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譯雜阿含經》卷八(16)〈諸釋疑麤手飲酒何以得須陀洹・犯遮戒臨終悔責戒得完具〉
《別譯雜阿含經》卷八(16) 〈諸釋疑麤手飲酒何以得須陀洹・犯遮戒臨終悔責戒得完具〉
麤手釋命終後,如來記說他得須陀洹,於人天中七生七死,盡於苦際。迦毘羅衛諸釋因此生疑:麤手曾飲放逸漿,毀犯禁戒,若仍得須陀洹,那麼修行差別究竟如何判定?摩訶男依眾人所請,再到佛前請決此義。
世尊沒有以麤手一人的情形直接概括所有修行人,而先依賢聖弟子的不同修證,次第說出俱解脫阿羅漢、慧解脫阿羅漢、身證阿那含、見到、信解脫、堅法、堅信等差別。最後才回到麤手本身,明確指出:他沒有犯性重,只犯遮戒;臨命終時悔責所作,由悔責故戒得完具,因此得須陀洹。
(一六○) 爾時佛在迦毘羅衛國尼俱陀園林中。當爾之時。彼國諸釋。集講論處。既集坐已。於其中間。各共談論。語摩訶男言。無有前後。汝意謂誰以為後耶。
佛住在迦毘羅衛國尼俱陀園林時,當地諸釋聚集在講論處。眾人坐定之後,共同談論一項疑義,並對摩訶男說:「沒有前後差別,你認為誰能算作在後呢?」這一句先提出他們心中的疑問,後面才說明所疑與麤手釋的情形有關。
彼國諸釋。集講論處。
這不是摩訶男一人私下生疑,而是諸釋共同聚集講論時所提出的問題。
無有前後。汝意謂誰以為後耶。
眾人所疑,在於若犯戒者仍能得須陀洹,那麼不同修行人的先後差別應如何理解。
麤手釋者。如來記彼得須陀洹。於人天中。七生七死。得盡苦際。
諸釋先說明事情的第一面:麤手釋命終之後,如來記說他得須陀洹,於人天之中七生七死,最後盡於苦際。
如來記彼得須陀洹。
麤手所得果位不是諸釋自己推測,而是如來所記。
於人天中。七生七死。得盡苦際。
須陀洹雖仍有人天往返,但終能盡於苦際;諸釋正因這一果記而進一步起疑。
彼麤手釋。毀犯禁戒。飲彼酒漿。佛尚記言。得須陀洹。若如是者。有何前後。
眾人再說事情的另一面:麤手釋曾毀犯禁戒,飲過酒漿;然而佛仍記說他得須陀洹。於是諸釋認為,若是如此,那麼修行人之間還有什麼前後差別?
毀犯禁戒。飲彼酒漿。
他們所抓住的問題,就是麤手確曾有飲酒的犯戒行為。
佛尚記言。得須陀洹。
正因犯戒與得果同時出現在同一人身上,諸釋才難以理解其中法義。
若如是者。有何前後。
這是諸釋的疑問,不是佛所作的判定;接著他們便請摩訶男親自往佛所請法。
復語摩訶男言。汝可往詣於世尊所問如斯義。
諸釋便請摩訶男前往世尊處,親自請問這個疑義。
汝可往詣於世尊所問如斯義。
大眾沒有停在彼此議論,而把不能決定的法義帶到佛前求決。
時摩訶男釋。尋如其言。即往佛所。頂禮佛足。在一面坐。白佛言。世尊。迦毘羅釋。集講論處。於其中間。作如是論。語我言。誰為前後。
摩訶男依眾人所請,隨即前往佛所,頂禮佛足後坐在一旁,把迦毘羅衛諸釋在講論處所說的疑問完整陳述給佛聽:究竟誰有先後差別?
