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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100・別譯雜阿含經

《別譯雜阿含經》卷八(4)〈子孫財寶受身皆為憂惱本・三種乘馬譬須陀洹駿疾色乘差別〉

學僧 釋慧照

《別譯雜阿含經》卷八(4) 〈子孫財寶受身皆為憂惱本・三種乘馬譬須陀洹駿疾色乘差別〉

天人先從世間常見的歡喜說起:有子孫、有財寶六畜、受有此身,人便容易生起歡悅;世尊卻從另一面指出,凡有所愛、所有、所受,敗壞變異時便成憂惱之因,若不再受身,才稱為寂滅之樂。

接著佛以世間三種乘馬譬喻佛法中的三種修行人。共同的「駿疾具足」,都在如實知苦、苦集、苦滅、向盡苦道,斷身見、戒取、疑三結,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於道決定,乃至人天七生盡於苦際;差別則在能否通達阿毘曇、毘尼問難,以及福德與衣服、飲食、臥具、湯藥等利養是否具足。

(一四二)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一天。光色倍常。於其夜中。來詣佛所。威光顯赫。照于祇洹。赫然大明。卻坐一面。而說偈言 若人有子孫 則便生歡喜 財寶及六畜 有則皆歡喜 若人受身時 亦復生歡喜 若見無身者 則無歡悅心

如此聽聞:佛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一天人在夜中來到佛所,威光顯赫,照耀祇洹。他坐在一旁,以偈說出世間人的一般心情:有子孫便歡喜,有財寶與六畜也歡喜;受有此身時,同樣生歡喜。若見到「無身」,反而沒有歡悅之心。

若人有子孫 則便生歡喜

子孫是世間人深所愛念之處,所以一有所得,便容易從親愛中生喜。

財寶及六畜 有則皆歡喜

財寶與六畜代表世間所有與資生之物,擁有時自然容易令人生歡悅。

若人受身時 亦復生歡喜

天人的說法再從外在所有轉到自身:受有此身,也被看作值得歡喜之事。

若見無身者 則無歡悅心

天人以世間人的眼光說,若不再有身可受,反而不覺得歡喜;世尊接下來正從生死苦的角度重新回答。

爾時世尊以偈答言 若人有子孫 則能生憂惱 財寶及六畜 斯是苦惱本 若復受身者 則為憂惱患 若不受身者 則名寂滅樂

世尊沒有否認世人得到子孫、財寶時會歡喜,而是進一步指出其中隱藏的另一面:有子孫,也就有因子孫而生的憂惱;財寶、六畜同樣可能成為苦惱根本。只要還在受身,就仍有由此身而來的憂惱患;若不再受身,才稱為寂滅之樂。

若人有子孫 則能生憂惱

親愛本身會帶來歡喜,但所愛一旦病、失、離散、變異,也會成為憂惱所依。佛把世間人只看到「有則歡喜」的一面,進一步引向生死中必有變異的一面。

財寶及六畜 斯是苦惱本

財物可供生活所需,但若心對所有深生繫著,得失變化便成苦惱因緣。

若復受身者 則為憂惱患

佛把觀察推到更根本之處:只要還有此身可受,老、病、死與種種逼迫便仍有依處。

若不受身者 則名寂滅樂

真正究竟的安樂,不只是今生多得一點所愛,而是不再受後有,生死因緣寂滅。

天復說偈讚言 往昔已曾見 婆羅門涅槃 嫌怖久棄捨 能度世間愛

天人聞佛回答後,以偈讚歎已見涅槃者,久已棄捨嫌惡與怖畏,並能越度世間愛著。

能度世間愛

前面子孫、財寶、受身之喜,都與世間愛著相關;能越度此愛,才真正趣向不受身的寂滅之樂。

爾時此天。聞佛所說。歡喜而去

天人聽聞佛所說後,心生歡喜而離去。

(一四三)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世有三種不調之馬。一切世人。現悉知之。或有馬行步駿疾。然無好色。是則名為乘不具足。或復有馬。行步駿疾。雖有好色。是亦名為乘不具足。或有良馬。行步駿疾。然有好色。是則名為乘得具足。

世尊告訴諸比丘,世間有三種馬,是世人都能看見、辨別的。第一種馬雖然跑得很快,卻沒有好色,乘用條件不具足;第二種馬行步駿疾,也有好色,但乘仍不具足;第三種良馬既行步駿疾,又有好色,乘也具足。

