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壹阿含經》卷第十九(9)〈彌勒問菩薩四法本・平等布施不著己利寂靜諸根修六波羅蜜〉
彌勒菩薩到佛前請問:菩薩摩訶薩成就多少法,能行檀波羅蜜、具足六波羅蜜,而迅速成就無上正真之道。佛回答有四法本,並逐一說明:布施不擇人而平等給予;即使頭目髓腦、國財妻子也能歡喜施與而不生著想;布施普及一切,不只為自己求成道;施後又令諸根寂靜,修禁戒、慈心、精進、一心、辯才,法門不越次,使布施與六度相應。四法都不是只在財物上用功,而是把布施與不著、慈心、戒行、精進、定心、智慧次第連在一起。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彌勒菩薩至如來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爾時。彌勒菩薩白世尊言。菩薩摩訶薩成就幾法。而行檀波羅蜜。具足六波羅蜜。疾成無上正真之道
佛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彌勒菩薩來到如來所在之處,頭面禮足,在一旁坐下。彌勒向佛請問:菩薩摩訶薩要成就多少法,才能行檀波羅蜜、具足六波羅蜜,而迅速成就無上正真之道。
這一問把三件事連在一起:布施、六波羅蜜、成就無上正真之道。彌勒不是只問如何把東西施出去,而是問布施如何成為菩薩完整修行的一部分。
而行檀波羅蜜。具足六波羅蜜。疾成無上正真之道
布施若只停在財物往來,還不足以具足菩薩行。佛接下來所說四法,會把布施與不著、平等、慈心、禁戒、精進、一心與辯才連在一起,使檀波羅蜜不孤立於其他修行。
佛告彌勒。若菩薩摩訶薩行四法本。具足六波羅蜜。疾成無上正真等正覺。云何為四。
佛回答彌勒,菩薩摩訶薩若能行四法本,就能具足六波羅蜜,迅速成就無上正真等正覺。接著佛要把這四法逐項說明。
「四法本」是接下來全部修行的核心。佛沒有先談抽象理論,而是從布施時如何用心、如何對待眾生、如何不著、如何修身心來說。
若菩薩摩訶薩行四法本。具足六波羅蜜。
六波羅蜜不是彼此分離的六件事。佛在此顯明,一個布施行若能具足正確發心與後續修行,也能與其他波羅蜜相應。
於是。菩薩惠施佛.辟支佛。下及凡人。皆悉平均不選擇人。恒作斯念。一切由食而存。無食則喪。是謂菩薩成就此初法。具足六度
第一法,是布施時不依受施者身分高低而起偏心。上至佛、辟支佛,下至凡夫,皆平等布施,不因對象不同而故意厚此薄彼。
菩薩常作這樣的念:一切眾生都依食物而維持生命,沒有食物就不能存活。因此施食時,先看到眾生共同的生命需要,而不是先計較對方身分是否尊貴、是否值得自己施與。
佛.辟支佛。下及凡人。皆悉平均不選擇人。
平等布施不是否定不同眾生各有差別,而是在布施之心上不被尊卑、親疏與好惡操控。看到需要,就不因對方身分低微而輕賤。
一切由食而存。無食則喪。
佛把平等心落在最基本的生命事實上:眾生都需要食物維生。當心能從共同的苦與需要出發,布施便較不容易被分別心牽著走。
復次。菩薩若惠施之時。頭.目.髓.腦。國.財.妻.子。歡喜惠施。不生著想。由如應死之人臨時還活。歡喜踊躍。不能自勝。爾時。菩薩發心喜悅。亦復如是。布施誓願不生想著
第二法,是菩薩布施時,即使面對極重所愛與所重之物,也能歡喜施與,不生執著之想。經中列出頭、目、髓、腦,以及國、財、妻、子,都是極難放下之物,用來顯示不著的深度。
佛又以一個譬喻說明布施時的歡喜:好像一個本來將死的人,在最後時刻重新活過來,歡喜踴躍到無法自勝。菩薩發起布施心時,也應有這樣真切的喜悅。
這裡的重點不在鼓勵傷害身體或他人,而在說明菩薩布施時,對所愛之物不生牢固執取;即使要放下極重之物,心仍以歡喜與願力行施,不以痛苦、勉強與怨悔而施。
歡喜惠施。不生著想。
能施與和不執著是同時的。若東西給出去了,心卻一直抓著「我失去了什麼」「我施了多少」,執取仍沒有真正放下。
由如應死之人臨時還活。歡喜踊躍。不能自勝。
字面上,是瀕死之人忽然重獲生命而極度歡喜;法義上,是菩薩把布施視為離開慳貪與執取的機會;當下觀照則是,若能真心把該放下的放下,心會從緊縮轉為開展。
復次。彌勒。菩薩布施之時。普及一切。不自為己使成無上正真之道。是謂成就此三法。具足六度
第三法,是菩薩布施時,心量普及一切,不只為自己成就無上正真之道。
這不是說菩薩不求覺道,而是說發心不能只縮在「我自己成就」。布施要把一切眾生都納入心中,使善行不只服務個人的果報與成就。
普及一切。不自為己使成無上正真之道。
若一切善行最後仍只繞著自己的利益轉,心量仍然有限。菩薩所行布施,要把自身修道與利益眾生連在一起。
