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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99・雜阿含經

《雜阿含經》第2卷(1)〈五陰非我非我所・無所取著自覺涅槃與五比丘漏盡解脫〉——(三三~三四)

學僧 釋慧照

《雜阿含經》第2卷(1)〈五陰非我非我所・無所取著自覺涅槃與五比丘漏盡解脫〉——(三三~三四)

——(三三~三四)

第一卷最後,尊者舍利弗教輸屢那於五受陰正觀非我、非我所,由無所攝受而無所著,乃至自得涅槃。進入第二卷,世尊仍從五陰非我之法繼續深入。第三十三經對諸比丘說明:正因五陰非我,所以五陰有病、有苦、有變易;若能於一切五受陰如實觀非我、非我所,便能於世間都無所取,從無所取而無所著,自覺涅槃。第三十四經則在鹿野苑對餘五比丘說同一核心法義,最後明確記載五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這兩經前後相映,使「非我」不只成為知見,更直接落到取著止息與解脫。

(三三)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非是我。若色是我者。不應於色病.苦生。亦不應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無我故。於色有病.有苦生。亦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世尊先從最直接的地方說明:

「色非是我。」

若色真的是一個能完全作主、完全支配的我,那麼色就不應生病,不應生苦,也應當能隨意命令它:

要這樣就這樣, 不要這樣就不要這樣。

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身體會老、會病、會痛,會有許多不由自己決定的變化。

世尊因此指出:

「以色無我故。」

受、想、行、識也是如此。

我們可以希望感受永遠舒服,卻做不到。

可以希望某些念頭不要出現,卻未必做得到。

可以希望心行永遠照自己的意思發展,也做不到。

識也是因緣而起,並非一個完全自主的常住實體。

五陰非我,不只是抽象哲理;最直接的證明,就是五陰不能完全依「我的意思」存在與變化。正因不能自在主宰,所以不應把它們執取為真實常住的我。

這也提醒修行人:

「非我」不是厭惡身體,也不是否定生命。

而是如實承認:

五陰有其因緣,有其變化,不是我能完全控制的常住自體。

比丘。於意云何。色為是常.為無常耶

比丘白佛。無常。世尊

比丘。若無常者。是苦不

比丘白佛。是苦。世尊

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於中寧見有我.異我.相在不

比丘白佛。不也。世尊

世尊接著一步一步問。

色是常還是無常?

比丘答:

無常。

無常是不是苦?

答:

是苦。

若無常、苦,又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會不會在其中見有我、異我、相在?

答:

「不也。世尊。」

這條觀法在卷一已反覆出現,到了卷二一開始再次確認:

無常 → 苦 → 變易 → 不應見我、異我、相在。

五陰既然一直變,就沒有適合建立一個固定常住之我的地方。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故。比丘。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觀察。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世尊隨即把觀察範圍全部展開。

無論是:

過去、未來、現在; 內、外; 麤、細; 好、醜; 遠、近,

一切色都應如實觀:

「非我.不異我.不相在。」

受、想、行、識也是如此。

這表示非我觀不能挑選。

不能只有衰老的色不是我,年輕健康的色就變成我。

不能只有苦受不是我,樂受就變成我。

不能只有自己討厭的念頭不是我,自己最認同的思想就一定是我。

真正的非我觀,是把過去未來現在、內外、好醜、遠近的一切五陰平等放在智慧中觀察,不因喜歡就抓為我,也不因厭惡才說非我。

比丘。多聞聖弟子於此五受陰非我.非我所。如實觀察。如實觀察已。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到了這裡,第三十三經把非我觀直接帶到解脫。

多聞聖弟子於五受陰:

非我, 非我所。

而且不是只在概念上接受,是:

「如實觀察。」

然後經文給出一條非常清楚的次第:

