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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25・起世因本經

《起世因本經》卷第十(17)〈婆羅門毘舍沙門種姓因緣・善惡業同受果明行足阿羅漢最勝佛勸修禪勿放逸〉

學僧 釋慧照

《起世因本經》卷第十(17)〈婆羅門毘舍沙門種姓因緣・善惡業同受果明行足阿羅漢最勝佛勸修禪勿放逸〉

勝剎利種姓的因緣說明之後,佛再說婆羅門、毘舍與沙門如何於世間出生。有人厭離有為,捨世入山修禪,由此得婆羅門之名;有人禪定不成而依聚落教授咒術;又有人從事種種技能工巧而成毘舍種姓。三種姓既立,後來又有人毀呰自家法、剃除鬚髮、著袈裟出家,自稱沙門。佛隨後明說,不論剎利、婆羅門、毘舍,皆隨身口意善惡之業受相應苦樂;若正信出家、修三十七助道、盡漏解脫,成就明行足而得阿羅漢,則名最勝。卷末佛總攝世間轉成、轉壞、轉住之義,並勸諸比丘住空閑處修習禪定,勿墮放逸。

諸比丘。有如是法。世間剎利。最為勝生。爾時自餘諸眾生輩。如是念言。世間有為。是病是癰。是其毒箭。熟思惟已。棄捨有為。於空山澤。造作草庵。寂靜禪定。

佛先承接前面勝剎利出生的因緣,說世間有剎利被稱為最勝生。此後又有其他眾生深思世間有為之法,視之如病、如癰、如毒箭;經過熟思惟後,便捨離有為生活,前往空山曠澤,造作草庵,安住寂靜修習禪定。

世間有為。是病是癰。是其毒箭。

這些眾生對有為之法生起強烈厭離,直接以病、癰、毒箭形容其逼迫與過患。

熟思惟已。棄捨有為。

厭離不是一時衝動,而是在熟思惟之後作出捨離,從世俗生活轉向寂靜修行。

於空山澤。造作草庵。寂靜禪定。

他們選擇空山曠澤,居草庵而修禪定,婆羅門種姓的起因先從這種棄有為、住寂靜的修行生活展開。

見有為如病如癰如毒箭,熟思惟後捨離世事,入空山草庵寂靜修禪,婆羅門因緣由此開始。

有所求須。或日初分。或後分中。出於草庵。入村乞食。眾人見已。須者與之。復為造作。或有稱言。此等眾生。最好作善。棄捨世間。有流不善諸惡法故。名婆羅門。

住在草庵修行之人若有所需,便在日初或日後出離草庵,到村落中乞食。村中眾人看見後,依其所需給予資養,也為他們作所需之物。有人因此稱讚這些修行者善於作善,因為他們捨離世間有流與不善惡法,所以被稱為婆羅門。

出於草庵。入村乞食。

雖住空山修禪,生活所需仍由入村乞食而得,山居與聚落之間因此形成資養關係。

此等眾生。最好作善。

世人對他們的稱讚落在「作善」,並與後面的捨離不善惡法相連。

棄捨世間。有流不善諸惡法故。名婆羅門。

婆羅門名稱的因緣被直接說明:因捨世間有流及不善惡法而得名,名稱與其出離行持相應。

山居修禪者入村乞食,眾人見其棄捨世間有流與不善惡法,因而稱名婆羅門。

此因緣故。婆羅門種。世間出生。或有眾生。禪定不成。倚著村落。多教咒術。因此得名為教者也。以其下來入村舍故。名向聚落。復為成就諸欲法故。名成就欲。

佛先以「此因緣故」把前面的山居修禪、入村乞食與名稱建立收合,明說婆羅門種由此在世間出生。接著又說,另有一些眾生禪定不能成就,便依附村落生活,多以教授咒術為業,因此有「教者」之名;又因從山林下來進入村舍,被稱為「向聚落」;再因成就諸欲法,又得「成就欲」之名。

