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三十四卷(19)〈一切見不忍亦不可執・觀身受無常離繫證解脫〉——(九六九)
《雜阿含經》第三十四卷(19)〈一切見不忍亦不可執・觀身受無常離繫證解脫〉 ——(九六九)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佛陀住在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這一經來問佛的,是長爪外道出家。
他一開口便提出一個很徹底的主張:「我一切見不忍。」也就是對一切見解都不接受、不認可。
但佛陀沒有立刻與他談其他見,而是先回頭問他:你所說的「一切見不忍」本身,是不是也是一個見?
時。有長爪外道出家來詣佛所。與世尊面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我一切見不忍
長爪來到佛前,彼此問訊慰勞後,退坐一旁,直接表明自己的立場:
「我一切見不忍。」
他不是說自己接受某一種見,而是把立場推到另一端——所有見,我都不接受。
表面看起來,好像已經超越一切見。
但佛陀立刻指出其中最容易被忽略的一處。
佛告火種。汝言一切見不忍者。此見亦不忍耶
佛陀稱他為「火種」,反問:你說「一切見不忍」,那麼你現在這個「一切見不忍」的見,本身也不接受嗎?
這一問直指核心。
若說一切見都不能忍,卻唯獨抓住「一切見不忍」這一見不放,那仍然只是從一個見轉到另一個見。
若說「我不執一切見」,卻又執著「我不執一切見」,那個執著仍然存在。
長爪外道言。向言一切見不忍者。此見亦不忍
長爪回答:我剛才所說「一切見不忍」,這個見本身,我也不忍。
這一句非常關鍵。
他願意把自己正在說的立場,也放進被檢驗、被捨離的範圍中。
佛陀因此順著這一點,直接指出見如何真正止息。
佛告火種。如是知。如是見。此見則已斷。已捨。已離。餘見更不相續。不起。不生。火種。多人與汝所見同。多人作如是見。如是說。汝亦與彼相似。火種。若諸沙門。婆羅門捨斯等見。餘見不起。是等沙門。婆羅門世間亦少少耳
佛陀告訴長爪:如果真能如此知、如此見,那麼連「一切見不忍」這一見也已斷、已捨、已離,其他見便不再相續、不起、不生。
但佛陀同時提醒他:世間其實有很多人和你持相似的見,也有人同樣說「一切見不忍」。
真正稀有的,不是說出一個看似超越諸見的主張,而是連這個主張本身都真正捨離,使其餘諸見不再生起。
離見不是換上一個「最高的見」,而是連自己所依止的見也能斷、捨、離,使餘見不復相續。
火種。依三種見。何等為三。有一如是見。如是說。我一切忍。復次。有一如是見。如是說。我一切不忍。復次。有一如是見。如是說。我於一忍。一不忍
佛陀接著把世間的立場歸納成三種。
第一種:「我一切忍。」
第二種:「我一切不忍。」
第三種:「我於一忍,一不忍。」
也就是全部接受、全部不接受,或有些接受、有些不接受。
佛陀沒有只針對長爪這一個人的主張,而是把三種見都放到法中觀察。
火種。若言一切忍者。此見與貪俱生。非不貪。與恚俱生。非不恚。與癡俱生。非不癡。繫。不離繫。煩惱。非清淨。樂取。染著生
若主張「我一切忍」,佛說這個見與貪俱生,也與恚、癡俱生。
它是繫縛,不是離繫;是煩惱,不是清淨;有樂取,也有染著生。
這裡看的不是一句話聽起來寬容不寬容,而是這個見背後有沒有貪、恚、癡與取著。
判斷一個見是否導向解脫,不能只看說法漂亮與否,要看它是否仍與貪、恚、癡、繫縛和染著俱生。
若如是見。我一切不忍。此見非貪俱。非恚俱。非癡俱。清淨非煩惱。離繫非繫。不樂不取。不著生
至於「我一切不忍」這一見,佛陀在這裡說它非與貪俱、非與恚俱、非與癡俱,清淨而非煩惱,離繫而非繫,不樂、不取、不著生。
