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2卷(20-3)〈若五陰無我誰當受報之疑・正觀五陰非我非我所而厭離解脫〉——(五八後段)
《雜阿含經》第2卷(20-3)〈若五陰無我誰當受報之疑・正觀五陰非我非我所而厭離解脫〉——(五八後段)
——(五八後段)
前篇第五十八經中段,世尊已由五陰因緣、味患離一路說到我慢與無我慢:凡夫於色受想行識見我、異我、相在,於此生我慢;多聞聖弟子則不於五陰作如是見。到了本篇後段,比丘進一步追問:「何所知.何所見。盡得漏盡?」世尊先以一切過去、未來、現在,內外、麤細、好醜、遠近的五陰,教人如實知見「非我.不異我.不相在」,指出如此知、如此見,疾得漏盡。隨後會中另一位鈍根比丘卻因此生起疑惑:「若無我者……誰當受報?」世尊知道其心念後,並沒有轉去建立另一個常住受報者,而是再次帶回五陰無常、苦、變易的正觀,最後直指「非我.非我所」;多聞聖弟子由如是觀而修厭、離欲、解脫,眾多比丘於說法時不起諸漏、心得解脫。
比丘白佛。善哉所說。更有所問。何所知.何所見。盡得漏盡
前面比丘已經問過五受陰的根、集、生、觸,陰與受的關係,五陰是否相關,五陰之名,五陰各自因緣,味患離,我慢如何生,以及如何得無我慢。到了這裡,他把問題再推到最後:究竟要知道什麼、看見什麼,才能盡諸漏?
第五十八經問到最後,仍然回到「知」與「見」。修行不是只有懂名相,而是要以什麼知見來看五陰,才能真正令漏止息。
佛告比丘。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
世尊先從一切色說:過去、未來、現在,內外、麤細、好醜、遠近,全部都應如實知見「非我.不異我.不相在」。這與前文凡夫於五陰「見我.異我.相在」正好相反。
非我觀不是只在自己討厭的境界上用。好色、醜色,近色、遠色,過去未來現在一切色,都要同樣如實觀察,不再依其建立我與我所。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受、想、行、識也是如此。一切五陰都不能被拿來建立一個固定常住的我。
粗的我執常在色,細的我執卻可能藏在受、想、行、識。只要還有一陰被牢牢抓成「我」,我見就仍有立足之處。
比丘。如是知。如是見。疾得漏盡
世尊直接總結:「如是知。如是見。疾得漏盡。」不是另外尋找一個更深的我,而是對五陰如實知見非我、不異我、不相在。
漏盡的方向,不是再找一個更深的「真我」安放其中,而是對五陰如實知見:非我、不異我、不相在。
爾時。會中復有異比丘。鈍根無知。在無明[穀-禾+卵]起惡邪見。而作是念。若無我者。作無我業。於未來世。誰當受報。
會中另一位比丘卻生起疑惑:若無我,作無我業,未來世誰當受報?這顯示若把無我誤解成什麼都沒有,便容易進一步誤解業果。
「無我」若被誤解成「沒有因果、沒有業報」,就已離開正見。世尊接下來不是建立一個常住我來補洞,而是重新以五陰無常、苦、變易導回正觀。
爾時。世尊知彼比丘心之所念。告諸比丘。於此眾中。若有愚癡人。無智明。而作是念。若色無我。受.想.行.識無我。作無我業。誰當受報。如是所疑。先以解釋彼。
世尊知道其心念後,沒有順著問題去建立一個常住的「誰」,而是先把疑惑重新導回五陰本身。
凡夫一直問「誰在受?」世尊卻先問「色受想行識究竟是常還是無常?」佛法不是先建立一個受報者,而是先把五陰如實看清。
云何比丘。色為常耶。為非常耶
答言。無常。世尊
色是無常。這是世尊首先讓比丘確認的地方。
若無常者。是苦耶
答言。是苦。世尊
既然無常,經文接著指出是苦。凡無常變易之法,都不能成為永恆可靠的依止。
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於中寧見是我.異我.相在不
答言。不也。世尊
既然色無常、苦、變易,多聞聖弟子便不應於其中見我、異我、相在。
非我不是先強迫自己相信一個結論,而是從無常、苦、變易如實觀察。當五陰確實不能常住,就沒有理由再把它們抓成固定的我。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受、想、行、識完全相同,都是依無常、苦、變易而觀,不於其中建立我、異我、相在。
是故。比丘。若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非我所。如是見者。是為正見。
世尊在這裡把正見明確說出:一切色「非我.非我所」,如是見者,是為正見。
正見不是否定業果,而是不再把無常五陰認作我與我所。世尊面對「誰當受報」的疑惑,真正導回的是五陰非我非我所之正見。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受、想、行、識也是如此,都應以非我、非我所正觀。
多聞聖弟子如是觀者便修厭。厭已離欲。離欲已解脫。
