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欲生經》卷一(11)〈不住七識二受則離常斷諸見・八解脫究竟無著從慧得解脫〉
前一篇,佛把七識止處與二受行從得解逐一觀察。
每一處都要知道:
如何習起。
如何退沒。
有何所樂。
有何更苦。
如何出要。
然後佛反覆問阿難:
可應求嗎?
可應望嗎?
可應住嗎?
阿難都回答:
不。
到了最後一篇,這條法義正式收束。
若行道人對七識止處、二受行都能如此知、如此見,而不再住著,就不必再被「常、非常、世間有本、世間無本、死後復生、不復生」等見解結使纏住。
佛進一步說:
依諦慧如實知見,心便得解。
得解脫後,名為:
無所著從慧得解脫。
接著又開示八解脫處。
從色觀色,一路超越色想、空慧、識慧、無所有、無想亦非無想,直到思想與覺盡。
最後七識止處、二受行、八解脫處都不再成為所取。
不是再找一個最高境界來住,而是:
無所著。
由慧而解脫。
若阿難為行道。如是知。如是見。說為不知不見。若有是結使。是時應說為常。是時應說非常。是時應說世間有本。是時應說世間無有本。是時應說得道以死復生。是時應說得道不得死。為有無有。度世死從是結使。
承接前面九次「不應求、不應望、不應住」,佛開始說明:
若不能如實知見,會落到哪裡?
若有是結使。
問題不是只有境界本身。
更在於由境界而生的「見」。
一旦執取某一種見解,便成結使。
所以經文接著列出:
是時應說為常。是時應說非常。
常。
非常。
兩邊都可能成為所執。
又說:
是時應說世間有本。是時應說世間無有本。
世間究竟有沒有一個本始?
若把其中一邊執定,也會形成論見。
再往後:
是時應說得道以死復生。是時應說得道不得死。為有無有。
死後如何?
有?
無?
復生?
不復生?
若不能從因緣如實知見,心就容易轉入這些相對論見中尋找最後答案。
佛的方向卻不是要阿難在這些見中選一邊執著。
而是指出:
度世死從是結使。
要從結使中出離。
真正的問題不是建立一個最能辯勝的說法。
而是:
這個見是不是又被受取了?
常與非常、有本與無本、死後有無等見,一旦被執取,都可能成為結使;佛所指向的不是選取其中一邊,而是從使人繫縛的見著中出離。
是時阿難為行道。是七識止處二受行從得解。如是如有從諦慧見從是意已解已得解脫。是名為阿難為行道無所著從慧得解脫。
這裡正式把前面的七識止處、二受行收束到解脫。
是七識止處二受行從得解。
前面並不是白白列出九類。
而是要在這九類之中修到:
知。
見。
不住。
出要。
接著佛說:
如是如有從諦慧見
依諦。
依慧。
如實而見。
不是依喜歡。
不是依恐懼。
不是依「我想永遠住在這裡」。
而是如實看見:
此境有因緣。
有習。
有沒。
有樂。
有苦。
有出要。
因此:
從是意已解已得解脫。
心意由此解開。
不再被境界所繫。
不再被見所繫。
不再被求、望、住所繫。
佛為這種行道人立名:
無所著從慧得解脫。
「無所著」非常重要。
前面經文一直在說:
不計身。
不墮身計。
不求。
不望。
不住。
到了這裡全都收到:
無所著。
解脫不是得到一個永遠可以占有的境界。
恰恰是不再需要占有任何境界。
七識止處與二受行若能以諦慧如實知見,心便不再住著於任何一處;「無所著從慧得解脫」正是前面不計、不求、不望、不住的究竟收束。
亦有阿難八解脫處。何等為八色。觀色。是為第一解脫處。
佛接著又開示八解脫處。
第一:
色。觀色。是為第一解脫處。
在有色中觀色。
不是逃開色。
而是在色境中觀察色。
前面已反覆破除「以色作身」。
所以到了八解脫處,色仍可以成為觀察之境。
但不能再變成「我」。
看見色。
知道色。
觀察色。
而不必在色上安立自體。
第一解脫處仍從色入觀,顯示修行不是必先否定色境,而是在色現前時如實觀色、不再計色為我身。
內觀色不想外觀色。是為第二解脫處。
第二解脫處:
內觀色不想外觀色。
內在對色不再作相應之想,而外色仍作觀察。
修行由第一處進一步,使對色的黏著減弱。
色仍在。
觀仍在。
但內心不必照原有方式與色黏合。
因此重點仍不是把外境消滅。
而是在觀中離開受取。
