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網六十二見經》卷一(10)〈梵天自謂造眾生乃至諸天因福薄下生・四種有常無常見皆在所攝〉
前一篇,佛已說明四種「常見」。
有人依過去二十劫而立常見。
有人依當來四十劫而立常見。
有人通念過去當來八十劫而立常見。
也有人雖不知過去、當來,仍在定境中生起常住之想。
這一篇,佛再說另一組見執。
它不再是單純主張:「我與世全部都是常。」
而是把世界分成兩部分:有些是常,有些是無常。
第一種,從梵天先出生、其他眾生後來出生,而生起「梵天創造眾生、梵天常住」之見。
第二種,把色、痛痒、思想、行、識執為常,把地、水、火、風、空執為無常。
第三種,從天界娛樂與人間終亡的差別,執彼天為常、人間為無常。
第四種,又從天人因福薄等因緣命終下生,而執仍留天上的眾生為常、自己下生人間為無常。
這些人也可能修禪、離欲、入三昧,甚至憶念昔日所生之處。
但一旦把所憶所見固定成:「這一部分永遠不變,那一部分才會敗壞。」仍然落在見中。
佛言。我所解法。深奧深照。若有賢者弟子。聞之便嗟歎佛。其有異道人。於過去劫中。見過去事。念過去事。於無央數道。各樂說知其中事。皆在十八見中。
佛再次先指出:
我所解法。深奧深照。
前面所說的,不只是把各種主張分類而已。
如來能照見它為什麼形成,所依的是什麼經驗,又在哪裡發生執取。
所以真正深入聞法的弟子:
若有賢者弟子。聞之便嗟歎佛。
接著再回到過去十八見:
於過去劫中。見過去事。念過去事。於無央數道。各樂說知其中事。皆在十八見中。
外在說法雖多,仍不離這十八種見的範圍。
佛所說的「深奧深照」,不是因見解繁多而令人難懂,而是能穿過眾說,看清每一種見所從生起與所執取之處。
其異道人。何謂於過去劫中。見過去事。念過去事。於無央數道。各樂說知其中事者。若有異道人。各說常見常。各自為世間人說有常。皆在四見中。
佛再提出這一組四見。
各說常見常。各自為世間人說有常。皆在四見中。
這裡雖仍說「常」,但後面內容可以看見:它所主張的並不是全部一律常住,而是從自身經驗中,把某些存在判為常,把另一些判為無常。
因此同樣說「常」,內部還有不同形成方式。
一個「常」字背後,可以有不同的經驗與推論;佛不是只破一個名詞,而是進一步看清這個見究竟怎樣生出來。
其異道人。何謂說常見常為世間人說常。其劫壞敗時。下人民便上生第十二阿衛貨羅天上。劫壞敗時。其天福德薄。命盡展轉來下。有梵天在上虛空中生。便於彼為大尊梵自謂。我皆作諸事。於其上尊。為一切作父。解義千人之上。
第一見從劫壞之時說起。
眾生因劫壞而:
下人民便上生第十二阿衛貨羅天上。
後來隨福德與壽命因緣,又有命盡而轉生。
此時:
有梵天在上虛空中生。
梵天先在彼處。
並且自己生起一種想法:
我皆作諸事。於其上尊。為一切作父。
於是「我是一切之父、眾生由我所作」的見開始形成。
這裡的重要地方是:他的見不是完全沒有任何經驗依據。
他確實先在那裡,後來眾生才出現。
但「我先出現」與「一切由我創造」,中間已經多了一層推論。
先後次第本身,只能說誰先、誰後;若因此進一步執為「我造一切、我是一切之父」,就已經從所見進入了見執。
其梵天自念言。當於何所得人來生。此適發意頃。餘下人即解生其上。爾時其梵天。因發見言。我皆化作是諸人。其人民亦自生見言。梵天皆化作我曹。所以者何。梵天先生。我曹後生。是故化我曹。
梵天心中先想:
當於何所得人來生。