多聞聖弟子如此觀五陰,便修厭;厭已離欲;離欲已解脫。無我觀不是冷冰冰的思想,而是直接導向離欲解脫。
正見若真正進入心,結果不是爭論「有我無我」,而是修厭、離欲、解脫。能不能離欲,才是無我觀有沒有真正落實的重要檢驗。
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解脫後有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世尊將「誰當受報」的疑惑,真正帶回五陰正觀與解脫。
佛法面對「我是誰、誰受報」的疑惑,最終不是讓人沉迷推論,而是導向五陰正觀、厭、離欲與解脫。能離苦,才是這一問真正應當抵達之處。
佛說此經時。眾多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
佛說此經時,眾多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這顯示本經非我正見直接指向漏盡解脫。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陰根.陰即受 二陰共相關 名字.因.二味 我慢疾.漏盡
第五十八經最後保留總攝偈:「陰根.陰即受/二陰共相關/名字.因.二味/我慢疾.漏盡」。整部經由五受陰之根、欲貪、陰陰相關、五陰因緣、味患離、我慢與無我慢,一路走到疾得漏盡,至此完整收束。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若一個境界讓「我」變得很重,可以先不急著回答「我是誰」,而是觀察現在究竟是哪一陰現前:身體不舒服,是色;心裡難受,是受;腦中反覆想,是想;想做出反應,是行;一直分別判斷,是識。
再問:它常嗎?會不會變?既然會變,它適合被抓成「這就是我」嗎?再看看自己是不是又加了一層「這是我的」:我的身體、我的感受、我的面子、我的遭遇。
今日若一個境界讓「我」變得很重,不必急著回答「我是誰」。先依本經觀五陰:無常嗎?苦嗎?變易嗎?既然如此,還適合抓成我、我所嗎?
對自己的身口意行為仍然負責,但不必在業果相續中另外建立一個常住不變的我。
《慧照心得》
第五十八經最後這一段,我覺得非常重要。因為「若無我者,誰當受報」這個問題其實很自然。只要一聽無我,很多人第一個反應可能就是:既然沒有我,那誰修行、誰造業、誰受果?是不是什麼都沒有?
但經文很清楚。佛陀沒有因為這個問題,就改口說其實有一個永遠不變的我在受報,也沒有說既然無我,那就沒有業報。
佛陀做的,是把問題重新帶回五陰。色是常還是無常?無常。無常是不是苦?是苦。既然無常、苦、變易,還適不適合見它是我、異我、相在?不適合。受想行識也是如此。
我覺得這就是佛法很重要的地方。我們總想找到一個「誰」,佛陀卻一直叫我們看「法」。不是先想像一個實體,而是看色怎麼變、受怎麼變、想怎麼變、行怎麼變、識怎麼變,因緣怎麼續,業怎麼造,果怎麼現,但其中找不到一個永遠固定不變的我。
所以無我不是沒有因果,而是因果相續不需要一個常住我來成立。
如果把無我理解成「反正沒有我,所以做什麼都沒有關係」,那正是經文說的惡邪見。佛陀反而把正見說得很清楚:「彼一切非我.非我所。如是見者。是為正見。」
五陰有,生滅有,苦樂有,業果有,但不能在這些因緣法上另外抓出一個常住的我。
我覺得這樣反而更能負責。因為不需要一直保護一個我,就可以更誠實看自己的行為。善就是善,錯就是錯,因就是因,果就是果,不必每一件事都繞回「這對我的形象怎樣」「別人怎麼看我」。
本經後面又說:「多聞聖弟子如是觀者便修厭。厭已離欲。離欲已解脫。」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檢驗。
如果天天談無我,欲貪卻越來越重,我慢越來越大,那可能只是談理論。真正的無我觀,應該令人少一點取、少一點欲、少一點我慢,多一點解脫。
第五十八經從頭到尾真的很完整。一開始說五受陰欲為根,再說有欲貪者是五受陰,再說五陰各有因緣、有味、有患、有離,再說於五陰見我異我相在生我慢,不如此見則得無我慢,最後又說一切五陰非我、非我所,如是正見,修厭、離欲、解脫。
整條道路可以很清楚地看見:欲貪使五陰成為受陰;我取使五陰成為我慢所依;如實觀五陰無常、苦、變易,則見非我非我所;由正見而修厭,由厭而離欲,由離欲而解脫。
所以這一篇給我的提醒是:不要把「無我」再抓成一個新的概念。真正要做的,是在每一個色受想行識現前時,少一個「我」,少一個「我的」。慢慢地,五陰還是五陰,因果還是因果,但心不再一直把自己綁進去。
「若無我者,誰當受報」若只停在思辨,很容易落入邪見;世尊卻把我們重新帶回五陰無常、苦、變易,教人正見「非我.非我所」。無我不是否定因果,而是不再於因緣生滅的五陰中建立一個常住我。真正的驗證,是由正觀而修厭,由厭而離欲,由離欲而解脫。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