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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100・別譯雜阿含經

《別譯雜阿含經》卷六(16)〈五濁惡世像法相似令正法漸滅・恭敬佛法戒教授同梵行令正法久住〉

學僧 釋慧照

《別譯雜阿含經》卷六(16) 〈五濁惡世像法相似令正法漸滅・恭敬佛法戒教授同梵行令正法久住〉

摩訶迦葉從禪定起後前往佛所,請問世尊:為何佛初制戒時戒條很少,真正修行者反而很多;如今制戒逐漸增加,能依教奉行的人卻愈來愈少?佛指出,隨著眾生五濁增盛、心行轉惡,正法也逐漸走向衰末,因此如來必須為弟子增加禁戒,但真正順佛語、持禁戒的人反而稀少。

世尊以真金漸減而相似金出現作喻,又以海中船舫載寶過多終至沉沒作喻,說明正法的衰滅不是大地、水、火、風從外面毀壞,而是佛法內部出現惡欲、惡威儀、顛倒法義與毘尼,乃至把犯說成不犯、不犯說成犯、輕罪說重、重罪說輕;這些像法句味與正法相似,最容易令正法逐步被混淆取代。

佛最後明示五種令法衰滅的因緣,以及相反的五種令正法久住之因。關鍵就在對佛、法、戒、教授者與佛所讚同梵行者,是否真正恭敬、尊重、供養並至心向之。正法久住,不只靠文字保存,更要靠修行人以恭敬與實行護持。

(一二一)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尊者摩訶迦葉。住舍衛國西園林中毘舍佉講堂。彼大迦葉。於日沒時。從禪定起。往詣佛所。頂禮佛足。在一面坐。

如此聽聞:當時佛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尊者摩訶迦葉住在舍衛國西園林毘舍佉講堂。日沒時,迦葉從禪定中起身,前往佛所,頂禮佛足後,在一面坐下。

於日沒時。從禪定起。往詣佛所。

迦葉仍由禪定而起,隨即親近世尊請法。修定與求法相續,沒有因自己已有深修便停止受教。

頂禮佛足。在一面坐。

長老大德仍守弟子恭敬之禮,然後才請問甚深法義。

而白佛言。世尊。以何因緣。如來初始制戒之時。極為尟少。修行者多。今日何故。制戒轉增。履行者少。

迦葉向佛提出一個重要問題:為什麼如來最初制定戒律時,戒條非常少,真正修行的人卻多;到了今日,戒條愈來愈增加,真正依戒實行的人反而變少?他所問的不只是戒條數目,而是僧團修行品質為何出現相反變化。

初始制戒之時。極為尟少。修行者多。

早期禁戒雖少,修行者心地較純,依教奉行的人反而較多。

制戒轉增。履行者少。

後來因過失與問題增加,戒條必須增加,但真正願意照戒實行的人卻逐漸減少。

佛告迦葉。如是如是。眾生命濁。結使濁。眾生濁。劫濁。見濁。眾生轉惡。正法亦末是故如來。為諸弟子。多制禁戒。少有比丘。能順佛語。受持禁戒。

佛先印可迦葉所見確實如此,接著列出眾生命濁、結使濁、眾生濁、劫濁、見濁。當這些濁惡逐漸增盛,眾生心行也愈來愈惡,正法便走向衰末。正因如此,如來才需要為弟子制定更多禁戒;但即使戒條增加,真正能順從佛語、受持禁戒的比丘仍然很少。

眾生命濁。結使濁。眾生濁。劫濁。見濁。

經中把濁惡一項項列出,顯示法運衰退與眾生整體生命、煩惱、眾生行、時劫與知見的染污有關。

眾生轉惡。正法亦末

正法衰末不是孤立事件,與眾生心行日益轉惡密切相連。

多制禁戒。少有比丘。能順佛語。受持禁戒。

戒愈多,正顯示需要防護的過失愈多;而真正困難之處,是人是否願意順佛語而持戒。

諸眾生等。漸漸退沒。譬如金寶漸漸損減。乃至相似金出。如來正法。亦復如是。漸漸損減。像法乃出。像法出故。正法滅沒。

眾生善法逐漸退失,佛以真金作譬喻:真正金寶逐步減少之後,與真金相似的假金便開始出現。如來正法也是如此,當真正正法逐漸減少,與正法相似的像法便出現;像法愈盛,真實正法便愈被遮沒。