此因緣故。婆羅門種。世間出生。

這一句正式把前面的修行生活與婆羅門種姓成立連在一起,婆羅門種並非無因自有。

禪定不成。倚著村落。多教咒術。

有些人未能成就禪定,生活形態遂由山林轉向依附村落,並以教授咒術為主要所作。

以其下來入村舍故。名向聚落。

「向聚落」之名直接由從山林下來、進入村舍的行動而立。

復為成就諸欲法故。名成就欲。

又因成就諸欲法而得另一名稱,顯示同一類眾生可因不同所行而有不同稱名。

婆羅門種由出離修禪而生;若禪定不成、依村教授咒術乃至成就欲法,又隨其所行而有不同名稱。

此因緣故。舊往昔時。勝婆羅門。高行種姓。世間出生。依於如法。非不如法。復有自餘諸眾生輩。造作種種求利技能工巧藝術諸業之處。以此得名為毘舍也。

佛先以前述因緣總結,往昔世間由此有勝婆羅門與高行種姓出生,而且其建立依於如法,非不如法。接著再轉說另一類眾生:他們從事種種求利的技能、工巧、藝術以及各類事業,由這些實際職業因緣而得名為毘舍。

此因緣故。舊往昔時。勝婆羅門。高行種姓。世間出生。

佛把婆羅門種姓的形成正式總攝為往昔高行種姓的出生。

依於如法。非不如法。

與前面勝剎利相同,勝婆羅門的形成也被明說依於如法,而不是依於不如法。

造作種種求利技能工巧藝術諸業之處。

毘舍的形成直接連到各種求利技能與工巧藝術,所依是具體的生活事業。

以此得名為毘舍也。

由從事這些工巧求利之業,名稱遂成立為毘舍,命名因緣清楚可見。

勝婆羅門依如法而生;另一類眾生從事求利技能、工巧藝術,由其所業而得毘舍之名。

此因緣故。舊往昔時。毘舍種姓。現於世間。彼亦如法。非不如法。諸比丘。此等三種。世間生已。於後復有第四種姓。世間出生。

佛先以「此因緣故」承接前面工巧求利之業,明說往昔毘舍種姓由此出現於世間,而且同樣依於如法,非不如法。剎利、婆羅門、毘舍三種既已出生,佛隨即再說後來還有第四種姓出現,法義由前三種世間種姓轉入出家沙門的成立。