復次。彌勒。菩薩摩訶薩布施之時。作是思惟。諸有眾生之類。菩薩最為上首。具足六度。了諸法本。何以故。食已。諸根寂靜。思惟禁戒。不興瞋恚。修行慈心。勇猛精進。增其善法。除不善法。恒若一心。意不錯亂。具足辯才。法門終不越次。使此諸施具足六度。成就檀波羅蜜
第四法,佛把布施之後的身心修行完整說出。菩薩布施時作如是思惟:在眾生之中,菩薩應以具足六度、了知諸法根本而作上首,不只施物,更要讓所施與完整修行相應。
「食已。諸根寂靜」,是飲食之後仍使眼耳鼻舌身意不放逸,不因受用飲食而向外追逐境界;「思惟禁戒」,是心念回到戒法,使行為有所守護;「不興瞋恚。修行慈心」,是遇境不起瞋怒,轉而修慈。
「勇猛精進。增其善法。除不善法」,是對善法不懈怠,令善增長,令不善減除;「恒若一心。意不錯亂」,是令心專一,不隨境散亂;「具足辯才」,是對法義能清楚分辨、說明;「法門終不越次」,則是修學與說法都有次第,不顛倒、不跳越。
佛最後說,使這些布施具足六度,成就檀波羅蜜。布施因此不只是一個孤立的善行,而與持戒、慈心、精進、一心、辯才及法門次第共同成就。
食已。諸根寂靜。思惟禁戒。不興瞋恚。修行慈心。
受用之後不是放逸,而是更能攝護諸根、念戒、離瞋、修慈。布施若使心更柔和、更有戒行,才顯出善法彼此相應。
勇猛精進。增其善法。除不善法。恒若一心。意不錯亂。
精進不只是做得多,而是善法增長、不善法減少;一心也不是僵硬用力,而是不任心四散迷亂。這些都使布施不落成一次性的善舉,而成為整體修行。
具足辯才。法門終不越次。
辯才不是只求口才,而是能依正確次第辨法、說法。法門不越次,表示修學有先後、有條理,不因求快而顛倒修行次序。
若菩薩摩訶薩行此四法。疾成無上正真等正覺。是故。彌勒。若菩薩摩訶薩欲施之時。當發此誓願。具足諸行。如是。彌勒。當作是學
佛作出結論:菩薩摩訶薩若能行這四法,就能迅速成就無上正真等正覺。因此,彌勒,菩薩想要布施時,應發起這樣的誓願,使各項修行都得以具足。
四法從平等布施、不著所施、普及一切,到施後使六度與身心行持相應,最後都匯入「具足諸行」。布施不是單獨完成一件好事,而是讓整體修行都因此被帶動。
當發此誓願。具足諸行。
願力使布施不散亂。若只隨一時感動給予,善心容易隨境消失;若有清楚願心,施行就能與長遠修道相連。
爾時。彌勒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彌勒聽完佛對四法本的開示,心生歡喜,依教奉行。從請問如何行檀波羅蜜、具足六波羅蜜,到佛逐一說出四法,修行方向已經清楚:布施不只在外物,更在心是否平等、不著、普及眾生,並且與戒、慈、精進、定心及法義次第相應。
《今日修行觀照》
我們平常做布施,很容易只看金額、物品與次數,佛在此卻把施心看得更深。
第一,看自己是否挑人。對喜歡的人願意給,對不喜歡的人就不願幫助,這仍受分別心牽引。第二,看自己是否執著。東西雖給出去了,心裡卻一直記著對方欠自己一份情,布施仍沒有真正放下。第三,看善行是否只為自己求回報。第四,看行善之後,自己的戒、慈、精進與定心是否更成熟。
善行真正深不深,不只看你給出去什麼,也看你給出去之後,心變成什麼。
若布施後更驕慢、更計較、更愛比較,那就要回頭檢查施心;若布施後更柔和、更能慈愍、更少抓取,善法就正在心裡發生作用。
《慧照心得》
這一經讓人重新理解「布施具足六度」並不是抽象口號。
佛把它說得很具體:平等、不著、普及眾生,然後諸根寂靜、思惟禁戒、不興瞋恚、修行慈心、勇猛精進、增善除惡、一心不亂、具足辯才、法門不越次。
真正的布施,不是把一樣東西從手上移到別人手上,而是藉著這個動作,把自己從慳貪、分別、瞋恚與我執中往外帶。
最值得警醒的是「不自為己」。修行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中變成另一種自我經營:我要有福、我要進步、我要比別人清淨、我要早一點成就。佛卻教菩薩布施要「普及一切」,不把善法只收回自己身上。
還有「法門終不越次」也非常重要。想快,不等於可以跳過次第;想深,不等於可以輕視基礎。布施、持戒、慈心、精進、定心、智慧,都要一步一步在身口意上成熟。
修行若急著求高,而不肯把平等、不著、戒行、慈心這些基本功做好,容易只剩一個想成就的自己。
願我們每次布施,都不只是增加福德數目,而是真正學習平等、捨離執取、擴大心量;施後更能攝護諸根、持戒離瞋、修慈精進、一心不亂,讓一分布施帶動整個身心向清淨與菩提之道前行。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