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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24・起世經

《起世經》卷十(17)〈剎利婆羅門毘舍沙門次第出生・三姓皆能解脫明行足最勝佛囑勿放逸〉

學僧 釋慧照

《起世經》卷十(17)〈剎利婆羅門毘舍沙門次第出生・三姓皆能解脫明行足最勝佛囑勿放逸〉

大平等王以下的王族世系說至羅[目*侯]羅童子成阿羅漢後,世尊進而說明世間剎利、婆羅門、毘舍以及沙門等名稱如何次第出現。種姓雖有不同,善惡果報卻同依身、口、意業而受;若正信出家,修三十七助道之法,三姓之人同樣都能盡漏解脫、現法作證。真正被稱為最勝的,不在出生種姓,而在「明行足成就」。卷末世尊總攝世間轉成、轉壞、轉住之法,並殷切囑咐比丘住阿蘭若、山林、樹下、閑房靜室等處修習禪定,勿墮放逸。

諸比丘。以此因緣。於往昔時。有勝剎利。世間出生。依於如法。非不如法。諸比丘。有是法故。世間剎利。為最勝生。

於往昔時。有勝剎利。世間出生。

剎利種姓的出現,承接前面大眾共立正主、王族相承的因緣。

「勝剎利」說其在世間諸種姓中具有尊勝地位。

依於如法。非不如法。

其成立不是依非法,而是「依於如法」。

「如法」就是依正法、正理而行;「非不如法」再加一層肯定,表明這一種姓最初的建立有其正當因緣。

有是法故。世間剎利。為最勝生。

正因有前述依法立主、平正守護等因緣,剎利在世間被稱為「最勝生」。

這裡說的是世間種姓地位,後面世尊還會進一步指出,真正究竟的「最勝」另有標準。

剎利種姓由依法立主、守護眾人的因緣而生,在世間種姓中被稱為最勝生。

爾時更有餘諸眾生。作如是念。世間有為。是病是癰。是大毒箭。熟思惟已。棄捨有為。於山澤中。造立草菴。靜坐修禪。

世間有為。是病是癰。是大毒箭。

另有一類眾生觀察世間有為法,把它譬作病、癰與大毒箭。

「有為」指因緣和合而生、會變化壞滅之法。

「病」顯示逼惱;「癰」顯示患處積聚;「大毒箭」則顯示能帶來深重苦害。

熟思惟已。棄捨有為。

他們不是一時厭離,而是經過「熟思惟」後,決定捨離有為世事。

「熟」有深思、反覆審察之義。

於山澤中。造立草菴。靜坐修禪。

捨離世事後,他們進入山澤,搭建草菴,安靜坐禪。

這裡已把離俗、獨居與修禪三層行動說得清楚。

觀察有為如病、如癰、如大毒箭,深思之後捨離世事,入山澤草菴靜坐修禪。

若有所須。或日前分。或日後分。暫出草菴。入村乞食。眾人見已。隨須與之。并為造作。乃共稱言。此等眾生。最修善業。棄捨世間有流不善諸惡之法。是婆羅門。

若有所須。或日前分。或日後分。暫出草菴。入村乞食。

這些住在草菴中的修行者,平時不以世間營生為務。

有所需要時,才在日前分或日後分暫離草菴,進入村落乞食。

「暫出」顯示其主要生活仍在山澤草菴中。

眾人見已。隨須與之。并為造作。

村中眾人見到修行者前來,便依其需要布施,也為他們準備所需之物。

修行者離俗修禪,世俗眾人則以供養護持。

此等眾生。最修善業。棄捨世間有流不善諸惡之法。是婆羅門。

眾人看見他們專修善業,又捨離世間隨有流轉的不善惡法,因此稱他們為「婆羅門」。

這裡婆羅門名稱的出現,與「修善業」「棄捨不善惡法」直接相連。

捨離世間惡法、入山修禪的眾生,由眾人稱為婆羅門,名稱與其修善、離惡之行相應。

以此因緣。婆羅門種。世間出生。其中或有禪定不成。倚著村落。多教咒術。因此復名為教化者。又以其人入村舍故。名向聚落者。復為成就諸欲法故。名成就欲者。

以此因緣。婆羅門種。世間出生。

婆羅門種姓由前述離俗修禪、修善棄惡的因緣而在世間成立。

其中或有禪定不成。倚著村落。多教咒術。因此復名為教化者。

婆羅門中也有人禪定不能成就,轉而依附村落,多以咒術教人。

「倚著村落」就是不再專住山澤,而與村落生活有所依附。

因此又有「教化者」的名稱。

又以其人入村舍故。名向聚落者。

因為常入村舍,所以又稱「向聚落者」。

這一名稱直接由其生活行跡而來。

復為成就諸欲法故。名成就欲者。

若進一步追求、成就諸欲法,又被稱為「成就欲者」。

從最初離欲修禪,到後來依村、教咒、成就欲法,所行已有不同。

婆羅門之中,行持也有差別;禪定不成而依村教咒、進而成就欲法者,便另有相應名稱。

以此因緣。於往昔時。勝婆羅門。高行種姓。世間出生。依於如法。非不如法。

勝婆羅門。高行種姓。世間出生。

婆羅門最初由離俗、修禪、棄惡而生,因此被稱為「勝婆羅門」「高行種姓」。

「高行」直接著重在所行高潔。

依於如法。非不如法。

與剎利一樣,婆羅門種姓最初的成立也說是依於如法,而非依非法。

婆羅門最初以棄惡修善、靜坐修禪而成高行種姓,其建立同樣依於如法。

復有其餘一類眾生。造作種種求利伎能工巧藝術諸生業事。以此因緣。名為毘舍。是故往昔毘舍種姓。現於世間。彼亦如法。非不如法。

造作種種求利伎能工巧藝術諸生業事。

另有一類眾生從事各種求取資生利益的工作。

其中包括伎能、工巧、藝術以及各種謀生事業。

「生業事」就是維持生活的職業與生產活動。

以此因緣。名為毘舍。

因為從事這些求利、工巧與生業,所以稱為「毘舍」。

毘舍種姓的名稱,直接與其所從事的生業相連。

彼亦如法。非不如法。

這一種姓的出現,同樣被說為依於如法,不是不如法。

所以剎利、婆羅門、毘舍三種姓在最初成立時,經中都沒有把其中任何一種說成由非法而生。

毘舍由伎能、工巧、藝術與各種生業而成立,其種姓最初同樣依於如法。

諸比丘。此三種姓。世間生已。於後復有第四種姓。世間出生。諸比丘。有一種人。各自毀呰其家本法。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棄捨世間。出家修道。口自唱言。我作沙門。作是稱已。即成正願。