尋如其言。即往佛所。
摩訶男沒有自行替眾人作結,而是立即把疑義送到佛前。
時麤手釋。其命已終。如來記彼得須陀洹。於人天中。七生七死。得盡苦際。彼麤手釋。毀犯禁戒。飲放逸漿。若記彼得須陀洹。當知是即無有前後。
摩訶男依諸釋原來的疑問再次陳明:麤手已經命終,如來記他得須陀洹,於人天中七生七死,得盡苦際;可是他又曾毀犯禁戒、飲放逸漿。若這樣的人仍得須陀洹,眾人便認為似乎沒有什麼先後差別。
其命已終。如來記彼得須陀洹。
麤手的果位在他命終後已有如來明記。
彼麤手釋。毀犯禁戒。飲放逸漿。
摩訶男沒有隱去麤手所犯,也沒有替他淡化,仍如實把飲酒犯戒之事呈到佛前。
若記彼得須陀洹。當知是即無有前後。
這仍是諸釋所作推論;佛接下來將依修證差別逐一說明,並在末後直接解答麤手得果的因緣。
佛告之曰。皆稱我為善逝世尊。作是語者。亦名善逝。稱善逝故。生善逝心。賢聖弟子。生正直見。稱言善逝。
佛先說,眾人皆稱如來為善逝世尊;能作這樣稱說者,也由稱念善逝而生起向善逝之心。賢聖弟子因此生正直見,稱如來為善逝。
皆稱我為善逝世尊。
「善逝」是眾人對如來的稱號,佛由這個稱念起說賢聖弟子的正直見。
稱善逝故。生善逝心。
稱念如來善逝,不只是口頭稱名,也使心向如來所證善法而轉。
賢聖弟子。生正直見。稱言善逝。
賢聖弟子所生的是正直見,由正見而如實稱如來為善逝。
復次摩訶男。如來弟子。一向歸佛。亦復歸依法僧三寶。得疾智。利智。厭離智。道智。不墮地獄餓鬼畜生。及餘惡趣。得八解脫。獲於身證具八解脫。住於具戒。以智慧見。盡於諸漏。是則名為得俱解脫阿羅漢也。
佛先說第一類賢聖弟子:一向歸佛,也歸依法、僧三寶;得疾智、利智、厭離智、道智,不墮地獄、餓鬼、畜生及其他惡趣;又得八解脫,獲於身證,具八解脫,安住具戒,以智慧知見盡除諸漏。這樣的人名為俱解脫阿羅漢。
一向歸佛。亦復歸依法僧三寶。
賢聖弟子的根本歸向明確安住佛、法、僧三寶。
得疾智。利智。厭離智。道智。
佛逐一列出疾智、利智、厭離智、道智,不應合成一個籠統的智慧名稱。
不墮地獄餓鬼畜生。及餘惡趣。
此類賢聖弟子已不墮三惡道以及其他惡趣。
得八解脫。獲於身證具八解脫。
俱解脫阿羅漢具足八解脫,並有身證之德。
以智慧見。盡於諸漏。是則名為得俱解脫阿羅漢也。
關鍵在諸漏已盡,因此佛明確判定這一類是俱解脫阿羅漢。
復次摩訶男。賢聖弟子。亦如上說。慧解脫阿羅漢。不得八解脫。
佛再說第二類賢聖弟子,其餘所說依前義相應,但這一類是慧解脫阿羅漢,不得八解脫。
慧解脫阿羅漢。不得八解脫。
與俱解脫阿羅漢相比,這一類同為阿羅漢,差別明確在「不得八解脫」。果位相同,解脫具足方式有所不同。
復次摩訶男。一向歸佛。餘如上說。身證阿那含。成就八解脫。未盡諸漏。
佛再說第三類:同樣一向歸佛,其餘依相應法義而說;這一類是身證阿那含,成就八解脫,但是諸漏尚未盡除。
身證阿那含。成就八解脫。未盡諸漏。
這一句把果位與狀態分得很清楚:是阿那含,具八解脫,但尚未漏盡,因此不能等同阿羅漢。
復次摩訶男。一向歸佛。餘如上說。不墮地獄餓鬼畜生。不墮惡趣。如來教法。彼隨順不逆。是名見到。
佛再說另一類賢聖弟子:一向歸佛,其餘依相應內容而說,不墮地獄、餓鬼、畜生,不墮惡趣;對如來教法能夠隨順而不違逆,這樣的人名為見到。
不墮地獄餓鬼畜生。不墮惡趣。
