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卷第二十三(17)〈目連阿難弟子競誦經唄勝負・佛教少誦行法自勝忍上悔過息諍〉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目連弟子.阿難弟子二人共談。我等二人同聲經唄。誰者為勝
一時,佛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當時目連的弟子與阿難的弟子彼此談論,兩人都能以聲音誦經唱唄,於是生起比較之心,想分辨究竟誰較殊勝。
我等二人同聲經唄。誰者為勝
問題不是誦經本身,而是誦經之後生起了勝負心。原本可以用來受持正法的聲音,開始被拿來比較高下。
是時。眾多比丘聞此二人各各共論。聞已。便往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爾時。眾多比丘白世尊言。今有二人共論。我等二人共誦經唄。何者為妙
眾多比丘聽見兩人的談論後,前往世尊所在之處,頭面禮足,在一旁坐下。
他們向佛稟告,現在有兩個人在彼此比較,同樣誦經唱唄,卻要爭論誰更好、誰更妙。
我等二人共誦經唄。何者為妙
眾比丘沒有私下替二人判勝負,而是把事情呈到佛前,讓世尊依正法處理。
爾時。世尊告一比丘。汝往呼此二比丘使來 比丘對曰。如是。世尊 比丘從佛受教。即往至彼二人所。語彼二人曰。世尊喚卿
世尊命一位比丘前去把兩人叫來。
比丘回答「如是,世尊」,便依教前往,告訴兩人世尊召見。
是時。二人聞比丘語已。即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住
兩人聽到佛召見後,隨即前往世尊處,頭面禮足,在一旁站立。
從彼此競勝到來到佛前,接下來便要直接面對自己為什麼把誦經變成勝負之爭。
爾時。世尊告二人曰。汝等愚人實有此語。我等共誦經唄。何者為妙 二人對曰。如是。世尊
世尊直接問兩人:你們是否真的說過「我們二人共同誦經唱唄,究竟誰較好」這樣的話?
兩人沒有否認,如實回答確實如此。
汝等愚人實有此語。我等共誦經唄。何者為妙
佛直接指出他們的愚癡,不讓誦經的外相掩蓋內心正在生起的競爭與我慢。
世尊告曰。汝等頗聞我說此法共競諍乎。如此之法。何異梵志 諸比丘對曰。不聞如來而說此法
世尊問他們:你們可曾聽過我教人依這樣的方法互相競諍嗎?若把法拿來爭勝負,這種行為與梵志的競爭又有什麼差別?
諸比丘回答,從未聽如來如此教導。
汝等頗聞我說此法共競諍乎
佛把問題說得很清楚:法不是為了競諍。即使所誦內容是經法,只要動機轉成爭勝,方向就已偏離修學。
世尊告曰。我由來不與諸比丘而說此法。當諍勝負耶。然我今日所說法。欲有降伏。有所教化。
佛明白說,自己從來沒有向諸比丘說法,是要大家拿來爭論勝負。
如來今日所說的一切法,是為了有所降伏、有所教化。
我今日所說法。欲有降伏。有所教化。
法的真正作用,是降伏煩惱、教化身心與眾生,不是增加一個「我比別人懂、我比別人誦得好」的身分。
若有比丘受法之時。當念思惟四緣之法。意與契經.阿毘曇.律共相應不。設共相應者。當念奉行
佛接著教導,比丘接受法時,應當思惟四緣之法,檢查所受內容是否與契經、阿毘曇、律相應。
如果確實相應,就應當憶念並依之奉行。
意與契經.阿毘曇.律共相應不。設共相應者。當念奉行
聽法之後,不是拿來比誰背得熟,而是要辨明所受之法是否與正法相應;確認之後,更重要的是實際奉行。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多誦無益事 此法非為妙 猶算牛頭數 非此沙門要 若少多誦習 於法而行法 此法極為上 可謂沙門法
世尊於是說偈。
「多誦無益事,此法非為妙」:即使誦得很多,如果沒有帶來真正利益,也不能因此稱為妙法修行。
「猶算牛頭數,非此沙門要」:如同只是替別人計算有多少頭牛,數目知道得再清楚,也不等於那些牛是自己的;只會記誦而不實行,同樣不是沙門真正所要。
「若少多誦習,於法而行法」:無論所誦多少,關鍵是能依所聞之法真正實行。
「此法極為上,可謂沙門法」:能把法落實在行持上,才是真正上妙的沙門之法。
多誦無益事 此法非為妙 猶算牛頭數 非此沙門要
字面上,替人數牛不會因此擁有牛;法義上,只累積背誦數量而不實踐,不能得到修行真實利益;當下觀照則是,學佛不能只計算聽過多少經、讀過多少書,而要看多少真正進入自己的身口意。
若少多誦習 於法而行法 此法極為上 可謂沙門法
佛沒有否定誦經,而是把誦經的目的重新放正:誦是為了受持,受持是為了實行。多少不是第一問題,能不能行才是關鍵。
雖誦千章 不義何益 不如一句 聞可得道 雖誦千言 不義何益 不如一義 聞可得道 千千為敵 一夫勝之 未若自勝 已忍者上
佛繼續以偈頌說明。
