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三十一卷(3)〈二禪至四禪・定中觀五蘊而向解脫〉
# 《雜阿含經》第三十一卷(3)〈二禪至四禪・定中觀五蘊而向解脫〉
——(八六七)~(八七○)
## (八六七)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前一篇從初禪說起,佛陀教比丘不住著禪定之相,而於五蘊作無常、苦、空、非我的思惟。到了這一經,修行次第向前進入第二禪,但觀照的核心並沒有改變。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如是行.如是形.如是相。息有覺有觀。內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第二禪具足住。
第二禪中,有覺、有觀止息,心更加內淨專一,於定中生起喜樂。
與初禪相比,心已更為寂靜;但佛陀仍然不讓弟子停住在禪定的喜樂中。定愈深,仍須以智慧如實觀察身心。
若不如是行.如是形.如是相憶念。而於色.受.想.行.識法思惟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
不再憶念、執取第二禪的行、形、相,而回到色、受、想、行、識五蘊本身。
五蘊仍然要觀作如病、如癰、如刺、如殺,並觀無常、苦、空、非我。禪定雖然殊勝,卻沒有使因緣所生的五蘊變成常住不變;因此智慧仍須繼續深入。
於此等法心生厭離.怖畏.防護。厭離.防護已。於甘露法界以自饒益。
當五蘊被如實看見,心對它不再只是愛著與攀取,而生起厭離與防護。
這裡的厭離,是從錯誤的執取中退出;防護,則是不讓心再次隨著貪愛而被五蘊束縛。由此向「甘露法界」而行,正是向不死、寂滅之法前進。
此則寂靜。此則勝妙。所謂捨離。一切有餘愛盡.無欲.滅盡.涅槃。
真正的寂靜與勝妙,仍然不是禪樂本身,而是「捨離」。
一切殘餘愛染盡除,無欲、滅盡,最後所指向的是涅槃。
因此,佛陀在第二禪中所教的方向與初禪完全一致:由定而觀,由觀而離愛,由離愛而向滅盡。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八六八)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這一經承接前經,因此原典以「如上說」略去已經說過的第二禪與五蘊觀,直接指出如實知見成熟之後的兩種方向:現法解脫,或尚未究竟而繼續向般涅槃與相應天趣前進。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彼如是知.如是見。欲有漏心解脫.有有漏心解脫.無明漏心解脫。
如是知、如是見之後,欲有漏、有有漏、無明漏心得解脫。
這與前篇初禪所說完全相應:禪定不是單獨的目的,真正的結果是透過如實知見,使欲、有與無明的繫縛得到解脫。
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當解脫成就,修行人自己清楚知道:
生死已盡, 梵行已立, 所作已作, 不再受後有。
這是修行到達究竟解脫時的明確知見。
若不解脫。而以彼法。欲法.念法.樂法取中般涅槃。若不爾者。取生般涅槃。若不爾者。取有行般涅槃。若不爾者。取無行般涅槃。若不爾者。取上流般涅槃。
若尚未在現法中完全解脫,仍依對此法的欲、念、樂,而有中般涅槃、生般涅槃、有行般涅槃、無行般涅槃、上流般涅槃等不同歸趣。
佛陀所指出的重點仍是:修行已經朝向出離與般涅槃,不是只求在禪定中得到一段安樂的經驗。
若不爾者。彼以欲法.念法.樂法生自性光音天。若不爾者。生無量光天。若不爾者。生少光天。
若尚未如前證得般涅槃,則依此修法功德,有生於自性光音天、無量光天、少光天的情形。
這裡與第二禪相應,也讓我們看見:同樣修禪,依智慧、離欲與解脫程度不同,其結果亦有差別。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八六九)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修行次第再向前,來到第三禪。前面第二禪尚有定生喜樂;到了第三禪,對喜的貪著進一步離開,而以捨、正念、正智安住。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如是行.如是形.如是相。離貪喜捨住。正念正智。覺身樂。聖人能說能捨念樂住。第三禪具足住。
第三禪中離於貪喜,以捨而住,又具正念、正智,身覺於樂。
禪定愈深入,心愈細緻、平穩。然而即使到了這樣的境界,佛陀仍將修行重新帶回智慧觀照。
若不爾者。以如是行.如是形.如是相。於受.想.行.識法思惟如病.如癰.如刺.如殺。乃至上流。
此處本站原典直接寫「於受、想、行、識法」,並以「乃至上流」略說承接前面已經完整說過的修觀次第。
因此不必自行補展原典沒有寫出的文字;只需知道其法義承接前文:對身心諸法如實觀照,不住著禪相,而一路向厭離、離欲、解脫乃至上流般涅槃而行。
若不爾者。以彼法。欲法.念法.樂生遍淨天。若不爾者。生無量淨天。若不爾者。生少淨天。