此因緣故。舊往昔時。毘舍種姓。現於世間。

毘舍種姓的成立被再次明確收合,與前面的職業因緣完整相應。

彼亦如法。非不如法。

毘舍與勝剎利、勝婆羅門一樣,都被說為依如法而生。

此等三種。世間生已。於後復有第四種姓。世間出生。

前三種種姓成立後,佛明確提出第四種姓,這是一個新的法義轉折,後面即說出家沙門因緣。

剎利、婆羅門、毘舍三種既立,後來又有第四種姓於世間出生,法義由在家種姓轉向出家沙門。

諸比丘。復有一種。各自毀呰自家法已。剃除鬚髮。身著袈裟。棄捨世間。出家修道。口自唱言。我作沙門。彼作是稱。即成正願婆羅門也。

佛再說第四種姓的形成。有一類人對自己原來家法生厭離,剃除鬚髮、身著袈裟,捨離世間而出家修道,並自稱「我作沙門」。由這樣的發願與出家行動,成為正願婆羅門。

剃除鬚髮。身著袈裟。棄捨世間。出家修道。

沙門之相不只在口頭名稱,而有剃髮、著袈裟、棄世、出家的實際轉變。

口自唱言。我作沙門。

出家者親自表明願作沙門,名稱與所行相應。

彼作是稱。即成正願婆羅門也。

由真實發願出家修道,成為正願婆羅門,第四種姓的成立由此具體展開。

剃髮著袈裟、棄世出家而自稱沙門,出家之願與實際行持共同成就第四種姓。

毘舍亦然。復有一種。如前毀呰。亦捨出家。口自稱我當作沙門。為彼故。有如是正願。

佛先以「毘舍亦然」承接前面的出家因緣,說毘舍種中也有人依同樣方式捨離家法而出家。又有另一類人也如前厭離原有生活,捨世出家,口中自稱願作沙門,因此成就同樣的正願。

毘舍亦然。

出家修道並不只限於前一種姓,毘舍之中同樣有人捨俗成為沙門。

亦捨出家。口自稱我當作沙門。

關鍵仍在實際捨俗出家,並明白發願作沙門。

為彼故。有如是正願。

因為真實作出這樣的出家選擇,所以具有相應正願;沙門身分由出家發願而建立。

不同種姓之人皆可捨俗出家、自稱沙門;沙門之成立不以原有種姓為限,而在出家正願。

諸比丘。復有一種剎利。以身口意行於惡行。以惡行故。身壞命終一向受苦。其婆羅門。及毘舍等。亦如是。

佛再轉入善惡業果。先以剎利為例:若身、口、意三業都行惡行,因惡業成熟,身壞命終之後便一向受苦。佛隨即明說,婆羅門與毘舍等也完全相同,並不因種姓不同而免受惡業果報。

以身口意行於惡行。

業行被分明落在身、口、意三處,苦果由自身三業惡行而來。

以惡行故。身壞命終一向受苦。

因是惡行,命終後受苦,因果直接相連,不以種姓尊卑改變。

其婆羅門。及毘舍等。亦如是。

剎利的業果法則同樣適用於婆羅門與毘舍,種姓不能取代業行。

剎利、婆羅門、毘舍若身口意造惡,皆由惡行而於命終後受苦,業果不因種姓而異。

復有一種剎利。以身口意行善行故。身壞命終一向受樂。婆羅門毘舍亦然

佛再說相對的善業果報。若剎利以身、口、意修行善行,因善業之故,身壞命終之後一向受樂;婆羅門與毘舍也同樣如此。善果仍取決於實際所行,而不是種姓名稱。

以身口意行善行故。

善業同樣完整落在身、口、意三處,與前面的三業惡行相對。

身壞命終一向受樂。

善行成熟後感受樂果,因果關係清楚而直接。

婆羅門毘舍亦然

不同種姓在善業果報上沒有不同法則,都隨善行而受樂。

三種姓若身口意行善,皆由善業而於命終後受樂;所受果報仍由所行決定。

諸比丘。復有一種剎利。以身口意行二種行。身壞命終當受苦樂。婆羅門毘舍亦爾。

佛又說第三種情形:若剎利的身、口、意兼行善與惡兩種業,身壞命終之後便會受苦與樂兩種果報。婆羅門、毘舍也仍然相同。善惡雜行,所感便是苦樂雜受。

以身口意行二種行。

「二種行」承接前面的善行、惡行,表示三業之中兼有兩類業行。

身壞命終當受苦樂。

既有善惡二業,果報便有苦樂二受,與前面純惡受苦、純善受樂形成完整三分。

婆羅門毘舍亦爾。

善惡雜業同樣不因種姓而有例外,三種姓皆依業受報。

若三業善惡雜行,命終便受苦樂二果;三種姓皆共同受此業果法則。

諸比丘。復有一種剎利。正信出家修習。證於三十七助道。能盡諸漏。心解脫智解脫。現見證法。得諸神通。既作證已。口自唱言。我已盡生。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受有。

佛再說超越善惡世間果報的修行。若有剎利以正信出家修習,證入三十七助道,便能斷盡諸漏,成就心解脫、智解脫,親自現見證法並得諸神通。證得解脫後,他能如實自知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此後不再受有。

正信出家修習。證於三十七助道。

修行從正信出家開始,又落實在三十七助道的修習與證入,不只停留在沙門名稱。

能盡諸漏。心解脫智解脫。

三十七助道修習所至,是諸漏斷盡,心與智皆得解脫。

現見證法。得諸神通。

解脫不是只依他人言說而知,而是自己現見、親證,並得相應神通。

我已盡生。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受有。

這四句直接表明阿羅漢所證:生已盡、梵行完成、應作之事已辦,不再受後有。

正信出家、修三十七助道,乃至盡漏解脫、現見證法,最後親證生盡、梵行立、所作辦、更不受有。

其婆羅門毘舍亦爾。諸比丘。此三種姓。於彼邊生。能成就明行足。得阿羅漢。名為最勝。

佛先說婆羅門與毘舍若依同樣正信出家修習,也能成就前述解脫。剎利、婆羅門、毘舍三種姓,不論原先從何種姓出生,只要能成就明行足、證得阿羅漢,就被稱為最勝。最勝之義至此由世間種姓轉到實際證果。