佛再次明說此類賢聖弟子不墮惡趣。
如來教法。彼隨順不逆。是名見到。
「見到」的判定在此落於對如來教法隨順不逆,依正見而行。
復次摩訶男。賢聖弟子。一向歸依佛。餘如上說。佛所教法。彼隨順解脫。是名信解脫。
佛又說另一類賢聖弟子:一向歸依佛,其餘依相應內容而說;對佛所教法能隨順而得解脫,這樣的人名為信解脫。
佛所教法。彼隨順解脫。是名信解脫。
佛直接以「隨順解脫」判定此類為信解脫,不應自行添入其他未說條件。
復次摩訶男。若信佛語。欣尚翫習。忍樂五法。所謂信精進念定慧。是名賢聖弟子。不墮三塗。是名堅法。
佛再說,若有人信受佛語,喜愛、尊重並反覆修習,又於五法中能忍可愛樂,這五法就是信、精進、念、定、慧。這樣的賢聖弟子不墮三塗,名為堅法。
若信佛語。欣尚翫習。
對佛語不是勉強接受,而是信受、欣尚,願意反覆修習。
忍樂五法。所謂信精進念定慧。
佛把五法完整列出:信、精進、念、定、慧,缺一不可任意省略。
不墮三塗。是名堅法。
具此條件者不墮三塗,佛名之為堅法。
復次賢聖弟子。信受佛語。然有限量。忍樂五法。如上所說。是名賢聖弟子。不墮三塗。是名堅信。
再有一類賢聖弟子,同樣信受佛語,但其信受仍有限量;又能忍樂信、精進、念、定、慧五法。這樣的人同樣不墮三塗,名為堅信。
信受佛語。然有限量。
佛明說此類信受尚有限量,因此與堅法並非完全相同。
忍樂五法。如上所說。
雖以「如上所說」承接,但其內含仍指向信、精進、念、定、慧五法,修行方向沒有改變。
不墮三塗。是名堅信。
佛判定這一類同樣不墮三塗,名為堅信。
摩訶男。我今若說娑羅樹林。能解義味。無有是處。假使解義。我亦記彼得須陀洹。以是義故。麤手釋。我當不記彼釋得須陀洹。
佛接著以娑羅樹林作說明:若說娑羅樹林能夠理解法義,這是不可能的;假使樹林真能理解法義,佛也會記說它得須陀洹。由這個意思,佛反問摩訶男:那麼麤手釋,難道佛反而不應記他得須陀洹嗎?
我今若說娑羅樹林。能解義味。無有是處。
樹木沒有理解法義的能力,因此說娑羅樹林能解義味,佛明說「無有是處」。
假使解義。我亦記彼得須陀洹。
佛藉此顯示,能真正解法義者,自有其法義上的根據,不應只因曾有一項過失便把所得全部否定。
麤手釋。我當不記彼釋得須陀洹。
此句承接反問之意:既然麤手實有能解法義之德,佛為何不能記他得須陀洹?真正答案就在接下來對其犯戒性質與臨終悔責的說明。
所以者何。彼麤手釋。不犯性重。犯於遮戒。臨命終時。悔責所作。以悔責故。戒得完具。得須陀洹。
佛直接說明原因:麤手釋沒有犯性重之罪,所犯的是遮戒;到了臨命終時,他對自己所作生起悔責,由於悔責,戒得完具,因此得須陀洹。
不犯性重。犯於遮戒。
這一句是理解全經的關鍵。佛把麤手所犯明確分成「不是性重」,而是「犯於遮戒」,因此不能把他的飲酒直接等同不可挽回的性重犯。
臨命終時。悔責所作。
麤手並非對所犯毫無慚悔;在臨終之時,他對自己所作生起悔責。
以悔責故。戒得完具。
佛直接把戒得完具的因緣說明為「以悔責故」,不能略去這一因果。
得須陀洹。
因此佛記麤手得須陀洹。這個果記不是否認犯戒,而是建立在所犯性質、臨終悔責以及戒得完具的具體因緣上。
人少有所犯。悔責完具。何故不記彼麤手釋得須陀洹。
佛進一步說,人若只有少分所犯,而能悔責使戒回復完具,為什麼不能記麤手釋得須陀洹?