如實觀察五受陰非我、非我所 → 於諸世間都無所取 → 無所取故無所著 → 無所著故自覺涅槃。

這裡與第一卷第三十二經的「無所攝受、無所著、自得涅槃」直接相承。

真正困住人的,不只是五陰本身。

而是對五陰起取。

一取,就要它照自己的意思存在。

一變,就苦。

若如實觀非我、非我所,取便失去根基。

非我觀真正要斷的,是「取」。不把五陰抓成我與我所,才能無所取;無所取,才能無所著;無所著,經文直接說「自覺涅槃」。

而後面的: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正是解脫知見的完成。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三十三經就在「歡喜奉行」中收束。

從五陰非我開始,最後到無取、無著、自覺涅槃,整條修行路線非常完整。

接著第三十四經,世尊來到波羅奈國鹿野苑,對餘五比丘再說同一核心之法,而結果更直接顯現為漏盡心解脫。

(三四)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波羅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餘五比丘。色非有我。若色有我者。於色不應病.苦生。亦不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無我故。於色有病.有苦生。亦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這一經的開頭與前經非常接近。

世尊仍從:

「色非有我」

開始。

若色有我,理應能完全作主;但實際上色會病、會苦,也不能任意命令它永遠照自己的願望存在。

所以:

「以色無我故。」

受、想、行、識也是如此。

同一法義在兩經中重複,不是多餘,而是在不斷讓修行人回到最根本的觀察:

五陰是不是能由我自在作主?

若不能,為何還要把它牢牢抓成我?

比丘。於意云何。色為是常.為無常耶

比丘白佛。無常。世尊

比丘。若無常者。是苦耶

比丘白佛。是苦。世尊

比丘。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是我.異我.相在不

比丘白佛。不也。世尊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同樣的問答再次出現。

色無常。

無常是苦。

無常、苦,是變易法。

所以多聞聖弟子不在其中見:

是我、 異我、 相在。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這一次重複,也讓法義變得更加清楚:

非我不是先建立一套思想,再要求自己相信。

而是從現實直接觀察。

五陰變不變?

若變,就不能當成永遠不變的我。

是故。比丘。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非我所。如實觀察。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這裡的文字與第三十三經略有不同。

第三十三經說:

「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

第三十四經這裡則直接說:

「彼一切非我.非我所。」

兩經放在一起,正好讓觀法互相照明。

一方面:

不應於五陰見我、異我、相在。

另一方面:

也不應把五陰認作我、我所。

「我」是身分認取。

「我所」是佔有與攝取。

很多時候,即使嘴上說「這不是我」,心裡仍然緊緊抓住:

這是我的身體。

我的感受。

我的想法。

我的成就。

我的關係。

我的東西。

所以非我觀若不進到「非我所」,取著仍然容易存在。

「非我」鬆開對五陰的身分認取,「非我所」進一步鬆開對五陰的佔有。兩者同時如實觀察,心才真正有機會離取離著。

比丘。多聞聖弟子於此五受陰見非我.非我所。如是觀察。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法義再次回到同一條完整次第。

見五受陰:

非我, 非我所。

如是觀察後:

於諸世間都無所取。

無所取,所以無所著。

無所著,所以自覺涅槃。

這兩經一再把「涅槃」與「無取無著」連在一起。

也提醒我們:

修行不是努力創造一個特別的境界,再叫它涅槃。

而是把造成繫縛的「取」一層一層放下。

沒有取,就沒有著。

沒有著,心才能真正解脫。

佛說此經已。餘五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

到了這一句,第三十四經與第三十三經有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差別。

第三十三經最後是諸比丘歡喜奉行。

第三十四經則明確說:

「餘五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

也就是說,這一法不只是可理解的理論。

當五陰非我、非我所真正被如實觀察,取著止息,漏也能不起,心得解脫。

這是經文本身直接記載的結果。

非我觀的目的不是建立一種哲學立場,而是斷取著、止諸漏、令心得解脫。若只會談非我而取著依舊強盛,修行仍未真正落到經文所指之處。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三十四經就在五比丘心得解脫之後,以諸比丘歡喜奉行收束。

三十三、三十四兩經連讀,可以很清楚地看見:

五陰非我 → 五陰非我所 → 如實觀察 → 無所取 → 無所著 → 自覺涅槃 → 不起諸漏 → 心得解脫。

這也正是第二卷一開始所立下的修行主軸。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觀察一件自己最容易說「我的」的事。

可能是:

我的身體。

我的家庭。

我的財產。

我的想法。

我的成就。

我的修行。

我的名聲。

先不用急著把它推開。

只是靜靜問自己:

這個東西能永遠照我的意思存在嗎?