其婆羅門毘舍亦爾。

前面剎利正信出家所能證得的解脫,婆羅門與毘舍同樣可以成就。

能成就明行足。得阿羅漢。

真正決定「最勝」的關鍵,是明與行具足並證阿羅漢,不在出生種姓本身。

名為最勝。

佛在此直接下結論:三種姓中能成就明行足、得阿羅漢者,才名最勝。

三種姓皆可由正信出家而證阿羅漢;成就明行足者,超越種姓差別而名為最勝。

諸比丘。其梵王娑訶波底。昔於我前說如是偈 剎利勝生者 若出諸種姓 明行足成就 彼最勝天人

佛再引梵王娑訶波底過去在佛前所說之偈。偈中先提剎利在諸種姓中被稱為勝生,但真正推到最勝之處,仍落在成就明行足;能成就明行足者,被稱為天人之中最勝。

剎利勝生者 若出諸種姓

偈先承認世間種姓次第中剎利被稱為勝生,與前面的王族因緣相應。

明行足成就 彼最勝天人

偈的落點不在出生,而在明行足。真正成就明行足的人,才是天人之中最勝。

世間雖以剎利為勝生,梵王偈仍以成就明行足為究竟最勝的判準。

諸比丘。其梵王娑訶波底。彼偈善頌。非為不善。我已印可。諸比丘。我多他阿伽度阿羅訶三藐三佛陀。亦說此義。

佛先對梵王所說偈頌作出明確印可,說這是善頌,不是不善;佛已親自認可。接著再說,如來、阿羅訶、三藐三佛陀也同樣宣說這一法義,使「明行足成就者最勝」得到佛的正式確認。

彼偈善頌。非為不善。我已印可。

梵王之偈不是單純外來讚語,而由佛親自判定為善頌並加以印可。

我多他阿伽度阿羅訶三藐三佛陀。亦說此義。

佛不只認可梵王所說,也明言自己同樣宣說此義,明行足最勝之義由此完全確立。

梵王所頌得佛親自印可,如來亦同說此義:最勝不只在出生,而在明行足成就。

諸比丘。如是次第。我所具說。世間轉成轉壞轉住。諸比丘。若有教師。為諸聲聞。所應作處。哀愍利益。而行慈悲。我已作訖。汝等須依。

佛先以「如是次第」總攝全經所說,明言世間如何轉成、轉壞、轉住,都已依次具足宣說。隨即轉向諸比丘,指出一位教師為聲聞弟子基於哀愍、利益與慈悲所應作的事,佛都已完成;如今弟子應當依教奉行。

如是次第。我所具說。世間轉成轉壞轉住。

全經由世界成立、變壞、安住直到眾生、種姓與修道,佛在卷末以「如是次第」重新總攝。

為諸聲聞。所應作處。哀愍利益。而行慈悲。我已作訖。

佛說法教導聲聞,是出於哀愍、利益與慈悲;教師所應為弟子作的教導,佛已經完成。

汝等須依。

教法既已具說,接下來落到弟子自身,須依所教而行,不能只停留在聽聞。

世間轉成、轉壞、轉住之義佛已次第具說;教師所應教導亦已作訖,弟子當依教而修。

諸比丘。此等空閑山林樹下虛房靜室土窟崖龕。或塚墓間。以稻芋等。為草庵住。離於村舍聚落居停如是之處。汝等比丘。應修習禪。勿墮放逸致令後悔。此我教示。汝諸比丘。

佛最後把修行處所一一指出:空閑山林、樹下、虛房、靜室、土窟、崖龕、塚墓間,或者用稻芋等搭成草庵,凡是遠離村舍聚落的寂靜處所,都可作修行住處。佛隨即直接教誡諸比丘,應當修習禪定,不要墮入放逸,以免日後追悔;這就是佛對比丘眾的明確教示。

