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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25・起世因本經

《起世因本經》卷第二(14)〈活獄罪眾轉入黑雲沙糞屎泥五叉飢渴諸獄・惡業未盡次第具受〉

學僧 釋慧照

《起世因本經》卷第二(14)〈活獄罪眾轉入黑雲沙糞屎泥五叉飢渴諸獄・惡業未盡次第具受〉

活大地獄眾生經歷長久苦報之後,從大獄得出,仍因罪業轉入周匝圍遶的小地獄。所求本是屋宅、救護、覆蔭與歸依之處,所遇卻依次是黑雲沙、糞屎熱泥、五叉、飢餓與燋渴等苦。火熱之沙燒徹皮肉筋骨,糞泥之中又有針口鐵蟲鑽身食髓;五叉熱鐵釘身,飢時吞受熱鐵丸,渴時又被灌入融赤銅汁。每一處都反覆明示:惡不善業尚未盡除,所造業報便仍須次第承受。

又復彼等大活地獄諸眾生輩。無量時中。苦報盡已。從於大活地獄得出。出已復走。更求其餘屋宅之處。救護之處。歸依之處。作是念已。以罪業故。即便入於黑雲沙小地獄中。廣五百由旬。

無量時中。苦報盡已。從於大活地獄得出。

活大地獄中的眾生,經歷無量時間之後,當其中一分苦報受盡,才從大活地獄得出。

「苦報盡已」與「得出」緊密相連,所受之苦有其業報因緣;在這一處的苦報盡後,才有離開此處的情形。

出已復走。更求其餘屋宅之處。救護之處。歸依之處。

離開大活地獄後,這些眾生立即奔走,想尋找其他屋宅、救護與可以歸依之處。

所求的都是能夠止息苦難、獲得保護的地方。「屋宅」「救護」「歸依」連續列出,顯出眾生在重苦之後急欲尋求安身與救護。

以罪業故。即便入於黑雲沙小地獄中。

然而因為罪業,所到之處卻是黑雲沙小地獄。心中雖求救護,業報所感仍把眾生帶入另一苦處。

黑雲沙小地獄縱廣五百由旬,與前面所說十六小地獄的尺度相應。

從一處苦報得出,並不等於一切苦報已盡;罪業尚存時,雖求救護歸依,仍可能轉入另一受苦之處。

入彼中已。上虛空中。起大黑雲。雨下如沙。其焰熾然。極大猛熱。墮於彼等地獄眾生身分之上。墮皮燒皮。墮肉燒肉。至筋燒筋。至骨燒骨。至髓燋髓。出煙出焰。洞徹熾然。受極苦惱。

