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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99・雜阿含經

《雜阿含經》第十九卷(15)〈盜取僧物微細之食亦非無罪・石蜜與二餅皆示戒慎於微〉——(五二八~五二九)

學僧 釋慧照

——(五二八~五二九)

前一經說沙彌守眾僧果園,盜取七果奉養和上。

到了這兩經,數量又更少。

一經只是斧刃上所著的石蜜, 一經只是兩個石蜜餅。

但經文仍然沒有把它們當成「小到沒有關係」。

因為戒所守的,不只是數量大小。

真正要守的是:

這個東西是不是我的? 有沒有得到允許? 是不是因為覺得太少,就放鬆了不與取的界限?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乃至尊者大目犍連言。我於路中見一大身眾生。其舌廣長。見有利釿。炎火熾然。以釿其舌。乘虛而行。啼哭號呼。

大目犍連見到一個大身眾生。

舌頭廣長, 又有鋒利的釿, 火焰熾然, 不斷以釿砍其舌。

眾生乘虛而行, 啼哭號呼, 承受苦痛。

這個苦相很重。

但真正重要的,仍然不是只看「受什麼苦」。

而是回頭看:

當初到底做了什麼?

業報經真正要我們學的,不是記住苦相,而是在果報現前以前,先從因地把自己的手與心守住。

若只看果報, 容易停在畏懼。

若再往前追到業因, 才知道今天應該怎麼守。

乃至佛告諸比丘。此眾生者。過去世時。於此舍衛國迦葉佛法中出家作沙彌。以斧破石蜜。供養眾僧。著斧刃者。盜取食之。

佛陀指出:

這個眾生過去在迦葉佛法中出家作沙彌。

當時以斧破石蜜, 準備供養眾僧。

事情做到這裡, 本來是在作供僧之事。

但經文接著說:

「著斧刃者。盜取食之。」

也就是沾在斧刃上的石蜜, 他私自取來吃了。

數量看來非常少。

甚至很容易讓人覺得:

「這只是沾在刀刃上的一點點。」

可是佛陀仍然明確用「盜取」二字。

物雖微,若明知非己所有而擅自取用,不與取的性質不會因為東西少就自動消失。

這一經最深的警醒, 就在「太少了,應該沒關係」這種心。

很多戒行的鬆動, 往往不是從大事開始。

而是從:

一點點, 沒人看到, 反正不值多少。

一次一次, 慢慢把界限磨掉。

戒最需要守的地方,正是自己最容易說「這麼一點沒關係」的地方。

而且這些石蜜本來是「供養眾僧」。

所以問題不只是一般物品。

他正在處理供僧之物, 卻從中先取一部分自己受用。

承辦供養之事,更要分清「我在處理」與「這是我的」完全不是同一件事。

緣斯罪故。入地獄中受無量苦。地獄餘罪。今得此身。續受斯苦。

佛陀接著說:

因為這個罪業, 入地獄中受無量苦。

地獄餘罪未盡, 如今仍續受其苦。

這一段和前面的「七果」一樣, 都在提醒我們:

不要用物品大小, 去猜測因果是否值得在意。

修戒不是等到「大到算犯罪」才開始,而是在最微細的不應取處,就知道停止。

如果小處一直放過, 人的心很容易慢慢學會:

「只要不多就可以。」

接著就可能變成:

「再多一點也沒關係。」

所以微細戒慎, 其實是在保護未來不往更大的地方滑落。

諸比丘。如大目犍連所見。真實不異。當受持之

佛陀再次印證:

大目犍連所見, 真實不異。

並教諸比丘「當受持之」。

這裡的受持, 非常適合落在一句:

不因物小而失戒。

真正穩固的清淨,不是有人看時不取,而是連自己覺得微不足道的地方,也願意守住。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諸比丘聞法歡喜奉行。

而下一經, 又把同一法義再說一次。

只是這次不是斧刃上的石蜜, 而是兩個石蜜餅。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乃至尊者大目犍連言。我於路中見是大身眾生。有雙鐵輪在兩脅下。熾然旋轉。還燒其身。乘虛而行。啼哭號呼。

大目犍連見到一個大身眾生。

兩脅下各有鐵輪, 熾熱燃燒, 不斷旋轉, 反覆燒灼其身。

同樣是極重的苦相。

經文接著才揭示:

過去所盜取的, 只是兩個石蜜餅。

乃至佛告諸比丘。此眾生者。過去世時。於此舍衛國迦葉佛法中出家作沙彌。持石蜜[麩-夫+并]供養眾僧。盜取二[麩-夫+并]著於掖下。

佛陀指出:

這位眾生過去同樣於迦葉佛法中出家作沙彌。

他拿著石蜜[麩-夫+并]準備供養眾僧。

卻私自盜取兩個, 藏在腋下。

經文特別寫出:

「著於掖下。」

這已經不只是順手吃掉。

而是知道這不是自己的, 卻刻意藏起來帶走。

「藏」本身就顯示心裡知道不應取;明知而仍取,比單純誤拿更值得警醒。

人的心其實常常知道。

知道要藏, 知道不能讓人看到, 知道如果被發現不好交代。

這些都在提醒:

自己已經越界了。

當一件事需要偷偷做、怕人知道時,往往正是最該停下來檢查自己的時候。

兩個餅, 真的不多。

但經文仍然完整保留這個故事, 就是要讓我們不要只用「多少」來衡量。

真正要看的是:

僧物非己, 卻故意盜取。

緣斯罪故。已地獄中受無量苦。地獄餘罪。今得此身。續受斯苦。

佛陀說:

因這樣的罪業, 已在地獄中受無量苦。

地獄餘罪未盡, 如今仍續受。

這與(五二八)完全相應。

一個是斧刃上少量石蜜, 一個是兩個石蜜餅。

兩經放在一起, 法義更清楚:

不要用「只有一點」替自己開脫。

小物之所以值得慎重,不只因為物本身,而是每一次擅取,都在訓練自己的心往「不與而取」靠近。

修戒, 就是反過來訓練:

不是我的, 就不拿。

無論多寡, 無論有人無人, 無論方不方便。

諸比丘。如大目犍連所見。真實不異。當受持之

世尊再次說:

大目犍連所見, 真實不異。

並教諸比丘受持。

兩經的「受持」放在一起, 就是很清楚的戒慎於微。

大戒從小處守成;能在微細處不自欺,遇到大利益時才更有力量不越界。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這一組經到這裡, 把僧物的法義一層一層說細:

不時分油, 盜七果, 取斧刃石蜜, 藏兩個石蜜餅。

數量愈來愈小, 提醒卻愈來愈深。

佛法守戒,不只防大惡,也護微細心念;因為真正的大偏差,常從一次次被自己原諒的小越界開始。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察:

我有沒有一種習慣——

只要東西很小, 就覺得可以不問?

辦公室的一點物品, 團體的一點食物, 別人桌上的一點東西, 公家的小資源,

因為「不值多少」, 就覺得拿一下沒關係。

這兩經提醒的, 正是這個地方。

價值小,不代表界限不存在;真正的誠實,是在沒有人會計較的地方,自己仍不越過。

也可以觀察:

有沒有哪一件事情, 自己會刻意藏著做?

若一定要藏, 不敢讓人知道,

就很值得停一下:

為什麼不能光明正大?

這一問, 常常就能把心拉回來。

### 《慧照心得》

讀這兩經,我最有感的不是果報有多重。

而是:

東西真的很少。

一個只是「著斧刃者」, 一個只是「二[麩-夫+并]」。

如果換成平常人的心,

很容易說:

「這也要算嗎?」

可是經文正是在這裡告訴我:

修行不能只用自己的感覺來判斷。

自己覺得小,不等於戒的界限就不存在;正因為小,才最容易讓人放鬆。

我也注意到兩經都有一個共同點:

本來是在「供養眾僧」。

正在做善事。

但善事進行中, 夾入了一點私取。

這讓我很警醒。

人有時候會因為自己正在做佛事、 做公益、 做團體工作,

就覺得:

「我也辛苦了,拿一點應該沒關係。」

可是如果沒有得到允許, 仍然要分清楚。

自己有付出,不等於就自然取得了對公物、僧物任意取用的權利。

這對我做任何佛法工作, 其實都很重要。

越是為佛法做事, 越不能因為「我是在做善事」, 就放鬆自己的界限。

反而要更清楚:

什麼是我的, 什麼是團體的, 什麼是信施的, 什麼是眾人的。

分得越清楚, 心越安穩。

我也很有感於「著於掖下」。

藏起來這個動作, 其實心裡已經知道了。

如果真的認為完全沒問題, 又何必藏?

所以這兩經讓我提醒自己:

每當想偷偷做一件事, 先問一句:

「如果這件事完全如法,我為什麼怕人知道?」

不自欺,是戒行很重要的根;敢把自己的行為放到光明處檢視,很多偏差就會在還沒發生以前停住。

最後我覺得,

七果也好, 一點石蜜也好, 兩個餅也好,

真正要守的其實不是物。

是心。

不讓心學會:

「小的可以拿。」

不讓心學會:

「沒人看到可以拿。」

不讓心學會:

「我做很多事,所以可以拿。」

戒慎於微,就是在最小的地方守護最重要的心;微處不失,久而久之,清淨就有根。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