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第三十七卷(18)〈賢聖捨行不在外相・離十惡依十善是真清淨〉——(一○四○)
《慈悲導言》
人常容易把「清淨」放在外相上:洗得乾淨、穿得潔淨、守某種儀式、做某種布施,便以為自己已經修行清淨。
佛陀在這一經沒有否定布施,也沒有停留在外在儀式,而是直接把修行帶回身、口、意:真正應當捨離的,是殺、盜、邪婬、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瞋、邪見。
所以,「捨」不是只把東西施出去;更深的捨,是把內心與行為中的不善,一一放下。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金師精舍 時。有異婆羅門於十五日。洗頭已。受齋法。被新長髮白[疊*毛]。手執生草。來詣佛所。與世尊面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
這位婆羅門依自己所奉行的方式,在十五日洗頭、受齋法、穿著新淨衣物、手執生草,而來見佛。
這些都是外在可見的修法形式。佛陀接下來所要問的,正是:這些形式背後,所謂的「捨」,究竟是什麼?
爾時。佛告婆羅門。汝洗頭被新長髮白[疊*毛]。是誰家法 婆羅門白佛。瞿曇。是學捨法
婆羅門把自己所行稱為「學捨法」。
「捨」本來就是修行中非常重要的方向;但同樣說一個「捨」字,所捨的是什麼、如何捨,法義可能完全不同。因此佛陀繼續追問,不停在名稱上。
佛告婆羅門。云何婆羅門捨法 婆羅門白佛言。瞿曇。如是十五日。洗頭受持法齋。著新淨長髮白[疊*毛]。手執生草。隨力所能。布施作福。瞿曇。是名婆羅門修行捨行
婆羅門所理解的捨行,包括齋法、清潔衣身、執持生草,以及隨自己的能力布施作福。
這裡可以清楚看見,他所說的「捨」,仍主要表現在儀式與布施上。布施當然能成就福德,但佛陀接下來要指出:賢聖法、律中的捨行,還要更深入到自己的行為、語言與心念。
佛告婆羅門。賢聖法.律所行捨行異於此也 婆羅門白佛。瞿曇。云何為賢聖法.律所行捨行
一句「異於此也」,把整經真正的法義轉折顯露出來。
佛陀不是與婆羅門爭論儀式,而是把「捨」重新安立在修行的根本上:若真正要捨,首先應當捨離會令自己與眾生受苦的不善業。
佛告婆羅門。謂離殺生。不樂殺生。如前清淨分廣說。依於不殺。捨離殺生。乃至如前清淨分廣說。離偷盜。不樂於盜。依於不盜。捨不與取。離諸邪婬。不樂邪婬。依於不婬。捨非梵行。離於妄語。不樂妄語。依不妄語。捨不實言。離諸兩舌。不樂兩舌。依不兩舌。捨別離行。離於惡口。不樂惡口。依不惡口。捨於麤言。離諸綺語。不樂綺語。依不綺語。捨無義言。斷除貪欲。遠離苦貪。依無貪心。捨於愛著。斷除瞋恚。不生忿恨。依於無恚。捨彼瞋恨。修習正見。不起顛倒。依於正見。捨彼邪見。婆羅門。是名賢聖法.律所行捨行
佛陀把「捨」說得非常具體。
不殺生,就是依不殺而捨殺生;不偷盜,就是依不盜而捨不與取;乃至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都不是抽象的道理,而是在自己的身口上真實止惡。
再往內觀,還要捨貪、捨瞋、捨邪見。
所以這一段不只是「十善業」的列舉,而是在告訴我們:修行的捨,必須落到每一個會造苦的地方。
依於不殺,捨離殺生;依於無貪,捨於愛著;依於無恚,捨彼瞋恨;依於正見,捨彼邪見。真正的「捨」,是讓不善法在身、口、意中逐漸沒有立足之處。
婆羅門白佛。善哉。瞿曇賢聖法.律所行捨行 時。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坐起去
婆羅門聽懂了。
他原先所理解的捨,偏重於齋法、外在清淨與布施;聽佛說法之後,才看見賢聖法、律中的「捨」,是從生命本身開始淨化。
能夠聽聞不同於自己原有認知的法,而歡喜隨喜,這本身也已經是一種放下:放下固執己見,讓正法真正進入心中。
《今日修行觀照》
今日可以不急著問自己:「我做了多少善事?」
先安靜看看:
我今日有沒有因為自己的欲望,使眾生受到傷害? 有沒有取不應取之物? 有沒有以語言欺騙、挑撥、傷人,或說了許多沒有利益的話? 看見別人的所有,心中是否不斷想佔為己有? 遇到不順己意的人事,瞋心是否立刻升起? 自己的見解,是否常被貪、瞋、癡帶著走?
修「捨」不一定要等到有很多東西可以布施。
當殺心起而能不隨殺心走,這就是捨。 當貪念起而能不被貪念牽去,這就是捨。 當瞋恚升起而願意停止傷害,這也是捨。 當發現自己見解顛倒,願意依正見重新觀察,更是捨。
一日能捨一分不善,身口意便清淨一分。
《慧照心得》
讀這一經,我們很容易照見一件事:人常喜歡抓住「看得到的修行」。
衣服整潔、儀式莊嚴、齋戒有規矩、布施有數目,這些都有它們的位置;可是佛陀把我們再帶深一層——若外面十分清淨,心裡仍然貪;若儀式做得完整,口中仍然妄語、兩舌、惡口;若布施很多,卻仍以瞋恚傷人,那麼真正應捨的東西,還沒有捨掉。
因此這一經中的「捨」,非常值得修行人反覆觀照。
不是只有「我願意給出去什麼」,也要問:
我願意放下什麼?
願不願意捨殺害? 願不願意捨侵奪? 願不願意捨欲染? 願不願意捨一句明知不實的話? 願不願意捨挑撥人與人之間的語言? 願不願意捨傷人的口氣? 願不願意捨無益而散亂的言語? 乃至願不願意捨自己緊抓不放的貪、瞋與顛倒見?
能這樣修,佛法就不只在外相。
它會真正進入我們的身、口、意。
修行走到最後,不是把自己裝飾成一個「清淨的人」,而是讓那些染污自己的法,一樣一樣真正離開。
賢聖法、律中的捨,不只在於捨財作福,更在於依善法而捨不善法;由不殺而捨殺,由不盜而捨盜,由真實語而捨妄語,由無貪而捨愛著,由無恚而捨瞋恨,由正見而捨邪見。外相可以莊嚴修行,真正使生命清淨的,仍是身、口、意一分一分離惡向善。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