上虛空中。起大黑雲。雨下如沙。其焰熾然。極大猛熱。

眾生進入黑雲沙地獄後,上方虛空生起大黑雲,從雲中降下如沙之物,而這些沙帶著熾盛火焰,熱勢極其猛烈。

「黑雲」「如沙」「熾然」「猛熱」逐層說明此處受苦的環境與苦具。

墮皮燒皮。墮肉燒肉。至筋燒筋。至骨燒骨。至髓燋髓。

熾熱之沙落在身上,先燒皮,進而燒肉,再燒筋、骨,直到骨髓也被燋燒。

苦受由身體外層直入最深處,皮、肉、筋、骨、髓次第受燒,沒有停留在表面。

出煙出焰。洞徹熾然。受極苦惱。

身體在猛熱之中出煙、出焰,熾熱洞徹全身,因而承受極重苦惱。

黑雲沙之苦由外至內燒徹皮肉筋骨與髓;惡業所感的苦受並非輕觸即過,而能深徹全身。

以其受苦未畢盡故。求死不得。乃至未盡惡不善業。不滅不除不轉不變不離不失。若於往昔。人及非人如是作來。次第而受。更無量時

以其受苦未畢盡故。求死不得。

苦報尚未受盡,眾生即使求死,也不能藉死亡令苦停止。

在活大地獄中已見死後復生,到黑雲沙地獄仍再次明說「求死不得」,苦報是否終了,取決於相應業報是否已盡。

未盡惡不善業。不滅不除不轉不變不離不失。

惡不善業尚未盡時,便沒有滅除、轉變、遠離或失去。連續多個否定語,明白指出業力仍然存在,苦報也就仍有依據。

若於往昔。人及非人如是作來。次第而受。

凡往昔在人身或非人身中所作的惡業,都依其所造而次第受報。

「次第而受」再次把所作與所受相連,使地獄中的各種苦不成為無因而有。

苦報未盡時,求死也不能止苦;往昔所造惡業仍在,果報便隨其因緣次第現前。

諸比丘。彼等眾生。經歷無量久遠長道。從黑雲沙地獄中出。出已復走。求屋求宅求救求覆求歸依處。作是念已。又復入於糞屎熱泥小地獄中。廣五百由旬。

經歷無量久遠長道。從黑雲沙地獄中出。

眾生在黑雲沙地獄中經歷無量久遠時間,才得從其中出離。

苦報的時間以「無量久遠長道」形容,顯示受苦並非短暫。

求屋求宅求救求覆求歸依處。

離開之後,仍然急切尋求屋舍、救護、覆蔭以及歸依之所。

一連串「求」字顯出其急迫;經過前一苦處之後,眾生仍希望找到能遮護自身的地方。

又復入於糞屎熱泥小地獄中。

實際進入的卻是糞屎熱泥小地獄,縱廣同樣五百由旬。

由黑雲沙轉入糞屎熱泥,苦的形態改變,但仍沒有離開受報。

眾生雖一次次求救、求覆、求歸依,惡業未盡時仍隨業轉入下一苦處;想離苦,終究不能離開所造之因。

彼等入已。從咽已下。生糞屎泥熱沸焰中。入已行焰燒手燒腳。耳鼻身體一時燋然。乃至彼惡不善之業。未盡未滅未除未轉不離不失。以於往昔若人非人作重業來。

從咽已下。生糞屎泥熱沸焰中。

眾生進入後,從咽喉以下陷在糞屎熱泥沸焰之中。

「熱沸」與「焰」說明其中不只是污穢泥濁,同時具有猛烈燒灼之苦。

入已行焰燒手燒腳。耳鼻身體一時燋然。

身入其中,火焰燒及雙手、雙腳,耳、鼻與全身同時被燋燒。

受苦不局限於身體一處,而是四肢與諸身分同時受到熱焰侵逼。

彼惡不善之業。未盡未滅未除未轉不離不失。以於往昔若人非人作重業來。

受報仍與往昔所造重業直接相連。不論是在人身或非人身中所造,只要惡不善業尚未盡除,苦果便仍然存在。

糞屎熱泥同時具足污穢與熾熱之苦,身體多處一時受燒;重業未盡,苦報也不會因轉換處所而停止。

復次諸比丘。其糞屎泥小地獄中。有諸鐵蟲。名為針口。住彼獄中。為諸眾生處處鑽身。悉令穿破。先鑽破皮。鑽破皮已。次鑽破肉。鑽破肉已。次鑽破筋。鑽破筋已。然後破骨。

有諸鐵蟲。名為針口。

糞屎泥小地獄之中還有鐵蟲,名叫「針口」。

名稱與牠鑽破眾生身體的作用相應,後面即逐層說明牠如何深入身中。

為諸眾生處處鑽身。悉令穿破。

針口鐵蟲在眾生身體各處鑽入,使身體處處穿破。

這不是單一傷口,而是「處處」受鑽,「悉令」穿破。

先鑽破皮。鑽破皮已。次鑽破肉。鑽破肉已。次鑽破筋。鑽破筋已。然後破骨。

