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阿含十報法經》卷下(11)〈佛十力如實遍知諸法・十足學成不復學而十報法圓滿〉
《長阿含十報法經》卷下(11)〈佛十力如實遍知諸法・十足學成不復學而十報法圓滿〉
前一篇以十德道居與十普定收束,從身口意止、意慧行具足,到地、水、火、風、四色、空、識皆「上下遍不二無有量」。
接下來,經文進入最後總收束。
先說佛十力,從知處非處、知三世業果、知一切受行處、知定與縛解、知他心願、知眾生種種行、知諸根具不具、知宿命、以天眼知眾生死生往來,一直到結盡、意解脫、慧解脫而不復往來世間。
其後再說「十足學不復學」,從直見、直思惟計、直言、直行、直業、直方便、直念、直定、直得度世,到直慧,皆已足、不復學。
全經至此由一法、二法一路推至十法,最後總攝為「百法」,並以「上說亦淨、中說亦淨、已竟要說亦淨」圓滿收束。
佛十力。何謂為十力。一者佛為處處如有知當爾不爾處不處如有知從慧行得自知。是為一力
第一力先說「處處如有知」。
佛為處處如有知當爾不爾處不處如有知
什麼因緣會成就什麼結果。
什麼事相應。
什麼事不相應。
什麼可成。
什麼不可成。
佛能如實知「處」與「非處」。
這種知不是猜測。
也不是依外在表象推斷。
而是如其因緣,知其必然與不然。
從慧行得自知。
關鍵仍在「慧行」。
佛十力不是離開智慧另有神秘能力。
而是慧行究竟,對法之因緣、可能與不可能,能如實自知。
第一力知處與非處,使一切判斷不落顛倒;真正的如實知,不隨希望與恐懼改變,而依因緣看見什麼能成、什麼不能成。
二者佛為過去未來現在行罪處本種殃如有知。是為二力
第二力轉到三世業行與果報。
過去未來現在行罪處本種殃如有知
過去。
未來。
現在。
三世之中所造之行、所種之因、所感之殃,佛皆如有而知。
這使因果不只停在眼前一時。
有些果現在看不見,不等於沒有因。
有些因當下似乎微小,也不等於沒有後續。
佛所知的,是整個因果脈絡。
第二力知三世業行與果報,使善惡因果不被眼前一時遮蔽;行雖已過,種因不失,未來果報仍依因緣而現。
三者佛為一切在處受行如有知自更慧行得知是。是為三力
第三力說「一切在處受行」。
一切在處受行如有知
眾生在種種處、種種境界中所受、所行,佛能如實知。
不同眾生有不同因緣。
不同所受也有不同根本。
因此不能只用單一表面來理解所有人。
自更慧行得知是
同樣仍然不離慧行。
「自更」顯出不是隔空猜測,而是究竟明了受行差別。
第三力知一切受行之處,使佛能不混雜地了知眾生各自所受、所行與因緣差別。
四者佛為棄解定行亦定知從是縛亦知從是解亦知從是起如有有知。是為四力
第四力說定、縛、解與起。
定知從是縛亦知從是解亦知從是起
同樣是定,有些會與縛相應。
有些能向解脫。
又知道如何從某一定起。
這一點很重要。
不是一切定都自然等於解脫。
定的因緣、所依、結果,都需要如實分辨。
第四力不只知定,也知什麼因緣成縛、什麼因緣成解、又如何從定而起;定若無慧,仍不能直接等同解脫。
五者佛為如心願他家他人如有知。是為五力
第五力直接說他心與所願。
如心願他家他人如有知
他人心中所願、所向,佛能如實知。
這不是只看表面行為。
同一句話,內在動機可能完全不同。
同一個行為,也可能出於不同心願。
佛所知,不只在外相。
而能知心所向。
第五力知他心所願,使佛不只見眾生外在行為,也能如實了知其內在所求、所向。
六者佛為雜種無有量種天下行如是有知。是為六力
第六力說眾生種種差別。
雜種無有量種天下行如是有知