若尚未如前達到解脫或般涅槃,則依此法的修習,有生遍淨天、無量淨天、少淨天的情形。
經文一再讓我們看見同一原則:禪定的層次可以不同,但佛陀真正引導弟子的方向,始終是不要住著其中,而應繼續向離愛與解脫前進。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八七○)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到了第四禪,苦樂、憂喜進一步止息,心安住於捨與淨念之中。這是四禪次第中更加寂靜、平等的一層。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比丘如是行.如是形.如是相。離苦息樂。前憂喜已滅。不苦不樂捨。淨念一心。第四禪具足住。
第四禪中,苦已離、樂已息,先前的憂喜也已滅去,安住於不苦不樂的捨,淨念一心。
到了這裡,禪定中的粗重感受已進一步平息,心更加清淨平等。
可是佛陀的教導仍然沒有改變:再寂靜的定,也不可成為新的執取。
若不如是憶念。而於色.受.想.行.識思惟如病.如癰.如刺.如殺。乃至上流般涅槃。
不去憶念、攀著第四禪之相,而於色、受、想、行、識繼續如實思惟。
經文以「乃至上流般涅槃」承接前面已經說過的完整道路。由五蘊觀照而生厭離、離欲,乃至依不同修行程度向般涅槃前進。
這再一次說明:禪定越深,並不代表就可以放下智慧觀照;反而是在心寂靜時,更清楚看見諸法不可執取。
若不爾者。或生因性果實天。若不爾者。生福生天。若不爾者。生少福天。
若尚未達到前面的般涅槃,則依第四禪的修習功德,有生因性果實天、福生天、少福天的情形。
經文仍然依同一架構說明:究竟者走向解脫;尚未究竟者,也依所修禪法而有相應果報。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四禪。如是四無色定亦如是說
卷中最後以一句略說,把同樣的修行原則延伸到四無色定。
原典沒有逐一定名展開,也沒有重新寫出前面所有觀法,因此我們依原典保留這個承接即可。
這句話非常重要:即使超越色界四禪,進一步修到四無色定,佛陀所指出的根本方向仍然相同——不住著定境,以智慧向離愛、滅盡與涅槃前進。
## 今日修行觀照
從第二禪、第三禪到第四禪,我們會看到心愈來愈寂靜。
有覺有觀止息, 喜逐漸淡去, 苦樂憂喜也漸次止息, 最後安住於捨與淨念。
如果只看修行境界,這已經非常殊勝。
然而這幾經最值得我們注意的,反而是佛陀每一次都把修行重新帶回五蘊的觀察。
為什麼?
因為寂靜本身如果被抓住,仍然會成為執取。
我們在日常修行中也會遇到類似情況。
有一天念佛念得很好,心非常安定,便希望明天也一定要有同樣感受。
有一次靜坐很清明,下一次坐下來便一直等待那個清明境界再出現。
甚至有時候心稍微寂靜,就開始認為:「我的修行是不是已經到某個程度了?」
這些念頭本身,就可能重新成為攀緣。
經文教我們的方法很清楚:
境界生起,知道境界生起。 境界寂靜,知道境界寂靜。 境界改變,也知道它正在改變。
不必排斥好的境界,也不需要抓住它。
因為無論多麼殊勝,只要仍是因緣所生,就不可執取為「我」與「我所有」。
所以真正穩定的修行,不是要求自己永遠保持某一種感受,而是無論境界如何變化,都逐漸學會如實知道、如實觀察,而不隨它流轉。
## 慧照心得
從初禪一路讀到第四禪,我感受到佛陀似乎一直在做一件事:
把弟子從「得到境界」帶向「放下境界」。
一般人修行,很自然會希望得到一些東西。
希望心更靜。 希望煩惱少一點。 希望禪坐舒服一點。 希望念佛更有法喜。 甚至希望自己有所證得。
這些願望並不奇怪。
但是經文一路向前,佛陀卻一次又一次提醒我們:即使真正進入禪定,也仍要看五蘊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繼續向無常、苦、空、非我的方向觀察。
這讓我明白:
佛法真正要成就的,不是「我得到一個非常好的境界」,而是那個一直想抓住一切的「我」,慢慢不再抓了。
第二禪有第二禪的喜樂。
第三禪有第三禪的樂住。
第四禪有捨、有淨念一心。
每一層都比前面更加寂靜。
可是再寂靜,也只是修行路上的因緣。
若心說:「這個境界很好,我要永遠留下它。」
愛又生了。
若心說:「我有這個境界,所以我比別人修得好。」
我慢又生了。
若境界一失去,就痛苦、懊惱、追尋,執取又回來了。
所以佛陀最後指向的,不是「永遠保有某個禪定」,而是:
一切有餘愛盡。 無欲。 滅盡。 涅槃。
甚至經文最後說:
「如四禪。如是四無色定亦如是說。」
意思十分深。
不是到了更高、更細的定境,就可以停止觀照;境界再高,也仍不能拿來當作最後的依靠。
真正的依靠,是智慧。
真正的安穩,是離愛。
真正的寂靜,不只是心暫時沒有雜念,而是那個對一切境界非要抓住不可的力量,漸漸止息。
今日修行,也可以從這裡開始。
好境界來,不貪。 壞境界來,不拒。 清淨時,知道清淨。 散亂時,知道散亂。
一切皆如實看。
能如此一次一次練習,我們便不是只在尋求一個更好的境界,而是在學習真正的放下。
定能令心寂靜。 慧能令心不著。 不著,才真正走向解脫。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