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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014・人本欲生經

《人本欲生經》卷一(11)〈不住七識二受則離常斷諸見・八解脫究竟無著從慧得解脫〉

學僧 釋慧照

前一篇,佛把七識止處與二受行從得解逐一觀察。

每一處都要知道:

如何習起。

如何退沒。

有何所樂。

有何更苦。

如何出要。

然後佛反覆問阿難:

可應求嗎?

可應望嗎?

可應住嗎?

阿難都回答:

不。

到了最後一篇,這條法義正式收束。

若行道人對七識止處、二受行都能如此知、如此見,而不再住著,就不必再被「常、非常、世間有本、世間無本、死後復生、不復生」等見解結使纏住。

佛進一步說:

依諦慧如實知見,心便得解。

得解脫後,名為:

無所著從慧得解脫。

接著又開示八解脫處。

從色觀色,一路超越色想、空慧、識慧、無所有、無想亦非無想,直到思想與覺盡。

最後七識止處、二受行、八解脫處都不再成為所取。

不是再找一個最高境界來住,而是:

無所著。

由慧而解脫。

若阿難為行道。如是知。如是見。說為不知不見。若有是結使。是時應說為常。是時應說非常。是時應說世間有本。是時應說世間無有本。是時應說得道以死復生。是時應說得道不得死。為有無有。度世死從是結使。

承接前面九次「不應求、不應望、不應住」,佛開始說明:

若不能如實知見,會落到哪裡?

若有是結使。

問題不是只有境界本身。

更在於由境界而生的「見」。

一旦執取某一種見解,便成結使。

所以經文接著列出:

是時應說為常。是時應說非常。

常。

非常。

兩邊都可能成為所執。

又說:

是時應說世間有本。是時應說世間無有本。

世間究竟有沒有一個本始?

若把其中一邊執定,也會形成論見。

再往後:

是時應說得道以死復生。是時應說得道不得死。為有無有。

死後如何?

有?

無?

復生?

不復生?

若不能從因緣如實知見,心就容易轉入這些相對論見中尋找最後答案。

佛的方向卻不是要阿難在這些見中選一邊執著。

而是指出:

度世死從是結使。

要從結使中出離。

真正的問題不是建立一個最能辯勝的說法。

而是:

這個見是不是又被受取了?

常與非常、有本與無本、死後有無等見,一旦被執取,都可能成為結使;佛所指向的不是選取其中一邊,而是從使人繫縛的見著中出離。

是時阿難為行道。是七識止處二受行從得解。如是如有從諦慧見從是意已解已得解脫。是名為阿難為行道無所著從慧得解脫。

這裡正式把前面的七識止處、二受行收束到解脫。

是七識止處二受行從得解。

前面並不是白白列出九類。

而是要在這九類之中修到:

知。

見。

不住。

出要。

接著佛說:

如是如有從諦慧見

依諦。

依慧。

如實而見。

不是依喜歡。

不是依恐懼。

不是依「我想永遠住在這裡」。

而是如實看見:

此境有因緣。

有習。

有沒。

有樂。

有苦。

有出要。

因此:

從是意已解已得解脫。

心意由此解開。

不再被境界所繫。

不再被見所繫。

不再被求、望、住所繫。

佛為這種行道人立名:

無所著從慧得解脫。

「無所著」非常重要。

前面經文一直在說:

不計身。

不墮身計。

不求。

不望。

不住。

到了這裡全都收到:

無所著。

解脫不是得到一個永遠可以占有的境界。

恰恰是不再需要占有任何境界。

七識止處與二受行若能以諦慧如實知見,心便不再住著於任何一處;「無所著從慧得解脫」正是前面不計、不求、不望、不住的究竟收束。

亦有阿難八解脫處。何等為八色。觀色。是為第一解脫處。

佛接著又開示八解脫處。

第一:

色。觀色。是為第一解脫處。

在有色中觀色。

不是逃開色。

而是在色境中觀察色。

前面已反覆破除「以色作身」。

所以到了八解脫處,色仍可以成為觀察之境。

但不能再變成「我」。

看見色。

知道色。

觀察色。

而不必在色上安立自體。

第一解脫處仍從色入觀,顯示修行不是必先否定色境,而是在色現前時如實觀色、不再計色為我身。

內觀色不想外觀色。是為第二解脫處。

第二解脫處:

內觀色不想外觀色。

內在對色不再作相應之想,而外色仍作觀察。

修行由第一處進一步,使對色的黏著減弱。

色仍在。

觀仍在。

但內心不必照原有方式與色黏合。

因此重點仍不是把外境消滅。

而是在觀中離開受取。

第二解脫處進一步鬆離內在色想,而仍能觀外色;解脫不是沒有境界,而是境界現前時心不再被原有色想牢牢繫住。

觀三十六物淨身受觀行止。是為第三解脫處一切。

第三解脫處轉到身的觀察。

觀三十六物淨身受觀行止。

身不再只是「我的身」。

而成為可觀之法。

一一觀察身的構成。

讓原本對身的完整、可愛、可執之想,回到實際觀照。

前面佛已說:

痛不可作身。

色不可作身。

少色、無量色、不色亦不可計身。

現在進一步把身放在觀法中。

不是厭棄身。

而是不再用想像美化、固化一個可執取之身。

第三解脫處把身直接置於觀照之中;身成為所觀之法,而不再被心加工成一個可愛、可常、可執取的固定自體。

從色想已度。滅地想。若干想不念無有量空慧已受竟。辟天名為空慧是名為第四解脫處。

第四解脫處開始超越色想。

從色想已度。滅地想。若干想不念

色想超越。

種種想不再被念著。

進入:

無有量空慧已受竟。

無量空慧現前。

經文說:

辟天名為空慧是名為第四解脫處。

這與前面第五識止處的「空慧」相應。

但這裡放在「解脫處」的次第中,重點不是叫人住在空。

前一篇已明白說:

無量空仍要知習、知沒、知樂、知苦、知出要。

所以即使入空慧,也不能把空重新變成一個「我所」。

第四解脫處超越色想而入無量空慧;但前文已示空慧仍不可求住,因此「入空」與「住空」不可混同,能入亦要能離著。

一切從空慧已度無有量識慧受竟。辟天名為識慧。是名為第五解脫處。

第五解脫處再從空慧而度。

一切從空慧已度無有量識慧受竟。

由無量空,再進入無量識慧。

經文稱:

辟天名為識慧。是名為第五解脫處。

境界比空更細。

但前一篇已經提醒:

無量識同樣不是常住真我。

同樣有習。

有沒。

有苦。

有出要。

所以現在列入解脫處,也不是為了建立一個「永恆識」。

而是顯示行道人能從一境超越一境,不停住。

第五解脫處由空慧轉入無量識慧;識境雖微細廣大,也只是修行次第中的一處,不能把「無量識」反過來執取成常住自體。

一切從識慧得度無所有不用受慧竟行。辟天名為不用無所用慧行。是為第六解脫處。

第六解脫處再從識慧超越。

一切從識慧得度無所有不用受慧竟行。

從無量識進到「無所有、不用」。

經文稱:

辟天名為不用無所用慧行。

這是更微細的受慧行。

從「有廣大識」進到「無所有」。

看似已經沒有可取之物。

可是前文同樣告訴阿難:

即使到了這裡,也還要知道它的習、沒、樂、苦、出要。

所以「無所有」仍不可被抓成最後所得。

第六解脫處進到「無所有不用」,連可取之境更加微細;然而若又執取「無所有」本身,仍會成住著,因此仍須以慧超越。

一切從不用慧得度無有思想亦不無有思想竟受止。辟天名為思想。是名為第七解脫處。

第七解脫處超越「不用慧」。

進入:

無有思想亦不無有思想竟受止。

既不能簡單說有思想。

也不能簡單說全無思想。

這已是極其微細的受止境界。

經文說:

辟天名為思想。是名為第七解脫處。

前面第二受行從得解,也已經出現:

無有思想亦未離思想。

因此這裡同樣不能把微細到難以分別的想境直接等同究竟解脫。

仍然是一個需要超越的次第。

第七解脫處已至「無有思想亦不無有思想」的極細境界;思想粗相雖遠離,仍不可因此建立「我已究竟」的計著。

一切從無有思想竟得度滅思想亦覺盡身已更竟受止。是為第八解脫處。

第八解脫處再從前面微細想境而度。

滅思想亦覺盡身已更竟受止。

思想滅。

覺亦盡。

身所更受亦止。

經文至此列為:

是為第八解脫處。

八解脫次第至此完成。

從色觀色開始。

逐漸離色想。

入空。

入識。

入無所有。

入極細想境。

直到思想與覺盡。

但經文還沒有在這裡結束。

因為最後真正要說的,仍然不是:

「第八處就是一個可以執住的終點。」

而是下一段的:

無所著。

八解脫次第雖至思想、覺與身更受止息,佛仍不讓修行停在「所得境界」上;真正的收束仍要回到慧見與無所著。

若已阿難行道。七識止處二受行。從得解脫。亦是八解脫處。是如有是慧已。更見從是竟我卻不用。已得解脫。

佛現在把前面兩大段重新合在一起。

七識止處二受行。從得解脫。亦是八解脫處。

七識止處。

二受行。

八解脫處。

都已經納入修行人的智慧觀察。

不是彼此分散的知識項目。

而是在同一條解脫道路中,被如實看見、超越。

接著佛說:

是如有是慧已。更見從是竟我卻不用。已得解脫。

有慧。

更見。

最後「不用」。

不再取用為我。

不再把所得境界變成「我的成就」。

不再把解脫處變成新的執取處。

到這裡才真正說:

已得解脫。

所以「解脫處」與「得解脫」之間還有一個關鍵:

慧。

以及:

不再受用執取為我。

七識止處、二受行、八解脫處都必須由慧如實見,最後不再取作「我、我所」;境界本身不是解脫,於境界中無所取著才是得解脫的關鍵。

如是本福已身更竟止。是名阿難行道無所著從兩行得解脫。佛說如是阿難受行

全經最後收在:

如是本福已身更竟止。

前面的身更、受、痛、識住、種種境界,到此皆走向止息。

接著佛為此行道人立名:

是名阿難行道無所著從兩行得解脫。

最後仍然是:

無所著。

前面說:

無所著從慧得解脫。

這裡又說:

無所著從兩行得解脫。

全經沒有以「得到一個永恆自我」作終點。

也沒有以「住在最高境界」作終點。

而是:

不計身。

不住見。

不住七識止處。

不住二受行。

八解脫亦不成為所著。

最後無所著而解脫。

經末說:

佛說如是阿難受行

阿難受行。

從一開始阿難以為生死因緣「分明易現」,到最後佛完整開示因緣、身見、識住、受行與八解脫,整部經正是在引導:

從以為「容易懂」,

走到真正依慧知見,

再由知見走向:

不受。

不住。

無所著。

全經由「勿說是分明易知易見」開始,最後落在「無所著從慧得解脫」;真正通達生死深微因緣,不是記住多少名相,而是於愛、受、身、識住、境界與見解中都不再取著,直到無所著而解脫。

## 《今日修行觀照》

今天可以用全經最後的「無所著」來反觀自己。

不是先問:

今天有沒有好境界?

而是問:

今天著在哪裡?

著身體嗎?

著感受嗎?

著別人的一句話嗎?

著「我是對的」嗎?

著一個修行境界嗎?

著「我一定要清淨」嗎?

甚至著:

「我已經懂了。」

都可以看。

一旦找到那個「非如此不可」,就能看到著處。

接著再用上一篇的五種觀法:

它怎麼來?

它會怎麼滅?

我愛它什麼?

守它有什麼苦?

若不再抓,會怎樣?

這樣就把「無所著」從最後一個名相,帶回每天的心行。

真正的無所著,不是什麼都不知道。

恰恰相反。

是知得更清楚。

見得更完整。

所以不必再抓。

無所著不是沒有智慧,而是因如實知見習、沒、樂、苦、出要,所以不再需要靠執取建立安全感;看得愈真,著得愈少。

## 《慧照心得》

讀到卷末,再回頭看第一篇,會發現佛的教法一路沒有離開同一件事:

不要太快以為自己已經懂。

阿難一開始說:

生死雖微妙,卻「分明易現」。

佛立刻說:

「勿說是分明易知易見。深微妙。」

後面整部經就是在讓人看見:

為什麼深。

老死有生為因。

生有有為因。

有又有其因。

再追到愛求。

愛求又發展成求、利、計、樂欲、不捨、慳、家、守。

最後甚至變成刀杖鬥諍。

再往更深處追:

痛依更。

更依名字。

名字依識。

識又依名字。

生命不是一條簡單直線。

是彼此相依。

再往後,佛又破痛為身。

破色為身。

破少色、無量色、不色為身。

再到七識止處、二受行。

最後甚至連極高、極細、極靜的境界都不能住。

這才知道:

佛說「深微妙」,不是故意把佛法說得很難。

而是因為心很會抓。

粗的抓不到,就抓細的。

色抓不到,就抓不色。

身抓不到,就抓見。

見放下一些,又抓境界。

境界再放下,又可能抓「解脫」。

所以最後只能落在:

無所著。

這三個字把全經收得很圓滿。

不是什麼都沒有。

而是什麼都不再拿來建立一個「我」。

能見色,而不著色。

能受痛,而不計痛為身。

能知識住,而不住識止處。

能入解脫處,也不把解脫處變成新的所有。

這才是真正從慧得解脫。

《人本欲生經》從生死因緣的深微,一路照到愛求、受取、身見、識住與微細禪境,最後只收在「無所著」;修學的究竟,不是把自己安置到一個最高境界,而是智慧成熟到任何境界都不能再成為「我」的依處。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