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世因本經》卷第八(8)〈五種因緣障雨令占候迷惑・羅睺火風天子放逸及人行非法皆能令雨不降〉
《起世因本經》卷第八(8)〈五種因緣障雨令占候迷惑・羅睺火風天子放逸及人行非法皆能令雨不降〉
雲中鳴聲與閃電因緣說明之後,佛再說即使雷聲、閃電、涼風等雨相已經具足,仍可能有五種因緣使雨不能降下。占候之人只見外在雨相,卻不能見到其中真正障雨的力量,所以會預記應雨而最後不雨。五種因緣依次是阿修羅王取雲投海、火界增上燒滅雨雲、風界增上把雲吹往磧地曠野、行雨天子因放逸錯失降雨時機,以及閻浮世人多行非法而令天不雨。
諸比丘。於虛空中。有五因緣。能障礙雨。令占候師。不測不知。增長迷惑。記必應雨而天不雨。何等為五。
佛先總標共有五種障雨因緣。這些因緣發生時,占候師不能測知,也不能真正了解,所以雖然依所見天象判定一定會下雨,實際卻沒有降雨。問題由此明確建立:雨相已現而雨仍不降,原因不只一種,而有五種不同情形。
有五因緣。能障礙雨。
「五因緣」先限定數量,後面必須逐項具足,不能任意合併。
令占候師。不測不知。增長迷惑。
占候者之所以迷惑,不是完全沒有看見天象,而是看不見真正障雨的內在因緣。
記必應雨而天不雨。
外在雨相使人判定必雨,但五種障礙能使最後結果與預測不同。
五種障雨因緣共同造成一種結果:雨相雖具,占候者雖判定應雨,實際仍可能不雨。
諸比丘。或復有時。上虛空中。起雲動雷。作伽茶伽茶瞿廚瞿廚聲。或出閃電。或復有吹涼冷氣來。如是種種。皆是雨相。其占察人及天文師等。悉剋此時。必當降雨。
第一因之前,佛先把占候者所依據的雨相完整列出:虛空起雲、雷聲震動,發出伽茶伽茶、瞿廚瞿廚之聲,又有閃電出現,並有涼冷之氣吹來。這些現象都屬雨相,所以占察之人與天文師據此判定,此時一定會降雨。
起雲動雷。作伽茶伽茶瞿廚瞿廚聲。
雲起、雷動並發出聲響,是所觀雨相的一部分。
或出閃電。或復有吹涼冷氣來。
閃電與涼冷氣也被列入雨將降下的徵相之中。
如是種種。皆是雨相。
前述起雲、雷聲、閃電、涼風,都被明確判定為雨相。
悉剋此時。必當降雨。
占察人與天文師正因見到這些雨相,所以預記此時必雨;後面五種障礙之所以令人迷惑,也就在這種「應雨而不雨」的反差上。
起雲、動雷、閃電、涼風都屬雨相,占候者據此判定必雨;五種障雨因緣正是在雨相具足之後使雨不能降下。
爾時羅[目*侯]羅阿修羅王。從其宮出。即以兩手。撮彼雨雲。擲置海中。諸比丘。此是第一雨障因緣。而天文師。及占候者。不見不知。心生疑惑。記天剋雨而遂不雨
第一種障雨因緣,是羅睺羅阿修羅王從宮中出來,以雙手撮取雨雲,再把雨雲擲入海中。雨雲既被移走,即使先前雨相明顯,也不能依原來情形降雨。天文師與占候者不能見到這一作用,所以只知道先前天象應雨,卻不明白為何最後不雨。
即以兩手。撮彼雨雲。擲置海中。
第一種障雨直接發生在雨雲本身:雨雲被撮取後移往海中,原本應降雨之處因此失去雨雲。
此是第一雨障因緣。
佛明確把阿修羅王移走雨雲定為第一種障雨原因。
不見不知。心生疑惑。記天剋雨而遂不雨
占候者看不見這一過程,所以先前的判斷與最後結果不符,疑惑由此而生。
第一障雨因緣,是阿修羅王把雨雲撮取投海;雨相雖已出現,雲被移走後便不能依原處降雨。