鑽身有明確次第:先破皮,再破肉,再破筋,最後破骨。

受苦由表及裡,一層深入一層;皮肉筋骨依次被破壞。

針口鐵蟲由皮而肉、由肉而筋、由筋而骨,層層深入;業報所感之苦能由身表直入身內。

既鑽破骨。住於髓中。食於彼等眾生脂髓。令彼眾生受嚴劇苦。乃至壽命猶未畢終。既未盡彼惡不善業。乃至不滅。如是次第具足而受

既鑽破骨。住於髓中。食於彼等眾生脂髓。

鐵蟲鑽破骨後,進入住在骨髓之中,再食眾生的脂髓。

由皮至髓,鑽食之苦一直深入身體最內部。

令彼眾生受嚴劇苦。

由此使眾生承受嚴重而猛烈的痛苦。「嚴劇」直接表明其苦的強烈程度。

壽命猶未畢終。既未盡彼惡不善業。

雖然受如此重苦,壽命仍未終了;惡不善業既尚未盡,所受果報也仍未結束。

如是次第具足而受

由所造業而感得的苦報,依其因緣次第具足承受。

從皮肉筋骨直到脂髓都受鑽食,仍因惡業未盡而不能終止;業若未盡,相應苦果便須次第具受。

諸比丘。彼等地獄諸眾生輩。有時多時長道久遠。從糞屎泥小地獄出。出已奔走。求室求宅求護求洲及歸依處。即入五叉小地獄中。其獄亦廣五百由旬。

有時多時長道久遠。從糞屎泥小地獄出。

眾生經過久遠時間,才從糞屎泥小地獄中得出。

出已奔走。求室求宅求護求洲及歸依處。

一離開便奔走尋求住處、保護、洲渚與歸依之所。

「求洲」與室宅、救護、歸依並列,都指向想找到一處可以安身、不再受苦的所在。

即入五叉小地獄中。

奔走求護之後,卻進入縱廣五百由旬的五叉小地獄。

苦處再度改變,由熱泥鑽身轉為五叉釘身之苦。

一次次從苦處走出,又一次次求安穩之地;但業報未息,所到之處仍成苦處,顯出單憑奔走不能超越業力。

彼等入於五叉獄已。時守獄卒。取彼地獄受罪眾生。撲於熾然熱鐵地上。其焰洞起。時諸罪人。在中仰臥。

時守獄卒。取彼地獄受罪眾生。

進入五叉地獄後,守獄卒捉取受罪眾生。

受苦者在此被明確稱為「受罪眾生」與「罪人」,所受諸苦仍在業報脈絡之中。

撲於熾然熱鐵地上。其焰洞起。

守獄卒把眾生撲倒在熾熱的鐵地之上,地面火焰熾盛洞起。

身體直接接觸熱鐵與火焰,先受地面燒灼。

時諸罪人。在中仰臥。

罪人在烈焰熱鐵地上仰面而臥,也成為後面五處下釘的姿勢。

五叉之苦先從熾熱鐵地開始,罪人被撲倒仰臥,身體已處在猛焰之中,隨後又受五處鐵釘之苦。

如是臥已。於兩腳掌。釘兩鐵釘熱焰熾然。又兩手掌釘兩鐵釘。焰亦熾然。又臍輪中釘一鐵釘。焰又熾然。獄卒於是以五叉[打-丁+桀]。極受嚴苦。

於兩腳掌。釘兩鐵釘熱焰熾然。又兩手掌釘兩鐵釘。

兩腳掌各受鐵釘,兩手掌又各受鐵釘,而且鐵釘都帶著熾盛熱焰。

手足四處同時受制,也同時受到火熱穿刺之苦。

又臍輪中釘一鐵釘。焰又熾然。

第五枚鐵釘釘在臍輪之中,同樣焰火熾盛。

雙足、雙手與臍輪合為五處,「五叉」之名便在這五處苦具中具體呈現。

獄卒於是以五叉[打-丁+桀]。極受嚴苦。

守獄卒以五叉施加重苦,使罪人承受極其嚴重的痛苦。

雙足、雙手與臍輪五處同受熱鐵與火焰侵逼;五叉之苦遍及四肢與身中,使受報者無處可避。

乃至彼處壽命未終。惡業未盡若往昔造。若人非人身中所造如是次第彼地獄受

彼處壽命未終。惡業未盡

在五叉地獄中,只要受報壽命尚未終了,所造惡業尚未盡,苦受便仍然持續。

若往昔造。若人非人身中所造

果報所依仍是往昔所造之業,不論當時在人身或非人身中所造,都與現在地獄受報相連。

如是次第彼地獄受

相關苦果就在相應地獄中依次承受。

五叉之苦並非無因而至;往昔所造之惡未盡,便在相應處所次第受其果報。

諸比丘。彼諸眾生。多時長遠。從於五叉小地獄出。復走求救求室求洲求依求覆及守護處。詣向飢餓五百由旬小地獄中。

多時長遠。從於五叉小地獄出。

眾生又經過長久時間,才從五叉小地獄中離開。

復走求救求室求洲求依求覆及守護處。

離開以後,仍然奔走尋求救護、住處、洲渚、依止、覆蔭以及守護之處。

