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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99・雜阿含經

《雜阿含經》第三十卷(4)〈信人有五種過患・莫因一人而退失善法〉

學僧 釋慧照

《雜阿含經》第三十卷(4)

〈信人有五種過患・莫因一人而退失善法〉

——(八三七)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信人者。生五種過患。

佛陀在這一經先直接提出:若把自己的信敬過度繫在某一個人身上,可能生起五種過患。

這裡不是說不能恭敬善知識,而是在提醒:修行的根本依止,不能只建立在某一位自己敬重的人身上。

因為人會有變化;如果一個人的信心完全隨著某個人而起落,連帶也可能失去親近僧眾、聽聞正法的因緣。

彼人或時犯戒違律。為眾所棄。恭敬其人者。當作是念。此是我師。我所重敬。眾僧棄薄。我今何緣入彼塔寺。

第一種情況,是自己所敬重的人犯戒違律,因而被僧眾擯棄。

若信心只繫在這個人身上,就可能想到:「這是我所尊敬的老師,現在僧眾卻棄離他,我又何必再進入寺院?」

問題便從一個人的過失,慢慢擴大成自己與整個僧團的疏離。

不入塔寺已。不敬眾僧。不敬僧已。不得聞法。不聞法已。退失善法。不得久住於正法中。是名信敬人生初過患。

佛陀把這個退失的次第說得很清楚。

不再進入塔寺,接著不再恭敬僧眾;不再親近僧眾,就失去聞法的因緣;不聞法,善法逐漸退失,最後難以久住於正法。

所以真正需要警覺的,不只是對某個人的失望,而是這份失望會不會一路把自己帶離正法。

復次。敬信人者。所敬之人犯戒違律。眾僧為作不見舉。

第二種情況,同樣是自己所敬重的人犯戒違律,而僧眾對他作「不見舉」。

這時考驗的仍然不是那個人而已,而是自己的信心到底安住在哪裡。

若把「我敬重這個人」等同於「我所依止的全部佛法」,就很容易因為他的遭遇而一起動搖。

敬信彼人者。當作是念。此是我師。我所敬重。而今眾僧作不見舉。我今何緣復入塔寺。

敬信那個人的人可能會想:這是我的老師,是我所敬重的人,如今僧眾對他作不見舉,我還何必進入寺院?

這正顯示「信人」的危險:原本只是對一人的敬重,最後卻變成對整個僧團生起隔閡。

一旦把個人的情感放在正法之前,自己的修行也會跟著受影響。

不入塔寺已。不敬眾僧。不敬眾僧已。不得聞法。不聞法已。退失善法。不得久住於正法中。是名敬信人故生第二過患。

結果與第一種情況相同。

遠離塔寺、失去對僧眾的恭敬,接著失去聞法因緣,最後自己的善法退失。

佛陀反覆把這條因果次第說出來,就是提醒我們:真正受損的,最後往往是自己的法身慧命。

復次。彼人若持衣缽。餘方遊行。

第三種情況甚至沒有犯戒。

自己所敬重的人只是持著衣缽,到其他地方遊行。

這裡更能看出佛陀所指出的問題,並不只在老師犯錯,而在於自己是否把全部修行都依附在一個人身上。

敬彼人者。而作是念。我所敬人著衣持缽。人間遊行。我今何緣入彼塔寺。

所敬重的人離開了,自己便想:「他已經到別處遊行,我還去寺院做什麼?」

如果只有某一位老師在時才願意親近佛法,他一離開,自己的修行也跟著停止,這份依止便還不穩固。

善知識可以引導我們入法,但不能讓我們永遠只停在對一個人的依賴。

不入塔寺已。不得恭敬眾僧。不敬眾僧已。不得聞法。不聞法已。退失善法。不得久住於正法中。是名敬信人故生第三過患。

佛陀再次指出同樣的結果。

因一人離開,就不再親近僧團;不親近僧團,就漸漸失去聞法與修學的因緣。

可見真正穩固的修行,不應隨著一個人的去留而中斷。

復次。彼所信敬人捨戒還俗。

第四種情況,是自己所敬重的人捨戒還俗。

這對一個深深敬重他的弟子而言,很容易產生衝擊。

但佛陀所要提醒的,仍是不要把一個人的選擇,變成自己離開正法的理由。

敬信彼人者。而作是念。彼是我師。我所敬重。捨戒還俗。我今不應入彼塔寺。

若心完全繫在那個人身上,就可能因為老師還俗,自己也不願意再進入寺院。

這時真正需要回頭看的是:自己原來所信的是佛法,還是只信一個自己喜愛、尊敬的人?

