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經》第十卷(1)〈持戒不悔展轉至解脫・何義與不思顯法法相益自然相因〉——(四二~四三)何義經第一・不思經第二
《中阿含經》第十卷(1)〈持戒不悔展轉至解脫・何義與不思顯法法相益自然相因〉——(四二~四三)何義經第一・不思經第二
《何義經》由尊者阿難逐層請問:持戒究竟通向什麼?世尊從不悔、歡悅、喜、止、樂、定,一路說到見如實、知如真、厭、無欲、解脫與知解脫,顯明戒並非孤立的一項規範,而是後後善法生起的重要基礎。《不思經》緊接同一法義,再進一步指出:修行者不必以造作心強求下一層結果;前一法若真實具足,後一法便依法自然相續。兩經合觀,一經明「何義」,一經明「不應思」,共同顯出法法相益、法法相因,由持戒漸次趣向彼岸。
(四二)中阿含習相應品何義經第一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尊者阿難則於晡時從燕坐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卻住一面。白曰。世尊。持戒為何義
佛住舍衛國勝林給孤獨園時,尊者阿難在晡時從燕坐起,親往佛所,稽首禮足後退住一面,向世尊請問:「持戒為何義?」
世尊。持戒為何義
阿難不是只問「什麼叫持戒」,而是問持戒究竟有什麼作用、會把修行帶向哪裡。這一問使戒不只停在禁止與守則,而開始顯出它與後續整條修道次第的關係。
世尊答曰。阿難。持戒者。令不悔義。阿難。若有持戒者。便得不悔
世尊先回答第一層:持戒的作用,是令人得到「不悔」。
持戒者。令不悔義。
身口行為依戒而住,回頭省察時便沒有因破戒惡行而生的追悔與不安。這不是刻意命令自己「不要後悔」,而是因所行清淨,所以心自然少有可悔之事。
若有持戒者。便得不悔
佛把因果說得很直接:持戒是因,不悔是後續所得。戒首先保護的,就是修行者自己的心,使心不被過失反覆擾動。
復問。世尊。不悔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不悔者。令歡悅義。阿難。若有不悔者。便得歡悅
阿難緊接著問:不悔又有什麼作用?世尊回答,不悔能令人得到歡悅。
不悔者。令歡悅義。
心沒有被過失與懊惱牽住,便較能生起清淨的歡悅。這種歡悅不是外境刺激帶來的興奮,而是因心無所悔、內在清明而生。
若有不悔者。便得歡悅
不悔不是終點。心從沒有追悔進一步轉成歡悅,顯示善法是一層接一層向前推進的。
復問世尊。歡悅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歡悅者。令喜義。阿難。若有歡悅者。便得喜
阿難再問歡悅的作用,世尊說,歡悅進一步令心得喜。
歡悅者。令喜義。
歡悅逐漸充實,心中生起更深的喜。前一層是因不悔而歡悅,現在歡悅又成為喜的因緣。
若有歡悅者。便得喜
佛不把這些心法孤立起來,而是讓修學者看見它們之間有清楚承接:前法成熟,後法隨之生起。
復問。世尊。喜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喜者。令止義。阿難。若有喜者。便得止身
阿難問「喜」又通向什麼,世尊回答:喜能令止,具喜者便得止身。
喜者。令止義。
喜並不是愈來愈躁動。由善法而生的喜,反而能使身心由粗動轉向寧靜。
若有喜者。便得止身
「止身」顯示身的躁動、緊張、粗重漸漸平息。修行中的喜若與正法相應,其後果不是散亂,而是走向安止。
復問。世尊。止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止者。令樂義。阿難。若有止者。便得覺樂
阿難再問止的作用,佛說,止能令樂,身心安止之後便能覺得樂。
止者。令樂義。
由喜而止,由止而樂。這種樂不是依欲境而得,而是身心安止後自然生起的安樂。
若有止者。便得覺樂
「覺樂」表明修行者親自感受到這份樂。它不是概念,而是安止後可被身心實際領受的清淨安樂。
復問。世尊。樂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樂者。令定義。阿難。若有樂者。便得定心
阿難問樂的作用,佛回答:樂能令定,具足這種安樂,心便得定。
樂者。令定義。
心若仍被苦迫、躁動與不安牽引,很難真正安定。由止而生的樂,使心有條件穩定下來。
若有樂者。便得定心