它會不會變?

如果會變,那麼當它改變時,我的心為什麼那麼痛苦?

再往下看:

是不是因為我不只接觸它,而是已經把它抓成:

「我。」

或:

「我的。」

這就能直接用第三十三、第三十四經來觀。

不是逼自己說「都不要」。

而是練習看見:

它可以存在。

我也可以珍惜。

但不一定要把它抓成一個永遠不能變的「我」與「我所」。

今日觀照的重點,不是強迫自己失去一切,而是看清「取」如何生起。能少一分「一定是我、一定屬於我」,就少一分隨變異而生的苦。

《慧照心得》

第二卷一開始的三十三、三十四經,幾乎把第一卷最後的法義重新接住。

第一卷最後說:

非我、非我所。

無攝受。

無所著。

自得涅槃。

第二卷一開始又說:

非我、非我所。

無所取。

無所著。

自覺涅槃。

這不是重複而已。

它像是在告訴我們:

這是修行非常重要的核心,不能只讀過一次就放下。

我們每天最習慣的,就是「我」和「我的」。

我的身體。

我的感受。

我的想法。

我的生活。

我的財產。

我的名聲。

我的關係。

甚至我的痛苦。

很多時候,一件事情本身的變化,未必已經那麼苦。

真正讓苦變大的,是:

「這是我的,怎麼可以變?」

身體老了。

若只是看見老,這是色的變化。

但若再加上:

「我的身體不應該老。」

苦就加深。

別人不認同我們的想法。

若只是知道意見不同,那只是想的差異。

但若心裡認定:

「這是我的想法,你怎麼能否定?」

苦又加深。

所以世尊第一步不是叫我們去逃離世界。

而是問:

色是不是我?

如果真的是我,為什麼我不能叫它永遠健康?

為什麼不能叫它不老?

為什麼不能叫它完全不苦?

這個問題很直接。

受也是如此。

如果感受真的是我,為什麼我不能永遠只留下樂受?

想也是如此。

如果思想真的是一個固定的我,為什麼我的想法一生中會不斷改變?

行、識也是如此。

越如實看,越會發現:

五陰的確一直在因緣中變化。

所以佛陀不是要我們消滅五陰。

而是要我們不要在變化的五陰上建立一個不變的我。

這一點很重要。

「非我」若被誤解,很容易變成否定自己。

但佛法不是要人變成:

「我什麼都不是。」

也不是要人討厭身體。

而是要看清:

身體是色。

感受是受。

表象認知是想。

造作是行。

了別是識。

各自依因緣而生滅。

如實知道它們,而不必再額外抓一個「這就是永恆的我」。

更進一步,第三十四經說:

「非我.非我所。」

這對我很有提醒。

因為有時候,我們可以說:

「身體不是永恆的我。」

可是還是會說:

「但這是我的身體。」

一個「我的」,取著又回來了。

所以經文一直往下走:

非我。

非我所。

無所取。

無所著。

自覺涅槃。

這條次第非常完整。

真正的修行,不是把世界丟掉。

而是心不再到處把世界抓成「我的」。

能使用,但不必佔有。

能愛護,但不必執著。

能承擔,但不必把一切建立成自我。

這樣五陰變時,心才不必跟著崩潰。

而第三十四經最後更明確:

「餘五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

這句讓我更知道:

佛說非我,不是為了辯論。

不是讓我們多一個佛學名詞。

而是真的要解脫。

若學了非我,卻更執著自己的見解,那就走反了。

若懂了非我,卻拿來否定別人,也走反了。

真正的非我,應該讓「取」越來越少。

「我的」越來越輕。

心越來越不被變化綁住。

五陰會變,不是問題;把會變的五陰抓成「我、我所」,才使苦不斷增長。世尊教我們如實觀非我、非我所,不是要否定生命,而是要止取、離著;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