或有馬行步駿疾。然無好色。是則名為乘不具足。

第一種馬只有駿疾一項明顯優點,其餘條件不足。

或復有馬。行步駿疾。雖有好色。是亦名為乘不具足。

第二種馬已多了好色,但在乘用條件上仍然不足。

或有良馬。行步駿疾。然有好色。是則名為乘得具足。

第三種則駿疾、好色與可乘條件都具足。佛接下來以這三項差別譬喻三種修行人。

人亦三種。如彼三種不調之馬。此三種人。於佛教法。現所知見。何等為三。有人駿疾具足。色及可乘。然不具足。或復有人。駿疾具足。顏色具足。乘不具足。或復有人。駿疾顏色。及以可乘。悉皆具足。

佛把馬喻正式轉到修行人身上。佛法中也有三種人:第一種只有駿疾具足,而色與可乘不具足;第二種駿疾與色都具足,乘不具足;第三種則駿疾、顏色與可乘三者全部具足。

有人駿疾具足。色及可乘。然不具足。

第一種人並不是修行核心完全不足,而是已具最重要的「駿疾」,只是另外兩項未具。

駿疾具足。顏色具足。乘不具足。

第二種又比第一種多具一項,只剩可乘不足。

駿疾顏色。及以可乘。悉皆具足。

第三種三項全具,佛後面逐一說明各項在人身上所代表的法義。

何者是駿疾具足。色不具足。乘不具足。如法中人。如實知苦。如實知苦集。如實知苦滅。如實知向盡苦道。如是知見已。斷於三結。所謂身見戒取疑。斷此三結。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於道決定。乃至人天七生。盡于苦際。是名駿疾具足。

佛先說第一種人何以稱為「駿疾具足」。此人於佛法中,如實知苦、如實知苦集、如實知苦滅、如實知向盡苦道;有了這樣的知見後,斷除身見、戒取、疑三結,得到須陀洹果,不墮惡趣,於道已經決定,乃至在人天之中七生,最後盡於苦際。這就叫做駿疾具足。

如實知苦。如實知苦集。如實知苦滅。如實知向盡苦道。

「駿疾」首先不是指口才或福報,而是如實知見四諦,修行核心落在見法。

斷於三結。所謂身見戒取疑。

佛把須陀洹所斷三結直接列明:身見、戒取、疑,不能只以「見四諦」一句概括而略過。

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於道決定。

斷三結所得果位就是須陀洹;佛又明說不墮惡趣,於道決定。

乃至人天七生。盡于苦際。

須陀洹仍有後續人天生處,但以七生為極限,終至盡苦邊際。

云何色不具足。若有問難阿毘曇毘尼。不能善通。於深問難。不能了達。句味相順。不能稱說。不能如理而為具說。是名色不具足。

接著佛說「色不具足」。若有人受到關於阿毘曇、毘尼的問難,不能善巧通達;面對深細問題不能了達,也不能依句義相順而恰當說明,更不能如理作完整解說,這就稱為色不具足。

若有問難阿毘曇毘尼。不能善通。

這一項直接關係到對法與律的理解及回答能力。

於深問難。不能了達。

不只是普通問題,遇到深細法義時也不能真正通達。

句味相順。不能稱說。不能如理而為具說。

即使自身已得須陀洹果,若不能順於句義、稱理而作具足解說,仍稱「色不具足」。因此證法與說法能力不能混為同一件事。

云何可乘不具足。少於福德。所生之處。無有福德。不得利養衣服飲食臥具湯藥。是名乘不具足。

佛再說「可乘不具足」。此人福德較少,所生之處沒有大福,因此不能得到足夠利養,包括衣服、飲食、臥具與湯藥。這就稱為乘不具足。

少於福德。

「乘」在此所對應的不是證果,而是福德資糧是否具足。

不得利養衣服飲食臥具湯藥。

佛把所缺的資生條件明列為衣服、飲食、臥具、湯藥,不應另增其他項目。

是名駿疾具足。色不具足。乘不具足。

佛把第一種人的三項狀況總結:證法的「駿疾」已具足,但解說法義的「色」與福德資糧的「乘」尚未具足。

駿疾具足。色不具足。乘不具足。

第一類的差別至此完整說定。

云何駿疾具足。顏色具足。乘不具足。何者駿疾具足。如法中人。如實知苦。如實知苦集。如實知苦滅。如實知苦滅道。知見是已。斷於三結。所謂身見戒取疑。斷三結已。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於道決定。乃至七生人天。盡於苦際。是名駿疾具足。

