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第二十七卷(1)〈資具易得而道業不進應捨林・正念定心解脫漏盡增上資具難亦可住〉——(一○七)
《中阿含經》第二十七卷(1) 〈資具易得而道業不進應捨林・正念定心解脫漏盡增上資具難亦可住〉——(一○七)
修行人選擇住處,真正的判準不是生活方便與否,而是住在此處之後,正念、定心、解脫乃至漏盡是否真正增上。佛先說兩種鮮明對照:一種地方衣食醫藥容易取得,修道卻沒有進展,應當捨去;另一種地方資具難求,卻能使正念生起、定心成就、解脫增長,乃至趣向漏盡與涅槃,這樣的地方反而值得安住。出家所求,由此被重新放回最根本的位置——不是求生活便利,而是求道業成就。
比丘者。依一林住。我依此林住。或無正念便得正念。其心不定而得定心。若不解脫便得解脫。諸漏不盡而得漏盡。不得無上安隱涅槃則得涅槃。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易不難得。
佛先提出修行人對住處應有的觀察標準。依止一處林住,不只看環境本身,也要觀察住在這裡之後,自己的修行是否真正轉變。
或無正念便得正念。
原本沒有正念,住在這裡之後能得正念,這已經不是單純「喜歡這個地方」,而是此處對修行有實際幫助。正念能現前,表示心開始不再任由散亂與忘失牽引。
其心不定而得定心。
原本心不能安定,依此處而住之後能得定心,顯示住處是否適合,應以心能否收攝安住來衡量,而不是只看景色、距離或生活舒適。
若不解脫便得解脫。諸漏不盡而得漏盡。
佛把判準一路推到更深:不只正念與定力增長,更要看原本未解脫的能否走向解脫,未盡的諸漏能否走向漏盡。修行住處真正的價值,在於是否使人一步一步離開煩惱繫縛。
不得無上安隱涅槃則得涅槃。
最後甚至以「無上安隱涅槃」作為最高判準。住處不是終點,它只是修道的助緣;若能使修行真正趣向涅槃,才顯出此處對學道人的意義。
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易不難得。
佛也沒有忽略生活所需。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與各種生活資具,都可能有容易取得或難以取得的差別。但這只是判斷的一部分,不能凌駕於修道本身之上。
彼比丘依此林住。依此林住已。若無正念不得正念。其心不定不得定心。若不解脫不得解脫。諸漏不盡不得漏盡。不得無上安隱涅槃。然不得涅槃。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易不難得。
現在佛真正落到第一種情形:住進此林之後,修行並沒有如先前所期待的那樣增上;唯一明顯的好處,只是生活資具容易取得。
若無正念不得正念。
原本沒有正念,住下之後仍然沒有正念。這已經顯示環境並未幫助心回到清楚、覺察與不忘失之中。
其心不定不得定心。
心原本不定,依此住處後仍然不定。若一個地方雖然生活方便,卻使心長期散亂,修道上的代價就不能忽略。
若不解脫不得解脫。諸漏不盡不得漏盡。
不解脫仍不解脫,諸漏未盡仍然未盡。佛不是用舒服不舒服作最終判斷,而是看煩惱繫縛究竟有沒有減少。
不得無上安隱涅槃。然不得涅槃。
修行最終所向的無上安隱涅槃,在此仍然不能得到。當最高目的沒有向前,而生活條件再便利,也不能因此把這裡判定為最適合修道之處。
彼一切求索。易不難得。
這一句與前面修道不得形成鮮明對照:物質條件很好,道業卻沒有進展。佛正要比丘看清,這兩者若發生衝突,應以哪一個為重。
彼比丘應作是觀。我出家學道。不為衣被故。不為飲食.床榻.湯藥故。亦不為諸生活具故。然我依此林住。或無正念不得正念。其心不定不得定心。若不解脫不得解脫。諸漏不盡不得漏盡。不得無上安隱涅槃。然不得涅槃。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易不難得。彼比丘如是觀已。可捨此林去。
佛接著教比丘如何自己作決定。不是憑一時喜惡,而是把「為什麼出家」重新放到心前,再依這個根本目的判斷是否繼續安住。
我出家學道。不為衣被故。不為飲食.床榻.湯藥故。亦不為諸生活具故。
這是第一種情形的核心。出家不是為了得到較好的衣服、飲食、臥具、醫藥與生活條件。這些東西雖然有需要,卻不是捨家學道的目的。
當一個地方最大的吸引力只剩下「資具容易」,修行人就應重新問自己:最初出家究竟是為了什麼?