諸比丘。或復有時。虛空起雲。雲中亦作伽茶伽茶聲。亦出閃電。亦復有吹涼冷氣來。時天文人及占候者。見是相已。記天此時剋當作雨。
第二因緣開始時,雨相再次完整出現:虛空起雲,雲中有雷聲,又有閃電與涼冷之氣。天文人及占候者看到這些現象,依然判定此時應當降雨。這樣的重說使後面的障礙原因能清楚與雨相相對。
見是相已。記天此時剋當作雨。
占候者仍是依現前雨相作判斷,說明不雨並不是因為完全沒有降雨徵相。
第二種障雨同樣發生在雨相已具之時,占候者所見並未改變,真正不同的是後面另有力量作用於雨雲。
爾時火界增上力生。於彼中間。雨雲燒滅。此名第二雨障因緣。彼天文人。不見不知。心生迷惑。記天必雨而遂不雨
第二種因緣是火界增上力生起,在雨將降下的過程中把雨雲燒滅。與第一種把雨雲移走不同,這裡是雨雲直接被火界增上之力消滅。天文人仍無法看見或知道這種作用,所以預記必雨,最終卻沒有降雨。
火界增上力生。
第二因的主體不再是阿修羅王,而是火界增上的力量。
雨雲燒滅。
火界增上所造成的直接結果,就是雨雲被燒滅。
此名第二雨障因緣。
火界燒滅雨雲正式列為第二種障雨原因。
第二障雨因緣,是火界增上而把雨雲燒滅;雨雲既滅,雖先有雷電涼風,仍然不能降雨。
諸比丘。或復有時。虛空起雲。雲中亦作伽茶伽茶聲。亦出閃電。亦復有吹涼冷氣來。時天文人及占候者。見是相已。記天此時剋當作雨。
第三種因緣之前,佛仍列出相同雨相。雲、雷、閃電與涼冷之氣都已具足,天文人及占候者仍據此判定應雨。反覆出現這一段,正使五種障雨都建立在「雨相已現」的共同前提上。
雲中亦作伽茶伽茶聲。亦出閃電。亦復有吹涼冷氣來。
雷、電、涼風都沒有缺少,第三種不雨不能歸因於沒有雨相。
五種障雨所共有的背景,是雨相一再具足;差別只在每一次阻止降雨的原因不同。
但以風界增上力生。則吹彼雲。擲置於彼迦陵迦磧中。或復擲著檀茶迦磧中。或復擲置摩登迦磧中。著復擲著空曠野中。或復擲著摩連那磧地。
第三種障礙由風界增上而生。風力把原本應降雨的雲吹走,可能投向迦陵迦磧、檀茶迦磧、摩登迦磧,也可能吹到空曠野中或摩連那磧地。這一因緣與第一因同樣使雨雲離開原地,但第一因是阿修羅王以手撮雲投海,第三因則是風界增上把雲吹往多處荒磧曠野,兩者不可混同。
風界增上力生。則吹彼雲。
第三因的直接力量是風界增上,作用方式是把雨雲吹走。
擲置於彼迦陵迦磧中。或復擲著檀茶迦磧中。或復擲置摩登迦磧中。
雨雲可能被吹往不同磧地,原句逐一列出多個去處,顯示風勢把雲遠離應雨之地。
著復擲著空曠野中。或復擲著摩連那磧地。
空曠野與摩連那磧地也屬雨雲被吹往之處,風界障雨的重點在於移動雨雲的位置。
第三障雨因緣由風界增上而成,雨雲被吹往諸磧與曠野,原本應降雨之處因雲被移離而不得雨。
此名第三雨障因緣。彼天文人。不見不知。心生迷惑。記天必雨而遂不雨
佛把風界吹散雨雲明定為第三種雨障。占候者仍不能看見真正作用,所以與前兩種情形一樣,先判定必雨,結果卻沒有降雨。
此名第三雨障因緣。
風界增上吹走雨雲,數次第正式進到第三。
記天必雨而遂不雨
三種原因雖不同,占候者最後遇到的結果相同:預記有雨,實際不雨。
第一移雲入海、第二火燒雨雲、第三風吹雨雲,前三種都直接作用於雲,但方式各不相同。
