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第四十三卷(14)〈知有諍與無諍,棄捨諍法、修習無諍法;須菩提以無諍道,於後知法如法〉
《中阿含經》第四十三卷(14) 〈知有諍與無諍,棄捨諍法、修習無諍法;須菩提以無諍道,於後知法如法〉
世尊前面已分別欲樂與苦行、結盡與不盡、內樂與五欲樂、真實與無義之語、齊限與無齊限,以及隨國俗法而不執己名。現在佛把前面所說一一重新放到「有諍」與「無諍」之中檢驗。凡令身心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而與邪行相應者,佛說為有諍;凡能離苦、離煩、離熱、離憂慼而與正行相應者,佛說為無諍。如此辨明之後,不是只停在知道差別,而是明確教導:棄捨諍法,修習無諍法。最後以須菩提行無諍道而知法如法作證,並以「此行真實空,捨此住止息」收束,使無諍不只成為語言上的和氣,而成為離欲、斷結、知時說法、正行止息的完整修行。
有諍法.無諍法。云何有諍法。云何無諍法。
世尊現在直接提出兩種法:有諍法與無諍法。
前面所說的每一項修行與言語,都將依這兩個方向重新辨明。
「諍」不只是在外與人爭辯。凡一種行法使身心生苦、生煩、生熱、生憂慼,心便已在擾動之中;若能離開這些,與正行相應,才是真正無諍。
若欲相應與喜樂俱。極下賤業。為凡夫行。此法有諍。
若行與欲相應、與喜樂俱的凡夫之行,佛說此法有諍。
此法有諍。
前面佛已說欲樂是一邊,現在又從「諍」來判定它。
只要心依五欲求樂,就必須不斷追逐境界;境界若不如願,苦與煩熱便隨之生起,因此不能成為無諍之法。
以何等故此法有諍。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是故此法則有諍也。
佛直接說明為什麼欲樂之法有諍:因為其中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是邪行。
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
有諍的判斷不是看表面是否有人爭吵,而是看法本身是否帶來苦、煩、熱、憂慼。
若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相應。此法有諍。
另一邊的自身苦行,同樣被佛說為有諍。
它至苦、非聖、與義不相應,所以雖然與五欲享樂方向相反,仍不能因此成為無諍。
以何等故此法有諍。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是故此法則有諍也。
原因仍然是其中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是邪行。
是故此法則有諍也。
由此可以看見,佛不是用「享樂」或「吃苦」來判定修行高下,而是看它是否真正離苦、離煩、離熱、離憂慼。
離此二邊。則有中道。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覺.趣於涅槃。此法無諍。
離開欲樂與自身苦行兩邊,就有中道。
此中道能成眼、成智,使心自在而成定,趣向智慧、趣向覺悟、趣向涅槃,因此佛說這是無諍法。
離此二邊。則有中道。
此法無諍。
無諍不是沒有原則,也不是兩邊都不得罪,而是依能趣智、趣覺、趣涅槃的中道而行。
以何等故此法無諍。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是故此法則無諍也
佛說,中道之所以無諍,是因為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是正行。
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
「有諍」與「無諍」至此有了清楚判準:邪行帶來苦煩熱惱,正行則使這些逐漸止息。
有結不盡。此法有諍。以何等故此法有諍。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是故此法則有諍也。
結使若尚未滅盡,佛說此法有諍。