前後多次出現這種求護之情,受苦眾生每次離開一處,都急欲找到能避免下一重苦難的所在。

詣向飢餓五百由旬小地獄中。

最終到達的卻是縱廣五百由旬的飢餓小地獄。

苦後急求安穩,是受苦眾生共同的願望;但惡業尚未受盡時,所求守護仍不能遮止相應果報。

入彼處已。時守獄者。遙見彼等眾生來已。即前問言。汝等今者來何所欲。彼等皆共答言。仁者我等飢餓。

汝等今者來何所欲。

守獄者見眾生到來,直接詢問其所欲求之事。

仁者我等飢餓。

眾生明白回答自己受到飢餓逼迫,所求正是解除飢苦。

這一問一答先明示「飢」,後面所受的熱鐵丸之苦便由此展開。

眾生明知自身所苦,也直接求解飢餓;然而在業報之中,所求飲食反而成為另一種熾熱苦具。

時守獄者。即便取彼地獄眾生。撲著熾然熱鐵地上。令其仰臥。便以鐵鉗開張其口。用熱鐵丸擲著口中。

撲著熾然熱鐵地上。令其仰臥。

守獄者先把眾生撲在熾熱鐵地上,使其仰臥。尚未吞食熱鐵丸之前,身體已先承受熱地燒灼。

便以鐵鉗開張其口。

再以鐵鉗強行張開口,使眾生無法閉口躲避。

用熱鐵丸擲著口中。

隨即把熱鐵丸投入其口中。眾生所說「我等飢餓」,所得到的卻不是可資生命的食物,而是熾熱鐵丸。

飢苦未解,又先受熱地、鐵鉗與熱鐵丸之苦;業報現前時,所欲求的食物反成加重苦受之緣。

時彼地獄眾生脣口。應時燒然。燒脣已燒舌。燒舌已燒齶。燒齶已燒咽。燒咽已燒心。燒心已燒胸。燒胸已燒腸。燒腸已燒胃。燒胃已經過小腸。向下而出。其丸尚赤。

燒脣已燒舌。燒舌已燒齶。燒齶已燒咽。

熱鐵丸從口進入,先燒脣口,再燒舌、齶、咽喉。

苦受依吞入路徑一處一處深入,所經之處都被熾熱燒灼。

燒咽已燒心。燒心已燒胸。燒胸已燒腸。燒腸已燒胃。

熱鐵丸繼續深入,從咽至心、胸、腸、胃,所過之處無不受燒。

燒胃已經過小腸。向下而出。其丸尚赤。

最後經過小腸,從下而出;即使穿過整個身體,鐵丸仍然赤熱。

從入口到排出,整條所經身分都受到燒灼,並沒有因通過身體而失去其熱。

熱鐵丸由口直下,脣舌咽喉、胸腹腸胃一路受燒,直到出身仍然赤熱;飢餓之報在吞食之中轉成通身熾苦。

如是彼等地獄眾生。於其時中受嚴極苦。命未終故。略說乃至若人非人先世所作。如是次第。彼地獄中。種種具受

於其時中受嚴極苦。命未終故。

眾生吞受熱鐵丸時,承受極嚴重的痛苦;然而受報生命尚未終了,所以不能就此停止。

若人非人先世所作。

這些苦報仍指向先世所造之業,不論是在人身或非人身時所作。

如是次第。彼地獄中。種種具受

由所造業感得的種種苦,在地獄中依次具足承受。

身受極苦而命未終,正顯業報尚在;先世所造惡業未盡時,種種苦果便依次具受。

諸比丘。彼眾生輩。於無量時久長遠道。從彼飢餓小地獄出。復馳奔走。略說如前。求守護處。詣向燋渴五百由旬小地獄中。

於無量時久長遠道。從彼飢餓小地獄出。

眾生又經歷無量久遠時間,才從飢餓小地獄得出。

求守護處。詣向燋渴五百由旬小地獄中。

離開之後仍尋求守護之處,最終卻到達縱廣五百由旬的燋渴小地獄。

從飢餓轉入燋渴,所受苦相又由求食變成求水。

飢餓之苦受盡一分,又轉入燋渴之苦;業報尚未終了,求護之念仍不能使眾生離開下一重苦受。

入彼處已。時守獄者。遙見彼等地獄眾生來。而問言。汝等今者何所求須。彼等答言。仁者我今甚渴。

汝等今者何所求須。

守獄者仍先問眾生現在需要什麼。

仁者我今甚渴。

眾生回答自己非常口渴。所受之苦在此直接以「甚渴」明示。

與飢餓小地獄相似,眾生先明說自己的迫切需要,隨後卻因業報而承受與所求相反的劇苦。

身受燋渴,所求只是解除乾渴;然而惡業現前時,連最直接的求水之念也不能轉成安樂受用。

時守獄者。即取彼等地獄眾生。撲著熱鐵熾然地上。在猛焰中。仰而臥之。便取鐵鉗開張其口。融赤銅汁灌其口中。

撲著熱鐵熾然地上。在猛焰中。仰而臥之。