但前面佛已經指出:即使如此,若把「一切不忍」本身抓成一個固定見,它也還需要被斷、被捨、被離。
所以真正的重點仍不是把第二種見建立成最後答案,而是不能在任何見上停住。
火種。若如是見。我一忍。一不忍。彼若忍者。則有貪。乃至染著生。若如是見不忍者。則離貪。乃至不染著生
第三種,是「一忍、一不忍」。
其中所「忍」的一邊,便有貪乃至染著生;所「不忍」的一邊,則離貪乃至不染著生。
佛陀不是只以名稱判斷見,而是看心在其中究竟是取,還是不取;是染著,還是離染。
接下來,佛陀更從「三種見彼此相責」來教多聞聖弟子如何不再住於見。
彼多聞聖弟子所學言。我若作如是見。如是說。我一切忍。則為二者所責。所詰。何等二種。謂一切不忍。及一忍.一不忍。則為此等所責。責故詰。詰故害。彼見責.見詰.見害故。則捨所見。餘見則不復生。如是斷見.捨見.離見。餘見不復相續。不起不生
多聞聖弟子會如此學習:如果我執「一切忍」,另外兩種見便會責問、詰難這個見。
一旦進入彼此相責、相詰、相害,便看見諸見互相對立的過患。
因此,不是忙著替自己的見辯護,而是「捨所見」。
所見既捨,其餘見也不再生。
經文明白說:斷見、捨見、離見,餘見不復相續、不起、不生。
聖弟子面對見解衝突,不是努力把自己的見守到最後,而是由見責、見詰、見害,看清執取本身而捨見離見。
彼多聞聖弟子作如是學。我若如是見。如是說。我一切不忍。者則有二種二詰。何等為二。謂我一切忍。及一忍.一不忍。如是二責二詰。乃至不相續.不起不生
即使主張「我一切不忍」,也是如此。
它同樣會被「一切忍」與「一忍、一不忍」兩邊責問、詰難。
所以聖弟子不把「一切不忍」抓成最後立場。
原典以「乃至」承接前面的斷見、捨見、離見,直到不相續、不起、不生。
彼多聞聖弟子作如是學。我若作如是見。如是說。一忍.一不忍。則有二責二詰。何等二。謂如是見.如是說。我一切忍。及一切不忍。如是二責二詰。乃至不相續.不起不生
第三種「一忍、一不忍」,也完全相同。
它會受到另外兩種見的責詰。
所以三種見沒有哪一種可以拿來永遠安住。
真正的學習,是由此看見見與見相對、相責、相詰、相害的性質,最後不再讓任何見繼續相續生起。
佛陀不是教人從三種見中選一種勝出的,而是教聖弟子不再被三種見任何一邊綁住。
到了這裡,法義開始有一個很重要的轉折。
前半段一直在處理「見」。
接下來佛陀把長爪直接帶回自己的身與受。
因為離見不是只靠思想上的推理,而要在現前身心中觀無常、觀生滅、觀離欲、觀滅盡、觀捨。
復次。火種。如是身色麤四大。聖弟子當觀無常。觀生滅。觀離欲。觀滅盡。觀捨。若聖弟子觀無常。觀滅。觀離欲。觀滅盡。觀捨住者。於彼身。身欲。身念。身愛。身染。身著。永滅不住
佛陀先從這個身說起。
這個粗重四大所成之色身,聖弟子應當觀無常、觀生滅、觀離欲、觀滅盡、觀捨。
如此安住觀察,對身所生的欲、念、愛、染、著,便能永滅不住。
這已經從「我要不要接受某個見」走到真正的身心修行。
離見不能只在頭腦裡完成;還要於這個身如實觀無常、生滅、離欲、滅盡與捨,使身欲、身愛、身染、身著真正止息。
我們最容易把身體當成「我」。
愛這個身、護這個身、為這個身生種種欲與憂。
佛不是叫我們厭棄身體,而是如實看它的無常生滅,不再以愛著緊抓。
火種。有三種受。謂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此三種受。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謂此三受觸因。觸集。觸生。觸轉。彼彼觸集。則受集。彼彼觸滅。則受滅。寂靜。清涼。永盡
佛陀再從身轉到「受」。
受有三種: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
佛陀不是只告訴長爪三種受的名稱,而是直接問它們:何因?何集?何生?何轉?