譬如金寶漸漸損減。乃至相似金出。

最危險的不是完全不像金的東西,而是「相似金」:外觀看似真金,實質卻已不同。

如來正法。亦復如是。漸漸損減。像法乃出。

正法的衰退是漸進的;當真正修持、正見與戒行減少,外表相似的教說便逐步取代實質。

像法出故。正法滅沒。

像法之所以危險,正因它與正法相似,使人不容易分辨,久而久之真正正法被遮蔽。

迦葉當知。譬如海中所有船舫。多載眾寶。船必沈沒。如來教法。亦復如是。以漸滅沒。

佛又以海中船舫作譬喻:船如果裝載過多寶物,重量超過承受能力,最後必然沉沒。如來教法的衰退,也是一點一點累積問題,逐漸走向滅沒。

多載眾寶。船必沈沒。

寶物本身雖珍貴,若無節制地堆載,也會使船超重沉沒。譬喻提醒,問題累積到一定程度,再堅固的承載也會受損。

如來教法。亦復如是。以漸滅沒。

佛法不是突然一夜消失,而是在錯誤與不如法行持不斷累積後逐步衰退。

如來正法。不因地沒。亦非水火風之所壞。

佛特別指出,如來正法的滅沒,不是因為大地把它吞沒,也不是水災、火災或風災把它破壞。真正危險並不主要來自外在自然力量。

不因地沒。亦非水火風之所壞。

即使外在環境艱難,正法真正能否存在,仍取決於修行者是否依正見、戒律與實修而住。

若我法中。生於惡欲行惡威儀。成就眾惡。法言非法。非法言法。非是毘尼說言毘尼。犯說非犯。非犯說犯。輕罪說重。重罪說輕。

佛接著指出真正使正法受損的情形,是佛法內部生起惡欲、行惡威儀、成就各種惡法;又把正法說成非法,把非法說成正法;不是毘尼的卻說成毘尼;真正犯戒說成沒有犯,沒有犯卻說成犯;輕罪說成重罪,重罪又被說成輕罪。