眾生不是只有一種性情、一種習氣、一種行。
種種差別,無量無邊。
佛能知其種種行。
因此教化也不會只用一種方法對待所有人。
因根不同。
因行不同。
所需方便也不同。
第六力知眾生無量種種行,使教法能隨不同根性與習行而施,不以一法硬套一切人。
七者佛為他家他根具不具如有知。是為七力
第七力落在根器。
他家他根具不具如有知
有人根已具。
有人根未具。
有人能受深法。
有人還需要從基礎開始。
佛能如實知。
這也說明修行不能只用比較心看別人。
同樣聽一法,各人所能受持不同。
不是每個人都在同一階段。
第七力知諸根具與不具,使教化能依根施法;根器不同,不宜以同一尺度強求。
八者佛為無有量分別本上頭至更自念如有知。是為八力
第八力轉入本生、本事之知。
無有量分別本上頭至更自念如有知
對無量過去本事、前後次第,能自念、能分別、能如實知。
不是模糊印象。
而是前後分明。
這使生命不只限於今生眼前一段。
因緣有其長遠相續。
第八力能知無量本事前後,顯出生命因緣並非只從今生當下開始,而有長遠相續可如實了知。
九者佛為天眼已淨過度人間見人往來死生如有知。是為九力
第九力是天眼清淨。
天眼已淨過度人間見人往來死生如有知
能見眾生往來死生。
不只知道「會死」。
還能知其去來、生死流轉。
而且說「如有知」。
仍然強調如實。
不是幻想。
不是推測。
第九力以清淨天眼見眾生死生往來,使生死流轉不再只是抽象概念,而是可如實知見的因緣相續。
十者佛為已縛結盡無有使縛結。意已解脫從慧為行脫見法自慧證。更知受止盡生竟行所行已足。不復往來世間已度世如有知。是為十力
第十力是整個佛十力的究竟收束。
前九力有知處非處。
知業報。
知受行。
知定縛解。
知他心願。
知眾生種種行。
知根。
知宿命。
知死生。
最後第十力,直接回到佛自身的解脫證成。
已縛結盡無有使縛結。
縛結已盡。
不再有使心受縛之結。
這不是暫時不起。
而是「盡」。
意已解脫從慧為行脫見法自慧證。
意解脫。
從慧而行。
於法自慧證。
不是只聽別人說解脫。
而是親自證知。
更知受止盡生竟行所行已足。
受止。
生竟。
所應行者已足。
這一句把「修行尚未完成」與「修行已完成」清楚分開。
前面一法到十法一路都在說應知、應捨、應修、應增、應減。
到了這裡,則是:
所行已足。
不復往來世間已度世如有知。
不復往來世間。
已度世。
這才是第十力的究竟。
不是只有廣大知識。
而是自己已從生死繫縛中解脫。
佛十力最後不以神通知見作終點,而以結盡、意解脫、慧自證、所行已足、不復往來世間收束;真正究竟的力,仍在煩惱已盡、生死已度。
佛十力放在一起看,可以看到很清楚的次第。
先知法則。
知因果。
知眾生受行。
知定與解脫。
知他心。
知種種行。
知根。
知過去。
知死生。
最後知自己結盡解脫。
所以佛的「力」,不只是知道得多。
而是所有知都建立在如實、慧行與自證上。
佛十力由知法則、知業果、知眾生、知諸根、知過未死生,最後歸於自身結盡解脫;遍知與解脫不相分離,才成十力圓滿。
第九十法。自證知十足學不復學。何等為十。一為直見。已足不復學直見 二者直思惟計已足不復學直思惟計 三者直言已足不復學直言
佛十力之後,第九十法轉入「十足學不復學」。
這裡最關鍵的兩個詞是:
「已足」。
「不復學」。
前面十種直是修行中所應建立。
到了這裡,則是這些法已經圓滿。
一為直見。已足不復學直見
直見已足。
不再需要作為未完成的學處繼續補足。
不是說從此沒有正見。
而是正見已經圓滿成就。
二者直思惟計已足不復學直思惟計
直思惟亦已足。
不再被邪計牽引。
思惟方向已經成熟。