守獄者將眾生撲在熾熱鐵地上,使其仰臥於猛烈火焰之中。

身體先被熱地與猛焰包圍,燋渴尚未解除,又加上火熱逼身。

便取鐵鉗開張其口。融赤銅汁灌其口中。

守獄者以鐵鉗張開其口,再把熔融赤熱的銅汁直接灌入口中。

眾生因「甚渴」而求飲,所受卻是赤熱銅汁。

求水不得清涼,反被灌入融赤銅汁;燋渴與熾熱相加,使所受苦惱更加深重。

時彼地獄眾生。脣口即便燋爛。脣口爛已燒舌。燒舌已燒齶。燒齶已燒咽喉。燒咽喉已燒心。燒心已燒胸。燒胸已燒腸。燒腸已燒胃。燒胃已直破小腸。向下而出。

脣口即便燋爛。脣口爛已燒舌。燒舌已燒齶。燒齶已燒咽喉。

赤熱銅汁入口,脣口立即燋爛,接著燒舌、燒齶,再燒咽喉。

受苦次第與液體流入身中的路徑一致,所經之處依次被燒壞。

燒咽喉已燒心。燒心已燒胸。燒胸已燒腸。燒腸已燒胃。

銅汁繼續下行,咽喉、心、胸、腸、胃皆受熾熱燒灼。

燒胃已直破小腸。向下而出。

到了胃中仍不停止,又直破小腸,最後向下流出。

整個身體內部依其流經位置連續受燒,苦受由口一直貫穿腹內。

赤銅汁由口灌入,從脣舌咽喉直到胸腹腸胃一路燒破;燋渴之苦不但未解,反成通身燒灼之苦。

彼等眾生。各於其中。受嚴重苦。受極痛苦。受異種苦。彼等乃至壽命未終。若不盡彼惡不善業。略說如前。乃至若人非人時造。如是次第。具足而受

受嚴重苦。受極痛苦。受異種苦。

身在燋渴地獄之中,眾生所受不只一種苦,而有嚴重苦、極痛苦以及各種不同苦受。

三重語句連續說出,顯示苦惱既深且多。

彼等乃至壽命未終。若不盡彼惡不善業。

只要在地獄中的受報壽命尚未終了,惡不善業尚未受盡,苦報便還沒有停止的因緣。

若人非人時造。如是次第。具足而受

不論往昔在人身或非人身時所造,只要相應惡業存在,便依其因緣次第具足承受果報。

從活大地獄到黑雲沙、糞屎泥、五叉、飢餓與燋渴,反覆出現同一條清楚脈絡:先有所造惡業,後有相應苦報;業若未盡,苦便未畢。

地獄諸苦雖有黑沙、熱泥、鐵叉、飢餓、燋渴種種差別,貫穿其中的根本始終一致:惡不善業若未盡,相應果報就須次第具足承受。

《今日修行觀照》

從大活地獄走出之後,眾生一次次奔走求屋、求宅、求救、求覆、求歸依、求守護;可是罪業未盡,所進入的仍是另一個苦處。

這一連串經過,把「避苦」與「止苦之因」分得十分清楚。只想離開眼前的苦境,若沒有遠離造成苦果的惡不善業,所受之苦仍可能依業次第現前。

黑雲沙燒皮肉筋骨,針口鐵蟲鑽至骨髓,五叉以熱鐵釘手足與臍輪,飢餓時吞熱鐵丸,燋渴時飲融赤銅汁。種種苦相雖異,世尊反覆指出的都是「惡不善業未盡」。

修行便要把心帶回當下的身、口、意。尚未造作的惡,不令它形成;已經生起的不善,應當止息轉離。真正能減少未來苦果的,不只是畏懼果報,而是從造業之時便謹慎防護。

欲離苦,不能只在苦來時求逃避;應從未造惡時守護身口意,從已起不善處及時止息,才是在苦因上真正用功。

《慧照心得》

讀至眾生一次次「求救」「求覆」「求歸依處」,卻一次次進入下一個地獄,最應深記的是:想離苦與真正斷除苦因,並不是同一件事。

受苦時,眾生自然想尋找救護;可是經中反覆把受報指回「罪業」「惡不善業」「往昔所造」。黑雲沙、糞屎泥、五叉、飢餓、燋渴雖然苦相不同,背後都離不開自己所造之業尚未盡。

尤其「次第而受」「次第具足而受」反覆出現,更使因果次第十分清楚。所作並不是做完便消失;當相應因緣成熟,仍須面對由業而來的果報。

修學若只停在害怕地獄,力量仍然有限。更重要的是把這份警策轉回每一個當下:一句話將出口時,一個行為將作時,一念惡心將隨之而去時,是否願意止住、轉離,不讓它成為往後受苦之因。

地獄苦相令人畏懼,而更應畏慎的是正在造作的惡因;能於當下一念一行中止惡離惡,才是不讓未來苦報繼續增長的實際修行。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