第二解脫處進一步鬆離內在色想,而仍能觀外色;解脫不是沒有境界,而是境界現前時心不再被原有色想牢牢繫住。
觀三十六物淨身受觀行止。是為第三解脫處一切。
第三解脫處轉到身的觀察。
觀三十六物淨身受觀行止。
身不再只是「我的身」。
而成為可觀之法。
一一觀察身的構成。
讓原本對身的完整、可愛、可執之想,回到實際觀照。
前面佛已說:
痛不可作身。
色不可作身。
少色、無量色、不色亦不可計身。
現在進一步把身放在觀法中。
不是厭棄身。
而是不再用想像美化、固化一個可執取之身。
第三解脫處把身直接置於觀照之中;身成為所觀之法,而不再被心加工成一個可愛、可常、可執取的固定自體。
從色想已度。滅地想。若干想不念無有量空慧已受竟。辟天名為空慧是名為第四解脫處。
第四解脫處開始超越色想。
從色想已度。滅地想。若干想不念
色想超越。
種種想不再被念著。
進入:
無有量空慧已受竟。
無量空慧現前。
經文說:
辟天名為空慧是名為第四解脫處。
這與前面第五識止處的「空慧」相應。
但這裡放在「解脫處」的次第中,重點不是叫人住在空。
前一篇已明白說:
無量空仍要知習、知沒、知樂、知苦、知出要。
所以即使入空慧,也不能把空重新變成一個「我所」。
第四解脫處超越色想而入無量空慧;但前文已示空慧仍不可求住,因此「入空」與「住空」不可混同,能入亦要能離著。
一切從空慧已度無有量識慧受竟。辟天名為識慧。是名為第五解脫處。
第五解脫處再從空慧而度。
一切從空慧已度無有量識慧受竟。
由無量空,再進入無量識慧。
經文稱:
辟天名為識慧。是名為第五解脫處。
境界比空更細。
但前一篇已經提醒:
無量識同樣不是常住真我。
同樣有習。
有沒。
有苦。
有出要。
所以現在列入解脫處,也不是為了建立一個「永恆識」。
而是顯示行道人能從一境超越一境,不停住。
第五解脫處由空慧轉入無量識慧;識境雖微細廣大,也只是修行次第中的一處,不能把「無量識」反過來執取成常住自體。
一切從識慧得度無所有不用受慧竟行。辟天名為不用無所用慧行。是為第六解脫處。
第六解脫處再從識慧超越。
一切從識慧得度無所有不用受慧竟行。
從無量識進到「無所有、不用」。
經文稱:
辟天名為不用無所用慧行。
這是更微細的受慧行。
從「有廣大識」進到「無所有」。
看似已經沒有可取之物。
可是前文同樣告訴阿難:
即使到了這裡,也還要知道它的習、沒、樂、苦、出要。
所以「無所有」仍不可被抓成最後所得。
第六解脫處進到「無所有不用」,連可取之境更加微細;然而若又執取「無所有」本身,仍會成住著,因此仍須以慧超越。
一切從不用慧得度無有思想亦不無有思想竟受止。辟天名為思想。是名為第七解脫處。
第七解脫處超越「不用慧」。
進入:
無有思想亦不無有思想竟受止。
既不能簡單說有思想。
也不能簡單說全無思想。
這已是極其微細的受止境界。
經文說:
辟天名為思想。是名為第七解脫處。
前面第二受行從得解,也已經出現:
無有思想亦未離思想。
因此這裡同樣不能把微細到難以分別的想境直接等同究竟解脫。
仍然是一個需要超越的次第。
第七解脫處已至「無有思想亦不無有思想」的極細境界;思想粗相雖遠離,仍不可因此建立「我已究竟」的計著。
一切從無有思想竟得度滅思想亦覺盡身已更竟受止。是為第八解脫處。
第八解脫處再從前面微細想境而度。
滅思想亦覺盡身已更竟受止。
思想滅。
覺亦盡。
身所更受亦止。
經文至此列為:
是為第八解脫處。
八解脫次第至此完成。
從色觀色開始。
逐漸離色想。
入空。
入識。
入無所有。
入極細想境。
直到思想與覺盡。
但經文還沒有在這裡結束。
因為最後真正要說的,仍然不是:
「第八處就是一個可以執住的終點。」
而是下一段的:
無所著。
八解脫次第雖至思想、覺與身更受止息,佛仍不讓修行停在「所得境界」上;真正的收束仍要回到慧見與無所著。
若已阿難行道。七識止處二受行。從得解脫。亦是八解脫處。是如有是慧已。更見從是竟我卻不用。已得解脫。
佛現在把前面兩大段重新合在一起。
七識止處二受行。從得解脫。亦是八解脫處。
七識止處。
二受行。
八解脫處。
都已經納入修行人的智慧觀察。
不是彼此分散的知識項目。