答案是「觸」。
三受以觸為因、以觸而集、以觸而生、以觸而轉。
觸集,受便集;觸滅,受便滅。
受滅之處,是寂靜、清涼、永盡。
受不是無因無緣突然成為「我的感受」;它依觸而生,觸滅則受滅。能見其因緣,就不必把每一個受抓成我與我所。
彼於此三受。覺苦.覺樂.覺不苦不樂。彼彼受若集.若滅.若味.若患.若出如實知。如實知已。即於彼受觀察無常。觀生滅。觀離欲。觀滅盡。觀捨
對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聖弟子都要如實覺知。
不只知道「現在苦」或「現在樂」。
還要如實知每一種受的集、滅、味、患、出。
如實知之後,再於受觀無常、觀生滅、觀離欲、觀滅盡、觀捨。
這樣的修行,已經比單純追逐樂受、排斥苦受深入很多。
修受,不是追求永遠只有樂受,而是對苦、樂、不苦不樂的集滅味患出都如實知,進而於受離欲而捨。
彼於身分齊受覺如實知。於命分齊受覺如實知。若彼身壞命終後。即於爾時一切受永滅。無餘永滅
對於身分齊的受覺,如實知。
對於命分齊的受覺,也如實知。
身壞命終之後,於彼時一切受永滅、無餘永滅。
經文一路都沒有離開「如實知」。
不是憑推測建立死後之見,而是對現前受的生滅與因緣徹底知見。
彼作是念。樂受覺時。其身亦壞。苦受覺時。其身亦壞。不苦不樂受覺時。其身亦壞。悉為苦邊
樂受現前時,身仍然在敗壞。
苦受現前時,身也仍然在敗壞。
不苦不樂受現前時,這個身同樣在壞。
三受沒有一種可以使身脫離變壞。
所以經文說:「悉為苦邊。」
這讓修行人不再把解脫寄託在換一種更舒服的感受上。
樂受不能使無常之身成為常;苦受與不苦不樂受亦復如此。若只在三受中求安住,仍沒有離開苦的邊際。
於彼樂覺。離繫不繫。於彼苦覺。離繫不繫。於不苦不樂覺。離繫不繫
於樂受覺,離繫而不被繫縛。
於苦受覺,也是離繫不繫。
於不苦不樂受覺,同樣離繫不繫。
重點不是讓某種受永遠不出現,而是受現前時,不再被它捆住。
樂,不被樂綁。
苦,不被苦綁。
中性的受,也不在其中迷失。
三受皆可現前,而聖弟子的關鍵在「離繫不繫」——有受而不被受牽走。
於何離繫。離於貪欲.瞋恚.愚癡。離於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我說斯等。名為離苦
那究竟從什麼繫縛中離開?