就在起念之後:
餘下人即解生其上。
時間上的相應,使梵天更加確信:
我皆化作是諸人。
而後來出生的眾生,也從自己的角度作同樣判斷:
梵天先生。我曹後生。是故化我曹。
一邊認為我起念,眾生就來,所以是我造的;另一邊認為他先出生,我們後出生,所以我們是他造的。
兩邊互相增強同一種見。
因果若只依「先後同時相應」來判斷,很容易把條件相逢誤認成單一創造者;梵天與後生眾生,正是在這種推論中彼此鞏固其見。
其先生梵天。最端正好潔。威神巍巍。其餘諸天。隨法福德薄。命盡皆稍稍下生人間。行精進。離愛欲。行一心。即如其像三昧定意。念昔所生處。
經文再交代一個容易加深此見的原因。
先出生的梵天:
最端正好潔。威神巍巍。
相貌、威德都勝。
其餘天人後來因:
隨法福德薄。命盡皆稍稍下生人間。
福德漸薄,命終下生人間。
下生之後,有人又重新修行:
行精進。離愛欲。行一心。即如其像三昧定意。
並能:
念昔所生處。
於定中憶起昔日在天界的經驗。
因此這個見,不只來自傳聞,還可能由禪定中的宿世憶念再次被確認。
能憶宿世,並不保證對宿世經驗的解釋就一定究竟;記起「曾經看見什麼」,與正確理解「為何如此」,仍是兩件事。
其人言。上先所生梵天。得常在終不轉移亦不死。常在尊上梵天。化作我曹。非常轉移死。是謂為說常非是。是為第一見。
他憶起過去之後,便得出結論:
上先所生梵天。得常在終不轉移亦不死。
梵天常住,不轉移、不死。
並且:
常在尊上梵天。化作我曹。
梵天是創造者。
反過來,自己這一類眾生:
非常轉移死。
會變異,會死亡。
因此形成一邊常、一邊無常。
經文說:
是為第一見。
第一見的核心,是把「梵天尚未隨自己一同命終」解釋成梵天永恆不死,再把自身死亡視為無常;一常一無常,就此建立。
第二若有異道人。彼有梵天。發見如是言。其有色法痛痒思想行識。是法為常。亦不轉移不死。其有地種水種火種風種空種。此非常不堅固。
第二見不再以梵天與眾生作區分。
而是直接把法分成兩組。
第一組:
其有色法痛痒思想行識。是法為常。亦不轉移不死。
色法、痛痒、思想、行、識,被判定為常。
第二組:
其有地種水種火種風種空種。此非常不堅固。
地、水、火、風、空,則被判為無常、不堅固。
所以這一見的基本方式,是對諸法作二分:有些永恆,有些敗壞。
第二見不是否定無常,而是只承認部分法無常,同時另立一部分法為永恆;對生滅的觀察仍未徹底。
其梵天人。祿相福德薄者。終亡來下生人間。其人精進離愛欲。一心即如其像三昧定意。念昔梵天。
這類梵天人福德薄後:
終亡來下生人間。
下生人間之後,又:
精進離愛欲。一心即如其像三昧定意。
並且:
念昔梵天。
重新憶起自己過去在梵天的經驗。
這裡再次出現相同結構:有禪定、有宿世憶念、有真實經歷。
但接下來如何解釋這個經歷,才是關鍵。
經驗本身可能真實,見解卻仍可能偏執;佛反覆指出這一點,是要修學者不要把「確曾經歷」直接等同「所作解釋必然究竟」。
是其人言。彼色法痛痒思想行識。其法常堅固。此人間地種水種火種風種空種。是法非常。無堅固有終亡。是為第二見。
憶起昔日天界之後,他便判斷:
彼色法痛痒思想行識。其法常堅固。
把某些法執為常、堅固。
而對眼前人間諸種:
是法非常。無堅固有終亡。
判斷它們終會敗壞。
於是形成第二見。
問題仍然在於:從所經驗的差別中,進一步建立絕對的「常」與「非常」。
見到人間諸法敗壞是真實經驗的一部分,但若因此另立某些法為永遠堅固,就仍停在常與無常兩邊的分別執取。