三者直言已足不復學直言
直言也已足。
語行不再只是努力克制。
而是清淨已成。
前三項由見、思惟到言語,顯示「不復學」不是捨棄正法,而是所學已成、所修已足,不再處於尚待修補的階段。
四者直行已足不復學直行 五者直業已足不復學直業 六者直方便已足不復學直方便
第四到第六,進入行、業、方便。
四者直行已足不復學直行
行已正。
不再只是勉強令自己不偏。
五者直業已足不復學直業
業亦已足。
造作不再向邪。
六者直方便已足不復學直方便
方便也已足。
所用方法不再偏離正道。
這三項很實際。
前面有正見正思惟。
但若落不到行、業、方便,仍沒有真正完成。
到了不復學,則連實際作法與長久造作也都已成熟。
直行、直業、直方便皆已足,表示正法已完全落入實際造作;不是只知道如何修,而是行本身已成熟、不再偏邪。
七者直念已足不復學直念。 八者直定已足不復學直定
第七、第八是念與定。
七者直念已足不復學直念。
直念已足。
不再反覆忘失所應念。
念已成為穩固力量。
八者直定已足不復學直定
直定也已足。
定不再只是偶爾出現。
也不再有偏邪之定。
正定已成熟。
念與定放在一起很重要。
念使心不忘。
定使心不散。
兩者具足,心才真正穩固。
直念使心不忘正法,直定使心不被散亂奪走;兩者已足,表示內心安住與不忘失皆已成熟。
九者直得度世已足不復學直得度世 十者直慧已足不復學直慧。
第九直接說「直得度世」。
九者直得度世已足不復學直得度世
前面許多法都說「度世」。
到了這裡,不再只是向著度世。
而是「已足」。
也就是超越世間繫縛之道已經成辦。
最後第十是直慧。
十者直慧已足不復學直慧。
整部經一路反覆強調慧。
未得慧便得慧。
持慧意觀。
慧見如淨。
生滅慧。
直慧。
最後終於到「直慧已足」。
這表示智慧不再只是修行工具之一。
而是整個道路最後成熟的重要標誌。
十足學最後以度世與直慧收束;所學之見、思、語、行、業、方便、念、定皆已成熟,最後度世已足、智慧已足,故名不復學。
是為學行者百法。法百說是不非是不異。有諦如有不感不倒。是如有持慧意觀
到了這裡,經文正式總結為「百法」。
是為學行者百法。
從前面一法、二法、三法,一路累積至十法。
十組法數共同構成「百法」。
但這百法不是單純數字相加。
它是一條修行次第。
有應增。
有應知。
有應捨。
有應減。
有應行。
有難受。
有當自知。
最後走向已足、不復學。
法百說是不非是不異。有諦如有不感不倒。
仍然回到同一個判準。
不是。
非不是。
非異。
有諦。
如有。
不惑倒。
法數再多,都不能離開如實。
是如有持慧意觀
最後還是「慧意觀」。
由開始到結尾,慧始終沒有離開。
若只背百法而沒有慧觀,仍不是此經真正所要。
百法雖廣,始終以如實、不倒、慧意觀貫穿;數目是方便,真正目的仍是令行者依所說法增善、離惡、得慧、度世。
所上說學者聽說法。上說亦淨。中說亦淨。已竟要說亦淨。有利有好足具淨竟行已見。是名為十報法。
卷末開始總結整部所說。
所上說學者聽說法。
前面所說,都是給學者聞受之法。
不是純粹法數整理。
而是要「聽說法」。
要聽。
要受。
要學。
要行。
上說亦淨。中說亦淨。已竟要說亦淨。
上說淨。
中說淨。
最後要說也淨。
這裡以「淨」貫穿始終。
不是開頭說得好,中途偏了。
也不是前面正、後面雜。
從始至終,都以清淨法義貫通。
有利有好足具淨竟行已見。
有利。
有好。
足具。
淨竟。
行已見。
不只是聽來好聽。
而是對修行真正有利益。
能使好法具足。
能走向清淨究竟。
能由行而見。
是名為十報法。
到了這裡,經名所指正式顯出。
一法至十法。
層層報說。