因為結不盡,心仍被貪、瞋、癡等煩惱繫縛,就仍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
有結不盡。此法有諍。
真正的無諍不能只從表面不與人衝突來看。若內心結使仍盛,即使外表安靜,苦與熱惱仍在其中。
有結滅盡。此法無諍。以何等故此法無諍。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是故此法則無諍也
結使若已滅盡,佛說此法無諍。
因為結盡之後,不再有由結使引起的苦、煩、熱、憂慼,所行成為正行。
有結滅盡。此法無諍。
所以無諍的深處,不是學會忍住爭執,而是煩惱根本真正減少乃至滅盡。
不求內樂。此法有諍。以何等故此法有諍。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是故此法則有諍也。
若不求內樂,佛說此法有諍。
心若不向內修離欲、寂靜、正定之樂,便容易繼續依外境求樂,因此仍有苦、煩、熱、憂慼。
求於內樂。此法無諍。以何等故此法無諍。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是故此法則無諍也
若求於內樂,佛則說此法無諍。
前面已說這種內樂是聖樂、無欲樂、離樂、息樂、正覺之樂;它使心由外求轉向內修,由欲染轉向寂靜,所以屬於正行。
求於內樂。此法無諍。
佛並沒有把一切「求樂」都列為有諍,而是分別樂的來源。
若是五欲之樂,導向有食有生死;若是離欲內樂,則能使心安定、向覺。
於中若有樂。非聖樂是凡夫樂。病本.癰本.箭刺之本。有食有生死。不可修.不可習.不可廣布。我說於彼則不可修。此法有諍。
佛再把五欲凡夫樂納入有諍法。
這種樂是病本、癰本、箭刺之本,有食、有生死,不可修、不可習、不可廣布,因此屬於有諍。
此法有諍。
它之所以有諍,不只是因為欲樂容易與人爭奪,而是因為依欲為食,心內本身就不安穩。
以何等故此法有諍。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是故此法則有諍也。
佛仍以苦、煩、熱、憂慼作判準。
於中若有樂。是聖樂.無欲樂.離樂.息樂.正覺之樂。無食無生死。可修.可習.可廣布。我說於彼則可修也。此法無諍。
相對地,聖樂、無欲樂、離樂、息樂、正覺之樂,無食、無生死,可以修習廣布,佛說此法無諍。
此法無諍。
這種樂不再靠五欲境界餵養,而由離欲、離惡不善法而生,所以不把心推回追逐與爭奪之中。
以何等故此法無諍。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是故此法則無諍也
佛仍以相同判準收住: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是正行,所以無諍。
於中若有導說不真實.虛妄無義相應。此法有諍。
佛再轉到言語。
若所說不真實、虛妄,又與義不相應,這種言語屬於有諍法。
以何等故此法有諍。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是故此法則有諍也。
虛妄無義之語會帶來苦、煩、熱、憂慼,是邪行,所以有諍。
於中若有導說真實.不虛妄無義相應。此法有諍。
即使所說是真實、不虛妄,若與義不相應,佛仍說此法有諍。
真實.不虛妄無義相應。此法有諍。
這使前面「真實但無義亦當學不說」的教法再次得到確認。
真實不能單獨成為說話的全部理由;若不能帶來應有利益,仍可能成為煩惱與紛爭之因。
以何等故此法有諍。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是故此法則有諍也。
即使是真話,只要最後造成苦、煩、熱、憂慼而成邪行,仍不能算無諍。
於中若有導說真實.不虛妄與義相應。此法無諍。
只有真實、不虛妄,而且與義相應之語,佛才說為無諍。
真實.不虛妄與義相應。此法無諍。
所說既真,又能成就有益之義,言語才從單純「正確」進入真正正行。
以何等故此法無諍。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是故此法則無諍也
因為這種言語不帶來苦、煩、熱、憂慼,與正行相應,所以無諍。