這裡的定不是強行壓住念頭,而是前面持戒、不悔、歡悅、喜、止、樂逐層成熟後,心自然具備安住的條件。
復問。世尊。定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定者。令見如實.知如真義。阿難。若有定者。便得見如實.知如真
阿難再問定的作用,世尊把次第帶入智慧:定能令修行者「見如實、知如真」。
定者。令見如實.知如真義。
心散亂時,所見容易被貪、瞋、恐懼、成見扭曲;心安定後,才更有能力如事實本身去看、如真實狀況去知。
若有定者。便得見如實.知如真
定不是修行終點。佛明確把定指向如實知見,顯示定應成為智慧生起的基礎,而不是停在寂靜境界中自滿。
復問。世尊。見如實.知如真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見如實.知如真者。令厭義。阿難。若有見如實.知如真者。便得厭
阿難問如實知見又有何作用,佛回答:能令生厭。
見如實.知如真者。令厭義。
真正看清諸法的實相之後,心對原先執著、追逐的對象不再抱持同樣迷戀。這裡的「厭」不是瞋恨世界,而是由如實知見生起對染著與生死流轉的離心。
若有見如實.知如真者。便得厭
厭不是靠強迫自己討厭欲境,而是看清之後自然減少迷戀。智慧先於真正的厭離。
復問。世尊。厭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厭者。令無欲義。阿難。若有厭者。便得無欲
阿難繼續追問,厭又通向什麼?世尊回答:厭能令無欲。
厭者。令無欲義。
當心真正厭離染著,就不再像從前那樣被欲望推著走。無欲不是強迫自己什麼都不能要,而是原先緊抓欲境的力量逐漸止息。
若有厭者。便得無欲
由如實知見而厭,由厭而無欲,次第非常清楚。無欲不是憑空發生,而有智慧與厭離作前因。
復問。世尊。無欲為何義
世尊答曰。阿難。無欲者。令解脫義。阿難。若有無欲者。便得解脫一切婬.怒.癡。
最後阿難問:無欲又有何義?世尊回答,無欲通向解脫。
無欲者。令解脫義。
心不再被欲染緊緊繫縛,便開始真正具有解脫的可能。
若有無欲者。便得解脫一切婬.怒.癡。
佛把解脫所離的內容直接說出:一切婬、怒、癡。這使整條次第最後落到煩惱實際止息,而不是只得到某種平靜感受。
是為。阿難。因持戒便得不悔。因不悔便得歡悅。因歡悅便得喜。因喜便得止。因止便得樂。因樂便得定。阿難。多聞聖弟子因定便得見如實.知如真。因見如實.知如真。便得厭。因厭便得無欲。因無欲便得解脫。
世尊在逐問逐答之後,把前面所有法重新串成一條完整次第。
因持戒便得不悔。因不悔便得歡悅。因歡悅便得喜。因喜便得止。因止便得樂。因樂便得定。
前半段由戒開始,一路到定。每一法都不是孤立成就,而以前一法為因緣。持戒清淨,使不悔有根;不悔使歡悅有根;歡悅令喜生;喜令身止;止令樂生;樂又資助定心。
多聞聖弟子因定便得見如實.知如真。
到定之後,佛特別說「多聞聖弟子」因定而得如實知見。這表示定與正法多聞相應,才能向智慧開展,不是只有定境就自然等同聖慧。
因見如實.知如真。便得厭。因厭便得無欲。因無欲便得解脫。
後半段則從智慧開始轉向厭離、無欲與解脫。前面是調心、定心,後面是如實知見與煩惱解脫,整條道路首尾相應。
因解脫便知解脫。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
解脫之後,更進一步是「知解脫」——對自己的解脫如實知見。
因解脫便知解脫。
不是只猜測自己可能已解脫,而是對解脫本身有清楚如實之知。
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
「生已盡」是生死之因已盡;「梵行已立」是清淨梵行已成就;「所作已辦」是應完成的解脫之事已完成;「不更受有」是不再受後有。最後以「知如真」確定:這一切不是想像,而是如實了知。
阿難。是為法法相益。法法相因。如是此戒趣至第一。謂度此岸。得至彼岸
世尊最後把整條次第作總攝:這就是「法法相益,法法相因」。
是為法法相益。法法相因。
每一法都利益下一法,也成為下一法生起的重要因緣。持戒不是完成一項之後就與後面無關,而是一路相資,直到解脫知見。
如是此戒趣至第一。謂度此岸。得至彼岸
佛明說,此戒可以「趣至第一」。由此岸渡到彼岸,正顯出戒的究竟方向不是世間名聲或單純自律,而是通向解脫彼岸。
佛說如是。尊者阿難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何義經第一竟(五百二十九字)