「雖誦千章,不義何益,不如一句,聞可得道」:縱然誦持千章,若不能理解法義、不能導向修道,利益有限;反而一句真正聽懂並能使人得道,更有價值。
「雖誦千言,不義何益,不如一義,聞可得道」:即使說出千言,若不契入真正義理,也不如一義能使人聞後走上正道。
「千千為敵,一夫勝之」:即使一人能戰勝成千上萬的敵手,看來已極為勇猛。
「未若自勝,已忍者上」:但這仍比不上真正戰勝自己;能忍、能伏自己的煩惱與競爭之心,才是更上的勝利。
雖誦千章 不義何益 不如一句 聞可得道
法的價值不在篇數,而在能不能使人得道。
千千為敵 一夫勝之 未若自勝 已忍者上
這直接回應兩位弟子的競爭。他們原本想勝過對方,佛卻把「勝」重新定義:真正難勝的不是另一位誦經者,而是自己的我慢、爭心與不能忍。
是故。諸比丘。自今以後。未復諍訟有勝負心。所以然者。念當降伏一切人民。
佛因此教誡諸比丘,從今以後不要再以勝負心彼此諍訟。
原因是修行與說法本來應當用來降伏、教化眾生,不應自己先陷入爭勝之中。
自今以後。未復諍訟有勝負心
這不只是禁止口頭爭吵,更是要求把內在想贏過他人的心看清楚。
若復比丘有勝負心。共諍訟心而共競者。即以法.律治彼。比丘。以是之故。當自修行
如果有比丘再生起勝負心、諍訟心而互相競爭,就應依佛所制的法與律處理。
佛最後把重點落回「當自修行」。
當自修行
與其把心力放在判斷誰勝誰負,不如真正回頭修自己。能自修,才是法真正落實的地方。
是故。二比丘聞佛此語已。即從坐起。禮世尊足。而求悔過。自今已後。更不復為。唯願世尊受其悔過
兩位比丘聽完佛的教誡後,立即從座位起身,禮拜世尊雙足,向佛求悔過。
他們明白表示,從今以後不再犯同樣的過失,希望世尊接受自己的懺悔。
自今已後。更不復為。唯願世尊受其悔過
真正悔過不只說「我錯了」,還包含「從今以後不再如此」。承認過失與改變行為缺一不可。
世尊告曰。大法之中快得改過。自知有諍競之心。聽汝悔過。諸比丘。更莫復爾。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世尊接受他們的悔過,並指出,在大法之中,能夠迅速改過是可貴的事。
兩人已經知道自己曾有諍競之心,因此佛允許他們懺悔,同時告誡諸比丘,以後不要再如此,應當依教修學。
大法之中快得改過。自知有諍競之心。聽汝悔過。
佛沒有因兩人犯錯就把他們永遠定型,而是重視「自知」與「改過」。能看見自己的爭心,願意承認並停止,正是修行開始轉變之處。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諸比丘聽完世尊所說,心生歡喜,依教奉行。
兩位弟子原本以誦經唱唄比較勝負,最後卻在佛前明白:多誦不是目的,能依所誦之法真正修行才是上法;勝過別人也不是最高的勝利,能勝自己、能忍、能改過,才是真正的修道。
增上.坐.行跡 無常.園觀池 無漏.無息.禪 四樂.無諍訟
卷末攝頌依次攝持這一品中所說的主要法義:增上、坐、行跡、無常、園觀池、無漏、無息、禪、四樂、無諍訟。
「無諍訟」正與最後這一經相應,以二弟子競誦起事,以佛教自勝、忍辱、依法修行與悔過息諍收束。
無諍訟
能誦法,最後要落到不以法爭勝;能學法,最後要落到降伏自己的心。卷末以「無諍訟」結束,也使前面所有戒、定、慧、無常、四諦與解脫之教,再回到實際僧團生活中的修心。
《今日修行觀照》
這一經很容易照到我們日常修學中的一個細微問題:明明在做善事,卻悄悄開始比較。
誰讀得多、誰背得熟、誰懂得深、誰修得久、誰說得比較好。
一開始只是比較,後來就容易變成勝負;有了勝負,就開始希望自己高、別人低。
佛直接問:
「汝等頗聞我說此法共競諍乎。」
這句很值得放在心裡。
學佛若讓自己越來越想證明「我比較好」,就要重新檢查。
佛說法,是為了降伏與教化;真正需要先降伏的,就是自己這顆想贏的心。
《慧照心得》
這一經裡,我最受用的是兩句:
「若少多誦習,於法而行法。」
以及:
「未若自勝,已忍者上。」
佛沒有否定多聞,也沒有說誦經沒有價值。
問題是,誦了以後有沒有行。
如果經文背得很多,脾氣還是一樣;懂得很多道理,遇到人還是一定要爭;講得頭頭是道,卻不能承認自己錯,那麼所學還沒有真正進到生命裡。
相反地,一個人也許記得不多,但他真的把一句法做到,這一句就已經開始改變他。
兩位比丘最後也沒有繼續辯解,而是直接起身禮佛求悔過。
這很珍貴。
能承認自己有諍競之心,本身就是開始勝過自己。
佛也沒有羞辱他們,而是說:「大法之中快得改過。」
能改,就有路。
願我們讀經越多,我慢越少;懂法越深,諍心越淡;遇到不同意見時,先守住正語與正念,不急著把別人壓下去。願所聞每一句法,都能真正落在身口意中;若有過失,能早看見、早懺悔、早改正。真正把「勝負」從與別人比較,轉成降伏自己的煩惱。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