諸比丘。又復有時。虛空起雲。而其雲中。亦作伽茶伽茶之聲。出生閃電。吹冷氣來。其占候者。記天必雨。
第四種因緣仍從雨相具足開始。虛空有雲,雲中有聲,閃電出生,又有冷氣吹來,占候者於是判定一定會下雨。與前三因相同,判斷本身有明確天象作為依據。
出生閃電。吹冷氣來。
閃電與冷氣再度出現,雨相並未缺失。
其占候者。記天必雨。
第四因也以「應雨」為起點,後面才出現不雨的真正原因。
第四種障雨之前,雲聲、閃電、冷氣仍一一具足,說明不雨的原因另在行雨者自身。
然彼行雨。諸天子輩。有時放逸。以放逸故。彼雲不得依時降雨。既不依時。雲自消散。此是第四雨障因緣。
第四種因緣不再由外力移動或消滅雨雲,而是行雨諸天子有時放逸。因為放逸,雨雲不能依照應有時間降雨;錯過時機之後,雲便自行消散。所以第四雨障的關鍵在「行雨天子放逸」與「不得依時降雨」兩層前後關係。
行雨。諸天子輩。有時放逸。
第四因的主體是負責行雨的諸天子,而障礙發生在其放逸。
以放逸故。彼雲不得依時降雨。
因果十分直接:因天子放逸,所以雨雲不能依時降雨。
既不依時。雲自消散。
沒有在應降之時落雨,雲便自行消散,最終形成不雨的結果。
此是第四雨障因緣。
行雨天子因放逸而失時,使雲自行消散,被正式列為第四種雨障。
第四障雨不在雨雲被外力移走,而在行雨天子放逸;一旦失去應雨時機,雲便自行消散。
以是義故。諸天文人。心生迷惑。記天必雨而遂不雨
占候者只見雨相,卻不能知道行雨天子已經放逸,所以仍然預記必雨。雨雲後來因錯失時機而自行消散,結果又使預測落空。
心生迷惑。記天必雨而遂不雨
第四因再次回到整個五因共同的情形:見雨相而判雨,卻因不知真正障礙而感到迷惑。
外在雨相並不足以保證降雨;若行雨者放逸失時,雲即使已成,也可能消散而不雨。
諸比丘。又復有時。空中起雲。而天亦作伽茶伽茶之聲。亦出閃電。吹涼冷風。彼天文人等。記剋當雨。
第五種因緣仍先說雲、雷、閃電、涼風同時出現,天文人據此預記將雨。五因從始至終都沒有否定這些天象確實是雨相,只是另外存在能使雨不得降下的原因。
空中起雲。
雨雲已成,是第五因緣發生前的基礎。
亦出閃電。吹涼冷風。
閃電、冷風仍然出現,外在條件看來與真正降雨之前沒有不同。
彼天文人等。記剋當雨。
占候者依這些現象作出降雨判斷,但第五因緣所說的障礙已不在雲、風、火或行雨天子,而轉到人間所行。
第五種障雨同樣發生在雨相明顯之時,但真正的原因轉到閻浮世間眾人的行為。
然此閻浮世間人輩。其中多有不如法行。[身*冘]樂諸欲。慳貪嫉妒。邪見所纏。彼等人輩。以惡行故。習非法故。樂著欲故。貪嫉競故。天則不雨。
第五種因緣直接落在人間。閻浮世間若有很多人不如法而行,沉著於欲樂,又有慳貪、嫉妒與邪見纏縛,這些人因惡行、習行非法、樂著諸欲以及貪嫉競逐之故,天便不雨。前四因主要涉及雲、四界、天子等作用,第五因則明確把人間行為列作障雨原因。
其中多有不如法行。
第五因首先指出人間「不如法行」增多,這是後面諸惡行的總體背景。
慳貪嫉妒。邪見所纏。
慳貪、嫉妒與邪見纏縛,都是所列的人間不善情形。
以惡行故。習非法故。樂著欲故。貪嫉競故。天則不雨。
佛直接以四個「故」連結因果:惡行、習非法、著欲、貪嫉競逐,最後導向「天則不雨」。這是第五種障雨中最重要的因果句。