第三若有異道人。所說何謂。有天名幾陀波屠。在其上相娛樂。快樂以後。常不復念身病著床。其人法祿相福德薄。終亡下生人間。
第三見轉到另一類天人。
有天名幾陀波屠。
他們在天上:
相娛樂。快樂以後。
處於娛樂與快樂之中。
後來因為:
其人法祿相福德薄。終亡下生人間。
福德減薄,壽終下生。
這裡的關鍵仍是:天界的快樂與長壽,使人容易形成「彼處不變」的印象。
而一旦自己下生人間,天、人兩種境況形成強烈對比。
長久安樂的境界,很容易使人誤認為「它不會變」;但福德一薄、命終一下生,正顯示所依仍有因緣。
其人行精進離愛欲。一心即如其像三昧定意。念昔所生處。其人便言。彼天人相娛樂快樂者。得常在不動轉終亡。此人間相娛樂。非常無堅固有終亡。彼天有常。此人間無常。是為第三見。
此人在人間重新修行:
行精進離愛欲。一心即如其像三昧定意。
並:
念昔所生處。
他憶起過去天界的安樂後,便說:
彼天人相娛樂快樂者。得常在不動轉終亡。
再看人間:
此人間相娛樂。非常無堅固有終亡。
最後明確下結論:
彼天有常。此人間無常。
這就是第三見。
天界安樂、壽命較長;人間變動、壽命較短。
但「較長」被執成「永恆」,「較穩定」被執成「不變」。
第三見把境界的相對長短變成絕對常無常;天界壽長,不等於永恆,人間短促,也不能因此反證彼天永遠不變。
第四若有異道人。所說有天名散提。彼居上共止頓平。相向生瞋恚離本座。其天人祿相福薄者。終亡下生人間。
第四見又換一種因緣。
有一類天:
有天名散提。
彼此共住。
但後來:
相向生瞋恚離本座。
彼此生起瞋恚,由此發生改變。
加上:
其天人祿相福薄者。終亡下生人間。
福薄命終,下生人間。
這裡很值得注意。
讓天人下墮的因緣中,經文直接出現「瞋恚」。
即使身在天界,若煩惱未盡,仍然有變動與命終。
身處高勝境界,不代表煩惱已斷;「相向生瞋恚」正顯示,只要煩惱因緣仍在,所居之處再高,也不能因此說已超越生滅。
其人行精進離愛欲。一心即如其像三昧定意。念昔所生天上。其人言。彼諸天共止相娛樂者。得常在堅固不終亡。我生人間者。非常無堅固有終亡。彼天有常。我人間無常。是為第四見。
下生人間之後,他再次修定:
行精進離愛欲。一心即如其像三昧定意。
並:
念昔所生天上。
於是建立結論:
彼諸天共止相娛樂者。得常在堅固不終亡。
而自己:
我生人間者。非常無堅固有終亡。
最後總成:
彼天有常。我人間無常。
這就是第四見。
但他忽略了一點:自己正是從天界命終而下生。
既然自己曾經在彼處,如今又離開彼處,就已經顯示那個境界並非對所有眾生永遠不動。
只是他把仍留彼處者看作「常」,把自己離開看作「無常」。
第四見將「仍在」誤作「永在」,將「自己已離開」只歸為自身無常;但是否常住,不能只依當下還看得見誰留在彼處而判定。
佛言。諸異道人。各各所說有常。各各為世間人。說有常者。皆在是四見中。不能過是四見。
四種見說完,佛再次統攝。
皆在是四見中。不能過是四見。
第一種:梵天常,後生眾生無常。
第二種:某些法常,地水火風空等無常。
第三種:彼天常,人間無常。
第四種:仍居天者常,自己下生人間者無常。
看似內容不同,其共同方式都是把部分經驗判定為永恆,把另一部分判定為敗壞。
四見差別雖多,根底相同:從局部差異中立出一個「常」的實體,再以其他變動者作為「無常」的對照。
佛皆知是。復過是上絕妙知。是以不譏亦不毀得無為。
佛先說:
佛皆知是。
這四種見如何形成,佛都知道。
更重要的是:
復過是上絕妙知。