世尊說完後,尊者阿難及諸比丘聽聞佛說,都歡喜奉行。《何義經》以完整次第回答了「持戒為何義」:由戒一路展轉,最後直至彼岸。
尊者阿難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奉行」使法義回到實修。知道次第不是為了背誦一條理論,而是知道每一個現在正在修的善法,都會影響後面的道路。
(四三)中阿含習相應品不思經第二(初一日誦)
我聞如是
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曰。阿難。持戒者不應思。令我不悔。阿難。但法自然。持戒者便得不悔。
《不思經》仍在舍衛國勝林給孤獨園,世尊直接對阿難開示。與前經相同,起點仍是持戒與不悔,但這一次佛特別加入「不應思」與「但法自然」。
持戒者不應思。令我不悔。
持戒者不必另外造作一個念頭:「我要讓自己得到不悔。」真正持戒清淨,不悔自然隨之而來。
但法自然。持戒者便得不悔。
「但法自然」不是說什麼都不用修,而是說前因若已具足,後果不必靠強迫求得。修行要用力在因上,而不是焦躁地逼迫結果出現。
阿難。有不悔者不應思。令我歡悅。阿難。但法自然。有不悔者便得歡悅。阿難。有歡悅者不應思。令我喜。阿難。但法自然。有歡悅者便得喜。阿難。有喜者不應思。令我止。阿難。但法自然。有喜者便得止身
世尊把同一原則依次推進到不悔、歡悅、喜與止。
有不悔者不應思。令我歡悅。
有不悔者不必再刻意要求「我要歡悅」。沒有悔惱障礙,歡悅依法自然生起。
有歡悅者不應思。令我喜。
同樣,歡悅具足時,不需以意志強逼自己生喜;喜由前法成熟而來。
有喜者不應思。令我止。
喜具足,也不必另作「我要止身」的強求。
但法自然。有喜者便得止身
佛一再重說「但法自然」,正要指出修行中的因果秩序。該修的是令善因具足,而不是在每一層結果尚未成熟時焦躁催逼。
阿難。有止者不應思。令我樂。阿難。但法自然。有止者便得覺樂。阿難。有樂者不應思。令我定。阿難。但法自然。有樂者便得定心。
佛再由止說到樂,由樂說到定。
有止者不應思。令我樂。
身心真正安止後,不必追求「我一定要感到樂」,安止本身自然成為覺樂的因緣。
但法自然。有止者便得覺樂。
這種樂是安止成熟後的自然結果,不是靠想像製造出來。
有樂者不應思。令我定。
同樣,有清淨樂時,不需強逼心入定。
但法自然。有樂者便得定心。
樂資助心安住,定心於此自然成熟。這再次顯明:佛所說的「自然」始終建立在前因已具足,而不是離開修行因緣的任其自然。
阿難。有定者不應思。令我見如實.知如真。阿難。但法自然。有定者便得見如實.知如真。阿難。有見如實.知如真者不應思。令我厭。阿難。但法自然。有見如實.知如真者便得厭。
世尊把「不應思」的原則由定推進到如實知見,再由如實知見推到厭。
有定者不應思。令我見如實.知如真。
定者不需焦躁想著:「我現在一定要開智慧、一定要看見真相。」定心若真正成熟,並與正法相應,便為如實知見提供條件。
但法自然。有定者便得見如實.知如真。
心不散亂、能穩定觀察,才有條件看清事實,不被情緒與執取任意扭曲。
有見如實.知如真者不應思。令我厭。
見真實後,也不必強迫自己「我要厭離」。真正如實知見,自然改變對染著對象的看法。
但法自然。有見如實.知如真者便得厭。
厭離是智慧成熟的結果,不是勉強裝出來的態度。
阿難。有厭者不應思。令我無欲。阿難。但法自然。有厭者便得無欲。阿難。有無欲者不應思。令我解脫。阿難。但法自然。有無欲者便得解脫一切婬.怒.癡
佛最後由厭說到無欲,再由無欲說到解脫。
有厭者不應思。令我無欲。
真正厭離染著後,不需天天命令自己「不能有欲」。厭離成熟,欲自然失去原先的牽引力。
但法自然。有厭者便得無欲。
無欲不是以壓制換來,而是因看清與厭離而生。
有無欲者不應思。令我解脫。
到了無欲,也不必再以緊張造作心要求「我現在一定要解脫」。
但法自然。有無欲者便得解脫一切婬.怒.癡
無欲真正成熟,便導向婬、怒、癡的解脫。這裡再次確認,「法自然」最後仍以煩惱實際解除為證,不是任憑自己想像已經自在。
阿難。是為因持戒便得不悔。因不悔便得歡悅。因歡悅便得喜。因喜便得止。因止便得樂。因樂便得定心。
世尊再次把前半條修道次第完整總攝。
因持戒便得不悔。因不悔便得歡悅。因歡悅便得喜。因喜便得止。因止便得樂。因樂便得定心。
這與《何義經》完全相應,但《不思經》多了一層重要提醒:雖然每一法都能引生後法,修行者卻不必以意志逐項催逼;只要因真實具足,果依法而生。