然我依此林住。或無正念不得正念。其心不定不得定心。
佛讓比丘如實看結果,而不是因已經住了一段時間就勉強自己留下。若事實是正念沒有增長、定心沒有成就,就應承認現況,不用替環境找理由。
若不解脫不得解脫。諸漏不盡不得漏盡。
修行的核心成果同樣沒有出現。不解脫者仍受繫縛,未盡之漏仍未盡。這時再多方便,也不能抵銷修道停滯。
不得無上安隱涅槃。然不得涅槃。
佛再次把判準推到最高處。不是問「住得習不習慣」,而是問這裡是否真正有助於趣向涅槃。若沒有,就應勇於調整因緣。
彼一切求索。易不難得。
佛故意再重說資具容易取得,使對照更加清楚:正因為這裡生活方便,才更容易令人捨不得離開;所以必須以出家初心來辨明。
彼比丘如是觀已。可捨此林去。
經過如實觀察後,結論很明確:可以捨去此林。不是因為環境惡劣,反而正是因為環境雖便利,卻不能使道業增上。
比丘者。依一林住。我依此林住。或無正念便得正念。其心不定而得定心。若不解脫便得解脫。諸漏不盡而得漏盡。不得無上安隱涅槃則得涅槃。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易不難得。彼比丘依此林住。依此林住已。或無正念便得正念。其心不定而得定心。若不得解脫便得解脫。諸漏不盡而得漏盡。不得無上安隱涅槃則得涅槃。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甚難可得。
第二種情形恰好相反:依此林住,正念、定心、解脫、漏盡乃至涅槃都能增上,但衣食醫藥等生活資具卻變得非常難求。
或無正念便得正念。其心不定而得定心。
正念與定心真正生起,表示這個住處雖然物質條件不足,卻能幫助心走向修道所需的方向。
若不得解脫便得解脫。諸漏不盡而得漏盡。
這已不只是「比較容易靜下來」,而是解脫與漏盡真正向前。從煩惱繫縛走向解脫,才是學道者最應珍重的利益。
不得無上安隱涅槃則得涅槃。
佛再次以涅槃為最終尺度。若此處能令修行人由不得而得,便顯示它對道業具有極大的助益。
彼一切求索。甚難可得。
困難也被如實說出:衣被、飲食、床榻、湯藥等並不容易取得。佛沒有美化艱苦,而是把代價與利益一起放在比丘面前,讓他清楚衡量何者才是出家所重。
彼比丘應作是觀。我出家學道。不為衣被故。不為飲食.床榻.湯藥故。亦不為諸生活具故。然依此林住。或無正念便得正念。其心不定而得定心。若不解脫便得解脫。諸漏不盡而得漏盡。不得無上安隱涅槃則得涅槃。學道者所須衣被.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彼一切求索。甚難可得。彼比丘如是觀已。可住此林。
佛仍教比丘回到同一個根本觀察:「我出家學道,究竟為何?」第一種情形因此而捨,此處也因此而住。
我出家學道。不為衣被故。不為飲食.床榻.湯藥故。亦不為諸生活具故。
同一句在兩種情形中出現,卻導向不同決定。這正說明佛的判準不是「一定留下」或「一定離開」,而是先確認出家的真正目的。
然依此林住。或無正念便得正念。其心不定而得定心。
住在這裡,道心確實得到扶助。正念由無而有,散亂之心轉得安定,這不是想像,而是比丘可以在自身上實際觀察的改變。
若不解脫便得解脫。諸漏不盡而得漏盡。
更深的判準仍在煩惱是否被斷。若所依住處真正幫助自己離縛、盡漏,即使外在不便利,也具有修行上的重大價值。
不得無上安隱涅槃則得涅槃。
佛最後仍把方向指向涅槃。真正應該珍惜的,是能把人從不得涅槃帶向得涅槃的因緣,而不是只讓生活更加舒服的條件。
彼一切求索。甚難可得。
資具確實難求,但修行人已經知道自己不是為資具而出家,因此不會單憑這一點決定去留。
彼比丘如是觀已。可住此林。
結論與第一種情形相反:可以住下來。即使生活艱難,只要道業明顯增上,就值得安住。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不一定是在選擇一座森林,但每天都在選擇自己的「依處」:住什麼環境、親近什麼人、接觸什麼內容、採取什麼生活方式。
判斷時,可以少問一句「這方便嗎」,多問幾句:在這裡,正念有沒有增加?心有沒有比較安定?貪瞋癡有沒有減少?修行是向前,還是因舒服而慢慢放逸?
也不要反過來把艱苦本身當成功德。真正值得留下的,不是因為它苦,而是因為在這個因緣中,道業確實增上。
《慧照心得》
同樣一句「我出家學道,不為衣被故,不為飲食、床榻、湯藥故」,在第一種情形叫人離開,在第二種情形卻叫人留下。
可見真正決定去留的,從來不是苦樂,而是道業。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