,也要在彼此接觸時守得住;戒不是只求自己清淨,也要使共同生活的人因此得到安穩;正見不是用來爭勝,而是使大家一起向離苦的方向前行。
能在與人相處時仍守住身慈、口慈、意慈,才看得出慈心是否真正進入日常。
面對利養尤其容易照見貪心。當心中生起「我先得、我多得、這是我的」時,正可以看清執取如何形成。若能在此處轉為分享,就不是失去,而是在放下使心受縛的貪著。
《慧照心得》
六重之法很平實,卻直接照到共同修行最容易出問題的地方:身口意不慈、所得不願分享、戒只要求別人、知見只想勝人。
若真正把這六法放在心中,修行便不只是自己用功,而會自然顧到同行者。自己的身行不使人受苦,言語不使人受傷,心念不懷敵意;得到利益願意共用,自己守戒也願彼此同持,有正見則共同朝向出離。
真正可敬可貴的,不是自己知道多少,而是身口意能慈、所得能捨、戒行能守、知見能導向出離。
與人共住,就是修行的照見處。能在日常相處中不讓慈心失去,不讓貪心主事,不以戒與知見成為高下比較,六重之法便逐漸由所聞之法成為自己的行持。
願以此聞法、思惟、修行之善根,回向一切眾生。願身口意漸離惱害,所行與慈相應;願於利養不起貪吝,於戒法不令缺漏,於正見不離出要;願一切共同修學之人彼此護念,同向清淨,同趣解脫。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