佛再說第二種人。其「駿疾具足」與第一類相同:如實知苦、集、滅、滅道,斷身見、戒取、疑三結,得到須陀洹,不墮惡趣,於道決定,乃至七生人天,盡於苦際。

如實知苦。如實知苦集。如實知苦滅。如實知苦滅道。

佛再次完整重說四諦知見,沒有因前面已說而省略。

斷三結已。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於道決定。

第二類人在證法這一點與第一類相同,仍是須陀洹果。

乃至七生人天。盡於苦際。

同樣以人天七生為極限,最後盡苦。

云何名色具足。若有問難阿毘曇毘尼。能善解脫句味相應。稱理顯說。是名色得具足。

第二類人的「色」已經具足。面對阿毘曇、毘尼的問難,能善巧解說,句義彼此相應,也能依理明白顯說,因此稱為色具足。

能善解脫句味相應。稱理顯說。

與第一類的「不能善通、不能具說」正好相反;此人不只自身見法,也能把法義依句依理說清楚。

云何名為乘不具足。少於福德。不能生便有大福德。不得利養衣服飲食臥具湯藥。

然而這類人的「乘」仍不具足:福德較少,所生不能便有大福德,也不能得到充足的衣服、飲食、臥具、湯藥等利養。

少於福德。

能說法並不表示福德資糧必然同時圓滿。

不得利養衣服飲食臥具湯藥。

經中再次用四種生活資具說明「乘不具足」。

是名駿疾及色得于具足。乘不具足。

佛總結第二種人:駿疾與色都具足,但乘仍不具足。

駿疾及色得于具足。乘不具足。

第二類比第一類多具足說法能力,但福德資糧仍有不足。

云何名為駿疾色乘悉皆具足。何等駿疾。如此法中如實知苦。如實知苦集。如實知苦滅。如實知苦滅道。既知見已。斷於三結。得須陀洹。七生人天。不墮惡趣。是名駿疾具足。

佛最後說第三種三事俱足之人。其「駿疾」仍以四諦如實知見為本,知苦、集、滅、滅道,斷除三結,得到須陀洹;在人天七生之內,不墮惡趣。這就是駿疾具足。

如實知苦。如實知苦集。如實知苦滅。如實知苦滅道。

三種類型無論其他條件如何,「駿疾」的根本都沒有改變,仍是四諦知見。

斷於三結。得須陀洹。七生人天。不墮惡趣。

第三類的證果也沒有被抬高,仍依經文明說為須陀洹。

云何色得具足。若有問難阿毘曇毘尼。能為通釋句味相順。稱理顯說。是名色得具足。

其「色」也具足:遇到阿毘曇、毘尼的問難,能夠通達解釋,所說句義相順,也能依理清楚顯說。

能為通釋句味相順。稱理顯說。

這項能力與第二類相同,表示能把所知法義正確而有條理地說明。

云何名為乘得具足。若多福德。生便有福。能得利養衣服飲食臥具湯藥。是名乘得具足。

其「乘」也具足:有較多福德,所生便有福報,能得到衣服、飲食、臥具與湯藥等利養,因此稱為乘具足。

若多福德。生便有福。

與前兩類「少於福德」相對,第三類在福德資糧方面也具足。

能得利養衣服飲食臥具湯藥。

福德在此具體表現為修行生活所需的四事資具能夠得到。

是名第三駿疾色乘。悉皆具足。

佛總結第三種人:駿疾、色與乘三者全部具足。

駿疾色乘。悉皆具足。

三項到此完全對應:四諦見法與須陀洹果是駿疾,通達法律問難是色,多福而得四事利養是乘。

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諸比丘聽聞佛所說三種乘馬與三種修行人的譬喻後,心生歡喜,依教奉行。

歡喜奉行

譬喻的目的不是評比人物高低,而是讓修行者明白自己在證法、法義通達與福德資糧上各應如何增長。

《今日修行觀照》

世間容易把「有」當成幸福:有家人、有財物、有身體、有資源,都值得歡喜。但佛提醒,凡是會變的東西,一旦被心牢牢抓住,變異時就會生苦。修行不是不要珍惜,而是珍惜時也知道它無常,不把究竟依靠放在必然變化的事物上。

可以珍惜所愛,但不要把「一定不能失去」變成心中的繫縛。

三種乘馬也很適合反觀自己:懂一些佛法,不代表已經見法;見法,也不代表自然善於說法;善於說法,也不表示福德資糧一定具足。每一項都要如實看待。

《慧照心得》

這兩經放在一起看,很有力量。前一經先破「有就一定快樂」的直覺;後一經又破「一項好就代表全部都好」的判斷。

一個人可以證得須陀洹,卻不善解答法義;也可以能善說法,卻福德不多。佛沒有因此否定任何一類,而是把差別明白指出。

修行最重要的是如實:有什麼就承認有什麼,缺什麼就知道缺什麼,不拿一項長處掩蓋另一項不足。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