阿難。多聞聖弟子有定心者便見如實.知如真。因見如實.知如真便得厭。因厭便得無欲。因無欲便得解脫。因解脫便知解脫。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
後半條次第則由定心進入如實知見、厭、無欲、解脫,再到知解脫。
多聞聖弟子有定心者便見如實.知如真。
佛再次保留「多聞聖弟子」這一關鍵身分。定不是孤立境界,而是在正聞法義的基礎上,使心有能力如實觀照。
因見如實.知如真便得厭。因厭便得無欲。因無欲便得解脫。
智慧引出厭離,厭離引出無欲,無欲導向解脫,次第與前經完全一致。
因解脫便知解脫。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
解脫之後如實知道解脫,並明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這才是整條「法自然」次第最後所成就的真實結果。
阿難。是為法法相益。法法相因。如是此戒趣至第一。謂度此岸。得至彼岸
《不思經》最後同樣以「法法相益、法法相因」收束。
是為法法相益。法法相因。
前法利益後法,前法也成為後法的重要因緣。所謂「不思」,並不是取消這條次第,而是不以主觀造作取代因果法則。
如是此戒趣至第一。謂度此岸。得至彼岸
戒仍是整條道路的起點,最終所趣向的仍是由此岸到彼岸。兩經前後相合,使「持戒為何義」與「持戒者不應思」形成完整說明:一面知道戒通向何處,一面不躁急強求每一層結果。
佛說如是。尊者阿難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不思經第二竟(四百五十字)
世尊說法圓滿,尊者阿難與諸比丘歡喜奉行。《何義經》與《不思經》前後相照,一經逐問每一法「為何義」,一經反覆指出每一法「不應思」而「但法自然」。
尊者阿難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真正要奉行的,不只是背熟這條次第,而是讓它在生活中逐層成立:先守戒,使心少悔;不悔成熟,歡悅、喜、止、樂、定才有依處;定與正法多聞相應,才能如實知見;如實知見再使心真正厭離、無欲而解脫。
《今日修行觀照》
兩經合看,很容易看見一個修行上常見的偏差:知道某種結果很好,就直接想得到那個結果。
想要不悔,卻不先整理自己的行為;想要歡喜,卻仍讓身口意到處造作;想要定,卻忽略戒與心安;想要智慧,卻不肯先讓心安住;想要無欲與解脫,又還沒有真正如實看清所執著的事物。
世尊所說完全相反。
先持戒。不悔自然有因。
有不悔,歡悅才有因;有歡悅,喜才有因;有喜,止才有因;有止,樂才有因;有樂,定才有因。
到了定,也不是停住,而要進一步見如實、知如真。真正看清後,厭離才不是勉強;厭離成熟,無欲才不是壓抑;無欲成熟,解脫才不是自我想像。
《不思經》又把一個很細的問題點出來:每一層都「不應思令我……」。這不是不發心,也不是不精進,而是不以急迫造作心逼迫結果。
修因要精進,待果不可躁急;因緣具足,法自相續。
這正是「法法相益,法法相因」可以直接帶回日常修行的地方。
《慧照心得》
「持戒為何義?」看似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佛的回答卻一路直到「不更受有」。
這使戒的分量完全不同。
戒不是修行開始前的一道門檻,也不是只負責規範生活。戒本身就在整個解脫次第裡,而且是最初的重要根基。若行為不能清淨,心便容易悔;有悔,歡悅、喜、止、樂、定就受到影響;定若不成,如實知見也失去重要依處。
所以很多時候,修行遇到障礙,不一定要立刻尋找更高深的方法,也可能需要回頭看看最前面的因是否穩固。
而《不思經》的「但法自然」又把另一個偏差修正掉。
知道次第之後,很容易變成另一種執取:今天持戒,就等著不悔;稍有不悔,就檢查自己有沒有歡悅;稍有歡悅,又急著判斷是不是有喜、有止、有定。如此一來,整個修行反而被「我現在到第幾階段」佔滿。
佛說的是:不應如此思求。
前一法真實成就,後一法依法自然成熟。這不是消極,而是把力量用在真正有用的地方——修因,不逼果。
戒趣至第一,不在於一步跳到彼岸,而在於每一法都如實成為下一法的善因。
能如此修,所謂彼岸就不是遙遠的概念,而是從今日每一個清淨的身口意開始。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