無齊限說者。此法有諍。以何等故此法有諍。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是故此法則有諍也。
說話若沒有齊限,佛說此法有諍。
前面已說無齊限會煩身、失念、心疲、聲壞,因此它直接帶來苦煩熱惱,不能成為正行。
齊限說者。此法無諍。以何等故此法無諍。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是故此法則無諍也
有齊限而說,則是無諍法。
知道何時開始、何處已足、何時應止,說話者身不疲、念不失、心不倦,也不讓聽者被無盡言語纏繞。
齊限說者。此法無諍。
隨國俗法。是及非。此法有諍。以何等故此法有諍。此法有苦.有煩.有熱.有憂慼邪行。是故此法則有諍也。
若對各地俗稱執著「這個才是、其他皆非」,佛說此法有諍。
本來只是甌、[木*墮]、杅、碗、器等地方名稱不同,一旦心執著自己的稱呼才是真,就會從語言方便轉成人我爭執。
隨國俗法。不是不非。此法無諍。以何等故此法無諍。此法無苦.無煩.無熱.無憂慼正行。是故此法則無諍也。
若能隨各地俗法而說,不把自己的名稱立成唯一是、不把他人的名稱定成必然非,這就是無諍法。
隨國俗法。不是不非。此法無諍。
能用名稱而不執名稱,便保留了溝通之用,也捨離了因名相而起的無謂爭執。
是謂諍法。汝等當知諍法及無諍法。知諍法及無諍法已。棄捨諍法。修習無諍法。汝等當學
世尊至此把前面所有有諍、無諍之法收回修行。
先要知道什麼是諍法,什麼是無諍法;知道之後,不是只停在分辨,而要真正棄捨諍法、修習無諍法。
知諍法及無諍法已。棄捨諍法。修習無諍法。
「知」之後緊接著就是「捨」與「修」。
欲樂既知為有諍,就應捨;中道既知為無諍,就應修。結使既知為有諍,就應斷;結盡既知為無諍,就應向此修行。無義之語既知有諍,就應止;真實與義相應之語既知無諍,就應知時而說。
汝等當學
佛最後不是說「汝等當知」便止,而是「汝等當學」。
無諍要在每一個欲念、每一次說話、每一個執取、每一個修行選擇中實際學習。
如是須菩提族姓子以無諍道。於後知法如法
世尊接著說,須菩提族姓子就是依無諍道,在後來知法如法。
以無諍道。於後知法如法
無諍不是抽象理想,而是一條可以依之修行、最後如法知法的道路。
須菩提之所以被提到,不是只因善於不與人爭,而是因其所行確實與無諍道相應,最後能如法知法。
知法如真實 須菩提說偈
須菩提知法如真實,而說偈頌。
「如真實」表示所知不隨自己的愛憎、語言習慣與人我稱譏而改變,而是依實際法性如實而知。
此行真實空 捨此住止息
須菩提以偈說:「此行真實空,捨此住止息。」
此行真實空
所行若如實觀察,就不能在其中建立堅固可執之我與我所。
從欲樂、苦行、稱譏、名相到種種言語執取,若以智慧觀察,皆不應成為自我安住之處。
捨此住止息
能捨所執,便不再住著;不住著,心才能真正走向止息。
這與整部經所教完全相應:諍從執取而生,無諍則從捨離、正行、止息而成。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拘樓瘦無諍經第八竟(三千一十六字)
世尊如此說完,諸比丘聽聞佛所說,歡喜奉行。《拘樓瘦無諍經》第八至此圓滿。
從離欲樂與苦行兩邊開始,到八聖道中道、結盡、求內樂、真實有義之語、知時正智正念、齊限而說、隨國俗法而不執名相,最後全部歸入一個實際選擇:有諍法應棄,無諍法應修。
《今日修行觀照》
遇到一件事時,可以不急著先問「我對還是他對」,而先看這一念、這一句話、這個行動,最後會帶來什麼。
若帶來更多苦、煩、熱、憂慼,就要警覺其中可能已有欲取、瞋心、執著或無義之語。
若能使貪著減少、結使減輕、語言更清淨、心更寂靜,便可依佛所教繼續修習。
《慧照心得》
讀完《無諍經》,才看見「無諍」遠比不跟人吵架深得多。
欲樂是諍,自苦也是諍;結未盡是諍,真話若無義也是諍;說話沒有分寸是諍,連地方稱呼若執成「我的才是真」,也會成諍。
佛不是只教人表面和氣,而是一路追到使心生苦、生煩、生熱、生憂慼的根。
最後一句「棄捨諍法,修習無諍法」很乾淨。知道之後就要做:該捨的捨,該修的修。
須菩提最後說「此行真實空,捨此住止息」,也使整部經的方向落到止息。能捨,才不住;不住,才不再為欲境、名相、稱譏與人我所牽。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