最後成為完整「十報法」。
十報法不是單列名相,而是從一至十層層開展修道次第;上中下皆淨,有利、有好、能令善法具足,最終要落到實行與親見。
如應是上說為是故說。舍利曰已說竟。諸受著心蒙恩
最後,舍利曰正式收經。
如應是上說為是故說。
前面所說,皆依所應而說。
不是無因增說。
也不是離開修道目的而說。
舍利曰已說竟。
至此,舍利曰所說完成。
從一法一路到十法,整個百法次第圓滿。
諸受著心蒙恩
受持者心蒙其恩。
真正的「蒙恩」,不只因聽過這部經。
而是願意讓所聞進入自己的心。
讓應增的增。
應捨的捨。
應減的減。
應知的知。
應修的修。
最後使未得慧者得慧,未解者得解,未自知者漸自知。
舍利曰說法至此圓滿;真正受法之恩,不在聽完一部經,而在讓百法次第進入身口意,使所學由聞而行、由行而見、由見而向解脫。
## 《今日修行觀照》
讀到卷末,可以不必一次回想全部百法。
只要回到一個問題:
這部經裡,有哪一法今天可以真正做?
若信不足,就把信重新建立。
若戒有漏洞,就先守一處。
若瞋重,就從不再反覆取恚相開始。
若常懈怠,就用八精進方便反觀。
若語業多,就先止一種麤語、妄語或兩舌。
若求很多,就觀「已捨求」。
若只懂不行,就回到「捨一法、曉一法、受一法、行一法」。
若總想知道自己修得多高,就回到卷末最簡單的標準:
邪有沒有減?
善有沒有增?
慧有沒有明?
苦有沒有減?
愛有沒有淡?
心有沒有更能不惑、不倒?
百法看似很多。
真正落到今天,也許只是一念。
一語。
一行。
一個願意停止的不善。
一個願意繼續的善法。
百法不必同時全做;今日能真實令一惡減、一善增、一念更明、一分執取放下,就已是在把十報法從文字轉成自己的修行。
## 《慧照心得》
讀到最後「佛十力」,最容易被吸引的,是佛所知的廣大。
知處非處。
知三世罪福。
知眾生受行。
知他心。
知種種行。
知諸根。
知本事。
知死生。
這些確實都很廣大。
但第十力卻把所有注意重新收回:
結盡。
意解脫。
慧自證。
生竟。
所行已足。
不復往來世間。
這讓整個佛十力有了很清楚的中心。
真正最重要的,不只是知道多少。
而是煩惱盡了沒有。
生死度了沒有。
所以前九力的廣大知見,最後都不離第十力的究竟解脫。
接著「十足學不復學」又把前面十種直重新拿回來。
前面是「要修」。
這裡是「已足」。
同樣是直見。
前面要建立。
最後已足。
同樣是直念、直定、直慧。
前面還在學。
最後不復學。
這個前後呼應很完整。
它讓人看見修行不是永遠停在「我正在準備」。
真正的道路有完成的方向。
從未得,到得。
從未解,到解。
從未自知,到自知。
從應學,到已足。
從有結,到結盡。
從生死往來,到不復往來。
卷末一句「舍利曰已說竟」,很平靜。
但前面整部經已把從一法到十法的修道骨架全部展開。
這種收束不需要再多說什麼。
真正要做的,是回去行。
所以最後「諸受著心蒙恩」很有意思。
不是只「聽者蒙恩」。
而是「受著心」。
心真的受了。
真的著於正法。
真的依著去行。
法恩才會在生命中顯出來。
《十報法經》從未得慧而求慧開始,最後以佛十力、結盡解脫與十足學不復學收束;整部百法雖層層廣說,最終仍只指向一件事——令行者由聞法而受、由受而行、由行而見,直到所行已足、度世解脫。
學僧 釋慧照 頂禮十方一切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西方阿彌陀佛 感恩諸尊共修法親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