生於惡欲行惡威儀。成就眾惡。

法的衰退先從人的欲心與行為失守開始,不是只從文字錯誤開始。

法言非法。非法言法。

最直接的顛倒,是把佛法說成不是佛法,又把不合法的事包裝成佛法。

非是毘尼說言毘尼。

戒律與僧制若被任意改說,修行判準就會失去依據。

犯說非犯。非犯說犯。

該承認的過失被合理化,原本沒有過失的行為反而被定罪,是非便完全顛倒。

輕罪說重。重罪說輕。

對戒法輕重失去準確判斷,同樣會傷害修行與僧團秩序。

如斯之事。出於世者。皆由像法句味相似。令佛正法。漸漸滅沒。

當前面這些顛倒出現在世間時,往往都帶著與正法相似的句子、語味與形式,因此更難辨認。也正因為「像」,才會使人誤以為那仍是佛法,最後令真正正法一點一點滅沒。

像法句味相似

真正需要警覺的是句子與語味都很像,卻已改變法義與戒義的內容。

令佛正法。漸漸滅沒。

正法不是只怕完全相反的邪說,也怕被相似語言悄悄取代。

迦葉當知。有五因緣。能令法滅。一切咸共。忘失章句。善法退轉。何等為五。

佛告訴迦葉,有五種因緣能令正法衰滅,使大眾共同忘失法的章句,善法也逐漸退轉。佛接著逐一說明這五項。

有五因緣。能令法滅。

正法衰滅不是沒有原因,佛把關鍵具體指出,使後世能夠自我警察。

忘失章句。善法退轉。

法的衰退既表現在教法傳承逐漸忘失,也表現在人的善法實際退失,兩者相互影響。

不恭敬佛。不尊重佛。不供養佛。不能至心歸命於佛。然復依止佛法而住。

第一種因緣,是雖然仍然依止佛法而生活,卻不真正恭敬佛、不尊重佛、不供養佛,也不能以至誠心歸命於佛。外在仍以佛弟子身分而住,內在對佛的敬信卻逐漸失去。

不恭敬佛。不尊重佛。不供養佛。

對佛失去恭敬與尊重,佛弟子的根本依止便開始鬆動。

不能至心歸命於佛。

問題不只是外在禮節,而是內心已不能真正把生命方向歸依於佛。

然復依止佛法而住

最值得警惕的是,外表仍生活在佛法之中,內心卻已失去對佛的至誠。

不敬法。不尊重法。不供養法。於正法中。不能至心。然依法住。

第二種,是雖然仍依正法而住,卻不敬法、不尊重法、不供養法,在正法中也不能至心。法仍在身邊,卻不再被真正珍惜、受持。

不敬法。不尊重法。不供養法。

若把正法看成普通知識,不再珍重,其教化力量就難以進入生命。

於正法中。不能至心。

不是完全不接觸法,而是沒有真心投入。

然依法住

即使身分與生活仍依佛法,若心不至誠,法也可能只剩外殼。

不恭敬戒。不尊重戒。不供養戒。不能至心持所受戒。然依戒住。

第三種,是仍以戒為出家與修行生活依據,卻不真正恭敬戒、不尊重戒、不供養戒,也不能至心持守自己已受的戒法。

不恭敬戒。不尊重戒。不供養戒。

一旦把戒視為負擔而不是防護,持戒的根基便會鬆動。

不能至心持所受戒。

受過戒卻不能至心持戒,正是戒法由實修轉成形式的危險。

然依戒住

外在仍有戒的名義與制度,內在卻不肯真持,這也是像法漸盛的徵兆。

不恭敬教授。不尊重教授。不供養教授。不能至心向教授者。以不恭敬尊重供養。亦不至心向教授故。然復依此教授而住。

第四種,是對教授與教授自己的人都失去恭敬。既不尊重、不供養,也不能至心面向教授者;雖然實際修學仍依靠這些教導而住,心裡卻不再珍惜教法與教導自己的人。

不恭敬教授。不尊重教授。不供養教授。

教導若被輕慢,即使法仍有人講,也不容易真正被接受。

不能至心向教授者

學法需要願意受教;心若對教授者全無敬意,往往也難真正接受規勸。

然復依此教授而住

一方面依賴教導,一方面輕視教導,正顯出內外不相應。

於同梵行佛所讚者。不恭敬。不尊重。不供養。不能至心禮拜問訊。然猶依彼而得安住。

第五種,是對那些同修梵行、又為佛所讚歎的人,不恭敬、不尊重、不供養,也不能至心禮拜問訊;可是自身修行與僧團生活,實際上仍仰賴這些清淨同梵行者才能安住。

於同梵行佛所讚者。不恭敬。不尊重。不供養。

連佛所讚歎的清淨修行者都被輕慢,僧團中敬德之風便會逐漸消失。

不能至心禮拜問訊

外在連基本敬禮問訊都不願至心行持,內在的慢心也就更加增長。

然猶依彼而得安住

自己明明仍從清淨同梵行者得到護持,卻不知感恩尊重,正是正法衰退的重要因緣。

迦葉以此上來五因緣故。能令正法。漸漸滅沒。衰退忘失。

佛把前面的五項收束起來:正因對佛、法、戒、教授與同梵行者失去恭敬尊重,正法便會一點一點滅沒,逐漸衰退,乃至被人忘失。

能令正法。漸漸滅沒。衰退忘失。

正法衰退不是抽象預言,而是可以從修行人日常態度中找到原因。

迦葉復有五因緣故。能令正法。久住於世不沒不退。不忘不失。何等為五。

接著佛說,還有相反的五種因緣,可以使正法長久住世,不至滅沒、不退失,也不被忘失。

能令正法。久住於世不沒不退。不忘不失。

正法是否久住並非無法努力,佛已明確指出可以護持的因緣。

恭敬世尊。尊重於佛。供養於佛。常能至心歸依於佛。

第一項正因,是恭敬世尊、尊重佛、供養佛,並且常常能以至誠心歸依於佛。與前面的不恭敬完全相反,內外都以佛為真實依止。

恭敬世尊。尊重於佛。供養於佛。

恭敬、尊重、供養,使佛不只是信仰名號,而是生命中真正受到尊奉的導師。

常能至心歸依於佛

「常能」表示不是偶爾感動,而是長久把佛作為修行方向與歸依處。

於法於戒。及以教授。同梵行者。亦應供養恭敬尊重至心向之。

對法、對戒、對教授,以及對共同修清淨梵行的人,也都應供養、恭敬、尊重,並以至誠心相向。佛把護持正法的五項正因集中說明:佛、法、戒、教授、同梵行者,都不能只依賴而不尊重。

於法於戒。及以教授。同梵行者。

四項與前面的佛合起來,正好對應五種令法衰退的因緣。

亦應供養恭敬尊重至心向之

不只是形式禮敬,而是內心真正尊重、願意受持與親近。

以此五種善因緣故。能使正法久住於世。不沒不退。不忘不失。

佛明確說,由於這五種善因緣,正法便能長久住在世間,不至滅沒、不會退失,也不被遺忘。

五種善因緣

護持正法不是只靠一件事,而是五方面的恭敬與至心共同成就。

正法久住於世。不沒不退。不忘不失。

這是五善因緣的直接結果:法不只是存在文字中,也能在修行人心行中持續活著。

以是義故。應當恭敬佛法教授同梵行者。

因此佛作出實際教誡:應當恭敬佛、法、教授與同梵行者。這些都是正法得以傳承與安住的重要依止。

應當恭敬佛法教授同梵行者

恭敬不是附屬禮節,而是護持正法的重要修行。

諸比丘等。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諸比丘聽聞世尊說明正法衰滅與久住的因緣後,心生歡喜,依教奉行。

歡喜奉行

知道法為何會滅、又如何能久住之後,真正重要的是從自己開始實行。

月喻.施與 角勝.無信 佛為根本 極老.納衣重 是時.眾減少 外道.法損壞

卷末攝頌以「月喻、施與、角勝、無信、佛為根本、極老、納衣重、是時、眾減少、外道、法損壞」等語,攝持本卷各處主要因緣,使所聞法義便於憶念。

法損壞

最後落在正法損壞之因,也正與此經所說像法相似、五種不恭敬令正法漸滅相應。

《今日修行觀照》

正法會不會久住,看似是很大的事,其實也落在每天很小的態度上:對佛是否真敬,對法是否真學,對戒是否真守,對教導自己的人與清淨同修是否仍有尊重。

正法從來不是別人替我們護持,而是每個人從自己的恭敬與實行開始。

《慧照心得》

佛說正法不是被地水火風毀壞,而是從佛法內部把法說成非法、非法說成法,乃至輕重罪顛倒開始。最難辨的,又正是「像法句味相似」——看起來很像,實質卻已偏離。

護持正法,最重要的不是聲稱自己在護法,而是自己所說、所行,是否仍真實依佛、依法、依戒。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