如來所知不止於這四種推論。
經文接著說:
是以不譏亦不毀得無為。
佛不是靠譏笑、毀斥別人來建立自己,而是因真正了知,超越其所執,趣向無為。
這與經首也正好相應。
面對別人毀謗,不瞋;面對別人讚歎,不喜。
到了這裡,面對諸見,也不是用瞋心去破,而是如實照見。
佛超越諸見,不靠貶抑持見之人;真正的破見,是看清它如何生起、局限在哪裡,而自己的心不再住進另一個爭勝之見。
佛知痛痒更樂。知方便所從起起以見。佛無所受意善解。
這一句再次把重點拉回生起因緣。
佛知痛痒更樂。
知道感受與所經歷的樂。
又:
知方便所從起起以見。
知道它如何生起,也知道由這些經驗如何進一步生見。
這是本篇最重要的一層。
梵天經驗、天界快樂、宿世憶念、禪定,這些本身並不必然就是見執。
真正成為「見」,是在心依此取著、推論、固定之後。
所以最後:
佛無所受意善解。
佛知道它,卻不取著它。
如來所知深處,在於不只看到「這個人持什麼見」,還看到感受、經驗與推論如何一步一步形成執取;知道其起,才能不再隨其轉。
佛所知法。深奧深照。我悉了。若有賢者弟子聞知之。便嗟歎如來。
這一組四見最後,又回到整部經真正要說的:
佛所知法。深奧深照。我悉了。
深,不只因內容繁複,而是佛照見到境界、感受、記憶、推論、取著、成見這整條路。
所以賢者弟子真正聽懂後:
便嗟歎如來。
不是因為佛能列出更多理論,而是因為佛能知道人為什麼會相信自己所相信的,又能不住其中。
真正值得讚歎的,不只是如來知道四種見,而是能徹見一種見從經驗到執取的形成過程,並且自身「無所受意善解」。
## 《今日修行觀照》
這一篇可以觀一件很常發生的事:是不是常把「我目前沒看到它改變」,就當成「它永遠不會變」?
一段關係很好時,以為永遠如此。
身體健康時,以為一直如此。
生活安定時,以為不會改變。
甚至修行有一個很好境界時,也可能想:「這應該就是究竟了。」
第三、第四見裡,就是從天界安樂、長久而生「彼天有常」。
但長久,不等於常。
穩定,也不等於不變。
另一個可以觀的是:是否常把先後次序直接當成因果?
先發生A,後出現B,就以為一定是A創造B。
第一見裡,梵天與後生眾生正是如此。
今天可以練習把「我看見如此」和「事情必然如此」分開;看見事實是一層,對事實所作的推論又是一層。能分開,很多固執就會減少。
## 《慧照心得》
這一篇讀到梵天那一段,很容易看見眾生形成見解的方式。
梵天先出生。
後來眾生出生。
梵天一想:「希望有人來。」
眾生就出現。
於是梵天說:「我皆化作是諸人。」
後來出生的人又看見梵天比自己早就在。
於是也說:「梵天皆化作我曹。」
兩邊都覺得非常合理。
這就是見很難破的地方。
它不一定完全沒有依據。
它常常是有一部分經驗、有一部分推論,最後把兩者黏在一起,變成「事情就是這樣」。
後面幾種也是如此。
天界比較長久,就說彼天是常。
人間容易敗壞,就說人間無常。
自己從天上下生,卻把仍留天上的眾生判成永遠不死。
所以讀到最後一句:「佛無所受意善解。」會更明白它的重要。
佛不是沒有經驗,不是不知道天界,不是不知道宿命。
恰恰相反,佛知道得更徹底。
但知道之後,不再黏住,不把局部經驗凍結成一個必須永遠成立的見。
見執常不是憑空出現,而是「真實經驗+未盡推論+心的取著」所形成。佛之深照,就在能把這三層分開看清,最後不再受著其中。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