此三種姓。世間生已。於後復有第四種姓。世間出生。

剎利、婆羅門、毘舍三種姓出現之後,又有第四類人出現。

這第四類不是依王權、修禪種姓或生業而立,而是由出家修道而成立。

各自毀呰其家本法。剃除鬚髮。著袈裟衣。棄捨世間。出家修道。

「毀呰」在短釋中可理解為不再認同、稱許原來家族所承之法。

其後有一連串明確行動:剃除鬚髮、穿著袈裟、捨離世俗生活、出家修道。

身分轉變不是只換名稱,而有實際出家行持。

口自唱言。我作沙門。作是稱已。即成正願。

出家者自稱「我作沙門」。

經中說如此稱已,即成「正願」。

「沙門」之名因此在出家修道的身分中成立。

第四類由捨離家法、剃髮著袈裟、出家修道而成,並自稱沙門。

婆羅門種。毘舍亦爾。有一種人。如前毀呰。亦捨出家。口自稱言。我作沙門。即成正願。為彼故有正願種類。

婆羅門種。毘舍亦爾。

出家作沙門,不只發生在剎利之中。

婆羅門與毘舍也同樣有人捨離原本身分而出家。

亦捨出家。口自稱言。我作沙門。即成正願。

不論原來屬於哪一種姓,只要依同樣方式捨俗出家,自稱沙門,就成為正願之類。

這已使「沙門」不再受原出生種姓限制。

為彼故有正願種類。

正因三種姓中皆有人捨俗出家,所以世間有「正願種類」。

沙門身分不繫於原有種姓;剎利、婆羅門、毘舍之中,都有人可以捨俗出家、成為正願之類。

諸比丘。有諸剎利。身口意業。行於惡行。以惡行故。身懷命終。一向受苦。婆羅門毘舍。亦復如是。

有諸剎利。身口意業。行於惡行。

世尊開始從出生種姓轉向身、口、意三業來判定果報。

剎利若在身業、口業、意業中造作惡行,就屬於惡業行者。

以惡行故。身懷命終。一向受苦。

因為三業行惡,命終之後一向受苦。

苦果的原因不是其剎利身分,而是惡行。

婆羅門毘舍。亦復如是。

婆羅門與毘舍也完全相同。

無論種姓高下,只要身口意造惡,都隨惡行受苦。

惡果不依種姓而異;剎利、婆羅門、毘舍三姓若身口意行惡,皆因惡業而受苦。

復有剎利。身口意業。行於善行。以善行故。身壞命終。一向受樂。婆羅門毘舍。亦復如是。

身口意業。行於善行。

若剎利以身、口、意修善,所造就是善行。

判定仍在實際三業,不在出生名號。

以善行故。身壞命終。一向受樂。

由於善行,命終之後一向受樂。

善因與樂果直接相應。

婆羅門毘舍。亦復如是。

婆羅門、毘舍亦同。

三種姓共同遵循善業受樂的因果。

三姓雖異,善業之理無別;身口意行善者,皆依善行而受樂。

諸比丘。復有剎利。身口意業。行二種行。以二行故。身壞命終。當受苦樂。婆羅門毘舍。亦復如是。

身口意業。行二種行。

「二種行」就是善與惡兩種業行兼有。

身口意並非純善,也非純惡,而是兩者雜行。

以二行故。身壞命終。當受苦樂。

既有善行又有惡行,命終後便有苦、樂二種果報。

果依業而有差別。

婆羅門毘舍。亦復如是。

婆羅門與毘舍也同樣如此。

種姓仍不能改變善惡業果。

若三業善惡雜行,三姓皆依二種行而受苦樂二果。

諸比丘。復有剎利。正信出家。修習三十七助道之法。能盡諸漏。心得解脫。智得解脫。現見證法。得諸神通。

正信出家。修習三十七助道之法。

世尊再把層次從善惡業果推進到出家解脫。

剎利若具正信而出家,修習三十七助道之法,便走向出世修行。

「正信」是依正法而生信心;「助道」就是能助成覺道之法。

能盡諸漏。心得解脫。智得解脫。

修行成就時,諸漏盡除。

「漏」指令眾生流轉生死的煩惱。

漏盡之後,心得解脫,智慧也得解脫,不再被煩惱繫縛。

現見證法。得諸神通。

這不是只停在信解,而是親自現見並證得所修之法。

並能成就諸神通。

正信出家、修三十七助道法,可以從善業層次進一步達到漏盡、心解脫、智解脫與現法作證。

既作證已。口自唱言。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婆羅門毘舍。亦復如是。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

「我生已盡」說生死之生已經盡除。

「梵行已立」說清淨梵行已經圓滿建立。

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應當完成的修行已經辦畢,所以不再受未來有。

「不受後有」與前面羅[目*侯]羅「更無後有」相應,都指向生死解脫。

婆羅門毘舍。亦復如是。

這一成就並不只屬於剎利。

婆羅門與毘舍若同樣正信出家、修三十七助道,也同樣可以證得漏盡解脫。

三種姓皆能依正信出家與助道修行,證得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諸比丘。此三種姓。於後生中。能成就明行足。得阿羅漢。名為最勝