空閑山林樹下虛房靜室土窟崖龕。或塚墓間。

修禪處所列得十分具體,共同特徵都是遠離喧雜、適合寂靜用功。

離於村舍聚落居停如是之處。

佛明確要求離開村舍與聚落而住,修習環境以遠離人群居處為要。

汝等比丘。應修習禪。

全卷最後的實際修行指向十分直接:諸比丘應當修禪,不是只知世界成壞與種姓因緣。

勿墮放逸致令後悔。

修行最大的警策落在不放逸;若放逸不修,後來便會生悔。

此我教示。汝諸比丘。

佛以明確教示作最後勸誡,使全經由廣說世界因緣回到比丘自身的禪修實踐。

遠離聚落住空閑處,修習禪定而不放逸,是佛在全經末後親自教示諸比丘的實修落點。

佛說經已。諸比丘等。歡喜奉行

佛把全經所應宣說的法義與修行教示說完之後,諸比丘聽聞佛說,皆生歡喜,依教奉行。從世間轉成、轉壞、轉住,一直到種姓出生、業果差別、阿羅漢最勝與修禪不放逸,全經至此圓滿結束。

佛說經已。

世尊所說《起世因本經》至此全部完成,法義不再向後延伸。

諸比丘等。歡喜奉行

聽法最後不是停在理解,而是歡喜受持並實際奉行,正與前面「汝等須依」「應修習禪」彼此呼應。

佛已具說世間因本與修道之義,諸比丘歡喜奉行,全經由聞法歸於依教實修。

《今日修行觀照》

卷末把種姓與修行的關係說得十分清楚。剎利、婆羅門、毘舍各有不同出生因緣,但到了業果之處,三者完全依同一法則:身口意行惡,命終受苦;身口意行善,命終受樂;善惡二行兼有,則受苦樂二果。種姓不能替代自己的業行。

再進一步,三種姓中任何人若能正信出家、修三十七助道、盡諸漏、心得解脫、慧得解脫,乃至證阿羅漢,都名為最勝。梵王所說「明行足成就,彼最勝天人」,又由佛親自印可,究竟最勝的判準因此十分分明。

卷末最後沒有停在世界成壞或種姓分別。佛直接指出空閑山林、樹下、靜室、土窟、崖龕等處,教諸比丘修習禪定,勿墮放逸。廣大的世界論述最後仍回到修行者自身應當怎麼做。

出生種姓不能代替業行,業行不能代替解脫;真正最勝在明行足與阿羅漢果,而聞法最後仍須落實於修禪、不放逸。

《慧照心得》

讀到婆羅門種姓的起源,最先出現的是對有為的厭離。「世間有為。是病是癰。是其毒箭」,於是捨離世間、住空山草庵、寂靜禪定。從這個起點再看到後來有人禪定不成、依聚落教授咒術,便能看出同一名稱之下,實際行持仍有不同。

到了善惡業果,佛把種姓差別放到非常清楚的位置。剎利造惡受苦,婆羅門、毘舍亦然;剎利行善受樂,婆羅門、毘舍亦然。真正決定苦樂的不是出生,而是身口意實際所作。

再往上,連世間善業也不是最後。正信出家、三十七助道、盡漏、心解脫、智解脫,直到「我已盡生。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受有」,才進入究竟解脫。佛因此明說,三種姓中成就明行足、證得阿羅漢者,名為最勝。

全經最後一句教示尤其直接。世界如何成立、如何變壞,山河日月、諸天種姓講得再廣,佛最終仍把比丘送回空閑處修禪:「勿墮放逸致令後悔。」這使整部《起世因本經》的終點不是知識,而是修行。

廣知世間轉成轉壞,終須回到一身一心;依教住寂靜處修禪,精勤不放逸,直至明行具足、漏盡解脫,才不負佛陀慈悲具說。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