第五障雨因緣明確由人間不如法行而起;惡行、非法、著欲、慳貪嫉競增多,便成為天不降雨的原因。
諸比丘。此名第五雨障因緣。其天文人及占候等。不見不知心生迷惑。記天必雨而遂不雨
人間不如法行被正式列為第五種雨障。天文人與占候者仍只能觀察外在天象,不能看見這一層人間業行因緣,所以仍會預記必雨而最後不雨。五因至此全部具足。
此名第五雨障因緣。
人間惡行與非法正式成為五種障雨中的最後一因。
不見不知心生迷惑。
占候者對第五因同樣不能見、不能知,因此雨相與結果之間的落差仍使其迷惑。
第一至第五五種障雨雖各有不同原因,對占候者而言皆有同樣結果:雨相可見,而真正障雨因緣不可見。
諸比丘。是名五種雨障因緣。於其中。有優陀那偈 花法色壽命 衣服并賣買 嫁娶三摩提 四種飲食等 二行晡沙他 上下名三界 雲色諸天等 俱盧舍鳴電
佛以「是名五種雨障因緣」總結前面五項,隨後說出優陀那偈。偈中依次收攝此前所說花、法、色、壽命、衣服、買賣、嫁娶、三摩提、四種飲食、二行、晡沙他、三界、雲色、諸天、俱盧舍、鳴聲與閃電等內容。這首偈的作用在把前面長段所說多類法目凝聚成便於憶持的次第。
是名五種雨障因緣。
五種障雨到此正式總結,數量不多不少,完整為五。
花法色壽命 衣服并賣買
偈首先攝取花、法、色、壽命、衣服與買賣等項目,都是此前已經說過的分類內容。
嫁娶三摩提 四種飲食等
嫁娶、三摩提以及四種飲食等也被納入總攝,使前面分散法目轉成偈頌次第。
二行晡沙他 上下名三界
二行、晡沙他以及上下三界等法目繼續列入,顯示偈頌所攝範圍跨越前面多個主題。
雲色諸天等 俱盧舍鳴電
最後收至雲色、諸天、俱盧舍、鳴聲與閃電,正與卷中後段所說雲色、雲高、雷聲與電光因緣相應。
五種雨障以阿修羅、火界、風界、天子放逸與人間非法五因完整建立;優陀那偈再將此前眾多法目統攝成可憶持的次第。
《今日修行觀照》
五種雨障最需要精確辨明的是:雨相與降雨結果不是同一件事。起雲、動雷、閃電、涼風都可以是真實雨相,但仍可能因另外五種因緣而不雨。第一是雨雲被移入海中,第二是火界燒滅雨雲,第三是風界把雲吹往磧地曠野,第四是行雨天子放逸而錯失時機,第五則是人間多行非法而使天不雨。
第五因尤其直接把人間所行列入因果:惡行、習非法、著欲、慳貪嫉妒與競逐,不只是個人自身的行為問題,而被明說與天不降雨相連。修學時不能把這一層改成一般性的象徵,而應如實記住佛所列的因果。
見到雨相,不等於已知全部因緣;五種障雨提醒修學者,應把顯現之相與真正作用其後的因緣分別看清。
《慧照心得》
讀完五種雨障,最鮮明的是同樣一組雨相反覆出現:雲起、雷鳴、閃電、涼風,占候者每一次都判定應雨,但最後卻可能不雨。差別不在雨相本身,而在雨雲之後受到什麼力量作用。
前三因分別是阿修羅移雲、火界燒雲、風界吹雲;第四因則是行雨天子放逸失時;第五因轉入人間惡行與非法。五項一層一層不同,若只記一句「有五種原因不下雨」,就會失去每一因各自的主體、動作與結果。
優陀那偈又把此前多類法目收入短偈,提醒修學不能只重長篇敘述,偈頌中的每一個名目也都有前面法義作為所攝內容。
五因雖同使雨不降,作用方式各不相同;能把每一因的主體、動作與結果分清,才是真正依次受持。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