此三種姓。於後生中。能成就明行足。

剎利、婆羅門、毘舍三種姓都能成就「明行足」。

「明」是智慧明了;「行」是清淨行持;「足」是具足、圓滿。

所以明行足不是出生上的名稱,而是智慧與行持都具足的修行成就。

得阿羅漢。名為最勝

當三種姓中的任何一人證得阿羅漢,都可以稱為「最勝」。

前面剎利曾因世間身分被稱為「最勝生」;到了這裡,真正以出世法論最勝,標準已落在明行具足、證阿羅漢。

種姓不是究竟的高下標準;能成就明行足、證得阿羅漢者,才被稱為最勝。

諸比丘。梵王裟呵婆底。昔於我前。說如是偈 剎利勝生者 若出諸種姓 明行足成就 彼勝諸天人

剎利勝生者 若出諸種姓

偈頌先承認世間所說的剎利為勝生,在諸種姓中具有尊勝地位。

這與前面「世間剎利,為最勝生」相應。

明行足成就 彼勝諸天人

偈的轉折落在「明行足成就」。

若有人真正成就智慧與清淨行持,不只超越種姓之間的世俗比較,甚至稱為勝過諸天與人。

所以偈中的究竟尊勝,不在剎利身分,而在明行足。

世間可以稱剎利為勝生;若論究竟尊勝,則以明行足成就為最勝,乃至勝於諸天人。

諸比丘。梵王娑呵波底。彼偈善頌。非為不善。我已印可。諸比丘。我多陀阿伽度阿羅呵三藐三佛陀。亦說此義。

彼偈善頌。非為不善。我已印可。

世尊明確認可梵王所說偈頌。

「善頌」表示偈義正確;「印可」表示佛親自認證其義。

我多陀阿伽度阿羅呵三藐三佛陀。亦說此義。

「多陀阿伽度」可譯為如來,「阿羅呵」可譯為應供,「三藐三佛陀」可譯為正等正覺。

世尊以如來、應供、正等正覺的身分,再次宣說同一義理:真正的最勝,在明行足成就,而不只是出生種姓。

梵王所頌「明行足成就」之義,世尊親自印可,並以如來正等正覺身分再作宣說。

諸比丘。如是次第。我所具說。世間轉成。世間轉壞。世間轉住。

我所具說。世間轉成。世間轉壞。世間轉住。

到了卷末,世尊總攝全經所說。

「轉成」是世界如何次第形成;「轉壞」是世界如何次第毀壞;「轉住」是世界形成之後如何安住、運行。

「具說」表示這些世間成、壞、住的因緣,已經次第說明完畢。

世尊已將世間如何成、如何壞、如何住的次第完整宣說。

諸比丘。其有教師。為諸聲聞。所應作處。哀愍利益。而行慈悲。我已作訖。汝等當依

其有教師。為諸聲聞。所應作處。哀愍利益。而行慈悲。我已作訖。

教師對弟子所應做的,是以哀愍心利益弟子,以慈悲心教導。

世尊說「我已作訖」,表示應為聲聞弟子宣說、教導、利益之事,已經完成。

汝等當依

佛已說法,弟子則應依所教而修行。

「當依」不是只記住所聞,而是要把所聞落實在行持中。

佛以慈悲為弟子所應作的教導已經完成,弟子則應依教奉行,使所聞真正成為修行。

諸比丘。若曠野空處山林樹下閑房靜室窟穴崖龕塚間露地。離諸村落。以草木等。結為菴舍。汝等比丘。應於是處修習禪定。

若曠野空處山林樹下閑房靜室窟穴崖龕塚間露地。