佛陀說:離貪欲、離瞋恚、離愚癡,進而離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佛說這就叫做:「離苦。」
這讓全經從「一切見不忍」真正落到了佛法的目的。
不是建立一個更高明的見,而是離貪瞋癡、離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佛法真正要離的,不只是錯誤意見,而是貪、瞋、癡以及由此相續的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就在佛陀為長爪說這段法時,經文突然把視線轉向站在佛後的舍利弗。
而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修證因緣。
當於爾時。尊者舍利弗受具足始經半月。時。尊者舍利弗住於佛後。執扇扇佛
當時,尊者舍利弗受具足才經過半個月。
他站在佛陀身後,手執扇子為佛搧風。
表面上,他只是侍奉世尊。
但佛為長爪說法的每一句,他都在聽。
這場對外道所說的法,同時成為舍利弗深入觀行的因緣。
時。尊者舍利弗作是念。世尊歎說於彼彼法。斷欲。離欲。欲滅盡。欲捨
舍利弗心中生起這樣的理解:世尊在種種法上讚說的是——斷欲、離欲、欲滅盡、欲捨。
他不是只聽懂一句話。
而是抓住佛陀整段說法的修行核心:不取、離欲、滅盡、捨。
爾時。尊者舍利弗即於彼彼法觀察無常。觀生滅。觀離欲。觀滅盡。觀捨。不起諸漏。心得解脫
就在那個時候,舍利弗對彼彼諸法觀察無常、觀生滅、觀離欲、觀滅盡、觀捨。
結果是:「不起諸漏,心得解脫。」
佛陀正在教長爪,舍利弗卻在身後把所聞之法直接轉為現前觀行。
真正的聞法,不只是聽懂佛在說什麼,而是當下依所聞之法觀無常、生滅、離欲、滅盡、捨,使諸漏不起而心得解脫。
這也讓人看見,佛說同一段法,不同根器的人都能依之得到相應利益。
舍利弗由此心得解脫。
長爪也在同一場法中得法眼淨。
爾時。長爪外道出家遠塵離垢。得法眼淨。長爪外道出家見法.得法.覺法.入法。度諸疑惑。不由他度。入正法.律。得無所畏
長爪外道在聽法之後「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經文接著一連串說:見法、得法、覺法、入法、度諸疑惑、不由他度、入正法、律、得無所畏。
他不再只是靠佛告訴他一個答案。
法已經被他親自看見。
真正度疑,不只是有人替我們解答,而是自己見法、得法、覺法、入法,到了「不由他度」。
長爪原本以「我一切見不忍」來見佛。
現在他不再停在那個見。
他親自見法之後,下一步便是請求進入正法、律中修行。
即從坐起。整衣服。為佛作禮。合掌白佛。願得於正法.律出家.受具足。於佛法中修諸梵行
長爪從座而起,整理衣服,向佛作禮,合掌請求:願在正法、律中出家、受具足,在佛法中修諸梵行。
這是一個很大的轉變。
一開始,他帶著自己的見來。
現在,他願意放下原來的依止,真正走入佛所教的修行。
佛告長爪外道出家。汝得於正法.律出家.受具足。成比丘分
佛陀允許長爪在正法、律中出家、受具足,成為比丘。
他的身份改變了。
但真正重要的,不只是身份名稱改變,而是他接著依出家的目的真正修行。
即得善來比丘出家。彼思惟。所以善男子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乃至心善解脫。得阿羅漢
長爪即以「善來比丘」而得出家。
他開始思惟:善男子所以剃除鬚髮、著袈裟衣,以正信捨家出家學道,究竟是為了什麼?
經文最後直接收到:「乃至心善解脫。得阿羅漢。」
他沒有把出家停留在形式。
而是把出家所為之事做到究竟。
真正出家的完成,不在袈裟穿上之時,而在依正法修行,直到心善解脫。
佛說是經已。尊者舍利弗.尊者長爪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說完這一經,尊者舍利弗、尊者長爪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場說法,兩位修行人都得到重大成就。