人少有所犯。悔責完具。
佛沒有把過失說成不存在,而是說「少有所犯」,並把後續「悔責完具」一併說明。
何故不記彼麤手釋得須陀洹。
果記有其修行因緣,不應只截取「曾經犯戒」一點,便推翻佛對他的整體判定。
摩訶男釋。聞佛所說。歡喜頂禮而去
摩訶男聽聞佛完整解說賢聖弟子的差別,以及麤手犯遮戒、臨終悔責而戒得完具的因緣後,心生歡喜,頂禮佛足而離去。
聞佛所說。歡喜頂禮而去
原先諸釋不能理解的疑問,至此由佛親自說明而得到解決。
云何優婆塞 得果.一切行 自輕及住處 十一與十二 解脫并舍羅 麤手為第十
這首攝頌收束(一五二)至(一六○)這一組法義,標舉優婆塞、得果、修行、自輕與住處、十一十二、解脫、舍羅,以及麤手等內容,作為卷八末後的總攝。
云何優婆塞
對應(一五二)釋摩男請問「云何名為優婆塞」,佛由歸依三寶、信、戒、施、慧說明優婆塞之義。
得果
對應(一五三)優婆塞如何得到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三果,以及各自斷結、薄惑的差別。
一切行
對應(一五四)優婆塞如何使信、戒、捨、親近眾僧、聽法、受持、解義、如說修行逐步滿足,並由八支自利進到十六支自利利他。
自輕及住處
依這組經次第,收攝(一五五)長夜修善、命終生善處的大樹譬喻,以及釋摩男對自身臨終趣向所生憂念;「住處」承接其命終所趣善處之義。
十一與十二
攝頌以數目承接此組經次,標示相關問答所屬次第;不另增設經中未明說的法義內容。
解脫
對應六念、學與無學,以及心解脫、慧解脫、漏盡、不受後有等修證內容。
并舍羅
對應(一六○)佛以娑羅樹林作說明:若娑羅樹林能解義味,亦可記得須陀洹;實際則以此顯出麤手能解法義與所得果記的差別。
麤手為第十
最後以麤手作收束,將(三、四不壞信之爭)與(犯遮戒、悔責完具、得須陀洹)兩項相關法義一併攝入這組十事的末後。
《今日修行觀照》
看到別人有一項明顯過失,很容易立刻替整個人下結論;看到自己犯了錯,也容易走向另一個極端,認為已經沒有修行資格。這一經兩邊都沒有走。
佛既沒有否認麤手飲酒犯戒,也沒有因這一項就否定他的一切修學。真正關鍵在於:所犯是什麼性質?有沒有真實悔責?戒是否重新完具?修證是否有其實際因緣?
修行不能以一項過失遮蔽全部,也不能用已有善根替自己的過失開脫。
《慧照心得》
「不犯性重,犯於遮戒;臨命終時,悔責所作;以悔責故,戒得完具。」這幾句不能拆開看。
若只取「犯戒也得須陀洹」,就完全失去佛所說的因果次第;若只取「曾經飲酒」,又會忽略佛親自說他不犯性重,而且臨終真實悔責,戒因此得以完具。
佛法不是縱容過失,也不是把有過之人永遠定罪;重點在能否知過、悔責、止惡,使戒重新清淨。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