世尊具體列出適合修習的寂靜處:曠野、空處、山林、樹下、閑房、靜室、窟穴、崖龕、塚間、露地。

這些地方共同特點,都是遠離喧鬧、較少世俗干擾。

離諸村落。以草木等。結為菴舍。

也可以遠離村落,用草木搭建簡單菴舍安住。

修行處不以華麗為要,而以能離憒鬧、便於用功為重。

汝等比丘。應於是處修習禪定。

世尊最後的指示十分直接:比丘應在這些寂靜處修習禪定。

全經廣說世間成壞住之後,最後仍然把修行落到實際禪修。

遠離村落憒鬧,安住曠野、山林、樹下、靜室等處修習禪定,是佛在卷末直接交付比丘的行持。

勿墮放逸。致令後悔。是我教示。汝諸比丘。佛說經已。諸比丘等。歡喜奉行

勿墮放逸。致令後悔。

「放逸」就是不能守護其心,任身口意隨煩惱而行,對應修善法不勤精進。

世尊警誡比丘不要墮入放逸,免得日後生起悔恨。

修行真正可怕的,不只是沒有聽聞,而是已聞正法卻不肯實修。

是我教示。汝諸比丘。

世尊明白說:這就是對諸比丘的教示。

卷末並沒有停在世界形成、王族世系、種姓來源等知識,而是回到應修禪定、勿墮放逸。

佛說經已。諸比丘等。歡喜奉行

世尊說法圓滿,諸比丘聽聞之後生起歡喜,並且奉行所教。

「奉行」正與前面的「汝等當依」相應:聞法的完成,不只在聽懂,更在依教修行。

世尊以「勿墮放逸」作最後警策;諸比丘聞法歡喜,依教奉行,全卷至此圓滿。

《今日修行觀照》

這一篇把「出生」與「修行成就」分得非常清楚。

剎利、婆羅門、毘舍各有其形成因緣,世間也會依種姓建立高下名稱;可是到了善惡業果,三種姓完全相同——造惡則受苦,修善則受樂,善惡兼行則受苦樂二果。

到了出世修行,更沒有誰因出生尊貴就自然解脫。必須正信出家,修三十七助道,直到漏盡、心解脫、智解脫,才能說「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修行不問出身,只問身口意如何行、正法如何修;真正的最勝,是明行具足而煩惱盡除。

《慧照心得》

全卷最後落在一句很重的教示:「勿墮放逸,致令後悔。」

前面說了世界成壞、日月運行、眾生飲食、欲愛、田界、王族、種姓,內容極其廣大;可是世尊並沒有要比丘把這些只當成知識記住,而是直接指向曠野、山林、樹下、靜室,要弟子真正去修禪定。

這也提醒學僧,聞經再多,如果最後沒有回到戒、定、慧的實修,經義仍停在文字。佛已把應說、應教、應慈悲利益弟子的事做完,剩下的是修行人自己「當依」。

梵王所頌「明行足成就,彼勝諸天人」,更把全卷最後的方向定得十分清楚:不是世間身分最高才叫最勝,而是智慧與行持真正具足,乃至證得阿羅漢,才是超越世間種姓的尊勝。

佛已教示,法已具說;修行人真正應守住的,是不放逸、勤修禪定,直到明與行都真正具足。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