舍利弗在佛後執扇聞法,觀無常、生滅、離欲、滅盡、捨,不起諸漏,心得解脫。
長爪由外道之見進入法眼清淨,出家修行,乃至得阿羅漢。
而整經真正貫穿始終的,是一個「捨」字。
捨見。
捨身愛。
於受觀捨。
離繫。
離貪瞋癡。
最後心得解脫。
從捨見到捨著,從觀無常到離貪瞋癡,佛陀不是教長爪得到一個更好的見,而是一步一步把心帶向離苦解脫。
《今日修行觀照》
這一經很適合拿來照自己最容易忽略的一種執著:「我認為自己沒有執著。」
長爪說:「我一切見不忍。」
聽起來很徹底。
可是佛第一句就問:「此見亦不忍耶?」
這對修行人是一個很好的提醒。
有時我說:「我不跟人比較。」可是心裡又覺得「那些會比較的人不如我」。
我說:「我已經不執著了。」卻很執著別人一定要承認我很放下。
我說:「我什麼見都不抓。」卻又死死抓住「我的無見」。
這些都需要照見。
真正的捨,不是換一個更高的位置去看別人的執著,而是連「我正在捨」都不拿來形成新的我慢與所見。
這一經後半又給了很實際的方法。
觀身:無常、生滅、離欲、滅盡、捨。
觀受也一樣。
今天身體舒服,知道它會變。
身體不舒服,也知道它會變。
樂受生起,知它因觸而起。
苦受生起,也知它因觸而起。
不苦不樂受,也照樣觀察。
不要樂時就想永遠留住。
苦時就覺得永遠不會過去。
受來時如實知,受滅時如實知;不被樂拖走、不被苦綁住,就是「離繫不繫」的當下練習。
《慧照心得》
讀九六九經,我最先被佛陀那一句問住:「汝言一切見不忍者。此見亦不忍耶?」
我覺得這句話像一面鏡子。
因為人真的很容易把「反對執著」本身變成另一種執著。
學佛之後尤其要小心。
知道常見不對,就執著斷見。
知道有見不對,又執著空見。
知道不應著見,最後又有一個「我不著見」可以自豪。
佛陀這一問,一下就把最後那個藏起來的抓取也照出來。
佛法真正深的地方,是連自己認為最正確、最清淨的立場,也願意放到法中照見它是否仍被取著。
我也很受用後面佛陀談三種見。
「一切忍。」
「一切不忍。」
「一忍、一不忍。」
佛沒有讓弟子在三個選項裡找一個永遠站住的地方。
而是讓多聞聖弟子看到:只要成為所執之見,就會與另外的見相責、相詰、相害。
所以最後是:斷見、捨見、離見。
這讓我想到,我們世間很多爭論,就是如此。
每個人先抓一個見。
然後找理由護它。
別人提出另一個見,我就要打倒它。
最後法還沒有看清楚,心已經被瞋恚與我慢纏住。
如果一場論議使貪瞋癡愈來愈重,即使嘴上談的是佛法,也應回頭看看自己是不是又住進了「見」。
而佛陀後面忽然不再談見,直接說身、說受,我覺得這個轉折非常重要。
因為真正的佛法不能只在辯論裡。
這個身就在變。
這個受就在生滅。
這才是現前可以觀的法。
尤其「三受觸因」這一段,我覺得非常實際。
今天一個人說一句話,我心裡苦。
如果我只說:「他讓我痛苦。」那苦就全部變成一個堅固故事。
但如果我開始看:觸、受、受的集、受的滅、受的味、受的患、受的出,心就開始從故事回到法。
從「誰害我受苦」轉回「這個受如何因觸而生、如何因緣而滅」,很多纏縛就在這裡開始有鬆開的可能。
舍利弗那一段也讓我很感動。
他只是在佛後執扇。
佛正在對長爪說法。
可是舍利弗沒有想:「這不是在對我說。」
他聽到法,就直接觀。
觀無常、觀生滅、觀離欲、觀滅盡、觀捨。
結果不起諸漏,心得解脫。
這提醒我:每一部經,不一定只屬於經中那個被佛問答的人。
若我真的聽進去,它也正在對我說。
真正會聽法的人,不只問「佛當時在教誰」,更會問「這一句法,我現在能不能拿來照自己的心」。
最後長爪也很有力量。
他不是聽完說:「佛說得很好。」然後回去繼續做原來的自己。
他得法眼淨之後,直接請求出家。
最後心善解脫,得阿羅漢。
從「我一切見不忍」,一直走到「心善解脫」。
這中間真正發生的,不是換了一套哲學。
而是見被捨了、愛著被觀了、三受被如實知了、貪瞋癡被離了。
所以苦真正有了盡頭。
佛法不是把我們訓練成更會持見的人,而是讓我們在身受心法中真實離取、離繫、離苦,直到心善解脫。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