而是在同一條解脫道路中,被如實看見、超越。
接著佛說:
是如有是慧已。更見從是竟我卻不用。已得解脫。
有慧。
更見。
最後「不用」。
不再取用為我。
不再把所得境界變成「我的成就」。
不再把解脫處變成新的執取處。
到這裡才真正說:
已得解脫。
所以「解脫處」與「得解脫」之間還有一個關鍵:
慧。
以及:
不再受用執取為我。
七識止處、二受行、八解脫處都必須由慧如實見,最後不再取作「我、我所」;境界本身不是解脫,於境界中無所取著才是得解脫的關鍵。
如是本福已身更竟止。是名阿難行道無所著從兩行得解脫。佛說如是阿難受行
全經最後收在:
如是本福已身更竟止。
前面的身更、受、痛、識住、種種境界,到此皆走向止息。
接著佛為此行道人立名:
是名阿難行道無所著從兩行得解脫。
最後仍然是:
無所著。
前面說:
無所著從慧得解脫。
這裡又說:
無所著從兩行得解脫。
全經沒有以「得到一個永恆自我」作終點。
也沒有以「住在最高境界」作終點。
而是:
不計身。
不住見。
不住七識止處。
不住二受行。
八解脫亦不成為所著。
最後無所著而解脫。
經末說:
佛說如是阿難受行
阿難受行。
從一開始阿難以為生死因緣「分明易現」,到最後佛完整開示因緣、身見、識住、受行與八解脫,整部經正是在引導:
從以為「容易懂」,
走到真正依慧知見,
再由知見走向:
不受。
不住。
無所著。
全經由「勿說是分明易知易見」開始,最後落在「無所著從慧得解脫」;真正通達生死深微因緣,不是記住多少名相,而是於愛、受、身、識住、境界與見解中都不再取著,直到無所著而解脫。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用全經最後的「無所著」來反觀自己。
不是先問:
今天有沒有好境界?
而是問:
今天著在哪裡?
著身體嗎?
著感受嗎?
著別人的一句話嗎?
著「我是對的」嗎?
著一個修行境界嗎?
著「我一定要清淨」嗎?
甚至著:
「我已經懂了。」
都可以看。
一旦找到那個「非如此不可」,就能看到著處。
接著再用上一篇的五種觀法:
它怎麼來?
它會怎麼滅?
我愛它什麼?
守它有什麼苦?
若不再抓,會怎樣?
這樣就把「無所著」從最後一個名相,帶回每天的心行。
真正的無所著,不是什麼都不知道。
恰恰相反。
是知得更清楚。
見得更完整。
所以不必再抓。
無所著不是沒有智慧,而是因如實知見習、沒、樂、苦、出要,所以不再需要靠執取建立安全感;看得愈真,著得愈少。
## 《慧照心得》
讀到卷末,再回頭看第一篇,會發現佛的教法一路沒有離開同一件事:
不要太快以為自己已經懂。
阿難一開始說:
生死雖微妙,卻「分明易現」。
佛立刻說:
「勿說是分明易知易見。深微妙。」
後面整部經就是在讓人看見:
為什麼深。
老死有生為因。
生有有為因。
有又有其因。
再追到愛求。
愛求又發展成求、利、計、樂欲、不捨、慳、家、守。
最後甚至變成刀杖鬥諍。
再往更深處追:
痛依更。
更依名字。
名字依識。
識又依名字。
生命不是一條簡單直線。
是彼此相依。
再往後,佛又破痛為身。
破色為身。
破少色、無量色、不色為身。
再到七識止處、二受行。
最後甚至連極高、極細、極靜的境界都不能住。
這才知道:
佛說「深微妙」,不是故意把佛法說得很難。
而是因為心很會抓。
粗的抓不到,就抓細的。
色抓不到,就抓不色。
身抓不到,就抓見。
見放下一些,又抓境界。
境界再放下,又可能抓「解脫」。
所以最後只能落在:
無所著。
這三個字把全經收得很圓滿。
不是什麼都沒有。
而是什麼都不再拿來建立一個「我」。
能見色,而不著色。
能受痛,而不計痛為身。
能知識住,而不住識止處。
能入解脫處,也不把解脫處變成新的所有。
這才是真正從慧得解脫。
《人本欲生經》從生死因緣的深微,一路照到愛求、受取、身見、識住與微細禪境,最後只收在「無所著」;修學的究竟,不是把自己安置到一個最高境界,而是智慧成熟到任何境界都不能再成為「我」的依處。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