人有自己的因緣與選擇,但正法並不因某一個人的改變而失去價值。

不入寺已。不敬眾僧。不敬僧已。不得聞法。不聞法已。退失善法。不得久住於正法中。是名敬信人故生第四過患。

如果因為一個人還俗,就進一步遠離僧眾、不再聞法,自己的善法也會因此退失。

所以佛陀把焦點一次又一次拉回自己。

別人的變化是別人的因緣;自己的修行,仍須自己守護。

復次。彼所信敬人身壞命終。

第五種情況,是自己所敬重的人命終。

生死本來就是世間必然之事,再受尊敬的人,也不能永遠住世。

因此,如果修行只靠一個人的存在來支撐,當他離世時,自己的信心也可能失去依靠。

敬信彼人者。而作是念。彼是我師。我所敬重。今已命終。我今何緣入彼塔寺。

所敬之人命終,弟子悲傷是自然的。

但如果因此認為「老師已不在,我又何必再到寺院」,悲傷便進一步變成自己離開修行的因緣。

佛陀正是在這裡提醒我們:善知識能帶我們入門,但最後所依止的應當是正法,而不是某個人的肉身能否長久存在。

不入寺故。不得敬僧。不敬僧已。不得聞法。不聞法故。退失善法。不得久住於正法中。是名敬信人故生第五過患。

第五種過患的結果,仍與前面相同。

從不再進寺開始,一步一步變成不敬僧、不聞法,乃至善法退失,不能久住正法。

五種情況雖然不同,但共同的關鍵只有一個:不要讓自己的法心完全繫在某一個人的變化上。

是故。諸比丘。當如是學。我當成就於佛不壞淨。於法.僧不壞淨。聖戒成就。

佛陀最後沒有叫弟子從此不敬任何人,而是把修行重新安立在四不壞淨上。

對佛不壞淨、對法不壞淨、對僧不壞淨,以及聖戒成就,才是能長久支撐修行的根本。

人會犯錯、會遠行、會還俗,也終究會死亡;但真正安住於三寶與戒,自己的修行便不必隨一個人的變化而一起退失。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問自己一個很直接的問題:我的信心,是建立在佛法上,還是主要建立在某一個我喜歡、信任、敬重的人身上?

親近善知識很重要,恭敬師長也很重要。

但如果有一天,自己敬重的人犯錯、離開、改變,甚至命終,我是否連佛法也一起放下?

這一經提醒我們,不能把兩件事情混在一起。

一個人的行為需要依他的行為來看;佛法僧與戒,仍然是自己修行的依止。

當所敬重的人有所變化時,可以難過,可以重新判斷,也可以保持距離;但不要因此不再親近僧眾、不再聞法、不再修行。

尤其當心中生起「某某人都這樣了,我還修什麼」時,更要看清:這正是自己的法心正在被一個人的變化牽走。

這時可以重新回到佛、法、僧與戒。

把依止安穩下來,自己的修行才能走得長久。

《慧照心得》

這一經非常值得現代學佛人深讀。

佛陀說了五種過患,而五種情況其實很不一樣。

有人犯戒被僧眾擯棄。

有人受到僧團處分。

有人只是到別處遊行。

有人捨戒還俗。

有人只是因為生命無常而命終。

有的是過失,有的根本不是過失。

可是為什麼都可能造成同一種後果?

因為問題不只出在那個人,而是在自己的信心放錯了位置。

若心裡只有:「他是我的老師。」「我只相信他。」「他不在,我就不去了。」那麼這個人一有變化,自己的法也跟著斷了。

經文反覆說出一條很清楚的退失次第:不入塔寺,不敬眾僧,不得聞法,不聞法,退失善法,最後不能久住於正法。

這條次第很值得警惕。

一個人不一定是在某一天突然離開佛法,更多時候,是先因為某一個人而失望。

失望之後,不再親近。

不再親近,就不再聞法。

不再聞法,原本建立起來的善法慢慢淡去。

最後回頭一看,才發現自己已離正法很遠。

所以佛陀在最後重新說四不壞淨。

不是叫我們從此不相信人、不敬師長。

善知識仍然要親近,真正有德行的師長仍然值得恭敬。

但善知識真正的作用,是帶我們走向佛、法、僧與戒,而不是把我們永遠綁在他個人身上。

一位好的老師,應使弟子的法心越來越穩。

即使有一天老師不在眼前,弟子仍然知道如何依法而行。

這才是真正的受教。

因此,本經可以給我們一個很重要的修行提醒:

敬人,但不要只依人。

親近善知識,但最後要安住於法。

人有無常,三寶與修行的方向不可因此失去。

當信心從「只信某一個人」慢慢轉成對佛、法、僧的不壞淨與對戒的安住,我們才真正開始有能力,在世事與人事的變化中,守住自己的法心。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